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娟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心理与特殊教育研究中心,北京 100088)
随着脑科学、心理学以及教育学等领域研究与实践的不断进展,越来越多的人们认识到良好的早期教育能促进婴幼儿的健康发展,为其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1]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早期教育对提高国民整体素质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强调“要重视0至3岁婴幼儿教育”。《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也提出了0—3岁婴幼儿教育的公益性发展方向。2012年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的通知》,将在上海市、北京市海淀区等14个地区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
国外0—3岁早期教育政策和相关研究都非常丰富。如新西兰的“普鲁凯特计划”,英国1997年启动的“早期开端”计划,美国的“开端计划”等。美国哈佛大学早期教育专家怀特曾领导他的团队,对0—3岁婴幼儿进行了全面的跟踪研究;[2]北卡罗莱纳州大学法兰克波特葛兰儿童发展中心是美国最为悠久的儿童发展研究机构,他们研发的教育方案供早教专业的培训师、教师及新手父母使用。这些研究成果对实践有着直接的指导作用。[3]随着儿童身心发展知识的普及,我国的家长也越来越多地认识到早期教育对于人一生发展的巨大作用。面向0—3岁婴幼儿的早期教育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建立起来,我国婴幼儿早期教育市场处于一种异常活跃的状态。[4][5][6]从已有研究结果来看,研究者们一致认同,在当前的早期教育实践中,早教机构和婴幼儿家长都面临着诸多矛盾和困惑,因此还非常有必要进一步加强有关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参与情况的调查。
本研究选取北京市两所公立幼儿园的540名幼儿家长作为问卷调查对象,回收有效问卷461份,有效回收率为92.2%。在所调查的儿童中,男孩195人,女孩243人,缺失23人。所调查幼儿家长的受教育程度如表1所示。
表1 所调查幼儿家长的受教育程度
本研究采用自编《早期教育调查问卷》,含5个维度,分别为参加早期教育总体情况、早期教育投入、早教机构的情况、早教机构质量评价、早期教育观念;共23题,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填空题;采取回溯式问卷调查,由家长根据幼儿在0—3岁期间参加早期教育的实际情况填写。
为了解早教机构的学习是否会影响家长的教养方式,本研究采用台湾陈富美教授编制的《家长教养方式问卷》[7]进行调查。该问卷经验证具有较高的信、效度,共有59个题项,分别从权威、专制和放任等维度考察父母的教养方式。权威维度包括温暖、说理、民主、随和4个因子;专制维度包括命令、体罚、不说理、言语攻击4个因子。将温暖、说理、民主、随和4个因子的平均分之和作为权威维度的总分,将命令、体罚、不说理、言语攻击4个因子的平均分之和作为专制维度的总分。对所得数据,全部采用spss16.0进行统计分析。
在所调查的461名幼儿中,有44.1%的幼儿在0—3岁期间参加了早教机构的培训。在参加早教机构培训的幼儿中,有69.4%的幼儿参加了1个早教机构的培训,其余幼儿参加了2个或2个以上。36.3%的幼儿参加的早期教育机构是外资企业性质的早教机构,其余依次是国内企业性质的早教机构(31.2%)、幼儿园办的亲子班(23.2%)、其他(3.8%)、母婴医院开办的育儿班(3.4%)、社区办的亲子园(2.1%)。由这一比例可以看出,在现阶段经营性、盈利性的早教机构占主流。
在时间投入上,幼儿开始上早教机构的初始年龄,最多的是在2岁半至3岁之间(24.8%),其次是2岁至2岁半之间(20.9%),6个月前开始上早教机构的比例最少(5.3%)。持续在机构学习的时间,在半年到1年之间的最多(42.2%),其次是低于半年的(18.9%),再次是1年—1年半之间(17.5%)。
在经费投入上,每年在5000—10000元之间的最多,占39.1%,其次是5000元以内,占33.3%,再次是10000—20000元之间,占21.7%,2万元以上的仅占5.8%。经费投入与家庭收入相比较,19.2%在家庭收入的3%以下,33.3%在家庭收入的4~5%之间,28.2%占家庭收入的6~10%之间,10.3%占家庭收入的11~20%之间,8.9%占家庭收入的20%以上。也就是说,有超过半数(52.5%)的家庭在早教机构教育经费的投入上没有超过家庭收入的5%,较为理性。
婴幼儿参加的早教机构所教授的内容,以音乐、舞蹈为最多,其次是运动类,再次是创意美术类(见图1);主要教学形式为“游戏加活动”的占85.4%,“传统的老师讲学生听的形式”占6.4%,以家长为主要教学对象的占5.2%。
此外,大多数早教机构会为家长提供服务,其中以“指导家长与孩子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为最多,占42.4%,其次是“指导家长解决孩子发展中的各种问题”,占31.3%,再次是“指导家长了解营养、健康和疾病预防方面的知识”,占12.1%,只有13.9%的早教机构不提供上述服务。
对于早教机构,家长最满意的是教学形式,最不满意的是师资(见图2)。对于早教机构的师资,48.8%的家长不清楚教师是否为师范生。可见,师资是早教机构面临的最大问题。
图1 婴幼儿参加早教机构学习的主要内容
图2 家长对早教机构满意项目的排序
对于早教机构的效果,25.50%的家长认为很好,49.0%的家长认为一般,20.70%的家长认为不明显,2.4%的家长认为没有效果。可见,只有不到1/3的家长对早教机构的教育效果是满意的。
家长认为当前早教机构存在的最主要问题依次是:市场比较混乱缺乏监督管理(36.2%)、教师资质良莠不齐(22.5%)、收费过高(20.4%)、教学内容缺乏科学规范的体系(19.0%)、其他(1.9%)。针对收费过高的问题,研究者进一步的调查显示,在所上早教机构中,单节课时费在101—150元之间的最多,占40.2%,其次是151—200元之间,占25.5%,再次是51—100元之间的,占22.5%。可见,单节课时费在100元以上的占65.7%以上。
在早期教育中,家长关注的内容从多到少依次是:儿童身体发育情况(20.6%)、儿童与他人的交往(18.6%)、儿童认知与语言的发展(18.1%)、儿童感知和运动能力的发展(16.5%)、探索周围环境的兴趣(13.5%)、对音乐美术等艺术的兴趣(7.1%)、对科学的兴趣(4.0%)、其他(1.6%)。家长认为孩子进入早教机构学习的目的,从多到少依次是:提供与同辈群体接触的机会(43.5%)、帮助开发孩子的智慧潜能(28.8%)、培养孩子的独立性和自理能力(20.9%)、家长学习早期教育相关知识(4.7%)、其他(2.1%)。由此可见,在0—3岁期间,除身体发育外,家长更看重儿童社会性方面的发展。
以是否参加早教机构分为两组,进行独立样本t检验发现,两组家长的教养方式在各个维度上均无显著差异(见表2)。但是,分别以父亲受教育程度、母亲受教育程度为自变量,以家庭教养方式为因变量,进行方差分析检验,结果表明不同受教育程度间父母的教养方式存在差异(见表3)。可见,是否参加早教机构对家长的教养方式没有影响,家长自身的受教育程度是影响其教养方式的重要因素。
表2 是否参加早教机构父母教养方式t检验
表3 父母不同受教育程度教养方式的方差分析
在被调查对象中,有接近半数的幼儿在0—3岁期间到早期教育机构学习过。对于没有到早教机构学习的幼儿来说,16.7%的家长是因为早教机构收费太高,也就是说,是受客观条件限制所致。这表明当前早教市场确实受众广泛,政府、社会与早教机构本身都应进一步重视早教机构的教育质量,推动早教市场健康发展。
在家长反映的早教机构的问题中,选择“市场比较混乱缺乏监督管理”的最多(36.2%),可见政府监管是主要问题之一。同时,家长提出主办早教机构的单位应是幼儿园(27.8%)、社区(24.8%)、政府专设机构(21.4%)、妇幼保健机构(8.9%),认可由社会主办早教机构的仅占12.9%,这表明家长期待政府在早期教育中行使主要职能。
首先,应明确早期教育的主管归属。目前中央政府部门无明文规定0—3岁婴幼儿教育由哪个部门主管,3岁前婴幼儿教育主管归属问题仍不明确。一旦发生问题,就有可能出现谁都能管、但谁都不愿管的局面。管理上出现“真空”,也容易导致一系列问题出现,如家长反映的师资、课程、收费以及安全和卫生等方面的问题,所以首先要明确0—3岁早期教育的主管归属,然后加强政策上的规范与引导。
其次,各部门之间应加强合作。明确主管部门并不意味着由一个部门完全负责,早期教育涉及卫生、妇联、工商、教育等多个部门。各部门自身的组织和专业影响不同,应借助各自优势,协商合作,形成合作共同体。只有各相关部门的紧密合作才能促进早期教育的良性发展。[8]
第三,应需加强对早教机构的监管,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我国目前仅有部分地区的教育管理部门有对0—3岁早期教育机构的评估细则与标准。对早教机构的质量评估,可以从结构性质量、过程性质量以及儿童发展评价三个方面着手。结构性质量包括师资水平、教育活动、教师与儿童的比例和班级规模等;过程性质量包括教师与儿童的关系、发展适宜性教育活动、有刺激的和丰富的教育环境;儿童发展评价则是从儿童发展的效果进行评价,即结果评价。如能从结构、过程、结果三方面设定早期教育机构的准入标准,开展动态评估监控,将能把不符合办学标准的早教机构排除在外,同时促使已经运行的早教机构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不断更新自己的教育理念与策略,提升早期教育质量。[9]
从调查结果来看,0—3岁早教师资质量最让人担忧。我国当前从事0—3岁早期教育的人员,在专业训练、专业资格制度和职业规范等方面都缺乏规范与保障。为此,首先应加大职前培养培训。随着人们对婴幼儿教育的重视,对0—3岁早教师资的需求增大,但我国目前还缺乏开设0—3岁早期教育专业的大专院校,供需矛盾突出,因此需要在师范院校、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开设0—3岁早期教育专业,或者增设0—3岁儿童保育和心理发展方向的课程。
其次,应制定0—3岁早期教育教师专业资格认证制度,设定该领域教师的入职门槛。现在市场惟一有资格认证的是由劳保部门颁发的育婴师执照,但调查发现,接近半数的家长并不清楚教师是否有资质。针对0—3岁早期教育对教师专业性要求更高的特点,应设置标准化的统一的从业教师资格认证制度,从入口优化早期教育从业人员队伍。[10]
第三,应加强对在职早期教育人员的职后培训。当前从事0—3岁早期教育工作的人员,有些具备教师资格证书,但是缺少有关0—3岁的保教知识,可通过教育部门组织的定期的、规范的职后培训,让教师掌握婴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在科学理论指导下实施保教工作。
本研究结果表明,只有17.6%的家长对课程内容是满意的,家长在早期教育阶段最关心的除身体发育外就是幼儿的社会性,但早教机构可供家长选择的课程却以艺术类课程居多,与家长的期待不符。同时,19.0%的家长认为当前早教机构的“教学内容缺乏科学规范的体系”。为此,早教课程首先必须适合婴幼儿身心发展规律。调查发现,少部分0—3岁早教机构存在识字、算术等超前教育,这是有违婴幼儿年龄发展规律的。儿童在各个年龄阶段都有其主要的发展任务,在0—3岁应以动作技能、语言能力、个性社会性的发展为主,同时还应充分考虑到儿童的个体差异。
其次,早期婴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研究还需进一步深化。0—3岁婴幼儿的心理发展由于被试选取较难等原因,研究还不够丰富,尤其是能够应用于实践的研究还很缺乏。各个早教机构大都宣称有自己的理论基础,但在实践操作中理论与课程内容、教学形式往往是脱离的。婴幼儿身心发展的研究还应侧重于如何与教养实践相结合。[11]
第三,应制定0—3岁婴幼儿课程与学习的国家标准。OECD国家的经验表明,课程和学习标准对儿童的学习和发展能够产生积极的影响,因为它能够为教育实践者提供课程依据,也能让家长了解早期教育的内容,提高家长对早期教育的认识。[12]我国已经制定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在此基础上,还应制定《0—3岁儿童保育指南》,以推动0—3岁早期教育课程体系的科学发展。
家庭环境作为儿童生活的微观系统,对儿童的影响非常深刻,尤其是与幼儿朝夕相处的父母的抚养、教育行为对幼儿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本研究结果显示,参加早教机构与否对家长的教养方式没有影响,这表明参加早教机构的学习,对帮助家长改善教养方式的作用不大。这既与早教机构的课程设置有关,也与家长的理念有关。在早教机构中,13.9%不提供与家长教育相关的服务,而家长在参加早教机构的培训时,主要目的为“学习早期教育相关知识”的也仅占4.7%,这两方面原因可能导致家长在早教机构的学习中获益不大。为此,一方面家长需要转变观念。家长能否积极参与早期教育,对儿童未来的学业成就、情感社会性发展都会产生影响,但现实中,家长缺乏参与的意识和动机,参与的时间不足,参与的途径有限,[13]家长还需要进一步认识到自身在早期教育中的重要性,积极学习相关早教理念和方法,并努力运用到实践中,将在早教机构学习的有效的亲子互动方式延伸到家庭。另一方面,早教机构在课程设置中需增加对家长教育理念、教养方式等的培训,增加对家长与幼儿互动的指导,帮助家长更新教育理念、改善教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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