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本土法治发展道路的有益探索
——评《务工移民与法治发展》*

2014-04-09 05:49彭中礼
时代法学 2014年2期
关键词:移民农民工法治

彭中礼

中国本土法治发展道路的有益探索
——评《务工移民与法治发展》*

彭中礼

法治是人类文明共同智慧的成果,所以当前世界已有越来越多的国家选择通过法治来治国理政。但是法治的发展却没有共通性的普遍真理,每个国家每个民族都有基于其自身特色的法治实现道路。每当我们捧起孟德斯鸠的那本传世名著《论法的精神》之时,其字里行间所流露出来的无不是对特定民族法律特色的概括,当然也是对实现法治不可能存在普遍真理的诠释。孟氏的这一观点又被后人进一步深化,如萨维尼便认为法律都是民族精神的体现,不注重本国本民族习性特点的法律移植是违背民族精神的。我想,这些哲人们所叙说的不仅仅只是法律,还有关于法治发展的进路。也就是说,任何国家都可以选择法治作为治国方略,但对法治发展道路的选择应当各有不同,每个国家都应当根据本国的特色来走自己的路。同样,中国的法治发展有中国的现实国情,中国的法治发展也有中国自己的语境,我们可以选择法治,但是我们不能盲目地走别人走过的路,特别是当考虑到我们的试错成本太高之时,我们就应当珍惜我们的机会:根据当下中国的具体国情来选择我们的法治发展道路。正因为如此,蒋先福教授的新作《务工移民与法治发展》尤其值得大家欣赏。

评述蒋先福教授的这部新作,必须从农民工说起。我们知道,改革开放的春风滋润了伟大的共和国,给中国发展带来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在共和国的伟大发展之中,有那么一群人,背着鼓鼓的行囊,穿越神州大地,寻觅新的生活。因为制度的原因,这群人被称为“农民工”(民工)。顾名思义,他们被制度赋予了“农民”的称号,但是却在城市干着与农业生产活动无关的事业,所以实际上是“工人”的身份。鉴于历史的负担和制度的束缚,我们的部分法律制度却暂时没能容纳和接收他们。对此,任何一个有良知的国家都会在制度上付诸改革行动,任何一个有良知的学者在思想上都会付诸理论深思。幸运的是,我们的国家并没有抛弃他们,我们的学者也没有忘记他们。我们的国家站在民生保障的立场,正在逐步改变旧有的制度,为建立公平正义的社会而努力;我们的学者也基于学术良知的立场,给出了较多的深刻研究,推陈出新了诸多良策。可以说,蒋先福教授的《务工移民与法治发展》一书堪称这方面的代表。该书的最大特点就在于从法学理论层面将农民工的流动与法治的发展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这种相关性研究不再局限于农民工问题本身,而是将视野扩大到了“中国”这一宏观层面,摆脱了就事论事的思考路向。具体地说,该书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跳出“农民工”来看待“农民工”。学术研究的最大特点就在于“片面深刻”,但这也构成了学术研究的最大弱点,古人说的“相辅相成”一点也不为过。如果过于关注某个问题的某一点,或许真能做到“深刻”,但是我们认为这种深刻也是一种不具有广度的深刻,甚至有“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的嫌疑,因而是不可取的。任何真正的学问不仅要思考深刻,但更要思考真实。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就会发现传统的农民工问题研究就存有弊端。虽然单纯的政治学研究、社会学研究或者人类学研究尽管可以看到农民工的某些问题,但是局限于观念的制约而无法整体认知农民工问题的真实走向。但是,让我感动的是,该书的作者敏锐地发现了我们没看到的问题:农民工问题是一个时代问题,更是一个法治问题。作者从古老的移民与法治的关系源流史开始考察,建构了有深度的理论基础和事实基础,又回到了中国的农民工现实,史料真实,理论可靠,结论深刻。

第二,站在“世界”来看待“农民工”。作者通过学术考证指出,人类历史的重大发展,往往与移民有着密切的联系。甚至有一些国家法治文明昌盛,也是因为移民的重要作用。比如,伯尔曼在《法律与革命》一书中,以十分详实的资料证明了欧洲近代从领主制下流动出来的自由民推动了城市自治、市民社会和商业贸易的兴起,这不仅标志着封建经济结构分解的开始,而且使具有商业精神的由自由民组成的新兴市民阶级代表着一种进步的、革命的社会力量。正是这种力量推动了近代法治化的欧洲从漫长黑暗的中世纪脱胎而出*蒋先福.务工移民与法治发展[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第一章.。而且,从世界上其他国家来看,移民对法治的发展也具有相应的促进作用。所以,该书基于人类社会法治发展的宏观大势,逻辑地再现了我国农民工也正在创造改变历史的奇迹。正是亿万农民工通过务工移民的亲身实践,在不经意间成就了中国法治发展的新局面。

第三,回到“中国”来看待“农民工”。从时空范围来看,农民工问题是当代中国特有的社会现象,但却与中国改革开放的成败相衔接。中国需要什么,中国能做什么,中国存在什么,与改革开放相关,更与农民工相关。马克思经典作家们曾说,人民群众是历史的缔造者,因为是人民的实践创造了历史。就中国现代化这一特定时空而言,农民工虽然不是中国改革开放的缔造者,却是中国改革开放历史的重要实践者。农民工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推动着共和国的现代化,推动着中国法治的现代化进程。更为重要的是,我们或许看到了农民工的时代价值和中国意义,但是我们没有看到的是农民工对中国法治发展的积极影响。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话语背景下,中国法治发展要建立起强大的主体自信度,就必须正视农民工作为中国人民中的一员所做出的实践贡献。农民工的行为没有彩排,没有预演,真实可靠地走出了自己的路径,预示着当代中国法治的现实走向。所以,看待农民工与法治的关系问题,必须回到“中国”的现实中来。

不管是时势造英雄,还是英雄造时势,农民工都充当了一种英雄的角色,尽管有点悲剧和无数屈辱,但是那种壮烈色彩却不容抹杀。特别是当各种节日来临之际,你看着那些背着行囊急匆匆行走的人们之时,请不要误以为他们是文字诗人,他们没有用笔记下他们自身的诉求和呐喊;但请记住他们是行动的诗人,他们的脚印踏出了新格局、新景象、新天地!总之,不管你愿意不愿意,历史如斯进程就在农民工的各种流动之中完成了,法治也因此出现了实质性的变化。正如作者在本书中所提到的那样,在农村,当大量青壮年劳动力离开乡村之后,使得乡村的原有社会秩序发生了慢性解体,宗族势力开始式微,宗法权威慢慢下降,宗族结构日益解体,村落习俗日趋衰落,甚至旧有的纠纷解决方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计划经济时代为农村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都面临挑战,基于土地的制度束缚不得不让我们重新思考农民的未来。而在城市,当大量农民工进城之后,以户口为标志的身份制度不断受到批评,保护市民利益的法律制度开始瓦解。于是,我们越来越清晰地发现了农民工基于公平正义的要求有着诉求权利的合法性——来自道德的和宪法上的。虽然我们旧有的法律制度本身就将农民的身份给定位了,但是历史又在不经意之间以改革开放的形式给了农民工一个“天大”的机会来改变这些制度,也给了我们国家以“地大”的机会来修正旧有的制度。不断变革的制度,特别是忽视了身份差别的制度,因为契约文明的参与,不断迎向法治的理想。

当然,从农民工的视角来考察中国的法治发展,不仅有许多理论问题需要廓清,而且有许多实际问题需要实证。该书侧重说理,条分缕析,令人折服。但如果能够辅之以实证资料印证务工移民与法治发展之间的互动,可能内容更为充实。此外,因为我国务工移民的持续发展,如何加快城乡一体化法律体系建设,这既是务工移民与法治发展论题的应有之义,也是我国面临的当务之急,但该书对这方面的前瞻性讨论尚属薄弱。虽然该书存有上述不足,但瑕不掩瑜,笔者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该书作为探寻我国本土化法治发展道路的拓荒之作,必将为读者带来开卷有益的乐趣。

2014-02-20

彭中礼,男,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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