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文化的历史缺场、现实困顿与未来趋向

2014-04-10 05:59徐伟明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 2014年6期
关键词:公民政治传统

徐伟明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思政部,广州510520)

公民文化是现代西方政治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于上世纪80年代传入我国。在研究的过程中,随着公民文化研究的不断深入发展,我国已完成了消化吸收的“拿来阶段”。虽然公民文化理论的研究视野不断拓展,已发展出不同的理论方法和分析模式,如实证研究、价值研究和比较研究等,然而,构建具有中国本土化特征的公民文化理论,仍不免受到西方研究范式的限制,陷入研究“困境”,特别是对于中西政治文化的相通之处的研究、传统政治文化的价值跃迁以及理论与现实的“亲和度”等研究课题仍显得薄弱。因此,要实现公民文化在中国生根发芽,就必须在研究过程中注意西方概念转化的适用性问题以及转变研究范式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一、历史缺场:公民文化的土壤缺失

任何一种政治文化的观念形态,都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特定社会历史条件的产物,都有其复杂的社会、地理、宗教、种族、历史机缘等原因。西方公民文化是在诸如商品经济、民主政治、自由思想和教育等“土壤”中生根发芽的,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商品经济这个人类文明史必经阶段所发生的政治、法律关系及与之相应的权利义务观念——人类政治文明的共同要求:自由、民主、平等、法治、个性发展等等。然而传统中国并未形成孕育公民文化的“土壤”。有些学者称之为“公民文化”不育症。究其根源,有多方面的原因:

首先,传统自然经济的“天然”束缚作用。一定的社会经济形式是一定的政治文化形成的经济基础。中国和西方政治文化传统不同,其根本原因在于中西社会经济形态的不同。古代希腊的城邦在经济上虽然是处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状态,然而城邦经济在很大程度上属于自由交换的商品生产和贸易方式。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希克思指出:“如果我们把'典型'的城邦看作一个贸易实体,那完全是正确的。城邦作为存在于西方历史上因而在整个世界历史上的一种组织形式乃是一种重要的和具有特殊意义的组织形式。”[1]古希腊的城邦不仅是政治中心,而且首先是工商业经济中心。城邦经济要求社会成员以主体姿态参与经济生活和民主政治生活,在这一过程中,社会成员充分展示了自身的主体性和主体价值,使城邦经济所蕴含的平等、自由、规则等意识内化为社会成员的精神,逐步形成公民文化。

在两千多年的漫长封建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以一家一户、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为主体的自然经济,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基本经济形式。小农经济具有分散性,“每一个农户差不多都是自给自足的,都是直接生产自己的大部分消费品,因而他们取得生活资料多半是靠与自然交换,而不是靠与社会交往。……由于各个小农彼此间只存在有地域的联系,由于他们利益的同一性并不使他们彼此间形成任何的共同关系,形成任何的全国性的联系。”[2]在中国封建社会经济体制中,虽然小农经济居主导地位,但并非没有商业的发展和工业的存在,然而由于其经营目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而不是为了获取利润,因此,商业本质上仍属于自然经济的形式。在政治上,工商业者是完全受政治权力支配的,《国语·晋语》载言“工商食官”,表明广大工匠和少数商人是依附于、隶属于官府的。他们在身份上是卑贱低微的。历朝封建君主均执行“重农轻商”、“重本抑末”的基本国策,因此,工商业的存在和发展,对社会政治生活构不成重要影响力,他们的主观意识和心理倾向也就在政治文化系统中得不到哪怕微弱的反映。对于传统中国而言,商品经济的缺失就等于瓦解了公民文化形成的经济基础。

其次,“全能政治”的消解作用。在传统中国,政治具有极强的弥散性,几乎渗入整个社会文化,使之呈现出鲜明的总体性政治价值取向。就政治文化的生成和发展而言,社会政治生活是直接的基础,政治文化通过社会政治生活才得以表现出来。西方社会政治关系表现为城邦政治,本质上是独立的自由公民联合关系、权利和义务关系。公民通过参与城邦政治活动,培育了自我意识的主体性、独立性。然而,古代中国从氏族制向国家制度转变的过程中,血缘关系被较多地保留下来,血缘关系与政治关系的紧密结合,及其在政治权力体系和结构中的一体同构,形成了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由此形成了个人依附于家庭、社会、国家而没有自主独立人格,集中体现在个人与社会和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上:第一,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方面,中国封建社会里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受家庭关系的制约,任何个人由于没有自主独立人格,是不能与社会其他人发生经济与社会生活联系的。小农经济的简单和局限,造就了生产者之间的分散、封闭的特点,又使个体家庭在天灾人祸面前无能为力,从而使他们与邻里、亲朋建立和保持和谐关系。其负面效应则是使个人依附于社会,用现代语言讲即失落了“自我”。传统政治文化偏重于社会整体,人的主体性被消解,个体的存在、生存和发展完全依赖外部自然形成的和被强加的各种“关系”,并最终沦为社会的派生物。

第二,在个人与国家的关系方面,个人与国家的关系是通过家庭与国家的关系间接表现出来的。统治者与民众的关系被视作君父与子民关系,君主任命的地方官员被称作百姓的“父母官”,民众要像孝敬和服从家长一样对待君主和各级长官。移“孝”为“忠”——家庭中的孝道观念在国家中升为“忠”的原则。同时,统治者把礼制赋予法的作用,有些礼的规范直接入法,例如“不忠”、“不孝”是严重的犯罪,需加严惩,从而取得了控制社会的新手段。在行政区域范围内,老百姓要服从当地的“父母官”,民依附、服从官本位而没有自己的权利本位。在行政体系中,下级层层服从上级。在全国范围内,每个个体都必须放弃自己的意志,一切听从君主的旨意,服从君主的统治。这样,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就形成了个体依附品格和意识,在政治上表现为臣民依附品格和意识[3]。

再次,儒家思想的文化霸权与发达的传播手段。中国封建社会的宗法关系和宗法观念是以伦常关系和家族主义伦理观念形式表现出来的,它继承了商周时代的宗法关系、宗法观念,由孔子、孟子创立伦理政治学说,后经汉代、宋代儒家适应封建社会情势加以理念化和法制化。有学者把它称为“教化工具性的儒学”。其核心内容包括:第一,君权至上,皇帝是代表“天意”的绝对权威,是天降人间统治天下的“天子”,君权高于现世中的一切,因此统治和教化的权力要集中到皇帝手中,神圣而不可侵犯。第二,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第三,教化,董仲舒在天人三策中提出,民众追逐私利,如往低处流之水,只有教化可以提防;以仁、义、礼、乐教化民众,才能保证皇帝的江山代代相传。这种道德价值观,虽然不无其积极意义,但对个人来说,它没有“自我”,没有权利本位,没有主体性。

儒家思想家的思想向社会大众作渗透性的运作时,确实起着一种对社会大众的教育引导作用。一方面,古代儒家思想家以体系化的思想,通过融入统治者设定的官员选拔考试,而影响上层精英。借助这种影响,它攫取了政治统治者与后备统治者的政治思维神经。另一方面,儒家思想通过对基层社会的影响,实现意识形态的充分功用。儒家思想对基层社会的影响主要是借助于经过从精英到准精英的层层过滤,所通俗化了的、颇具传播性的“劝善书”、“家书”一类普及读物和家庭训诫,来影响基层社会[4]。如学校以儒家的忠孝仁义为教,注重政治思想培养,使学生逐渐建构起王权主义认知体系。

综上所述,由于中国传统的自然经济方式、宗法族制的社会结构和儒家意识形态的相互作用,自然经济模式要求宗法族制的社会构造,宗法族制的社会构造催生出伦理化的政治规范和意识形态,伦理化的政治规范与意识形态又维护与加强自然经济方式和宗法族制的社会构造,它们三位一体,相互依存,成为孕育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土壤[5],从而未在传统中国产生西方式的公民文化。

二、现实困顿:“植入”的适应性困惑

从文化传播学的角度看,“现代化”运动在实物和生产方式上是很容易传播的,西方现代化所依赖的技术正在全世界各国迅速传播,但西方式公民文化的传播却并没有那么顺利。国内学者在用自己的文化背景和独特视野理解西方公民文化的过程中陷入“研究困惑”:

首先,公民文化的“植入”不等同于公民文化的“迁移”。公民文化一直是西方主导价值取向,具有人类普遍理想追求的意涵,成为人类共同的文化遗产和价值追求。公民文化的“植入”并不是理论的接受和模仿,而是在文化层面上实现创造性的转换与融合。如潘一禾教授所说,公民文化作为信念系统或人际关系规则具有较为分散的性质,价值和理念的跨文化传播在实际过程中显得更为困难,或难于把握、更为不可预测,政治文化很难仅仅因为信息革命而在迅速的资讯传播过程中产生实质变化。因此,新兴国家精英所认识的西方民主政体的印象是不完整或不清楚的,他们往往更注意其意识形态和法律规范,对应有的主观态度和感情问题常常是不了解的。因而,在研究西方公民文化的过程中,我国学者不免陷入一种研究的误区:部分学者往往以西方语境中的公民文化来界定我国公民文化的特征,而忽视我国政治文化传统和现实。特别是论述我国公民文化的构建时,学者大都习惯于将中国公民文化放置于西方的框架中加于品评,并在这种品评中为中国公民文化的构建确立其价值取向与定位。因此,当代中国公民文化的研究,应在充分考察西方公民文化语境与可行性分析之后,深入探讨我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现代转型,树立起中国特色的价值基础。

其次,传统政治文化的非正当性“对待”。客观地讲,任何一个试图研究中国政治思想文化问题的学者,都不得不从西学那里吸取资源。原因很简单,研究者时时处处都是在感受到“西方”的压力下展开自己的思考的。人们可以直观感受到作为我们社会生活的强势侵入者的“西方”的存在,而且“西方”对于我们的政治意识形态、政治制度安排发生直接的影响力。加之这种存在、这种影响并不具有商议的性质,而是一种以“侵入者”的姿态进入我们习以为常的社会政治生活领域的,我们不得不面对、不得不正视[6]。与美国政府总是以“人权”为尺度去衡量其他国家一样,美国政治文化研究的学者也总是透过西方“自由、民主”的眼睛去看待别国政治文化。例如在阿尔蒙德等人的政治文化著作中,尽管他们一再声言政治文化研究的客观描述性,但在具体的比较过程中总是摆脱不了对别国政治文化的贬低、否定,以及对美国式所谓“参与型”政治文化的崇尚。就目前国内的研究情况看,部分学者在现代化的压力下,开始对传统政治文化进行反思,并走向对传统政治文化的批判、否定;占主导地位的大多数学者借助西方政治文化研究提供的一些基本概念、范畴和价值判断尺度,对传统政治文化的规范性研究。从历史传统角度看,不能撇开中国传统政治文化,而把西方政治文化传统说成是绝对的善,更不可以把它看作是整个人类的理想境界。

再次,注重“形式趋同”、忽视“功能趋同”。中国古代政治有着一种不同于西方的社会文化结构,西方公民文化的一些具体做法和形式在一个完全异样的文化环境下能不能发挥它原来所具有的那种重要功能?我们究竟应该把学习那些具体的形式和做法放在首位,还是应该强调去研究这些具体形式和做法的精神实质及所发挥的实际功能,然后设法发展和利用“本土化资源”来满足这类必须要有的精神实质与功能要求?真正实现了西方式的公民文化,就符合中国政治结构的需要吗?在西方,公民文化的发展与民主政治是相互促进的关系,民主政治发展的道路是我国政治发展的目标,然而,这个目标绝不是西方式的民主政治,而是符合中国特色的社会发展的目标。公民文化对西方政治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然而,这些积极意义在离开了特定历史条件还会不会存在?这个问题,学界并没有给予解决。因此,对于形式的追求并不能使中国公民文化摆脱生长的困境,而只能是在西方公民文化中找寻某种“共性”来激活公民文化的积极功能,避免西方公民文化在移植过程中的“异化”。

三、未来趋向:世界化与中国化的统一

深入研究公民文化问题,从非制度性角度阐释政治现代化的条件,对于推进我国现代民主政治发展,实现由传统政治向现代政治转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围绕公民文化课题,学界已经有了许多独特的总结和精彩的议论,但从总体上看,在研究方法上还存在不足,如是以西方公民文化为立足点还是以中国具体实际为立足点?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出现上述“困惑”问题。一种新的研究视野的确立必然带来理论的更新。因此,要研究公民文化就必须转变研究视域,实现公民文化世界化与中国化的统一。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打破了时空界限,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在加快,信息网络高速公路把整个地球连成了一个地球村,“使在场和缺场纠缠在一起,让远距离的社会事件和社会关系的地方性场景交织在一起”[7]。正如阿尔蒙德和维巴指出的,西方的技术和科学已经传播到了全球,且在摧毁和改变着传统的社会和文化,西方的政治文化似乎也正在经历同样的轨迹。现代社会的发展趋势本质上就是进入一个主导未来社会走向的“公民社会”与公民文化的时代。公民文化起源于欧洲,主导西方社会价值观。然而,在全球化背景下,公民文化的价值观走向世界化,已经成为全球发展话语的一部分。有学者认为,“公民文化是适应人的世界历史性存在和活动方式,”[8]公民文化及其价值观的确立,正是基于对全球化所孕育的多重意涵的辨认、确证与识鉴基础上所进行的哲学理念提升的结果,它具有人类普遍理想追求的意涵,彰显着民主、法制、平等、自由等价值共识,成为人类共同的文化遗产和价值追求。“在这个基础上,全世界人民可以管理他们的相互关系,制定、展开和落实新的规则,为我们共同居住的地球村提供一个灵魂,一种意义,一些规则,一种公平和一种前途。”[9]

返观中国,我国公民文化的生长与西方公民文化的发展有着根本不同的历史前提和社会环境,因而面临着与西方相似而又不相同的理论困境和现实难题。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马克思主义和西方公民文化的碰撞与交融过程中,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民文化,就必须立足于现实,把我国基本国情结合进公民文化的构建过程中,实现西方公民文化的“中国化”,达到传统、理论与现实的会通。

首先,审视我国文化“国情”,确认公民文化“中国化”的基调。当代中国社会意识主要包括:西方文化、马克思主义和中国传统文化,因此,我们在思考和研究我国公民文化未来发展的趋向时,就必须把握中国这种特殊的文化平面“现实”。任何一个国家的公民文化都是混合型的政治文化,是多元文化的混合体。在我国,这种混合体主要包括以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为主导的政治文化、西方政治文化和中国传统的政治文化,而以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为主导的政治文化在公民文化中占据主导地位。特定社会的公民文化总是会受到国家主导价值观的影响和制约,也就是说,公民文化必须与主导政治文化相一致,如果公民文化与主导政治文化没有保持一致,公民文化的发展就会陷入困境,甚至难以发育成熟。“任何价值系统都具备一定的主导性政治价值,他们会给政治行为、规范和结构排列确定基调和方向。”[10]缺少一种居于主导地位的政治文化来引导和塑造各种社会化因素,从而就使这些社会里有一种趋势,即人民之于政治活动不仅有着非常不同的期待,而且他们的动机也往往缺乏社会规范性。从现实角度讲,人们的政治心理、政治行为、政治实践以及理想、信念等政治价值观都与马克思主义的政治思想有着密切的联系。可以说,以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为主导的政治文化在整个文化体系中处于支配地位,同时也确认了研究我国公民文化的基调。因此,要构建中国特色的公民文化必须深刻理解主导政治文化与公民文化的内在关联性,通过主导政治文化来对公民文化进行整合,从而为公民文化在我国的发育成熟提供方向性的指导。

其次,挖掘传统政治文化的现代价值,实现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跃迁。无论在东方还是西方,任何一种适应发展的文化精神都是传统文化的再造和创新而不是什么移植的结果。对于当代中国公民文化的生长及其未来而言,如何实现自己的传统政治文化创新是不容回避的。对于传统政治文化,我们只能采取批判继承、更新创新的态度,努力挖掘总结,实现传统政治文化现代价值跃迁。任何一种社会文化都有维护自身平衡的倾向,只有通过使它原有成分的构成状态发生一定的变化,才能获得某种改造和发展的可能性。现代公民文化只能通过在传统文化的主干上“嫁接”西方公民文化形成,而不可另起炉灶。可以说,传统政治文化为现代公民文化的形成预设了前提,抛弃传统政治文化将会变成文化上的“虚无主义”。

中国传统文化经过两千多年的发展,已经融化在中国每个个体的思想意识和行为模式里,积淀为一种遗传基因,成为民族意识的一部分[11]。“这种政治智慧……只要我们能够带着谦虚崇敬的心情来体认、接受这种智慧,并在此基础上按照现代生活的需要来创造性地转化这种智慧,这种智慧就能够为今天中国的政治文化的重建服务,从而在政治发展上建成中国特色的政治文化。”因此,在公民文化的构建过程中,传统文化和习俗仍会持久地存在并发生作用和影响,特别是我国传统村民文化、臣民文化的精华仍是我们建设公民文化的重要资源。李慎之认为,中国传统文化还有很多东西可以继承。就儒家而言,孔子的一些话,如“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就完全与现代的个人主义相吻合[12]。因此,对待传统政治文化,我们不能采取为传统而传统的政治态度,不能采取为现代而现代的政治立场,我们必须严格区别,批判地继承,实现传统臣民文化向现代公民文化转变。

再次,立足现实,提升理论与现实的“亲和度”。公民文化的“中国化”,并不等同于西方公民文化与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简单叠加或“相切”,而是要求研究者必须深入到中国社会发展现实当中,发掘“中国化”的特质。我们必须清楚,公民文化的“中国化”并不在于用民族化的语言来解释公民文化,也不在于从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找出与西方公民文化相同的特征,而应“从总结当代实践和科学提供的新的事实和材料中去充实自己的思想、范畴和原理。”[13]我们可以借用哲学家卡拉托斯的科学共同纲领理论来解释理论与现实的关系。卡拉托斯认为,一种科学理论主要包括“内核”、“外围”和“保护带”三个组成部分,其中,“内核”是最稳定的部分,决定理论的本质;“外围”是由“内核”推出来的基本结论,是科学理论相对稳定部分;“保护带”是科学理论对现实的解释,它根据现实情况的变化而变化。可以说,要实现公民文化的中国化与世界化统一,就必须在坚持其基本“内核”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现实实际来丰富它的“外围”,调整和充实它的“保护带”。正如丛日云教授所说,中国式的公民文化具有与西方不同的特征,比如它不可能像西方那样过分突出个人的独立以及个人与国家的对立,在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上,寻求偏向集体主义的平衡点,它可能会相对淡化社会利益的分化、对立、冲突和多元化竞争;强调社会整体利益以及社会合作与和谐的价值;它虽然肯定积极参与的价值,但不大可能有西方人那样高的参与热情,在某些领域宁愿满足于对政治权力的消极监督;它可能在对权威实现制约监督的同时,多几分尊重和服从等等[14]。

综上所述,每个走向政治现代化的发展中国家都会遇到西方政治文化的冲击,要成功地接受和模仿他国的理论和制度,除了在方法上创新,还必须在文化层面上实现创造性地转换与融合。研究一个特定民族的公民文化,无疑既要研究其公民文化现实,又要研究其政治文化传统,更要研究传统与现实的继承关系。阿尔蒙德曾说过公民文化的特征和它赖以发展的国家的政治历史提示两点:第一,公民文化出现于西方,它是政治发展的渐进结果——相对地和平与自由。第二,它是在融合中发展:新的态度模式没有取代旧的模式,而是与它们融合起来[15]。

[1]约翰·希克斯.经济史理论[M].厉以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37.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693.

[3]柏维春.政治文化传统:中国和西方对比分析[M].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46-47.

[4]任剑涛.伦理政治研究:从早期儒学视角的理论透视[M].长春: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7:329.

[5]马庆钰.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发展逻辑[J].政治学研究,1998(02):62.

[6]任剑涛.中西政治思想比较的正当性问题[J].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06):177.

[7]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与自我认同[M].赵旭东,方文,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98:23.

[8]袁祖社.现代“公民文化”对传统“臣民文化”的扬弃与超越[J].齐鲁学刊,2003(03):72.

[9]皮埃尔·卡蓝默.破碎的民主:试论治理的革命[M].高凌翰,译.北京:三联书店,2005:1.

[10]戴维·伊斯顿.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M].王浦劬,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232.

[11]蒋庆.政治儒学:当代儒学的转向、特质与发展[M].北京:三联书店,2003:323.

[12]潘一禾.观念与体制:政治文化的比较研究[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2:347.

[13]高清海.论哲学的发展问题[J].社会科学战线,1986(06).

[14]丛日云.构建公民文化:面向21世纪中国政治学研究的主题[J].理论与现代化,1999(12):11.

[15]阿尔蒙德,S·维巴.公民文化:五国政治态度和民主[M].马殿君,等,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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