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剑涛
多元民主及其中国回响:以达尔民主理论为中心
任剑涛
达尔的多元民主理论首先是在政治学专业领域的重要贡献。达尔打破了精英民主理论一统天下的局面,建立起以政治平等为价值先导的多元民主理论,强调以更大的民主引领民主的优化发展。这是民主理论的一种突破。与此同时,达尔对一般民主理论的阐释,加深了人们对民主的理论认知深度和实践推进难度的理解。这无疑是民主时代具有公众面向的理论贡献。在现代政治民主成为政治主流的情况下,民主遭遇到诸多批判。达尔对之作出了及时的反应。在批评无政府主义与护卫者统治两种理念的基础上,达尔捍卫了民主的价值与制度。对中国而言,达尔基于政治平等前提的多元民主理论,实在是对中国推进民主的重要理论支点;与此相关的是,达尔的多元民主理论研究进路也对中国筹划民主导向的政治改革富有启发意义。需要警觉的是,达尔多元民主理论与中国的高调民主传统对接,可能走向民主的反面。因此,汉语学界需要在达尔与萨托利之间寻找平衡点。
多元民主 达尔 中国回响
在纷繁复杂的20世纪,民主被认为是政治主调。但作为政治实践的民主,在理论上却未得到准确的理解。美国著名政治学家罗伯特·A·达尔将载入史册的贡献,就是他持续不断地完善其多元民主理论,从而加深了人们对民主的理论认识,改善了人们对民主的实践期待。在中国,达尔的理论回响之强烈、广泛和持续,恐怕是西方其他任何政治理论家难以望其项背的。当代中国处于走向现代民主的关键时期,达尔充任了中国人的民主理论导师:在政治智性上,达尔开启了一代中国人的民主政治头脑;在政治实践上,达尔启发了一代中国人为民主探寻前路。达尔,更应该被中国人怀念。
达尔在民主理论方面的贡献,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在较为纯粹的理论领域做出的专业贡献,这就是他的多元民主理论。二是面对公众的民主理论概观,这就是他对民主的普及型论述。一个政治理论家要想同时在这两方面取得举世公认的成就,确非易事。因为前者是面对专家的论述,后者是面向公众的言说。前者重在理论突破,后者注重的是通俗晓畅。前者要做到深入深出,在知识上确有崭新的贡献。后者必须做到深入浅出——深入,才能讲出大道理;浅出,才能让行外公众明白其中奥妙。一般专家学者,只能在其中一个方面取得公认成绩。因为两者的论述进路差异实在太大。这正是从事政治理论研究的人,大多数无法取得知识突破而只能从事知识传播的原因。真正的大师,才可以在两个方面同时为人称道。达尔就是这样的政治理论大师。
在20世纪的民主理论上,达尔以其对于多元民主理论的深入阐释,成为被人赞誉的“行内公认的最杰出的民主政治研究者”[1]《纽约时报》的达尔纪念文章用语,转引自〔上海〕《东方早报·上海经济评论》2014年2月18日B6版。。这可以从两个方面得到印证:一方面,达尔对民主理论的研究延续不断,长达半个世纪。从1956年出版《民主理论前言》算起,到2006年出版支持多元民主论的《论政治平等》截止,世无其匹地对民主理论进行了持续久远的深入阐述。另一方面,作为“民主理论与民主制度的首席分析家”,达尔试图终结熊彼特的精英民主理论,开启多元民主理论的新路。这正是另一位对20世纪民主理论做出了瞩目贡献的大家乔万尼·萨托利指出“达尔的起点是熊彼特的终点”之理由所在[2]这里的两句引语皆出自前引《纽约时报》文章。前一句为斯坦福大学詹姆斯·费什金对达尔的评价。。他当然还关注、论述过相当广泛的政治学研究主题,但相比于他对民主理论的论述,就不那么容易在政治学研究的学术谱系中获得定位。
从达尔对民主政治理论的阐释历程看,他的多元民主理论从萌生到成熟,几乎与他整个民主研究生涯相伴随。在他早期的成名作《谁统治——一个美国城市的民主与权力》一书中,达尔就申述了贯穿此后民主研究的基本主张。他认为,仅仅从美国康涅狄格州纽黑文市来看,已经发生了民主的重大转型。这一转型从三个方面体现出来:其一,城市权力已经从一个影响力高度集中的系统转变为一个影响力资源高度分散的系统。其二,新的资源分配格局是城市社会、经济和政治结构特定基础层面的产物。其三,新的资源分散格局并不代表资源的平等分配反而表明了割裂状态。从总体上看,纽黑文的转型表明,城市已经从政治资源的累积性不平等的系统,向政治资源的非累积性或分散性不平等演变[3]〔美〕罗伯特·A·达尔:《谁统治?一个美国城市的民主与权力》(Who Governs?:Democracy and Power in an American City),范春辉等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254-255页,第255页。。这是一种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政治格局变化。因为如果人们对这样的政治格局有一个深入认识的话,肯定会产生一种倾向于平等的民主理念。
达尔进一步指出,新出现的分散性不平等具有明显的特征。那就是,不同的公民可以使用多种不同的资源影响政府官员;除极少数例外,这些资源的分配是不平等的;因使用某种资源获益的人经常缺乏许多其他资源;在所有的甚至是最为关键的决策中,没有一种影响力资源能够主导其他资源;除了某些例外,一种影响力资源在某些议题领域或某些特殊的决策中是有效的,但并非所有的情况;事实上没有人,而且可以确定的是没有任何一个由少数几个人构成的群体,完全缺乏某些影响力资源[4]〔美〕罗伯特·A·达尔:《谁统治?一个美国城市的民主与权力》(Who Governs?:Democracy and Power in an American City),范春辉等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254-255页,第255页。。借助实证研究,达尔令人信服地说明,社会工薪阶层在丧失直接影响政府决策权的情况下,也还存在其他足以发挥政治影响力的资源,尤其是他们以集体行动方式间接影响决策的能力不可低估。相映成趣的是,即使是社会名流人士,在政治上也可能处于不利地位——他们发挥影响力所借助的少数机制,限制了可能产生的政治效果;他们可能自我剥夺公民权,退出政治竞争领域。可见,缺少直接影响力的多数与缺少间接影响力的少数,有一种微妙的政治影响力平衡机制。
达尔在此向人们揭示,政治影响力具有可能性与现实性、真实性与潜在性、共同性与差异性等复杂的结构面,远远不能以简单的政治现象断定政治状况。在一个形成并维持民主信条的社会,少数精英没有能力控制所有的政治资源,多数底层人士也不会丧失政治影响力,人们总是可以发现发挥政治影响力的途径。因此,多元主义民主才是当代的民主主流。
达尔论述多元民主的路径,可以说沿偱着一条由一座城市到一个国家、再到人类一般政治处境的论述进路。如果不严格限定达尔的论述次序,将论述纽黑文城市民主之后的、长时期的民主理论关注先行放下不说,跃进到本世纪初他论述美国宪法民主性的著作中,也可以印证这样的递进线索。美国宪法自然是美国民主的基本法理依托。美国宪法所具有的神圣性是毋庸多言的。在“我们人民”的政治主体意志之下制定出来的宪法,是美国民主的最高制度象征。但达尔经过分析,却拒绝将美国宪法作为民主神话来对待。他认为,一部旨在推进民主的宪法,必须建立在政治平等的基础上。但既定的美国成文宪法,却在制定和实施时,显示出对男人和女人、白人和黑人、富人与穷人的不平等对待。他意图维护托克维尔捍卫的平等、也就是民主的价值。进而,改变理解宪法的方式,以追求一种“更大的”政治平等为导向,以便使宪法显得更为民主。为此,他强烈地声称,政治平等不仅显得合理,而且也不会像托克维尔担忧的那样威胁自由。“政治平等决不是对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威胁,而是需要权利和自由作为民主制度的中流砥柱。”[1]〔美〕罗伯特·A·达尔:《美国宪法的民主批判》(How Democratic Is the American Constitution?),佟德志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7年版,第110页,第109页,第112页。他认为这样足以克治托克维尔的“致命错误”。
毕竟,达尔一生的民主理论探究不只是为美国政治进行偏狭的辩护或重构。他的民主理论探究宗旨是为“成熟的民主国家”[2]〔美〕罗伯特·A·达尔:《美国宪法的民主批判》(How Democratic Is the American Constitution?),佟德志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7年版,第110页,第109页,第112页。进行事实描述和理论提炼。因此,他的民主理论视野是广阔的,关注点是整个现代民主政治,着重阐释的是现代多头民主政体的政治效用。这与他的政治平等信念紧密联系在一起。“如果我们相信一切人生而平等,他们被赋予了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等不可剥夺的权利,正是为了确保这些权利,才在人们中间建立了政府,而政府权力的正当性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那么,我们就有义务支持政治平等这个目标。政治平等需要民主的政治制度。”[3]〔美〕罗伯特·A·达尔:《美国宪法的民主批判》(How Democratic Is the American Constitution?),佟德志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7年版,第110页,第109页,第112页。这是一种誓将政治信念与政治制度、政治生活关联起来思考的强烈态度。这是达尔思考民主问题的出发点与归宿:由此出发,他强调必须以这样的信念指出现行政治制度与生活模式中的缺失;以此为归宿,他认定必须改变那些有违这些信念的不平等政治现实。
他在一般地讨论多头政体的专门著作中,将思考民主的视野扩展到整个世界。他设定,“民主国家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政府不断地对公民的选择做出响应,公民在政治上被一视同仁。”为此,成年公民必须拥有三个必不可少的机会(权利),“1.明确阐述他们的选择;2.通过个人行动和集体行动向其他公民和政府表明他们的选择;3.使他们的选择在政府行为中受到同等的重视,也就是说政府在考虑这些选择时不因其选择的内容或选择由谁提出而加以歧视。”[4]〔美〕罗伯特·A·达尔:《多头政体——参与与反对》(Polyarchy:Participation and Opposition),谭君久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11-12页。进而,社会制度必须为此提供八项保证,这样才足以构成民主政体。否则,就可能趋向于霸权政体。而霸权政体总是以付出高昂代价维持其统治的。达尔在此基础上分析了霸权政体向多头政体的转型问题,转型的最有利条件不易聚集,但转型的必要性怎样才能够在统治稳定性上显示出来。而这正是平等诉求推动的政治发展态势。
达尔的上述论述,确实不同于规范的民主政治哲学的论述,也不同于精英民主理论设定的民主发展模式。这是一种民主理论上的突破。
达尔多元民主的理论论述,绝对是高头讲章,一般人难与闻焉,遑论受其影响,并由此确定自己的政治价值、政治认同和政治参与。幸好达尔是那种曲高和寡与通俗易懂都可以做得很好的政治理论家。如果说多元民主理论的精致论证是达尔在政治理论上的专业突破,那么他对现代民主言简意赅的述说,便成为他在一个民主时代向公众宣示何谓民主的普及技巧。
他的这种宣示,建立在他对现代政治的基本理解上。在《现代政治分析》一书中,达尔的论述旨趣受政治科学的逻辑所支配。但他对现代政治的一般理解,构成他这部书在专业之外的、推动公众理解现代政治的更大效用。他对政治做出最简单明了的定义:“政治只不过是影响力的运用罢了。”[1]〔美〕罗伯特·A·达尔:《现代政治分析》,吴勇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1页,第105-107页。因此,政治自然是无处不在的。不过相对而言,由于政府的极端重要性,人们便可以将较为重要和不那么重要的政治区分开来。于是,政治分析的必要性就被确立起来。在实际的政治分析中,组织体系、政府和国家以及公司,构成重要的概念。政治体系就是相互作用的要素集合体,是部分或所有要素以个人或集体的方式把影响力作用于个人或集体而构成的。只要是稳定的政治体系,政府的角色就非常显著。因为它能够在特定领土范围内合法使用暴力,并以此保持它享有的排他性管制权而实施统治。居民与政府结合,便构成国家。进入现代社会,由于经济力量的崛起,公司这样的组织建制也显得越来越重要。政府与企业的影响力与日俱增。因此,有必要将之纳入政治分析的范畴。个人或组织发挥影响力的形式可以很多,诸如诱导、权力、暴力、强制、说服、操纵以及权威。发挥相关影响,不能被简单归于支配或被支配,因为影响力可以以明显或含蓄的样式呈现。影响力的层次可以区分为有效选项、议事日程、确立结构、塑造意识等等。
在现代世界范围内,不同的政治体系中,前述各种要素的作用方式有同有异。政治体系的相似性体现为:政治资源占有的不平衡,成员对政府影响力的不均衡,对相互冲突目标的追逐,取得合法性,具有连贯性和完整性的意识形态,其他政治体系发挥的影响,不可避免的变化。而政治体系之间的差异性表现在,它们各自有自己通向现在的道路,现代性的程度高低不同,政治资源和技能分配的不均衡性程度有别,体系中的分歧、冲突与联合的模式有不同导因,冲突的烈度差别很大,在分享和运用影响力和权力的制度方面各不相同。因应于这些相似性与差异性,形成了两类政治体系:多头制与非多头制。不论古今,多头制显示出七个共同特点:(1)授予选举产生的官员以控制政府政策的最终决定权。(2)通过惯常、公平和自由的选举来选择与和平地更换官员,在这个过程中,暴力和胁迫要么全然没有,要么非常有限。(3)所有成年人都有投票的权利。(4)在选举中,大多数成年人还有竞选公职的权利。(5)公民具有自由表达的权利,包括批评和反对占据政府高级职位的领导人或政党的权利;政府官员必须有效地保障此项权利的实施。(6)公民具有获取信息资源的便利,并有切实的权利来获取;一国的政府或任一其他集团皆不得垄断此类资源。(7)公民具有切实的权利来组成与加入政治组织,包括政党和利益集团[2]〔美〕罗伯特·A·达尔:《现代政治分析》,吴勇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1页,第105-107页。。
多头制有其长远的发展历史,但只是在20世纪才臻于成熟。而非多头制恰好从前述七个方面区别开来。更为关键的是,非多头制在公民权利与自由、自主与控制、说服与强制、相互控制与单边控制、革命暴力与和平调节上面划出一道与多头制鲜明不同的轨迹。形成这样的不同政治体系类型,自然与暴力是否受到控制、政治文化传统、多元或一元社会结构、亚文化的状态、外部干预等等因素相关。在多头制中,公民个人的政治参与是明显而积极的;在非多头制中,公民的政治参与是消极且效用低下的。分析两类不同的政治体系,自然可以选取规范分析和经验分析的不同进路。不过前者必然引发持续不断的争论。显然,解释“是什么”比解释“应当是什么”争论要少。进行政治分析,当然无法确定一劳永逸的、完美的政治体系,但比较选优的作用还是显而易见的[3]参见〔美〕罗伯特·A·达尔:《现代政治分析》,吴勇译,第十二章“现代政治分析有何好处?”,〔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98页及以下。。
正是达尔确立的现代政治比较分析视野,促使他致力于清晰地论述自己经由经验证明的、更有利于增长平等和政治稳定的民主制度。因此,达尔不惜笔墨,致力于一般民主理论的叙述。早在1950年代初期,他就撰写了《民主理论前言》一书,但就影响的广度与深度而言,还是出版于1998年的《论民主》更胜一筹。前一本书划分了民主的两种类型,即麦迪逊式民主与和平主义民主。前者是共和主义的民主模式,重在防范多数暴政;后者是一种旨在建立多数统治的民主,重在伸张人民主权和政治平等。后者是达尔的主张。这是他多元主义民主理论的初试啼声,奠立了此后论述民主的基本进路。后一本书是达尔的精纯之作。他向人们展示了民主的起源、理想的民主、现实的民主,以及什么样的条件有利于民主等等问题的答案。
达尔指出,民主从古希腊肇始,但古代民主的涓涓细流汇成20世纪民主的浩瀚大海,经历了漫长而渐进的变迁。民主政治绝对不是一次性发明的产物[1]参见〔美〕罗伯特·A·达尔:《论民主》(On Democracy),李风华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7-9页,第33页,第50页。。直到今天,民主也还是在进行中,而没有停止脚步。那是因为,不管是民主的理念、还是民主的实践,都还存在大量可以改进的地方:哪怕是民主开局颇顺的国家,也还有严重的不平等问题需要解决;立法与行政机构的运作也还有待改进;人民的代表还不能真正代表整个人民;民主理念与信念还需要得到更为广泛的认同。因此不能对民主怀有一种一往无前、无往不胜的轻率信心。民主需要人们在控制黑暗的努力中艰难推进。这是对民主处境的真实刻画,言简意赅地道出民主政治发展的不易。
推进民主,自然需要有一个判断某种政体是不是民主的基本标准。这样的标准,首先是理想性的。循此思路凸显的民主标准,构成人们判断“什么是民主”的基本指标——有效的参与、选票的平等、充分知情权、对议程的最终控制、成年人的公民权[2]参见〔美〕罗伯特·A·达尔:《论民主》(On Democracy),李风华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7-9页,第33页,第50页。。这是基于政治平等的民主政体高度相关的指标体系,违背任何一个条件,意味着政治上的不平等,也就是不民主。而民主之所以是可欲的,是由于它能避免暴政、保障权利、捍卫自由、维护利益、自主决策、促成责任、保证发展、促进平等、创造繁荣[3]参见〔美〕罗伯特·A·达尔:《论民主》(On Democracy),李风华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7-9页,第33页,第50页。。“拥有所有这些优点,对于我们绝大多数人来说,民主政府是一个比其他政府形式好得多的赌注。”[4]罗伯特·A·达尔:《论民主》,李风华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50页,第93页。
为什么有利于保障平等的民主才是可欲的呢?这涉及到一个更为根本的问题,那就是为什么需要政治平等。达尔花费了不少笔墨告诉人们,平等并不是不证自明的,作为人类必须的政治信念,它需要在道德上确立其内在的善性,只有这一原则才是国家统治基石的一个合理原则。一方面,这一原则符合世界大部分人最根本的伦理信仰和原则;另一方面,任何试图替代平等的普遍原则都是不合常理和不可信服的。如果进一步考虑到国家治理必须的审慎,以及对所有人平等对待的程序更加容易被人们接受,这种优点就更加显而易见了。与此同时,从公民能力的角度看,由于管理国家并不仅仅是委托专家、国家实施、展现知识、付诸设计,它还需要公民具有足够的能力去参与民主管理国家的过程。就此而言,公民应当包括所有服从国家法律的人,这种包容性的公民权对国家统治是极端重要的。
达尔提醒人们,任何现实中的民主国家很难符合规范意义的民主指标。不过只要具备了行之有效的政治安排、惯例与制度,它就处在接近民主标准的状态。尤其是从规模的意义上讲,在国家层次上的大型民主有一些最低的要求:官员经由选举产生、选举自由公平且定期、表达自由、有多种信息来源、社团自治以及包容性的公民权。他强调,“民主单位越小,公民参与的可能性就越大而必须移交给代表的管理决定权就越少。民主单位越大,解决公民重要问题的能力就越强,而公民就越有必要将管理决定权移交给代表。”[5]罗伯特·A·达尔:《论民主》,李风华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50页,第93页。这是一种必须面对的公民参与和制度有效性的两难。就民主治国的具体状态而言,有时候小的是好的,有时候大的是好的,量体裁衣的重要性就此体现出来。
就现代大型民主而言,由于代议制是必要的,因此政治和官僚精英们的讨价还价,就总是存在一种反民主的危险。一般而言,民主国家需要一部行之有效的宪法。宪法会从稳定、基本权利、中立、责任、公平代表、知情权、有效统治、明智决定、透明易懂、弹性与合法性等方面影响国家的民主状况。因此,“一个好的宪法设计就会有利于民主制度的生存,反之,一个坏的宪法设计可能会导致民主制度的崩溃。”[1]罗伯特·A·达尔:《论民主》,李风华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08页。民主国家不仅需要有一部好的宪法,同时还需要适当设计政党制度和选举制度,这样才能真正将民主政体巩固起来。
民主政体在20世纪的处境并不令人鼓舞。但必须承认的是,各种旨在替代民主的竞争性方案都归于失败。这就需要人们充分考虑民主生存的关键条件。达尔指出,这些条件包括:选举出的官员控制军队和警察、民主信仰与政治文化、没有强大的敌视民主的外部势力。在一个国家中,现代的市场经济和社会、弱小的亚文化多元主义是有利于民主的[2]参见罗伯特·A·达尔:《论民主》,李风华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24页。;相反的情况,对于民主自然就是不利的。
与20世纪民主的失败相对照的是,民主在世界范围得到了广泛的传播。这与殖民体系的解体、军事独裁诱惑的降低、反民主的信仰与意识形态丧失吸引力、市场资本主义的传播与效能具有密切关系。达尔尤其强调,市场资本主义占主导地位的国家才能长期维持多元民主。因为市场结构注定了人们高度关注个人利益,勿需为大众福利和公共产品操心,能够获取大量自己所关心的信息,可以不用付诸中央指挥做出自己的决定。但市场资本主义的非自主性所需要的政府管制对人的伤害可能,不可避免的会产生不平等,这不利于民主的持续发展。就此而言,在面对经济秩序、国际化、文化多样性、公民教育等项挑战的情况下,现实民主必须不断的转型为高级的民主,并借此为全世界信仰民主的人提供一盏指路明灯。
达尔对现代世界的民主述说,显然是切合经验世界需要而展开的。这里没有太多的思辨,也没有太多的意识形态渲染,更没有以华丽辞藻矫饰民主,其启人心智的效用,毋庸置疑。
但正如达尔所指出的,现代民主的产生与发展都不是一帆风顺的。这不仅是从政治变迁过程来讲的,也是从民主的政治理论处境上断定的。民主一直处在政治理论论争的风暴中心。除开所谓资本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民主这样的左右之争外,在资本主义民主体系内部,也由于精英民主与大众民主开出了不同的方案,相互之间争执不断。达尔不可能回避这些争论,自恋地叙述自己的民主政治理论。他在深入论证自己的多元主义民主理论的基础上,对来自不同立场的、批评民主的理论,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提供了一幅关于民主的宏大理论画面。从而在批评与辩护之间,对民主进行了动态化的描绘。
人们批评民主,一方面是价值倾向使然,另一方面也与民主的演进情形有关。两者是相互关联着的。民主一直是发展着的政治形态。希腊人开启了民主的第一次转型,推动了少数人统治向多数人统治的转变。这样的思想与实践在罗马城市国家中扎下根来。但后来民族国家淘汰了城市国家,民主的第二次转型随之兴起。民主思想由城市国家传播到更大规模的民族国家。这次转型促使民主成为一套与希腊-罗马式民主全然不同的、崭新的政治制度。民主的两次转型,既引发了对民主的认同,也导致了对民主的激烈批评。民主本身确实具有不同的来源、不同的理解,也有着其自身的局限性与可能性。因此,对其的认同需要清理,而对其的批评更需要重视。
达尔将民主的古今批评者区分为三个类型。“像柏拉图一派,他们从根本上反对民主制,这是因为他们认为民主或许是可能的。但却具有内在的不可欲性;像罗伯特·米歇尔斯一派,他们从根本上反对民主制,是因为他们认为民主如果是可能的,它们也只是可能具有可欲性,在现实中,它具有内在的不可能性;还有同情民主的一派,他们希望维持民主制度,但却对民主的某些方面提出了批评。前两派可以称之为反对派的批评者,第三派可以称之为同情派的批评者。”[1]〔美〕罗伯特·A·达尔:《民主及其批评者》,曹海军等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3页,第52页,第99页。
为此,达尔确定了自己从两个方面清理民主制的思路:一是尝试厘清批评者的思路,从中凸显民主需要解决的问题;二是从民主的纷繁复杂的理论解释与实践状态中清理出有益于现代民主持续发展的新思路,从中引申出民主第三次转型的必要性。达尔的表述是让步性的。它认为民主的公共理论倾向于忽略两次民主转型的局限性,因此给批评者留下了空间。这里显示出达尔对既定民主理论与实践的不满,暗示他既想矫正民主理论的失误,也想改正民主实践的缺陷。
这是现代民主理论家中最富有雄心的举动。但达尔完全可以从心所欲。因为他实在是积累了相当丰厚的民主理论研究与实践反思的资源,他是尝试完成这一研究任务的不二人选。他试图建构一种高度复合型的民主理论,以应对民主的窘境。一种“复合性的、相互交织的民主理论之网”,要求探究者遵循一种非演绎的、累积性的论证进路。为此,他将眼光首先投向民主的反对派批评者。两种批评者构成了达尔评论的重心:一是无政府主义,二是护卫者统治。
无政府主义试图建构一个没有国家的、纯粹自发的联合体组成的社会。这种反对国家的姿态,是由于他们断定国家是强制的,强制是内在地不正当的,因此国家是邪恶的;只有以自发的联合体取而代之才能消除国家之恶。达尔对无政府主义进行了一番考察后反驳道:“1.在国家缺位的情况下,极为难以忍受的强制形式可能会存在。2.在一个无国家的社会里,一些联合体无论如何都可能会获得充分的资源去建立一个高度强制性的国家。3.足以避免国家建立的社会控制水平似乎要求,一个联合体必须是高度自治的、规模非常小的,而且是由多重纽带统一起来的。在今天的世界上,建立这样一个大规模的联合体要么是不可能的,要么是极不合意的。”因此,“这些判断支持一种结论,即试图建立一个令人满意的国家比存在于一个无国家的社会更好。”[2]〔美〕罗伯特·A·达尔:《民主及其批评者》,曹海军等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3页,第52页,第99页。而这个令人满意的最佳国家形式,正是民主国家。
反对民主的护卫者立场,是传承最为久远的一种主张。与民主的主张恰好反对,护卫者统治是一种将统治权交给少数具有卓越知识、美德与才能的精英进行统治的主张。理论上它直接源自柏拉图,但历史更为古老。这是一种与民主制旨趣全然不同的等级制。等级制也比民主制更为古老,而且长期处于人类统治形式的支配地位。民主制倒常常是一种例外情形。加之民主制从古至今几乎没有彻底兑现其人民统治的承诺,因此就更加增添了护卫者统治的口实。为此,达尔认定,以等级制为基础的护卫者统治,乃是民主制最可怕的对手。但经过对护卫者统治幻象的拆解,达尔自信地指出,护卫者统治看起来虽然高尚,但对护卫者的知识和美德的超凡要求,在实践中是根本无法满足的。审慎与实践的智慧,促使人们放弃护卫者幻想。柏拉图自己的洞穴之喻就已经证明了这一点。政治权力与聪明才智的合二为一,远不如人们的自我统治可靠,因为那样政治体的成员才能真正以一个道德上负责任的人去行动。须知,“一个不完善的民主对于其人民来说是一种不幸,但一个不完善的威权政体却是一个可憎之物。”[3]〔美〕罗伯特·A·达尔:《民主及其批评者》,曹海军等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3页,第52页,第99页。这一对比,潜含着一种惊醒护卫者统治信从者之梦的效用。
不过达尔相当清醒地意识到,反驳无政府主义者与护卫者统治的论证,绝对不等于论证了民主就是最好的备选方案。这是两个问题。民主之所以可欲和可行,不是因为它对人民统治的完美承诺,而是因为它基于一种内在平等的理念。即使这样的平等存在宽泛地限制不平等、可能将平等用于论证护卫者统治的危险,但取决于个人自主的假设,重视平等的民主在基础上还是更为坚实。民主所发挥的保护个人自由、促使道德自主、推进人类发展、保护个人利益等作用,让民主可以得到更为有利的辩护。
这自然不是说民主制获得了道德上的辩护,就自然成为一种可行的制度。如果说对民主的道德辩护证明了它的可欲的话,那么在制度程序上的适当,则是证明它可能或可行的前提条件。譬如,多数决有必要进行较为周全的设计,但即使如此,它也不可能完美无缺。只不过由于缺乏可替代性的方案,甚至其他替代性的方案缺失更为明显,批评者就无法以多数决的缺陷来证明多数决的民主制必须被取代。换言之,对多数决进行限制是必须的,但缺陷更多的替代方案是不可期的。至于人们质疑民主过程无法实现共同善,以至于有理由以民主过程否定民主实质,达尔以民主过程赋予公民权利、自由和资源,因此具有实质意义予以了回答。换一个角度,从过程对过程来讲,民主过程的不公正不可能在一种非民主的过程中得到矫正。“民主过程是各种可能性的冒险,而人民自主行事将会学会如何正当地做事。”[1]〔美〕罗伯特·A·达尔:《民主及其批评者》,曹海军等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62页。在那些满足了民主最低要求的政治体中,人民就完全有权利参与民主过程。
民主的两次转型,形成了以政治平等为基础的多头政体。但仍然有令人困惑的地方:在政治实践中为何总是难以兑现充分参与的民主承诺?为什么大多数国家似乎缺少实行多头政体的条件?官僚化与寡头政治必然阻碍大规模民主的实践吗?多元主义会削弱共同善或共同善无条件存在吗?超越多头政体的历史限制会更加彻底实现民主吗?这些问题,汇总起来成为一个问题:民主的两次转型凸显出来的诸种问题,会在可能的第三次转型中解决吗?达尔依据自己确定的催生多头政体和限制多头政体生长的分析要素,清理了多头政体在一些国家发展起来,而在另一些国家却发展不起来的原因。在此基础上,他试图回答多头政体究竟能走多远的质疑。一方面,达尔指出少数精英统治不可避免的论断,是与经验事实不符合的,且他们的论据是广泛而空洞的。另一方面,达尔也指出,断言多元主义、多头政体妨碍共同善的形成,也是不能成立的。因为多元民主不仅推动个人自主,也由于它促使公民表达偏好,并且以一套机构保证公民合理选择,因此就从内外两个向度促成了共同善。
达尔的这些辩论,最后指向一个问题:民主将向何处去?这一问题的设定前提是,民主以其卓越但有缺陷的表现,显示它的可欲与可行。而问题的字面含义是,处在发展中的民主,会不会有一种更为值得期待的制度形式?这正是达尔提出民主第三次转型的问题意识。民主第三次转型的根本问题是,如何造就一个“更民主的社会”?这一社会,既包含公民政治资源和能力进一步平等化的实质内容,也包括民主化扩大到先前非民主进程统治的机构之外缘的演变。发达的民主国家应该致力于减少那些会引起严重政治不平等的、可以补救的原因,从而提升政治平等水准。无论是在政治能力与机会、经济地位与机会、还是认知能力和知识信息方面,都该着力进行。民主是演进的。“更”民主的社会是必须去追求的。在此,达尔为民主的发展演进提供了一幅动态的、富有前景的画面。
达尔在中国,一向处于令人瞩目的位置。从一个思想家发挥其影响力的形式上看,达尔具备所有的形式条件:他的主要著作几乎被翻译成中文出版,而且热卖、热读。人们对他怀抱的崇敬之情,在跟踪他的思想演进与著作出版的过程中淋漓尽致地体现出来。他的思想已经成为汉语学术界讨论政治问题的重要资源,以至于到了不知达尔便不好谈政治的地步。而在中国人设想国家发展的政治体制改革之时,达尔的民主论证成为人们接受和拒斥民主的重要依据。
达尔对中国的影响,十分巨大,兼具正负两面的功能。从正面影响上讲,达尔矫正了中国人从民主信念上理解民主的习惯,并为中国人展示了民主政治理论丰富且深刻的蕴含,为中国人开掘现代民主理论的富矿提供了指南与工具。
达尔的多元民主论,无疑是从经验中抽取出来的理论。这与它明确拒斥演绎的民主论说具有密切关系。这样的论说进路,具有自身的规范含义与经验指向。论说的实际说服力要强于演绎的民主推论。因为面对政治的经验世界,是不是选择民主政体,一旦不是一个价值偏好决定的问题,那就是一个是否面对事实的决断。只要面对现代政治发展的真实历史,在民主政体与非民主政体之间进行比较的结果是有利于民主的,那么人们拒绝民主的现实理由显然就变得不理智了。这不是一种说教性的民主理论,让人没有理由心生反感。因为一旦将是否实行民主委诸人们的价值信念,“诸神之争”的现代处境,必定会将民主置于一个争吵不休的境地。结果民主政体的推进就会缺少起码的共识。这对近代以来中国人几乎都是从信念的角度理解民主或拒斥民主,有一种纠偏、补缺的积极作用。
达尔对民主的演进性论述,对民主缺失的坦然承认,对民主的政治平等根基的伸张,则展示了现代民主的丰富内涵与复杂状态。在关于民主的三次转型论述中,达尔刻画了民主的演化历程,促使人们历史地理解民主政体与民主理论的动态性、适应性与重构性。那种对民主采取一种僵化的态度,以为民主就是信守亘古不变的几个教条的说辞,在此显得格外苍白。达尔承认,民主并不是完美无瑕的政治理论建构与政治实践方案。兑现“人民统治”的民主承诺,需要人们直面多数决的缺陷,但同时拒绝少数精英的护卫者统治进路。这就为民主政体的不断改良敞开了大门。达尔以一种“更为民主”的预设,作为论述民主自我优化的前提条件,这样的不断演进,不仅使民主显得更为优质,而且使其成功杜绝反民主的替代尝试。一种僵化的捍卫民主的姿态,绝对是做不到这一点的。设定人类相信个人自主与政治平等是基本且共同的底线价值,那么,抗拒那些承诺这一价值但事实上却伤害这一价值的暴政,就是必须的政治信念和实践取向。同样,取决于这样的信念,人类有必要让民主处于一个不断改进的演进状态,不是以拒斥而是以欢迎的方式,将一个政治体的所有成员尽量纳入民主的实践机制。这样的状态,也就使更符合人类的政治愿景变得灿烂起来。“在这个世界上,人们可以和平共处、在本质平等的基础上互相尊重,并且可以共同探求最美好的可能生活。”[1]〔美〕罗伯特·A·达尔:《民主及其批评者》,曹海军等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481页。这不仅是一种信念表达,更是一种实践状态。这对于中国人尚未完全展开的民主实践,既具理论上的健全启迪,更具实践上的指引作用。至于达尔所揭示的民主构成要件,更是直接引导人们去聚集相关资源,累积性地推动民主进程。
与此同时,达尔激活了中国人的民主想象,从而为中国人筹划自己的现代政治生活提供了酵素。这既与达尔论述的民主发展乃是人类政治发展大趋势的结论相关,也与他论道在人类历史绵延的长过程中尚未出现成功替代民主政体的事实紧密相连。更为关键的是,一切试图替代民主的霸权体制所导致的不幸结局,更加清晰明白地向人们表明,除开民主以及对民主政体的改良、优化,似乎还找不到更能够促进政治平等的政体形式。政治平等是民主以及同情性地批评民主的人士共享的价值,两者都着意推动一种可欲与可行的民主政体。但似乎只有多元民主才能真正兑现政治平等的价值承诺。政治平等与政治不平等是赞同与反对民主政体的人士发生剧烈分歧的地方。但由于精英统治在经验事实上的不可能,因此,存在一种让他们回到民主轨道的动力。只要民主本身表现的国家治理绩效是愈来愈呈现“人民统治”真实面目的,这样的动力就会越来越强大。这足以警醒那些传播哲学王统治理念的人士,也足以警醒那些以民主转型的困难甚至灾变恐吓人们的人士。民主政体的历史偶发性与艰难曲折进程,表明它不是一往无前、战无不胜的政治生活方式。事实上,必须在民主与暴政的长过程比较中,才显示出民主的优越性。因此,怀着民主信念的政治行动者,需要具备为民主这种旨在实现平等的政治生活方式进行艰苦奋斗的耐心。不过民主成功实现所体现出来的实质构成与形式指标,足以保证人们对民主的清晰认知和实践智慧。这对作为民主实践后来者的中国,无疑是一种福音。
不过需要高度警惕的是,达尔在中国还可能发生另外一种影响。须知,中国有一个应接达尔多元民主理论的既定政治底盘:长期的高调、直接的民主氛围,为达尔理论的进入腾出了开阔的空间,准备了丰厚土壤。只不过,这中间由于缺少了达尔对多元民主理论进行论述的对应性理论,也就是精英民主理论,以及两者之间的相互“消毒”机制,在中国的达尔论述,就增加了与造成中国大动荡的高调民主无缝对接的危险。于是,达尔的多元民主论述,形成了一个截然不同的东西方组合结构:在西方,它与精英民主此消彼长、巧妙平衡。一方面,在消解精英民主的重视自由、无视人民民主之“毒”的前提条件下,杜绝了精英民主对大众政治参与的排拒危险;另一方面,在精英民主的实际运行效应面前,大众参与的民主主张又不会通向人民直接民主,从而杜绝了大民主、高调民主、直接民主引发的社会动荡。在中国,则可能导致(尽管可能只是潜在地导致)两种危险:一是以主流的西方民主理论都主张以参与为基调的社会民主为据,断言中国此前流行的文革式大民主就没有什么不对,结果达尔竟然有可能与文革式民主的死灰复燃联系在一起。二是以达尔对西方主流的精英民主理论的拒斥为先导,批判代议制的虚伪性、质疑民主的低劣品质、坚信人民统治的不可能,进而干脆全盘拒绝西式民主,从而堂而皇之地将民主排拒在中国政治发展进程之外。
这样的对接,在中国的政治理论界正好体现在有学者对萨托利的批判、对达尔的赞誉上面。中国政治学界对达尔的礼赞是毫不吝啬的。这是可以理解的。只要这样的礼赞不是绝对排他性的,那就具有正当性。当这样的礼赞是以绝对拒斥精英民主、间接民主为条件的,那么就会走向一个危险的境地。萨托利对现代代议制民主进行了强有力的辩护,其进路是演绎的,立场是强硬的,其排他性也是明显的。他毫无妥协余地的指出,“归根结底,一个表面上假人民的名义行事,因而自称具有绝对合法性的非自由主义(前自由主义或后自由主义)国家,使一切保障荡然无存,不可能具有任何意义上的民主性质。因此,摒弃了自由主义的民主,真正能看到的不过是这个词而已,也就是用作修辞手段的民主,因为某种杜撰出来的人民支持,可以赞助最横暴的奴役。”[1]〔美〕乔万尼·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等译,〔北京〕东方出版社1998年版,第445页。这样的民主论证,自然与达尔相对通泰的论述相去甚远。但不要忘记,这正是刻画民主与非民主界限的必须。试图捍卫民主,就必须态度鲜明,毫无妥协。相比而言,达尔的论述有一种绅士风度。但也就潜藏了风险:比如人们完全可以将他对美国宪法的批判,拿来作为颠覆民主宪政的理据;也完全可以将民主无法完全实现人民统治的论说,拿来作为颠覆民主论证与实践效用的口实;同样完全可以将他的“更广泛的民主”推向绝对直接的人民民主,从而以大民主取代间接民主,彻底葬送代议民主制。达尔的论述是审慎的。因此即使是有这样的危险性,也还是潜在的。譬如他批判美国宪法,就明确声称,不是要颠覆美国宪法,而仅仅是吁求改变理解宪法的方式而已[2]达尔明确讲,以民主批判美国宪法,“我的目标与其说是建议修改现存宪法,倒不如说是鼓励我们改变思考宪法的方式,无论这是指现存宪法,还是它的修改版本,或是一个新的、更民主对的宪法。”罗伯特·A·达尔:《美国宪法的民主批判》,佟德志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7年版,第3页。在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之间,如果说需要修改的话,达尔更着意改进的是后者。。但引申者却可以轻松自如将他推向反民主的极端。这不能不令人警惕。在汉语政治学界,需要在达尔与萨托利之间确立理解民主的坐标。这是一个实践智慧的客观需要。相信升上天国的达尔也会这么为中国祈福。
〔责任编辑:钱继秋〕
任剑涛,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系教授 100872
美国著名政治学家罗伯特·A·达尔于2014年2月5日,以98岁高龄仙逝。笔者应上海《社会科学报》编辑之约,撰写纪念文章。浮想联翩,成稿万言,报纸却只能选载部分。为了表达笔者对达尔民主理论建构的敬意,特投稿专业期刊,以贡献给读者一个纪念达尔文章的全貌并寄托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