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国 贾舒宁
摘要:中国传统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模式具有强大的可持续发展生命力。立足于可持续的国强民富,结合中国农业生产所面临的生产技术条件,中国未来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制度还是应该走“耕地集体所有+小农生产+合作化+政府计划管理和足够补贴”的社会主义道路。
关键词:传统农业;农业现代化;可持续发展;国强民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工商运输业;小农经济
中图分类号:F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4)02-0031-06
一、什么是合理的农业生产模式——对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反思
究竟如何才能实现中国可持续的国强民富,这是我们思考中国农业生产经营制度究竟应该走什么样的道路的起点。离开了国强民富,不管什么样的发展都是骗人的把戏;离开了可持续,不管什么样的发展就是愚蠢的“过一把瘾就死”的急功近利。
作为中国这样的一个大国,没有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就没有整个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这是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和其基础地位决定的,更何况还涉及数亿人的就业及其家庭的生计。将粮食供给寄托在别人身上,不是别有用心就是愚蠢。所以,习近平总书记发出了“我们的碗里要装自己生产的粮食”的号召。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农业市场化——农业现代化实践结果表明,中国由曾经的粮食净出口大国变为现今的粮食进口大国,粮食等农产品价格不断上涨加剧了中国的物价通涨、遏制了工业的进一步扩张。一方面,在国际农产品的强力冲击下,以规模化、机械化、商品化为特征的“现代农业”不断破产,如东北大豆农;另一方面,在工业化、城市化优先发展思维主导下,收入分配与再分配政策也使得自给自足的小农生产面临劳动力不足,再生产难以维持的危险。
对于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所走的农业现代化道路怎样评价呢?首先要从农业现代化理论本身说起。
发展经济学家舒尔茨认为,传统农业是一种停滞落后的农业生产组织模式。舒尔茨在其1964年出版的《改造传统农业》一书中指出,(1)“完全以农民世代使用的各种生产要素为基础的农业可以称之为传统农业”,“一个依靠传统农业的国家必然是贫穷的”[1];(2)传统农业因为技术状况保持不变、持有和获得收入来源的偏好和动机状况保持不变而处于一种均衡状态——这是一种停滞落后的状态;[2](3)处于传统农业状态的国家或地区如果试图让其农业成为经济增长的强大发动机,那就需要将传统农业改造为生产率高的经济部门——农业现代化;[3](4)要使“农业成为经济增长的一台强大发动机”,就“必须向农业投资”“用刺激的办法去指导和奖励农民则是一个关键部分”“人力资本是农业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4]。
舒尔茨的传统农业“停滞落后”的观点被国内诸多学者和政府封为圭臬。他们坚信传统农业——小农生产是落后的生产方式,必须打破。至于打破后中国农业现代化究竟应该走什么样的道路,却在不断变化——20个世纪80年代是“农工商一条龙”,90年代是“农业产业化”“公司+(基地)+农户”“农业商品化”,21世纪以来是“农业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一村(乡)一品”“生态农业”,等等。
从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农业现代化实践结果来看,虽然农业生产的商品化、市场化提高了少部分(大多还是从事经济作物生产的)农民的收入水平,但是中国农民相对收入水平远低于城镇居民的基本格局并没有改变,相反还出现了农村空壳化、农业生产日益衰退(很多地区耕作大为粗放、耕地抛荒严重、农村劳动力季节性不足)、进口粮食日益增多的不良现象,以至于出现了严重的内需不足、“三农”和粮食安全等问题。这不得不让我们反思舒尔茨的传统农业理论和农业现代化理论存在的问题。
第一,“一个依靠传统农业的国家必然是贫穷的”这个命题似是而非。英国工业革命以来的近代史说明,西方发达国家的农业往往是通过商品化生产来实现其快速增长的,比如,英国的羊毛、荷兰的花卉、新西兰的牛奶、丹麦的猪肉和牧草种子等;与之相对应的第三世界国家的农业往往是自给自足的传统农业,比如,1936—1941年危地马拉的帕那加撤尔、1953—1955年印度的塞纳普尔。但是,一个国家贫穷与否,绝对不是农业一个方面的因素就能决定的,往往还与一个国家的自然资源要素禀赋和制度、人口、国际环境等社会资源禀赋有关,而将之简单地归结于农业的传统生产方式,这犯了肯定结果的逻辑错误;就算是从统计学的角度上讲,也犯了归纳不完全的逻辑错误(不管是在空间样本上还是时间样本上都是极为不够大的,而样本足够大是大数定律成立的前提条件)。这两个实例至多可以说明,我们不能排除传统农业是国家贫穷的原因。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没有技术进步,也并不代表以后就没有了技术进步。
第二,既然传统农业因为技术状况保持不变、持有和获得收入来源的偏好和动机状况保持不变而处于一种“均衡状态”,那“使农业成为经济增长的强大发动机的农业投资”又来源何处呢?投资机会或投资的动机又从哪里来呢?舒尔茨没有说明外生投资的动力来源是什么。“均衡状态”也可以换成另外一种表达——可持续的稳定发展,这总比崩溃与衰退要好吧。
第三,“人力资本是农业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这个观点从生物学和生产的角度讲虽有其合理性(当然也是不全面的,耕地、水源、气候等自然条件也都是经济增长不可或缺的因素),但忽视了“多收了三五斗的悲剧”市场经济规律,也忽视了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
第四,舒尔茨的传统农业理论和农业现代化理论,缺乏宏观思维。他仅仅从一个资本家的角度去思考农业的增长问题,忽视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和公共品属性;也忽视了其他产业的增长对农业增长的推动作用、市场对农产品购买力的提高对农业增长的推动作用。
反观从英国工业革命以来发达国家的农业大发展历程可以发现:他们大多是伴随着工业的爆发式地扩张(市场对农产品的购买力提高)、农村劳动力大幅度减少(转向了非农产业)、农村人均耕地面积激增(规模经济的存在为后两个方面的资本投入提供了机会)、农业生产机械化、生物技术和生化技术的大量应用。在这个逻辑链条中,工业的爆发式扩张是关键之一,没有工业的快速大幅度扩张(以及农产品市场的拓展),民众购买农产品能够支付的价格就难以提高、购买量就难以增多,农业扩张就失去了市场空间;农村劳动力也难以大规模向工业等非农产业转移,以至于农业生产中的“人少地多”要素禀赋特征也难以形成,规模化的农业生产就难以出现,大规模的农业机械和生物技术以及生化技术的私人投入动机就很难形成(当然,没有工业技术的进步,机械化生产也不可能实现)。
由此,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启示:第一,以英美为代表的现代农业模式的形成有三个必要条件,一是快速扩大的农产品市场,二是人少地多,三是农业机械等技术的出现。第二,一旦农产品的市场不能再进一步扩大,英美模式的现代农业也同样要陷入舒尔茨所谓的“均衡状态”——“停滞落后”(如果“不再增长”就可以认为是“落后”的话)①的状态。也就是说,如果英美等现代农业不再继续去抢占外国市场,那么他们的农业生产也必然遭遇传统农业同样的困境——“停滞落后”,这说明了英美规模化、机械化、商品化式的现代农业具有帝国主义的特征。
我们再看舒尔茨所列举的处于“均衡状态”的1936—1941年危地马拉的帕那加撤尔、1953—1955年印度的塞纳普尔所处的实际情况,既没有农产品购买力的提高(国内其他产业没有出现大发展),也没有诸如耕地、劳动力等农业生产要素的大幅增多,农业生产增长自然不可能了。所以说,与其通过改造传统农业来促进经济的增长,不如说培育经济增长的源泉更有意义。
中国改革开放之初,通过生产关系的调整、大幅度提高粮食收购价格(同时限制农资涨价,这保障了农民种粮合算)、以及杂交种子、化肥和农药的大量使用,成功地促进了中国农业生产的高速增长,就可以佐证农业要大发展是离不开生产能力的提高的。而1985年开始中国出现卖粮难一直到1994年,粮食生产处于一个徘徊不前的状况,也可以佐证市场购买力对农业扩张的(限制)作用。就劳动力数量而言,英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足够大的国际工业产品市场也为其农业生产方式的合理转变提供了前提条件。上述认识可以用图1进行概括。
在市场购买力没有增长、土地没有增多、生产技术没有改进的情况下,无论怎么投资,农业作为经济增长的“强大发动机”还是镜里看花。
二、中国有史以来农业生产经营制度的演变
从中国发展历史来看,农业生产经营制度大体经历了如下四种主要模式:(1)井田制;(2)佃农制度;(3)合作制;(4)家庭联产承包制(自耕农制)。
中国古代的“井田制”与西欧的“农奴制”大为不同。虽然中国古代“农奴”在人身上依附于领主,领主对他们征收的赋税也不仅有实物、还有劳役、兵役,但“井田制”具有佃农制的特征,他们有一定的人身自由、甚至可以去开拓荒地归己所有(只要完成了公田的耕作任务及其他各种劳役)[5],他们具有奴隶和自由民的部分特征,是一种介于二者之间的一种形态。
中国古代的“井田制”经过春秋战国而趋于解体,最后以秦始皇三十一年(公元前216年)颁布法令“使黔首自实田”为标志。春秋战国时期,王室土地渐渐被诸侯瓜分,国有土地被私人占有、土地私有制出现;生产工具的变革、牛耕的推广、兴修水渠灌溉条件的改善、人口增加和耕地面积的大大增加,使得社会经济进入了一个空前的自我促进(生产发展—人口增加—生产发展)的快速发展阶段。经济的发展直接导致了对上层建筑变革的要求,以致于出现持续了几百年的诸侯混战,而在这过程中,大批农奴的地位通过战争得到提高或者在战争中死去,同时脱离领主土地的自耕农由于技术进步也通过荒地的不断开拓而增多(中国广袤的疆土为他们提供了这样的空间),“井田制”逐渐土崩瓦解。[6]
中国古代随着井田制的解体,逐渐形成了土地国有和私人所有制并行前提下的佃农制和自耕农制,持续了两千多年,并为中国灿烂的封建文明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打破了土地私人所有为前提的佃农制和自耕农制,代之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前提的合作制(人民公社);合作制表现出了强大的生产力,为中国建国初期社会的稳定、国家主权的巩固、计划经济时期工业化建设提供了强大的农产品方面的物质基础。
1978年开始改革开放,中国的农业又由合作制改为耕地集体所有下的家庭联产承包制,这在20世纪80年代前半期极大地促进了中国的粮食生产,到1985年就出现了卖粮难。家庭联产承包制从本质上讲,在有农业税时属于定额地租式的佃农制,在农业税取消后属于自耕农制。但是这与古代的任由自耕农自生自灭的自耕农制不同,中国时下的家庭联产承包制还具有政府通过各种形式补贴农业生产的特征。
对农业进行补贴,这不是中国特有的,而是目前世界众多发达国家所共有的特征。这说明,历史条件已经发生了极大的改变——曾经可以赚钱的农业生产转变为不能赚钱了,它们需要政府通过公共权力进行转移支付才能生存,这其实是由于农业生产的高度发达导致了农产品(粮食为主)由以前的供不应求转变为供过于求。这也是任何一个产业由不饱和发展到饱和、由朝阳产业演变为夕阳产业的必然归宿。如果这样的产业对人类不是必需的,那可以任由其自生自灭;如果这样的产业是人类所必需的,那就只有采用政府补贴的手段才能保障其可持续的再生产。
三、中国传统的佃农制和自耕农制长期存在的原因
(一)中国古代小农经济的强大生命力
在经济史上,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条件(尤其是在16世纪、17世纪)遥遥领先于西欧国家,但是工业革命为什么没有首先诞生于中国而是首先诞生于西方呢?这也就是所谓的李约瑟之谜。通过对中国封建经济史和近代资本主义的萌芽和发展的研究可以发现,这个问题与“中国传统的佃农制和自耕农制并行的农业生产经营制度为何长期存在(或者说为何具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正确理解这个问题,或许对中国目前农业制度的选择会有所启发。
近代西方发达国家在其崛起的过程中大多有一个共同点——大量的对外扩张、占据国际市场来补充国内市场的不足,荷兰、西班牙、葡萄牙、英国、法国、德国、日本以及后来的美国,都是如此。然而,在明代中叶资本主义开始萌芽时期,中国虽然也开始了对外贸易,但类似像英国那样实现圈地运动从而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机械化和商品化——所谓的“农业现代化”②并没有出现,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 中国的工商运输业虽然在明代也大有发展,但是足够容纳当时社会大部分劳动力的工业品市场并没有出现。一方面,就封闭的国内市场而言,一个容纳了社会大多数劳动力的工商运输业对应容纳了社会少数劳动力的农业的经济结构不可能出现,这是由工商运输业的生产资料(在时间和空间上)高度集约化的生产性质和农业生产资料集约化程度较低的生产性质所决定了的。农业生产严重依赖于耕地面积、时间、气候、光照等自然因素。比如,一个工人1个月生产的食盐可以满足几百、甚至上千农民1年的食盐需要,一个铁匠工人1个月生产的农具可以满足几百户农民若干年的需要,而(在农业生产尚未规模化、机械化的明代)1个农民1年生产的余粮往往难以满足1个食盐工人、1个铁匠工人1年的粮食需求,这就注定了:要实现工商运输业与农业的协调发展,必需是大量的劳动力从事农业、少量的劳动力从事工商运输业的产业结构。另一方面,就开放的市场而言,因为明代时(除中国以外)世界各国皆相对比较贫穷且人口较少,中国面临的工业产品国际市场也不够大;明代中期,中国人口几乎与整个欧洲人口相当,中国本身才是最大的工业品市场。
没有足够大的工商运输业市场可以容纳庞大的中国劳动力大军,这是工业革命以及与之相随的所谓的“农业现代化”没有首先出现在中国的首要原因。由此,我们可以得到一个重要的推论:自发的工业革命只可能首发在人口较少、耕地面积较多、国际上有足够大的工业产品市场(软弱而富有的人口大国的存在)可供使用的国度或地区。这也是英国的工业革命能够成功地将国民经济结构由小农生产为主转向工业生产为主的原因,同时也是近现代西方列强在通过快速工业化崛起的过程中,始终都要将殖民、侵略和掠夺的目光投向中国、印度这样的人口多且富裕的国家的原因。
2. 中国人多地少、少数地主占有大部分土地,农业生产技术比较发达以及农产品供给总体上处于供不应求的条件决定了地主凭借土地资源可以获取比较高的收益,这使得从事工商运输业对地主而言并没有太大的吸引力。
3. 由于自耕农和佃农缺乏足够的货币积蓄以及相应的抗市场风险能力,自然也对专业从事工商运输业不感兴趣了。
4. 在佃农制与自耕农制度相结合的农业生产经营制度下,农民通过男耕女织,种植业、养殖业以及手工业相结合的混业经营模式,农民生活水平并不见得很低(温饱在正常年份下大多可以解决),自给自足程度很高、对市场的依赖程度较小,包括劳动力再生产在内的农业再生产可以得到持续。这可以通过以下两模型来说明。
佃农制模型:
假定:
(1)1家5口人,租种100亩地,其中,种植桑麻蔬菜等非粮食作物耕地30亩,粮食作物耕地70亩;③
(2)粮食单产,按明代正常年份计算,300斤米/亩;1年种1季水稻计算,年产粮食2.1万斤米;[7]
(3)租(税),按亩三斗五升至一石(即35斤/亩~100斤/亩)计算,合计3 500-10 000斤米(或米麦);④
(4)每户自用粮食,人均按2斤米/天计算;
则有:
(A)1年共需:2斤米/人·天×365天×5人/户=3 650斤米/户;
(B)剩余粮食,21 000-10 000-3 650=7 350(斤米)(租税额按1石计算),出售直接换得货币,或者用于饲养牲畜家禽、酿酒等出售以换得货币。
农户除了需要消费粮食外,还需要消费棉布、油盐酱醋、肉食、蔬菜、住房、家具、婚丧嫁娶、人际交往等,棉布、蔬菜、油、肉食自给;农业生产种子、肥料、灌水自给,另外还需要铁制农具、耕牛。这部分(除了自筹耗费)消耗需要货币支付,而直接影响农业再生产的是盐酱醋、铁制农具、耕牛的货币支出。住房和家具,可以自建非常简易的,有条件时再行改善,再生产可以不考虑(下同)。
非地主自耕农模型:
假定:
(1)1户5口人,自有耕地50亩(如果100亩为1户5口人耕作面积上限,那这意味着该户人家劳动力会有剩余),其中,15亩作为非粮食作物耕作,35亩作为粮食作物耕作;
(2)粮食单产,按明代正常年份计算,300斤米/亩;1年种1季水稻计算,年产粮食10 500斤大米;
(3)(租)税,按亩1斗~7斗(即10斤/亩~70斤/亩)计算,合计500斤米~3 500斤米;
(4)每户自用粮食,人均按2斤米/天计算;
则有:
(A)1年共需:2斤/人·天×365天/年×5人/户=3 650斤米/户;
(B)剩余粮食,10 500-3 500-3 650=3 350(斤米)(税额按每亩7斗算),出售直接换得货币或者用于饲养牲畜家禽、酿酒等出售以换得货币。
根据马克思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我们可以得出上述农业生产方式要能持续需要以下三个必要条件:第一,农民要有足够的粮食供1家人食用,这是最为基本的条件;第二,农户出售剩余所换得的货币要能换回再生产所必需的盐(酱醋的需求顺序后于盐)、铁制农具、耕牛,这是第二层次意义上的必要条件(这里存在一个工农产品之间的相对价格水平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工农业生产可持续的问题);第三,若所换得货币不足以支付婚丧嫁娶、人际交往的费用时,劳动力再生产就难以维持,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农业再生产也就无法维持,这是第三层次意义上的必要条件。然而,市场机制遵循的是“物以稀为贵”的逻辑,并不能保证工农业可持续发展所需要“合理的相对价格水平”。这都说明政府管理经济、调节不同产业之间收入分配对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性。
中国古代佃农制和自耕农制可持续发展的这三个必要条件,又与土地产出、粮食等农产品价格、土地租税水平、铁制农具和食盐的价格以及婚丧嫁娶和人际交往的费用水平有关,还与自然气候条件以及相应的风险保障制度有关。
当遭遇严重的自然灾害导致农业生产大幅度减产时,尤其是连续几年的自然灾害时;当遭遇地方政府过重税负时,如果没有足以保障农民及时获得口粮的风险保障制度,农业生产就不可持续了。中国古代众多的农民起义、王朝更替的史实充分证明了这一点。由此我们可以得到以下推论:(1)1户5口人的非地主自耕农,在明代的生产技术水平、税负以及政府风险保障机制缺乏的条件下,最多可以抵御1年的自然灾害(假定是绝收的极端情况),3 350斤米余粮勉强可以支撑一年的粮食需要(3 650斤米);如果考虑农户还有购买食盐、耕牛、婚丧嫁娶、人际交往等支出,1年的自然灾害就足以让这1户农民陷入贫困,甚至只能借债度日。(2)1个5口人的佃农家庭,在明代的生产技术水平、租税以及政府风险保障机制缺乏的条件下,最多可以抵御连续2年的自然灾害(假定是绝收的极端情况),7 350斤米余粮勉强可以支撑2年的粮食需要(7 300斤米);只要没有出现连续2年的极端的自然灾害、工农产品相对价格水平合理,温饱生活就能得到保障(甚至生活水平还要高于温饱)、再生产就可以得到持续。(3)1个5口人自耕农家庭,自有耕地26亩是保障温饱生活水平的临界线。⑤(4)如果考虑多年的风调雨顺,农民储蓄(包括粮食等实物和货币)增多,抗自然风险的能力也相应增强,政府只要不横征暴敛、将盐铁的价格控制比较合适的价格水平,上述模型中的佃农制和自耕农制的小生产是具有强大可持续再生产能力的,甚至不少佃农、自耕农通过勤俭节约而转变为地主的。
按照马克思的说法,“对小农民来说,只要死一头母牛,他就不能按照原有的规模来重新开始再生产。”从上述模型,我们可以得出这个观点[8]。但是,国内学者往往就此认为“小农经济是一种脆弱的经济结构”[9]却是值得商榷的。殊不知,一个生产者的脆弱不代表这样一种经济结构是脆弱的,正如齐涛在《中国古代经济史》的最后一章中讨论传统经济结构对资本主义萌芽的抑制时所指出的那样,“传统经济的有效性强化了它的稳定性,也增强了它的兼容性。……但又由于它的稳定性和强大,致使资本主义萌芽很难成为普遍发展的生产关系……”。就算是国内诸多学者所崇拜的资本主义经济,单个资本家也是经常破产的,更别说经济危机爆发时大批的资本家破产了。这是不是就可以说资本主义经济结构也是脆弱的呢?
从上述两个模型我们还可以看出,不管经历了多少年的战乱,也不管朝代如何更替,一旦生产技术水平、(户均)耕地面积、租税、工农业产品相对价格水平这四个方面协调合适,并且赈灾风险保障机制有效实行,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就可以得到恢复。⑥
农业单产的提高、耕地资源扩张的有限性以及粮食的多样化用途——酿酒、饲养牲畜和家禽,决定了自给自足的小农生产不存在相对过剩的问题,也不存在“不增长”就要“破产”的问题(即一直折磨着资本主义商品化生产的资本收益率递减问题);“男耕女织、种养工商结合”的多样化经营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抵御自然风险的功效;再加之,农民自给自足的特征(对外部必需的产品很少、对货币的需求弹性较高),也极大地降低了市场风险的影响、市场交换的不平等对农业生产的侵蚀程度以及金融资本对农民的剥削程度。这些都是自给自足为主的小农经济可持续发展生命力强大的原因。
(二)对照:美国现代农业的脆弱性
与中国的小农经济相对照,资本主义商品化生产的脆弱性显而易见:“不增长”就要“破产”(而市场的有限性却总是限制着它的增长),生产资料价格、工资、地租、货币资本利率的提高都可以导致它亏本破产,更不要说资源环境引发的经济增长极限了。世人所推崇的美国现代农业,如果不是政府巨额的补贴和完备的风险保障制度,同样也会因为产品相对过剩而破产的。
我们通过以下模型来说明美国现代农业的脆弱性,如表1和表2所示。
由表1和表2可知:玉米价格的变化、生产成本的变化都显著地影响美国现代农业再生产的可持续性,只有在价格行情好、产量高、生产成本又处于低位时才能保证盈利。然而,这三者都不是农场主自己可以左右的。如果说自给自足传统农业的再生产能否持续主要受限于自然条件和生产成本中的租税两个因素的话,那么制约美国现代农业再生产能否持续的因素就远不止这两个因素。美国机械化商品化的现代农业,在肥料、种子、燃料动力的供给日趋被少数寡头垄断的情况下,在市场风险的危及下,其可持续发展能力可以说彻底丧失了,以致于必须依赖政府补贴再生产才能得到持续。{11}
总之,中国传统的以自给自足为特征的佃农制和自耕农制并不是一个脆弱的经济结构,而是在人多地少(包括人口总量规模大)、没有足够大外部工业品市场的条件下一个具有科学性的、先进的农业生产经营制度。{12}
四、中国当代农业生产经营制度的选择
新中国成立以来,为了抵御帝国主义国家的侵略和经济上的封锁、赢得国家主权的独立,采取了自力更生优先发展军事工业等重工业的发展战略。这一发展战略使得国家采取了“以农补工”的财富分配模式,农业生产经营制度也就演变为了高度计划管理的人民公社。农业生产方式仍然保留了小农生产的劳动力密集型特征。应该说,这样的农业生产制度非常成功地保障了国家战略目的的实现,农业生产能力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中国改革开放后,为了配合城市和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政府通过初次分配、再分配等环节将社会资源引向城市、引向工业(在改革开放之初有短暂的五六年时间是对农业采取优惠政策的,限制工业产品价格上涨,大幅度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比如,通过粮食储备制度、从国外进口来抑制国内粮食价格(在粮食产量下降时在市场机制作用下)的上涨,从而抑制了粮农通过市场机制来获取利润的可能,而在粮食供给过剩的情况下又任由粮农亏损;通过对城市和工业的各种补贴和优惠政策(包括人为地贬值人民币、廉价地租、出口退税等)来增加城市和工业从国民经济中获得的财富份额、降低工业生产(货币)成本和提升工业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进而拓宽工业品的国际市场),促进工业和城市的超越自身经济条件的扩张(所谓“跨越式发展”);在这“一推一拉”两个方面共同作用下,农村劳动力、农村货币资本就源源不断地离开了农村,转移到了城市和工业。这样,小农生产的自给自足特征逐渐消失了,平原地带的机械化生产程度也提高了。中国工业的“跨越式发展”换来的不过是资源的大量耗费、经济主导权的不断丧失、数目庞大的价值难以得到兑现的“纸财富”(美元外汇储备)、严重的物价水平上涨、人民币信用下降以及数目可观的GDP,同时也埋下了严重的财政和金融危机的隐患。舒尔茨所说的“农业现代化”使“农业成为经济增长的一台强大发动机”也没有出现。
综上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的阐述,作者认为,立足于可持续的国强民富,结合中国农业生产所面临的生产技术条件——要素禀赋(人多地少)、生产技术水平(不仅包括农业生产技术水平)、产品(劳务)市场环境(不仅包括农产品,还包括其他产业的产品和劳务的市场容量和进入的难易程度),中国未来的农业生产经营制度还是应该走“耕地集体所有+小农生产+合作化+政府计划管理和足够补贴”的模式。这样的农业生产模式,也决定了中国的工业化不能继续走依赖于政府补贴、盲目追求数量增长的模式,而是要走以在国际市场上能够盈利为导向的工业化模式(否则政府没有可以足够补贴农业的财力来源)。
注释:
①“不再增长”等同于“停滞落后”的观点,其实是一种崇拜不断增长的帝国主义意识。作者认为,依靠内部的力量,其再生产可以得到持续的生产模式,要优于需要依赖于外部力量其再生产才能持续的生产模式;如果这种可持续的生产模式不再增长,我们不能认为这就是“停滞落后”,而应该认为是可持续的稳定发展。指责一个由于客观的遗传因素而长不高的侏儒是“停滞落后”,这是莫名其妙的。
②实际上,规模化、机械化和商品化这三者之间有内在的逻辑必然性。一旦是少数劳动力耕种大规模的土地,必然要求“机械化”;而少数人“机械化”耕种大片土地,一方面需要货币用于支付购买农业机械,另一方面农产品大量剩余,这两个方面的作用必然要求这种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的“商品化”。而究其根源,乃是人少地多的要素禀赋结构所决定的。
③人口数和户均租佃面积,是结合中国明代中后期的农民人均耕地面积和生产技术水平大体推算的数值。
④租税率参见朱伯康、施正康:《中国经济史》(下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8-49页。明代对官田所征税称为“租”,对民田(即农民和地主自有的土地)所收税称为“税”。
⑤该临界自耕农耕地面积由以下公式计算所得:0.7X×300斤米/亩=X×70斤米/亩+3650斤米/户(即,1年粮食产量=租税+农民1年自用粮食)。假定:粮食耕种面积与桑麻等非粮食种植面积按照7∶3的比例分配,单产300斤米/亩,租税7斗/亩,1户5口人、1年口粮3 650斤米。
⑥这里说明了制度(或生产关系)与生产要素禀赋、生产技术、市场大小(作者将这三个因素统称为“潜在生产力”)之间存在是否相互协调的问题。正是为了稳定农业生产从而实现国民经济的繁荣,中国封建社会的统治者构建出了与小农生产为主的经济结构相适应的“重农抑商”意识形态——“天下耕读最为本”“奸商”“商人及其子女不能进学堂、不能参加科举、不能做官”“商人与妓女同属于一个社会等级”。
⑦按照1996年的单价算,这是一个较高的价格。
⑧按2000年的产量计算,这是一个较高的产量。
⑨成本按1980年计算,剩余为312.59美元/hm2。
⑩因为机会成本根本就是没有发生的收益,既不是成本也没有发生,不能与事实上发生的费用相加,所以取消了该项。原文中该项值为216.2美元/hm2,占总成本的23.96%。如果按照西方主流经济学的说法,这个机会成本算作投资的正常利润的话,那么,表中所描述的美国现代农业的农场主在没有政府补贴的情况下,要获得正常利润都比较难,难逃“多收三五斗”的悲剧和大自然逆向条件的危害。
{11}从1933年第一部《农业法》开始实行以来,美国先后出台了数十个有关农业补贴的法律,对农业进行了长期高强度的补贴。
{12}贺雪峰教授通过对我国改革开放期间长达十几年的驻村调查,也得出了类似的观点——“当前农业GDP担负着9亿农民生存的巨大责任,农民需要通过农业GDP来维持劳动力再生产模式,正是小农农业使得农村可以成为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和蓄水池。所以,限制资本下乡既是要维护农民权益,也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参见贺雪峰:《一个教授的农地考察报告》,2013年11月2日,http://www.szhgh.com/article/netizens/201311/35947.html.)。
参考文献:
[1][2][3]西奥多·舒尔茨.改造传统农业[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4、24、5.
[4]西奥多·舒尔茨.改造传统农业[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5、132.
[5][6][7]齐涛.中国古代经济史[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1999:210、210、204.
[8]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678.
[9]齐涛.中国古代经济史[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3:111-113.
责任编辑、校对:张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