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经》“止类以行人,说在同”译释思考

2014-04-10 21:21樊国萍李梅
关键词:经文墨家天子

樊国萍 李梅

《墨子》作为我国先秦时墨家著作的重要经典,《墨经》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墨经》分《经》和《经说》,《经说》是解释说明所对应的《经》,但每条经说对所对应的经文解释方式不同,有的是针对该条经文中某字或是数字加以解释,所解释的字在经中的位置可能在句末,也可能是在句首,有的则是再现经文的内容,且《经》文排序需旁行而读,语言凝练,文意晦涩,以致理解较难。就《经下》“止类以行人,说在同”及《经说下》“止,彼以此其然也,说是其然也,我以此其不然也,疑是其然也”的理解,传统研究者如张惠言、孙诒让、梁启超等等大家仅是从语言训诂的角度来解注,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仍未明确说明其要意。本文用文字训诂和体系解释以及历史解释的方式,将其置于《墨经》文本体系和墨论书体系以及《周礼》中“大小行人”官职中加以理解,试着还原该条经文的墨家本义。

一、传统学界对该条经文的解释

【经下】:止类以行人,说在同。

【经说下】:止,彼以此其然也,说是其然也,我以此其不然也,疑是其然也。

在《墨经》研究中,孙诒让、梁启超、叶瀚等治学者都做出了贡献,特别是墨学研究极大成者孙诒让,其《墨子间诂》对后来墨学研究者深有影响,但他们对该条经文解释都还不够清楚,仅从语言训诂的角度对其稍作注解,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仍未明确说明其要意。

1.孙诒让《墨子间诂》中的解释

孙诒让《墨子间诂》:【经下】:止,(句)。类以行人,说云:“止,彼以此其然也,说是其然也,我以此其不然也,疑是其然也”。则是言辞相执拒之意,不当言“行人”。疑“人”当作“之”,“类以行之”,谓以然不定其是非,可以类推,所谓同也。杨云:小取篇:“夫辞以类行者也”。说在同,此亦取类推之义。经说上云:“有以同,类同也。”

【经说下】:止,句。彼以此其然也,说是其然也,我以此其不然也,疑是其然也。张云:“彼以为然而说之,是一然也;我不认为然而疑之,是又一然也,不可止也,故宜以类。”案:张说未塙。左傅哀十二年杜注云:“止,执也”。谓彼此然不,各执一词,既经所谓类行也。依张.杨说,此注经下“止,类以行人,说在同。”“人”即“之”谓。

孙氏认为是言辞相执拒之意,不应当为“行人”,应当改为“行之”,则原经文为“止类以行之,说在同”,并还举例加以说明。孙氏将该条经文中“人”改为“之”,自此后的众多治学研究者如梁启超、叶翰等都沿用这一“之”字,但这一改动正确与否,还有待考证。

2.梁启超《墨经校释》中的解释

梁启超《墨经校注》:【经下】:正(旧作止。)类以行之(旧作人从孙校。)说在同。【经说下】:正(旧作止。)彼以此其然也,说是其然也;我以此其不然也。此然是必然则俱。(此七字旧错在下条。)

校经、经说两“正”字,旧皆作“止”,与全条文义不相属,张云:“不可止也,故宜以类”。孙引左傅哀十二年杜注“止,执也”,谓是各执一辞。启超案:两说皆非,止字乃正字损泐耳……

梁启超沿用了孙诒让的“止类以行之”,又将“止”改为“正”。说原经与经说中的“止”与文意不相属,且孙氏引注的“止。执也”都是错误的,说“止”是“正”误写而成。

梁氏说法也并非毫无道理,但《墨经》至现在已两千多年,无法回到过去对其加以考证,只期在以后研究中能对其进行有力佐证。

3.叶瀚《墨经诂義初稿》中的解释

【经下】:止(句)类以行之(句依孙诒让说改)说在同。

【经说下】:类以行之者即非攻下所云子未察吾言之类,未明其故也。

叶瀚《墨经诂義初稿》中沿用了孙诒让改的“之”字,说“类以行之者”即《墨子·非攻下》中所说的“你没有搞清我说法的类别,不明白其中的缘故”。叶氏解释虽不详,但其解释方向已将《墨经》引向墨论之中,这是一个对《墨经》研究方式的重大突破。

二、还原该条经文的墨家本义

传统研究仅从语言训诂的角度对《经下》中“止类以行人,说在同”进行译释,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并未解释说明其要义,当然,这与《墨经》晦涩、隐秘、难读、《经》与《经说》难以协调对应有相当大的关系。因此,除了运用文字训诂找出经文文字本身之意外,还要将其置身于相关的体系和历史环境中进行文意拓展,才能还原该条经文的墨家本义。

1.文字训诂。正训诂这一文字释义法是后人对古代的文法规律做出的归纳和总结。用文字训诂的方法从词义,词性等方面来理解该条文的释义。

【经下】:止类以行人,说在同。

止:停止,纠正;作动词;与后面的“类”组成动宾短语。类:即匪,坏事,坏风邪气;作名词;为“止”的宾语。以:用,用来;作介词;与“行人”构成介宾结构。行:走;活用为形容词;与“人”构成形容词短语。人:即人;作名词。说:解释,说明,讨论;作动词。在:关于;介词;与“同”构成介宾短语。同:即“尚同”;作形容词。以此来理解,可意为“用行走的人来纠正坏风邪气,讨论的就是关于“尚同”的问题”。

【经说下】:止,彼以此其然也,说是其然也,我以此其不然也,疑是其然也。

此说解可能是对“止”的解释,也可能是对整句的解释。从词性上“彼”、“此”、“是”均为指示代词,“我”为第一人称代词,彼:那,那些。以:认为;介词;。此:这个。其:它,作代词。也:语气词。说:解释,说明。是:这。不:否定词。《说文解字》疑:惑也。《庄子·内篇·齐物论》云:“恶乎然,然于然,不然于不然。”意为“为什么说正确,是由于人们认为正确。为什么说不正确,是由于人们认为不正确”,依上文“然”的解释,可将经说中的“然”解释为“正确”,则经说中“止”句可译为“那些认为这个它正确,就要解释论证正确;我认为这个不正确,就要怀疑这个的正确性。”

这一解释在《墨子·天志》下篇中有体现,说王公大人执政者会对入园偷窃,越墙抓人子女,入人府库偷窃金玉布帛,翻入牛栏马圈盗取牛马,杀害一无辜的人判相应的罪,说其无义,而天下诸侯却相互侵害、攻伐、兼并,这与盗者以上行为相比,胜过几千几万倍,还说是义。而他们认为的“然”正是墨子认为的“不然”。

2.体系解释。正体系解释即把所要解释的经文放到宏观体系之中加以理解,比如说《墨经》体系、“墨论”体系。“止类以行之,说在同”其目的就是要统一规范,达到“尚同”的治国理念。用体系解释这一方法来对《经下》中“止类以行人,说在同”加以解释,这就将《墨经》与墨论联系起来,体现出墨家“同”这一治国理念。

第一,按《墨经》文本体系解释该条文。《经上》“止,以久也”。《经下》“行修以久,说在先后”。《经说下》“行者必先近而后远,远近修也,先后久也,民行修以久也”。以这为依据,“止类以行人,说在同”中,“止”可解释为“静止”或“长久”,“行人”可理解为“行为思想符合上级统治的人”,那么本条经文的大致意思是“用行为思想符合上级统治的人来使坏的思想行为静止,以达到统一的义务法度,这释明了上同”。按墨经文本体系来对该条经文进行解释,使得墨经条文之间相互的协调,而且和墨家的思想也相一致,但“经”文与“经说”文意比较隐含,因此用这种方法对经文进行解释难度较大。

第二,按墨论体系解释该条经文。墨论是墨家思想具体的展开,墨经的条文大多在墨论中可找到相应的论述,则可将墨论看成是墨经的具体展开,墨经就相当于墨论的一个大纲,依据墨论来解释该条经文也就更为准确了。在墨家的思想体系之中,其“尚同”、“天志”及“兼爱”是核心的部分,墨家倡导尚同,即上同,就是说所有三公九卿等等及至庶民都要以天子之“道”“义”作为规范准则,而天子的规范准则也得上同于天。《尚同》中说早时没有行政长官,天下个人的意见不一致,人们的思想行为不统一而致使天下乱,于是人们选贤而立为天子,由于其力不足又选贤立为三公,因天下博大不可一二而明知,遂分万国立诸侯,逐推立正长,乡长,里长等等,各级依天子政令管理其辖区以符合天子的政令。

《墨子·尚同》云:“故古者之直政长也,将以治民也。譬之如丝缕之有纪,而网罟之有纲也。将以运役天下淫暴,而一同其义也。”

说古时设置行政长官,是用来治理人民,就好像丝线有线头,网罟有纲一样,他们是用来收服天下淫暴使其与上面协同一致。说里长发政里之百姓,闻善而不善,彼以告其乡长;乡长发政乡之百姓,闻善而不善着,必以告国君;国君发政国之百姓,闻善而不善,必以吿天子。天子之所非,皆非之,去若不善言,学天子之善言,去若不善行,学天子之善行。但若天下之百姓皆上同天子,而不上同天,则灾犹未去也。所以天子也得上同于天。从里长至天子再到天,逐级推之,逐级相告善与不善,逐级相学善,遵循天子发布的政令,以达到上同统一。《墨子·天志》云:

然而正者,无自下正上者,必自上正下。是故庶人不得次而已为正,有士正之;士不得次而已为正,有大夫正之;大夫不得次而已为正,有诸侯正之;诸侯不得次而已为正,有三公正之;三公不得次而已为正,有天子正之;天子不得次而已为政,有天正之。

由此,“止”指纠正,停止,遏止。“类”指不符合上级政令的行为及思想。“以”指依靠,借助。“行人”指各级政令官。“说”指解释,说明,目的。“同”指墨论中的《尚同》,也为上同。则经意是说“依靠各级政令官来纠正不符合上级政令的行为及思想,目的在符合天子及天的法义,达到统一。”

用体系解释这一方法来对“止类以行人,说在同”的解释,使该条经文与墨家思想相符,能够使墨经的解释同墨论相一致。更能使该条经文的释义趋向正确。

3.历史解释。历史解释就是把要解释的经文放置到特定的历史背景中来解释。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动荡不安,礼崩乐坏,诸侯兼并战争连连。在此社会背景下,各先贤都在寻求治国之路,儒家推崇以“礼”治国,法家推崇以“法”治国,道家以“无为”而治,墨家则是“尚同”。虽是见仁见智,但目的都是要统一规范以实现治国理念。因此“止类以行人,说在同”的解释就不再与以往人们解释的与几何学、光学、力学、心理学、经济学、物理学等有关,而是墨家要达到的治国理念及其途径,这可根据《周礼》中的“行人”来加以理解。

《周礼》中“行人”有“大行人”和“小行人”之分。

大行人由中大夫二人担任,“掌大宾之礼及大客之仪,以亲诸侯”。

说大行人的职责是用来掌管有关大宾、大客的礼仪,用来和诸侯相亲睦。春季诸侯朝见王共同谋划一年的天下大事,秋季诸侯觐见王排列各国功绩的高下,夏季时候诸侯宗见王陈述各自谋议,冬季诸侯遇见王而协调相互的谋虑,通过时会征伐不顺服的诸侯而向四方发布禁令,通过殷同而施行治理天下的政法。时聘时候对来聘的卿以礼相待,以便与诸侯结好,殷规时候通过命以政事和下达禁令以除去诸侯国的恶行。隔一年要派使者慰问一次诸侯并把王的心志告诉诸侯,赠送祭肉给诸侯以向诸侯致福,诸侯有喜庆事就向其表示庆贺以增添其喜悦,赠送财物以弥补诸侯国受灾的损失。用九种礼仪区别诸侯、诸臣的爵命等级,以统一各诸侯国的礼仪。凡诸侯因王事而来朝,就辨别他们的朝位,规正他们的等级尊卑,协调他们的礼仪,由摈者相礼而朝见王。如果有大丧,就告教并协助诸侯行丧礼。如果有诸侯国因遭兵寇而前来告急的事,就接受他们的见面礼,听他们叙述情况并向王报告。

小行人属大行人,由下大夫四人担任。小行人“掌邦国宾客之礼籍,以待四方之使者。令诸侯春入贡,秋献功,王亲受之,各以其国之籍礼之。”

小行人掌管有关接待诸侯国宾客的礼籍,以接待四方的使者。命令诸侯国春季进贡,秋季呈报政绩,王亲自接受,各依照有关该国的礼籍接待他们。

《周礼》中还介绍到:凡诸侯来朝见王,就前往迎接并行劳礼,为宾客安排馆舍以及诸侯在庙中向王授玉的时候,都担任承摈。凡四方诸侯国的使者来朝,是大客就担任摈者,引导他们见王。是小客就接受他们的见面礼,并听取他们言辞,而转告王。奉使前往四方诸侯国,帮助他们演习并记录下九等礼仪中所当实行的礼仪。如果有国家遭受瘟疫、大饥荒、兵寇之灾、灾祸以及福庆这五种事,就要命令其他国家做出补助、救济、哀悼慰问、庆贺等,并依照有关法令力以治理。小行人将天下各国的自然形势对于民众有利和不利的情况记载为一书,各国的礼俗、政事、教化治理和刑法禁令能否遵守的情况记载为一书,将天下各国的反叛、暴乱、作恶和图谋违反禁令者的情况记载为一书,将天下各国的瘟疫丧亡、遭受大饥荒和民众困厄贫穷的情况记载为一书,将天下各国民众康乐、和睦相亲、安宁太平的情况记载为一书。凡此五方面情况,每国按条目分别记载,以向王报告,以使王遍知天下的事。

《周礼》中大行人、小行人职责是掌大宾大客之礼,规正其尊卑等级,协调其礼仪,出使各诸侯国,记录各国的大事将相关情况回馈与王,即执掌接待四方宾客以及处理与诸侯﹑蛮夷交往的事情,为王统治。

《墨子·天志》:……观此语古者国君诸侯之以春秋来朝聘天子之廷,受天子之严教,退而治国,政之所加,莫敢不宾。……古者国君诸侯之闻见善于不善也,皆驱以告天子。

据以上所述,“行人”是礼仪行政官,“止类以行人,说在同”就可理解为“用礼仪行政官来纠无礼的思想行为,目的在于达到统一的法度规范”。这一解释与用《墨子》体系解释是相通的。

前文陈述了传统研究者对《经下》“止类以行人,说在同”的译释都只是在语言训诂方面来注解,对其要义说解不清,要还原该条经文的墨家本义,就应该将其放到《墨经》体系中加以探究,除此之外还要将其放到墨论中结合墨家思想来对其理解,《墨经》产生于春秋战国这一社会动乱时期,因此也要结合历史环境来加以理解。本文依据文字训诂、《墨经》文本、墨论体系以及《周礼》中“行人”职责来对“止类以行人,说在同”加以理解,可得出其大意与墨家尚同、天志思想相应,传统研究将“止类以行人,说在同”中“止”改为“正”,将“行人”改为“行之”是有局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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