新形势下网络舆情的特点、问题及对策分析

2014-04-16 23:09
晋图学刊 2014年2期
关键词:舆情网民民众

郭 超

(山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山西 临汾 041004)

网络舆情其实是社会舆情在网络社会中的直接反映,是社会舆情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那么,何为网络舆情?网络舆情是指以网络为媒介,针对现实社会公共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变化,广大民众对于这类公共事件所持有的态度、意见亦或是价值观。据第3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我国的网民数量已达5.91亿,网络技术的日益成熟和网民数量的不断增加,使得网络问政成为了当今重要的社会监督途径。上至国家领导人下至地方领导干部,网络已成为他们倾听民声、洞察民情、了解民意的重要场所。那么,怎样理解“新形势”,对于网络舆情的发展也是至关重要的。首先,随着我国逐步进入信息化时代,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呈现出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有新的任务、新的问题和新的方法。其次,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要矛盾仍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把这两点综合起来看,便是我国当前的国情,也是我们当前面临的新形势。因此,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网络舆情的特点、问题及对策,对于推动社会经济稳定健康发展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 新形势下网络舆情的特点

网络舆情一般可以通过网络媒体发布的新闻及言论、网络论坛的跟贴等方式来集中体现。广大民众通过各种方式在网上发表自己的利益诉求,其内容可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各个方面,并就社会热点事件展开讨论,并随着对事件关注的不断深化和扩大,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通过先进的传播优势在社会中引起重大影响,最终影响相关部门的决策和施政。就当前形势来看,网络舆情有以下几个特点。

1.1 全民性

根据最新的调查报告显示,我国的网民数量达5.91亿,稳居世界第一。虽尚不及全国人口的一半,但由于在政府、企业、个体中的普及率颇高,社会中的各个阶层均可通过网络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并可在网上寻求有同样利益诉求的他人,形成网络舆论。许多社会热点事件都是最先出现在网络上,并在网上引起了强大反响,继而吸引了传统媒体的介入,最终形成社会舆论,迫使相关政府部门必须及时有效地跟进事件。因此,网络舆情虽不是人人参与,但它能够在现实社会中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达到全民参与的效果。

1.2 隐蔽性

网络本身就是一个虚拟社会,网民可以有效隐蔽自己的真实身份,这就使其成为了一些网民宣泄不满情绪的空间。极个别网民利用网络的隐蔽性,化身为网络暴民,网络谣言频起,网络暴力时有发生。一旦发生网络舆情,政府将面临巨大的舆论压力,稍有不慎便会影响社会的稳定。网络谣言的兴起正是因为网络的隐蔽性。例如蛆桔事件、山西的地震谣言、皮革奶粉事件、抢盐风波等等。这些谣言大多是个别网民出于某种目的而随意发布的,却在现实社会中引起了巨大波动与恐慌,这恐怕是发布者都不曾预想到的。

1.3 易爆性

但凡能在网络社会中形成网络舆情的大多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的热点问题。多数网民会有强烈的参与欲望,对事件本身也表现出极大的关注。倘若政府处理不好这些热点事件,极易引发广大网民的不满,继而引发对社会不满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因此,网络舆情具有易爆性,它就像一颗“定时炸弹”,政府必须慎之又慎,缜密而又大胆地处理好相关问题。

1.4 即时性

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网民的利益诉求实现了互动的即时性,同时网络中信息的传播也实现了即时性的传播。由此可见,网络舆情的发生也具有即时性,它随着众多网民意见和建议的不断积累而演变成突发事件。

1.5 群聚性

大部分网民的持续关注和不断的意见表达,推动了网络舆情的产生和发展。因此网络舆情的群聚性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多数网民的关注促使了相关政府部门要及时、有效、公正处理网络舆情的热点事件;另一方面,这种群聚性一旦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会误导广大民众,导致严重的社会后果,直接影响社会政治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2 新形势下政府应对网络舆情的问题

政府在面对新形势下的网络舆情时,虽然通过实践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总的来讲,政府应对网络舆情尚处于探索阶段,各种方法、方针、策略还不十分完善与成熟,倘若处理不当,极易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具体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2.1 政府应对网络舆情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政府在面对网络舆情热点事件时,缺乏一种能够迅速恢复广大民众信心且能够得到广大民众支持与信任的应对机制。近些年,政府逐步认识到网络舆情的重要性,开始积极主动地收集网络舆情的信息,但分析研判网络舆情信息的能力稍欠火候。当网络舆情爆发时,政府没有系统的应对措施与对策,也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因此不能及时有效地处理危机。

2.2 部分相关联部门在应对网络舆情时缺乏危机意识

不良网络舆情对社会稳定所产生的危害,政府部门已有了比较清楚的认识。政府部门高度重视网络舆情,但反观与网络舆情相关联的网络媒体、网站运营商等部门却缺乏危机意识。网络舆情爆发时,部分相关联部门不能正确引导网络舆论方向,积极发挥自身的正能量,反而为了自身利益,对网络舆情不闻不问,甚至是推波助澜,这大大加剧了不良网络舆情的升级与恶化。

2.3 政府信息公布滞后

在十八大之前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相当一部分地方政府部门在处理社会热点事件时,为了减少工作难度,常常采取回避、封堵等办法来淡化处理热点事件。即便在当今,一些地方政府仍然遮遮掩掩,推迟或者干脆不公布相关热点事件的信息。这种政府对信息的绝对控制使得广大民众得到的信息极为有限,容易以讹传讹,使事件恶化。

3 新形势下政府应对网络舆情的对策

在新的形势下,政府在应对网络舆情时,只用老办法是不行的,必须与时俱进,在实际工作中,多想新点子,多试新办法,多总结经验教训,正确认识网络舆情的社会作用,积极、正面回应网络舆情,具体对策有以下几个方面。

3.1 政府应加强自身引导能力,努力提高政府公信力

政府要想加强自身的引导能力,就必须加快电子政务的发展,大力发展政府网站,使政府网站能够真正成为官民沟通的桥梁。完善的政府网站可以成为广大网民获取新闻信息、了解政府处置情况的重要渠道。政府在网站中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网民质疑,这将大大提升政府引导网络舆情的能力,切实维护了政府形象,提高了政府公信力。

3.2 政府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舆论研判机制

目前,我国已经颁布了一些有关网络的法规,但并不系统,也不完善,政府应尽早出台更加完备的法律法规,以规范日趋复杂的网络环境。此外,网络舆情研判是处理网络舆情的重要手段,其包括网络舆情信息的收集、分析以及对于网络舆情发展方向的预判等环节。政府只有积极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监测与预警,在发生热点事件时积极还原事件真相,公平、公正、公开地处理事件,才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清除民众误解,重塑政府形象。

3.3 政府应积极推动信息公开、透明化

网络谣言对于政府形象的损害是十分严重的,正所谓流言止于公开。透明赢得人心。政府若能把涉及群众利益的公共事件的相关信息公开、透明化,不仅保障了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还能赢得民众的支持而不是猜疑,谣言自然也就没有了生存空间。同时,政府在面对网络舆情事件时,要积极整合信息资源,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向广大民众公开必要信息,最大程度地公开事件进展和政府所采取的措施,努力消除各种负面影响,避免广大民众接受错误或有偏差的信息。

3.4 政府应及时处理网络舆情事件,争取时间,从而化被动为主动

政府在面对网络舆情信息时,要早发现、早收集。当发生重大社会公共事件时,要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责任人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第一时间发布政府权威信息,第一时间公布事情真相。政府只有及时处理网络舆情事件,及时还原事情真相,及时公布处理结果,才能扼杀谣言,回应猜疑,化被动为主动。

总之,网络现如今已成为广大民众表达利益诉求、参政议政的重要平台。正确应对新形势下的网络舆情,要求政府在面对网络舆情时能够用敏锐的眼光认识它,用理性的态度对待它,用正确的方法驾驭它。积极了解网络舆情的特点,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从而打造出一个服务型、透明型的政府,推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

[1]姚利权.政府应对网络舆情的问题及策略研究[J].理论纵横,2011(8):8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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