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研发资本与超额价值

2014-04-10 08:28吴俊杨思远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 2014年2期

吴俊 杨思远

摘要:创新商品的研发过程实际是研发劳动的价值创造过程,同时也是研发劳动对资本控制的抵抗过程,这种抵抗的有效性来自研发劳动自身的探索性和创造性特点,也来自研发人员掌握的知识技能。作为这个过程的结果是超额价值的出现,超额价值分为超额必要价值和超额剩余价值两个部分。

关键词:商品创新;研发资本;超额剩余价值;资本控制;超额必要价值;超额剩余价值

中图分类号:F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4)02-0001-07

我们把投入到商品创新和工艺创新中的资本称之为研发资本,研发资本控制创新是为了追求超额剩余价值。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不过是物质财富增加和人类生产力进步的两条途径,但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表现为商品研发资本和工艺研发资本生产力的进步。在现代资本主义经济中,商品创新具有决定意义,工艺创新的主导地位已经让位于商品创新。

一、创新商品的研发过程

创新商品的研发通常不像既有商品生产那样,一开始就通过资本家雇佣工人来完成,只是在改进型创新阶段和大规模扩散阶段,才有可能通过雇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研发劳动。一旦创新期结束,进入重复商品生产阶段,才会雇佣一般熟练工人进行生产。①

商品研发资本是投入创新商品研发全过程的资本,这里讲的研发全过程,不仅仅是指创新商品的设计与研制两个环节,还包括试产、试销、改进和扩散环节。就是说,商品研发资本是在创新期内投入到创新商品研发全过程的所有资本。

“为了把自己的劳动表现在商品中,他必须首先把它表现在使用价值中,表现在能满足某种需要的物中。”[1]研发劳动同样要把它表现为某种使用价值的创新上,即表现在创新商品上。马克思对劳动过程的分析为对价值增殖过程的研究提供一个基础,因此对劳动过程的分析是在同价值增殖过程反射关系中进行的。按照马克思劳动二重性学说,具体劳动将生产资料中包含的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中,而抽象劳动创造新价值,所创造的新价值超过劳动力自身价值形成价值增殖。在反射关系中,转移的价值包含在生产资料当中,所以在对劳动过程分析时必须考察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创造新价值的劳动能否形成价值增殖,前提是劳动力自身价值的确定,因此在反射关系中,劳动本身就被确定为另一个简单要素。马克思的方法,对于研究商品创新具有指导意义。②

商品创新的第一个环节是新产品设计,针对某种新的需要,设计出能够满足这种新需要的新产品。③在设计环节,新产品能够满足某种新需要是理论上的,但这种需要本身应该是现实社会所提出来的,所满足的需要存在现实的市场需求,因而新产品在设计环节就是作为新商品来研发的。

新产品设计出来后,就要进入研制环节,研制是将理论上的新产品变为现实的新产品的过程。研制过程在整个产品创新中具有决定意义,它以成功制造出某种新产品为依归,现实确定这种新产品生产所需要的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生产工艺和技术、劳动者所需要的专业技艺、劳动组织形式和生产管理模式。在产品创新中,研制所提供的是满足某种新需要的第一个产品,因而这种研发劳动极具开创意义,是真正意义上的产品创新。熊彼特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将劳动区分为“领导的劳动”和“被领导的劳动”[2],产品研发劳动属于“领导的劳动”。

产品设计和研制是相互制约的过程。新使用价值的设计只有在研究制造中才能得到检验和修正,并随着研制的成功而初步定型。一旦初步定型的产品,就可以投入资本进行试产和试销。试产是按照研制的产品进行生产的,产量并不大,试产的主要任务是提供首批创新商品。这批商品在试销中进入市场接受消费者的需求检验,在消费者方面就是试用,在试产和试用的矛盾运动中确立起新产品的质量、品种和生产流程的标准。试销的主要任务是找寻新产品的消费者群体及其分布,并预测市场容量。这个过程是在同试产的矛盾运动中逐步明确起来的。在这个阶段,一个新行业已经出现,但在经济生活中尚不起主导作用。在试产和试销中,产品设计和生产标准、生产流程和一切生产要素的规定会进一步定型。

接下来就是创新商品大规模生产阶段的到来和新市场的开拓。创新商品大规模生产一方面源于最初从事创新的企业通过扩大投资提升生产规模,另一方面这一阶段开展的工艺创新活动大幅度提高了劳动生产率,此外,创新商品的扩散导致这一时期出现许多的模仿型企业。大规模生产中,改进型产品创新、基本工艺创新和改进型工艺创新交错并行,使大规模生产成为可能。创新商品的供应能力迅速增长,与此相应,新市场的开拓成为经济发展的强劲动力。创新商品的市场开拓不同于既有商品,既有商品产量的增加要求市场广化,创新商品数量的增加要求市场深化。战后发达国家之间互为市场之所以能够实现,其前提条件是创新商品的大量引入,由于各国创新商品种类的不同,发达国家之间贸易互补性增强。

创新商品的扩散是在大规模生产阶段中出现的。扩散不单纯是创新商品数量的增加,而且是生产创新商品的企业数目的增加。在这里我们可以观察到一个和既有商品生产领域完全相反的经济新事项,在既有商品生产领域,众多企业经过竞争和生产集中而逐步走向垄断,④而在创新商品生产领域,扩散使得最初占据创新商品生产垄断地位的企业由于新企业的进入而形成竞争局面。正是在这种竞争中,创新产品的设计开始出现多元化,改进型创新占据主导地位,大量研发资本投入到产品改进型创新和工艺创新中来。一个新的行业朝气蓬勃、欣欣向荣,并日益走向成熟,向着既有商品生产快速推进。一旦创新商品转变为既有商品,自由竞争会重新导致生产集中和垄断的出现。所以,创新商品生产企业之间的关系完成了“产品垄断—竞争—资本垄断”的过程。

在“产品垄断—竞争—资本垄断”中,前半段“产品垄断—竞争”是商品研发资本活动领域。这里,作为起点的产品垄断是在产品创新基础上形成的。创新产品的设计和研制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研发人员不仅要掌握科学和技术进步中已经取得的相关的发明和发现,而且对这些发明和发现的商业运用极为敏锐,结合市场需求,在设计和研制中能够成功开发出创新产品,并取得相应的专利成果。无论是先取得创新产品专利,然后再考虑引入资本进行生产,还是一开始研发活动就是由研发资本推动的,研发人员在产品创新中都掌握着核心技术。这种核心技术成为创新企业在随后竞争中的核心竞争力,形成创新商品的垄断。创新商品最终会在竞争中扩散开来,产品垄断会被打破,当创新期结束,创新商品转化成既有商品时,竞争会使资本垄断取代商品创新的垄断而在竞争中处于支配地位。作为这个过程起点的产品垄断,既表现在劳资关系中,也表现在资资关系中。endprint

二、研发劳动对资本控制的抵抗

资本雇佣劳动是劳资矛盾的本质。资本控制劳动过程是这一本质矛盾的逻辑展开。这种控制方式和手段的进步表现为一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史。

从工场手工业到机器大工业,从绝对剩余价值生产到相对剩余价值生产,资本对劳动的控制在劳动者方面表现为日益削弱劳动者的独立掌握的经验和技艺,在资本方面表现为资本家日益成为生产的主体,在劳资关系方面表现为劳动对资本的形式隶属转变为实际隶属。

研发劳动的探索性和个体性打开了资本对劳动控制的两个缺口。在人与自然关系上,探索性劳动从创新商品的设计到研制,都包含着巨大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根本排斥了依据确定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进行机器化操作的任何可能。爱迪生的发明不是机器所能完成的,而不管机器有多么先进,机器,即使就其最发达的机器人来说,也不可能从事真正创造性的工作,设定目的、找寻实现目的的因果联系手段及其物质条件,永远属于人的劳动所专有的职能,这是社会存在本体论的基本事实。

探索性劳动不能总是停留在探索阶段,探索本身就是以定型为目标的。一切探索的直接目的是结束探索。但是,即使结束了探索,成功掌握了创新产品的知识,这个知识也是为研发人员所控制,即使整个过程一开始就处在研发资本关系中,情况亦复如此。对于一个研发企业来说,总是依靠少数几个“摇钱树”支撑。任何劳动都离不开一定的劳动条件,研发劳动也不例外。与既有商品的重复性劳动不同的是,劳动的客观条件在研发劳动中不起支配作用,劳动主观条件中的体力因素也不起支配作用,只有智力因素及其所取得的经验和技术才起支配作用。研发劳动创造性的精神成果尽管在形式上隶属于资本,但在实际上构成了脱离资本控制的异己力量。这种力量即使在创新商品的设计和研制两个阶段结束后的试产、试销、改进和扩散的环节里也都一直保持着。

研发劳动的个体性大大强化了劳动无形成果归研发人员个人所有的权力。研发劳动恢复了劳动的本来意义,是符合概念的劳动。与之相反,局部劳动是片面的劳动,沦为一种机械性的操作,“工人不过是人格化的劳动时间”[3]。研发劳动的个体性决定了整个劳动的整体性,既排斥了研发过程本身大规模分工协作的可能,又使研发人员随后成为创新商品大规模生产和分工协作的灵魂。研发过程中,若干助手是必要的,但助手的劳动不代表研发劳动。从大规模的极致分工转到个体性劳动,是劳动方式经历辩证否定而达到的现代形式。这种劳动方式又不同于第一次否定之前具有社会规模的个体农业和手工业劳动,而集中于创新商品的研发劳动。研发劳动的创造性使得作为带有一定协作性质的助手的劳动也产生了不确定性,但是,这种协作完全以研发劳动为核心,由研发人员发号施令,具有“打下手”的性质。就像一个植物群落有一个建群种一样,研发劳动是创新商品研制中的建群种,每个创新团队都有一个核心人物。研发劳动的精神成果能够也往往掌握在这个核心人物手里。因而,从研发劳动过程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看来,结合行使的研发劳动能力也不属于资本所有。

总之,研发劳动的探索性和个体性加强了创新商品研制的知识成果的劳动者个体所有,形成对资本控制的一种抵抗。但是,劳动对资本的形式隶属是“所有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一般形式”,只要创新商品是作为商品资本来研制的,是研发资本的职能,这种知识成果在形式上就隶属于资本。矛盾出现了:研发人员个体知识的不可解构性同资本建立压榨劳动的技术基础的努力相冲突,研发劳动是对资本控制的一种抵抗力量。⑤

解决这个矛盾有两个路径:要么是研发人员自己成为资本家,要么是对创新商品生产所带来的剩余价值实行分享。

比尔·盖茨最初研发了微型计算机软件这一创新商品,又通过融资注册了微软公司,研发人员成为资本家。研发劳动是人类劳动最典型的代表,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为个人打开了一条从一个阶级地位上升到另一个阶级地位的通道,这是这种生产方式存在较大活力的根源。那种认为当今资本主义完全腐朽的说法,是缺乏根据的。这个问题触及资本主义命运问题,是我们关注的一个重点。需要强调的是,阶级地位上升的道路在此只为个人铺就,也只能在研发人员的脚下出现,而且走的人多了,也就没了路;整个劳动阶级的地位上升仍然有赖于“剥夺剥夺者”的社会变革运动。

研发人员成为资本家的条件有四:通过一定的方式掌握一笔研发资本,能够获得创新商品生产所需要的物质条件,一定时期的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潜在市场的开发。一个民族创新能力的强弱,创新的社会氛围的形成,关键在于营造这些条件。

研发资本在任何一个经济体的社会资本总额中所占的比重很小,但对整个经济体的成长具有关键意义。一个成功的研发人员,能否快捷掌握所需要的足够研发资本,指示了研发资本时代金融创新的方向。研发资本是投入创新商品设计、研制、生产和销售上的资本,由于创新商品从无到有,最初生产的规模较小,因而,研发资本额也较小,但投入的沉没成本所占的比例却较高。在资本主义生产已经进入高度垄断阶段,创新企业的规模很小,但却引领了中小企业发展的方向。作为中小型创新企业的不断涌现,一方面对资本主义垄断构成一种抑制,另一方面又以其巨大的成长性而走向垄断。

创新商品的研制和生产可能提出对新材料、新设备和新能源的需求。创新总是在原有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基础上开始的,原有的经济结构能否保证对这些新需求的满足,整个经济结构能否为这种满足做出及时和到位的调整,反映了经济结构的活力,也反映了经济制度、经济体制和经济机制的柔性程度。

专利法问世于英国工业革命,那是一个创新繁花似锦的时代。在创新产品不是为了满足人类需要,也不是将提升人类创造能力本身作为目的,而是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保护研发人员的创新产品能够获得足够的超额剩余价值,是资本控制创新活动的使命,或者说是研发资本作为资本的内在要求。适应这种要求的知识产权保护是现代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核心构建之一。endprint

能否将潜在的创新商品市场成功开发出来,决定着创新商品的命运,“惊险的跳跃”对于创新商品来说更为“惊险”。商品只有卖出去,凝结在商品中的劳动才能得到社会承认。创新商品与既有商品在市场开发上是有差别的:前者是要发现新的消费者群体,后者只是扩大既定消费者群体的人口数量;前者引领着消费时尚,后者停留于大众消费;前者可以在危机时期逆势而上,后者只能顺势而为;前者更多靠启发,后者更依仗实力,如此等等。

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在概念上区分了发明家、企业家和资本家,为理解研发劳动和资本的关系奠定了理论基础,但是,他只看到了三者之间的对立,没有看到统一,因而在理论上没有将三者作为矛盾来对待。他所规定的企业家精神,包含着对研发劳动和资本矛盾处理的核心原则和方向。

研发人员成为资本家,不是研发劳动征服了资本,而是资本征服了研发劳动的一种形式。相反,对创新商品生产所带来的剩余价值实行分享的企业制度构建,倒是一种资本向研发劳动妥协的形式。

分享的方法有奖励制度、利润分享、股权分享、期权激励四种形式。它们既在历史上先后产生,如今又同时并存。奖励制度是资本家对在创新商品研发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研发人员,以部分剩余价值支付一定数额奖金的制度。对贡献标准、奖励标准、奖励方法的规定及其调整,发展出一套系统而复杂的奖励制度。奖励制度的实行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研发劳动的创造性成果的经济肯定,在新产品设计、研制、质量改进和种类增加方面,起到了促进作用。

利润分享则在更大程度上调动了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利润分享就是在由创新商品研发带来的超额价值中,按照固定的比例在资本家和研发人员之间进行分配。这种利润分享表面上看是一种劳资合作,是双赢的制度建构,实际是研发劳动对资本控制的一种抵抗在经济上产生的成果。这种抵抗不是消灭资本关系,而是在资本关系内部对资本控制的一种抵抗,这种抵抗更为成功的制度安排是股权分享。

专利产品和专利技术本身可以作为一定的资本,在创新型企业的股权结构中占有一定的股份,即所谓技术股。股权分享从另一条道路实现了研发人员成为资本家。

期权激励是通过向研发人员分配期权而起到激励作用。随着盈利的增加和企业的发展,到创新产品扩散后,企业完全成为既有商品生产企业,因创新商品而带来的超额剩余价值完全消失,整个企业的股权都可以转到最初的研发人员手里。作为研发资本,必须保持对超额剩余价值的占有,超额剩余价值消失过程中,研发资本必须通过期权激励及时退出,方能作为研发资本存在。由此可见,研发资本的剩余价值率很高,但受创新期影响,自身存在的期限很短,能否顺利寻找到新的方向,决定着研发资本的活力。在创新成为资本主义企业时代特征的条件下,创新扩散就不能获得超额剩余价值,处于激烈竞争中的研发资本要赢得胜利,必须从昔日的创新企业中抽身,以寻求投入到新一轮创新商品的研制和生产中。

所有分享制度都建立在这样一个事实基础上,就是创新商品的研制和生产确实带来了巨大的超额价值。

三、超额必要价值与超额剩余价值

在马克思运用劳动二重性理论分析资本主义直接生产过程时,有这样一些假定前提:一是工人劳动力价值在资本主义直接生产过程开始前在购买劳动力的市场上已经确定,直接生产过程中必要劳动时间和必要价值因而也是确定的、不变的;二是所生产的商品是既有商品,劳动对象、劳动资料以及与劳动力之间的比例都是事前可以大致确定的,转移到新产品中的价值也是确定的;三是所生产的商品作为既有商品已经形成一个部门,存在其他生产者的竞争性生产作为社会基准,使得该生产者必须按照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规律来组织和安排直接生产过程;四是在理论上将直接生产过程分解为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两个阶段来进行处理。这些假定在创新商品的研发过程中都出现了新的情况。

研发人员的劳动力价值是可以变化的,往往在创新商品研发活动结束后方能确定,很难想象在劳动力市场上决定。在创新商品研发和生产过程中,不变资本转移的价值由于缺乏行业比较,不存在事先确定的可能,其中的沉没成本不仅发生在固定资本上,也会发生在流动不变资本上,甚至一部分可变资本也会沉没。创新商品研制和生产的初期,往往是一个企业代表着整个部门,个别企业的劳动时间决定着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创新商品完全扩散之前,这个现象始终存在,创新商品的价值决定有自己的特殊性。创新商品的研发活动在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在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得到加速,到现代资本主义则成为经济生活中的决定性力量。考察创新商品直接生产过程应当在相对剩余价值范畴内进行。

问题的困难有两个:绝对剩余价值是相对剩余价值的起点,在绝对剩余价值生产中,活劳动新创造的价值超过“一定点”⑥形成“剩余”价值,这个“一定点”就是新创造的价值恰好等于劳动力自身价值那一点,如果劳动力价值事先不能确定下来,这个“一定点”也就不能确定。绝对剩余价值是相对剩余价值的基础,这个“一定点”保留在相对剩余价值生产中,相对剩余价值是在工作日长度不变的条件下,通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从而相对延长剩余劳动时间生产出来的。这里,“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的前提是必要劳动时间已经划定,其长度由劳动力价值规定。缩短必要劳动时间不过是将“一定点”本身缩短而已。

另外一个困难是,相对剩余价值的获得是通过一个部门内部单个企业追求超额剩余价值实现的,那些从事同类产品生产的先进企业由于采用新的技术和生产方法,使得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但却按照社会价值出售商品,因而可以获得一个超额剩余价值。超额剩余价值所超之“定额”不是由先进企业自身决定的,而是由整个部门确定的。在创新商品研制和生产中,一个部门只存在极少数企业,往往是一个企业代表整个部门,因而不存在部门确定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定额”,当然也就不存在所谓“超额”,因为“超额”总是对“定额”的超出。

总之,劳动力价值所确定的“一定点”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确定的“定额”,在创新商品的直接生产过程中都不能确定。问题是获得超额剩余价值是创新商品研制和生产的经济条件,没有剩余价值,没有超额剩余价值,产品创新不会进入资本的视野。历史上许多创新产品,就是因为不具有这个经济条件而被埋没。⑦endprint

劳动力商品的价值由再生产一个劳动力所需要的生活资料价值决定。劳动力是有差别的,从事简单劳动和从事复杂劳动的劳动力价值就不同。马克思指出:“比社会平均劳动较高级的复杂的劳动,是这样一种劳动力的表现,这种劳动力比普通劳动力需要较高的教育费用,它的生产要花费较多的劳动时间,因此它具有较高的价值。既然这种劳动力的价值较高,它也就表现为高级的劳动,也就在同样长的时间内物化为较多的价值。[4]依照马克思的意见,“较高的教育费用”“较高的劳动力价值”“较高级的复杂劳动”“物化为较多的价值”四者是一致的。这里虽然是对不同劳动力价值作比较,但其中包含着这样一个思想:从事复杂劳动的价值较高的劳动力由较高的教育费用决定,不管随后劳动力的实际使用如何,劳动力价值是事先就确定了,劳动力价值的决定同使用该劳动力的那个直接生产过程本身无关,至于在使用中“表现为”高级的劳动,那不过是“表现”已经存在的东西。因此,从事复杂劳动的劳动力价值较高,只是量的问题,不说明劳动力价值决定的质的问题。创新商品的研发劳动作为一种复杂劳动,是接受较高教育的结果,研发劳动不过是接受较高教育的劳动力在使用中的“表现”而已,尽管研发劳动力价值较高,似乎也是可以根据教育费用的高低事先确定的。

但是,在“货力为己”⑧的时代,能干的人不一定卖力。“较高的教育费用”“较高的劳动力价值”“较高级的复杂劳动”“物化为较多的价值”四者一致,等于说能干的人总是创造较多的价值,这隐含了“力恶其出于身者,不必为己”的大同社会的假设。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社会不是“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因此对劳动能力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才成为必要。研发劳动的特殊性使得主要依赖外在监督的手段失去了作用,内在的激励成为必然。奖励、利润分享、股权分享、期权激励都是发生在劳动过程结束后,不能简单依照受教育程度来发奖金。

于是,这里也出现了“一定点”,即劳动过程开始前依据劳动力价值确定的必要劳动时间。只不过对于研发人员来说,由于劳动力生产中花费了大量教育费用,因而劳动力价值较高,再生产出相当于这个劳动力价值所需要的必要劳动时间较长而已。超过这“一定点”的劳动所创造的价值,过去是全部当作剩余价值来对待,现在通过各种价值分享的激励方式,有一部分归于研发人员。

这里出现了概念过渡中普遍存在的矛盾现象。我们在规定分享制度时是把所分享的价值作为剩余价值范畴及其转化形式利润范畴来对待的,而剩余价值是资本的果实,如果为研发人员所分享,这部分价值是否属于剩余价值范畴呢?列宁在论述机会主义产生的经济根源时,曾经把收买工人阶级上层的价值当作利润,称“他们从本国民族资本的利润中分得一点油水”[5]。我们认为,如果是偶尔由资本家从剩余价值中拿出一点来进行收买,仍然可以归结为剩余价值;但在研发资本时代,分享制度的建立使这部分价值稳定地归于研发人员,就应当划归到必要价值中来。但如果归为必要价值,在概念上就出现一个矛盾,因为分享的对象是剩余价值,为了解决这个矛盾,我们把分享对象修改为分享新创造的价值。

于是,如果以劳动过程开始前以劳动力价值确定的必要劳动时间为“一定点”,通过分享新创造的价值就获得超过“一定点”的超额价值,这部分超额价值既然归结为必要价值,于是我们将它规定为超额必要价值,这是一个新概念。

过去我们只知道有超额剩余价值,而没有超额必要价值。必要价值一直是作为固定不变的价值额来对待的,无论在绝对剩余价值生产阶段还是在相对剩余价值生产阶段,必要价值都是固定的。马克思认为:“工人本身的再生产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是一个已固定的量;这个量是由于工人的劳动能力出卖给资本家而固定下来的。实际上,工人在产品中所占据的份额也是由此固定下来的。而不是相反,不是先把他在生产中所占的份额固定下来,然后由这个份额决定他的工资水平或价值。”[6]这个论点符合自由资本主义时代,但不符合研发资本时代。超额必要价值是从事研发劳动的个别工人创造性劳动的产物,这部分价值与工人劳动力价值无关,与工人的劳动状况和创造的价值有关。工人经济生活条件从养活自己的工资到工资加超额必要价值的转变,一方面要看成是劳动自身进步的结果,另一方面要看成是资本让步的结果。超额必要价值的出现表明,工人能够依靠研发劳动提高自己的经济地位,是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创新普遍化和社会充满活力的经济原因;超额必要价值还表明,作为最先进的资本形式,研发资本是推动人类劳动进步的资本主义形式,与人类劳动进步的方向历史地相一致。

现在考察超额剩余价值。超额剩余价值的规定以“同行业”,也就是生产同种商品为前提。“采用改良的生产方式的资本家比同行业的其余资本家,可以在一个工作日中占有更大的部分作为剩余劳动。”[7]正是因为同行业存在许多企业,个别价值虽然不同,“但是商品的现实价值不是它的个别价值,而是它的社会价值,就是说,它的现实价值不是用生产者在个别场合生产它所实际花费的劳动时间来计量,而是用生产它所必须的社会劳动时间来计量。因此,如果采用新方法的资本家按1先令这个社会价值出售自己的商品,那么它的商品的售价就超出它的个别价值3便士,这样,他就实现了3便士的超额剩余价值。”[8]社会价值与个别价值的差别来自同一行业存在的许多不同企业。社会价值由这些企业共同决定,⑨采用新方法的先进企业的个别价值较低,才获得超额剩余价值。“生产力特别高的劳动起了自乘的劳动作用,或者说,在同样的时间内,它所创造的价值比同种社会平均劳动要多。”[9]所谓“同种社会平均劳动”就是同行业的平均劳动。

研发资本企业本身就是个别企业代表着一个行业,因而不存在个别价值与社会价值之间的区别。那么,研发资本企业能不能实现超额剩余价值呢?超额剩余价值仅仅是个别价值与同行业确定的社会价值之间的一种关系,还是可以存在于不同行业之间呢?

马克思在考察复杂劳动时,曾举示过纺纱工人和珠宝细工劳动复杂程度之不同:“无论纺纱工人的劳动和珠宝细工的劳动在程度上有多大差别,珠宝细工用来补偿自己的劳动力价值的那一部分劳动,与他用来创造剩余价值的那一部分追加劳动在质上没有区别。”[10]纺纱工人与珠宝细工属于不同行业的劳动者,他们的劳动在“程度上的差别”指的是劳动的复杂程度。劳动复杂程度越高,劳动生产力就越高,创造的价值量越大。问题在于,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是比较而言的两个概念,区别它们需要一个基准。在“同种”劳动中,这个基准由同行业社会平均劳动决定;但在不同行业的比较中,这个基准只能由全社会来提供。endprint

法国学者杜门尼尔和美国学者弗里等人实际上研究了这个社会基准问题。他们提出,创造价值的活劳动与扣除中间物质消耗的净产品之间,存在着因果联系,净产品由活劳动所创造,由此,他们规定了“劳动时间的货币表现”,它等于某一时期以市场价格度量的增加值,即产出价格减去工资之外的成本,与生产中使用的活劳动之比。“劳动时间的货币表现”是根据总量关系界定的,因为它是一国经济的净产品与所耗费的全部生产性活劳动的比率。[11]弗里例证说,在20世纪80年代初的美国,增加值总额大约为3万亿美元,被雇佣的劳动力有1亿人左右;如果假设这些人一年工作50周,每周的标准工作时间是40小时;再假设他们全部为生产性部门所雇佣,那么所耗费的全部劳动时间就是2千亿小时。据此,每小时劳动平均带来15美元的增加值,即“劳动时间的货币表现”等于15/1。{21}

“劳动时间的货币表现”打破了部门限制,从国民经济层次规定了复杂劳动还原为简单劳动的基准。以此基准,研发劳动作为复杂劳动仍然可以还原为多倍的简单劳动,新创造出的价值会超过同样时间里的简单劳动创造的价值,这个超出部分的价值如果扣除相当于工人工资的必要价值部分,再扣除相当于一般资本家平均所能获得的剩余价值部分之后的余额,可以定义为超额价值。超额价值不等于超额剩余价值,而需要按照一定比例在劳资双方进行分享,一部分归劳动者所有,形成超额必要价值;另一部分归资本家所有,形成超额剩余价值。超额价值是超额必要价值和超额剩余价值的总和。

假设一个创新企业为研制一种创新商品,雇佣了劳动力日价值为200元的研发人员,需要30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为8小时)成功研制和生产出一个创新商品,持续消耗的生产资料价值为6 000元,全社会“劳动时间的货币表现”为每小时60元,剩余价值率为100%,研发劳动的复杂程度是社会平均数的3倍。那么,这个创新商品的价值是43 800元:转移的生产资料价值6 000元,活劳动创造的净产品价值是43 200元(30日×8小时×60元×3)。在43 200元中,扣除相当于劳动力价值的必要价值6 000元(200元×30日),再扣除剩余价值6 000元(100%×200元×30日),得到超额价值31 200元。如果研发人员分享到的比例为0.2,则他获得超额必要价值为6 240元(31 200元×0.2),比其获得的工资6 000元还要多。

在上述例子中,如果这个创新产品售价是78 000元,扣除转移的生产资料价值6 000元,活劳动创造的净产品价值就是72 000元,每小时劳动时间的货币表现就是300元(72 000元÷30日÷8小时),而社会平均的劳动时间货币表现为60元,因此,研发劳动的复杂程度是社会平均数的5倍。如果从净产品价值中再扣除剩余价值6 000元,得到超额价值66 000元。研发人员的分享比例仍为0.2,则他获得超额必要价值为13 200元(66 000元×0.2),是其获得的工资收入6 000元的2.2倍(13 200元÷6 000元)。

超额价值是全社会对创新商品生产行业的奖励,也是一个新行业产生的经济动因。研发劳动作为复杂劳动,创造1元价值所耗费的劳动时间比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少,或者,1小时劳动所创造的价值比社会平均时间创造的价值多。按照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价值出售创新商品,就可以获得超额价值。现在超额价值按照一定的比例在研发人员和资本家之间分享,一部分为超额必要价值,另一部分为超额剩余价值。

超额价值概念与不考虑研发资本条件下所定义的剩余价值不同,经济意义也不同。剩余价值是工人创造的无偿归资本家占有的超过劳动力价值以上的价值,超额价值是要在工人和资本家之间分享的,不完全无偿归资本家占有。超额价值与不考虑研发资本条件下所定义的超额剩余价值也不同,超额剩余价值只归资本家获得,超额价值的一部分却要由工人分享。

我们把超额必要价值与超额价值之比定义为劳动分享比例,把超额剩余价值与超额价值之比定义为资本分享比例。劳动分享比例与资本分享比例之和为1。当劳动分享比例为0时,研发人员完全成为资本家的摇钱树,此时超额价值等于超额剩余价值,因此《资本论》定义的超额剩余价值仅仅是超额价值的一个特例。如果资本分享比例为0,超额价值全部归研发人员所有,那么,研发人员本人就是资本家,而他作为单纯的资本家则没有超额剩余价值,只能获得普通的剩余价值。

在创新商品成为资本主义制度性渴求的条件下,劳动分享比例和资本分享比例都不会等于0。影响分享比例的因素主要有:创新商品的经济意义,研发人员的竞争程度,研发人员获得金融支持的难易度,研发资本之间的竞争程度,新材料新能源获得的难易程度,创新商品市场开发的难度,劳资双方的力量对比以及创新商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等。

一般而言,创新商品的经济意义越重大,研发人员在企业中越是处于核心地位,劳动分享比例就越高。基本商品创新的劳动分享比例高,一般改进型的商品创新研发人员的分享比例就较低。

虽说研发劳动往往是从个别人开始的,但社会需要比十所大学还要能够推动社会进步,如果对创新商品的社会需求特别强烈,同时进行同种商品创新的人就不止一个,竞争会降低劳动分享比例。另外,研发劳动经常是由一个创新团队构成,团队的出现也加强了提高劳动分享比例的力量。研发人员与普通工人的关系越是缺乏竞争性,越有利于劳动分享比例的提高。

研发人员要变成资本家,需要获得金融支持。一个有利于促进创新的金融制度安排,会排斥非研发人员变成研发资本家,因此会降低资本分享比例。同样,研发资本之间的竞争程度越高,资本分享比例也会降低。

创新商品的研制和生产中,往往需要新材料和新能源,其获得的难度越大,促成创新商品研制和生产能够现实进行的客观条件所发挥的作用就越大,资本的作用也就越大,劳动分享比例就较低。创新商品市场开发的难度越大,也具有同样的效果。endprint

劳资双方的力量对比总是决定分享比例的关键性因素。研发人员的力量越强,资本分享比例越低;资本家的力量越强,劳动分享比例越低。创新商品知识产权保护越严格,劳动分享比例越高;创新商品知识产权经常遭到侵犯,资本可以无偿使用它,则资本分享比例越高。

既然创新是资本生命力的表现,为激励创新,劳动分享随着资本主义发展越来越制度化,劳动分享比例的提高就是一个趋势。不过,也存在着抵消这个趋势的因素在发挥作用。

注释:

①现代公司内部普遍设立了研发部门,雇佣一批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产品和工艺研发活动,但由于产品改进轨道的限制,这些研发部门大多只能从事改进型创新。基本商品创新虽非绝对,但往往不是首先在雇佣关系中出现的,这一点表明,商品创新固然对资本主义经济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但资本关系本身一开始就难以担当基本商品创新孵化器的历史重任。参见Giovanni Dosi, Technology parameters and orbit,Research Policy,1982,No.11,pp.147-162.又见克雷顿·克里斯滕森:《创新者的窘境》,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59、66页。

②约瑟夫·熊彼特在《经济发展理论》第一章所阐发的“循环流转”概念遭到许多诟病,但从方法论上看,“循环流转”不过是为“创新”所做的一个铺垫而已,“循环流转”是在与“创新”的反射关系中确定的。《经济发展理论》,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

③熊彼特认为:“不过经济体系中的创新一般并不是按下面这种方式发生的,那就是,首先新的需要在消费者方面自发地产生,然后生产工具通过它们的压力转动起来。我们并不否认存在这种联系方式。可是,一般是生产者发动经济的变化,而消费者只是在必要时受到生产者的启发;消费者好象是被教导去需要新的东西,或者在某些方面不同于,或甚至完全不是他所习惯使用的东西。”《经济发展理论》,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73页。我们这里说产品设计只是“针对某种新的需要”,至于新的需要首先来自生产者还是消费者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不管新需要首先来自哪里,创新商品最终面对的是市场需求。

④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进入垄断时期。鲁道夫·希法亭在《金融资本》(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中从“流通决定论”出发,列宁在《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中从“生产决定论”出发,将垄断作为这一时期资本主义发展的主要新特点加以把握。从自由竞争到垄断的发展,过去人们只是从自由竞争引起生产集中、生产集中自然走向垄断来加以论证,忽视了如果这种发展路线能够成立,所形成的垄断只能是既有商品生产中出现的垄断。实际上,这一时期出现了以电力、钢和重工业为主的基本创新,所以,这一时期的垄断决不单纯由竞争引起,而主要是由基本创新引起。参见克里斯·弗里曼、弗朗西斯科·卢桑:《光阴似箭——从工业革命到信息革命》,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25-227页。

⑤叶正欣与叶正茂在《个体人力资本向组织人力资本转换过程研究》一文中,将组织人力资本视作“组织中个体人力资本之间的合作产生的”。将个人的健康、知识和技术当作资本,褫夺了资本范畴特定的生产关系性质及其历史性,因而,他们在考察个体人力资本与组织人力资本的相互关系时,完全忽视劳资矛盾的作用就是必然的。载于《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2期。

⑥马克思:“如果我们现在把价值形成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比较一下,就会知道,价值增殖过程不外是超过一定点而延长了的价值形成过程。”《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21页。

⑦蒸汽机的原理并不复杂,简易蒸汽机很早就出现了。公元1世纪,亚历山大·希罗曾设计过类似的机器。1698年,汤姆斯·萨威利获得了用蒸汽机抽水的专利权。1712年英国人汤姆斯·纽可门获得了稍加改进的蒸汽机的专利权,但因为效率非常低,只能用于煤矿排水。瓦特改进的蒸汽机1769年才获得专利权,1784年工业革命时期联动蒸汽机才首次在一家纺织厂被投入使用。

⑧语出孔子:“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立田里……是谓小康。”《礼记·礼运》。

⑨在研究的现阶段,需要抽象掉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参考文献:

[1][3][4][7][8][9][10]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201;217;223;354;353;354;223.

[2]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发展理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24.

[5]列宁.列宁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649.

[6]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史(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99.

[11]孟捷.劳动与资本在价值创造中的正和关系研究[J].经济研究,2011,(4).

责任编辑、校对:张增强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