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和军
《语文课程标准》提出:“写作是运用语言文字进行表达和交流的重要方式,是认识世界、认识自我,进行创造性表述的过程。”“写作能力是语文素养的综合体现。”由此可见,作文教学在语文教学中占据重要的地位。
农村中学学生由于主观和客观原因,每每到写作文时,常常有很多学生抱怨没有亲身体验,没有材料写。而《语文课程标准》提出:“作文要求学生说真话、实话、心里话,不说假话、空话、套话。”因此,在实际的记叙文写作训练中,有个问题困扰着学生,甚至困扰着某些老师。就是:什么是记叙文的真实?记叙文一定要写自己亲身经历的事吗?记叙文能虚构吗?甚至有的老师也持要写“真人真事”这一观点,或多或少地禁锢了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这实在是很不应该。
一
记叙文究竟能不能“虚构”呢?打个比方,现有一杯白开水、一杯高级饮料分别摆在我们面前。如果我们排除一些特殊原因(如个人爱好、身体因素等),我们往往会选择饮料。原因很简单,白开水淡而乏味,虽然它是最纯洁最“真实”的;而饮料,经过厂家加工处理了。同样,一篇记叙文如果一味强调“真人真事”,而不允许作者的“虚构”——即加工处理,则同样可能淡如白开水,这样的文章就不能激发读者的阅读欲望。
当然,我们不提倡远离生活现实的“虚构”。
那么,什么是远离生活现实的“虚构”呢?我认为:在特定的氛围中,某一类人不能做到(或不可能这样做)的事而把它写在文章中,就是不切实际的虚构。如有的学生写“教师很关心学生”主题的作文。文中有这么一段描述:有一天上课时,我突然生病发烧了,此时我头冒出豆大的汗珠。某某老师发现了,连忙走过来,摸摸我滚烫的额头,二话没说,连忙把我背到诊所去……或者有的学生这样描述:有一天上体育课时,我不小心扭伤了脚,我的脚很快肿了起来,体育老师看见了,连忙赶过来,二话没说,连忙把我背到诊所去……在这两种文章中,在写到老师送我去诊所的途中时,不是烈日炎炎当空照,老师汗流浃背,就是倾盆大雨,老师把伞遮在我的身上,而自己的衣服全都淋湿了。又如有的学生写“母亲(父亲)关心自己”主题的作文,是这样描述的:有一天晚上,我突然生病,接着发高烧,我的父母在深夜两点送我到卫生所。路上又下着倾盆大雨,到诊所时,把我父母亲给累坏了,而且他们衣服全湿了,我却一点事也没有。医生又说送得非常及时。而且,回到家后,父母亲整夜没有睡,都在我床头看着我。第二天,我醒来后,看见他们趴在床头睡着了,我的病也好了……从这些描述中,我们不难看出这样的文章就是虚构的。一个老师,怎么能扔下几十个学生,把“我”往诊所送呢?老师、父母去诊所的路上,怎么刚好烈日炎炎或倾盆大雨呢?我所得重病,一个晚上就能好了吗?这明显是远离生活现实的“虚构”。
从以上例子,我们可以看出,不切实际的虚构的文章,主要在于材料的不真实,不能令人心服口服。不真实的材料,缘于作者没有细致地观察生活,没有细心地核实、分析材料的准确性。他们或道听途说,或凭空臆想,或胡编乱造。这样不切实际的虚构的文章最常见于初中低年级学生所写的作文中。教师应该满腔热情地向他们指出这种虚构的危害,指导学生观察生活,积累材料,分析材料,千万不武断地指责学生“不说老实话”,更千万不能无限上纲,挫伤学生的写作积极性,甚至扼杀学生的思维创造力。
二
那么,怎么样的文章才是真实的?我认为:凡在特定的氛围中,某一类人能够做到的事,经过作者重新调整、取舍、安排、组合,表现在作文中,都是真实的。鲁迅笔下的孔乙己,现实生活中是不可能有这么一个真实的人物的。但在当时特定的生活环境中,处处可以见到孔乙己这类下层知识分子形象。鲁迅先生综合其他人的—些事迹,塑造出一个“既穷又迂”的活生生的典型形象。正如鲁迅先生所说:“人物的模特儿,没有专用过一个人,往往嘴在浙江,脸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一个拼凑起来的角色。”固然鲁迅先生论述的是小说的创作方法,孔乙己是小说中的人物,我们对中学生写小说的要求也不高,但是由于小说与记叙文有许多相似之处,我们难道不能从中得到有益的借鉴吗?
例如,我们在生活中会见到这样一些老师:甲老师“上课幽默风趣”,乙老师“音乐舞蹈样样都在行”,丙老师“像慈母般爱护关怀学生”。假定我们要写甲老师,则可以如小说的创作方法一样,把乙老师丙老师的特点,经过取舍、加工、综合,整理成描写甲老师的生动典型的材料,这样描写出来的“甲老师”在现实生活中处处触手可及。你能指责这个“甲老师”不真实吗?这个“甲老师”高于那个“甲老师”,但这个“甲老师”源于生活,他照样是真实的。正如《语文课程标准》所说:“作文要激发学生展开想象和幻想,鼓励自由表达和创意的表达。”况且我们布置学生写记叙文时,要求他们运用联想和想象;丰富表达的内容,做到内容具体,同时训练学生的审题、选材、谋篇布局的能力。只要能达到记叙文的训练目的,即实现了目标。因此不必拘泥于“这个甲老师”是不是等于“那个甲老师”。
又如,某个学生放学回到家里,听他们小区里的人讲,刚才小区里抓到一个小偷,己送到派出所去了。为了制服这个小偷,小区里的青年还与之进行了一番搏斗,听说小偷手里还有刀,情形比较危急。这件事,深深地拨动了该生的心弦,他萌发了要写一篇旨在歌颂“见义勇为”文章的欲望。遗憾的是该生没有亲身经历此事,没有看到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这时教师可以引导学生提取平时储存的大量信息,经过一番想象、联想、加工、综合,再现当时的情景,写出—篇有血有肉、生动形象、主题深刻的记叙文。我们能因为该生没有目睹事件的全过程,而指责该人该文不真实吗?
综上所述,我认为:判断一篇记叙文是不是虚构的,这篇记叙文写得好不好,不在于它是否是“真人真事”,不在乎作者是否“亲身经历过”。因为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学生不可能事事“亲身经历过”,而在于“虚构”是否符合“生活的真實”,是否远离现实的“虚构”,能否“自圆其说”。学生写出来的记叙文,只要选择的材料生动、具体、典型、准确,内容生动形象,具体丰富,行文无懈可击,就是一篇好文章,也就不必考证它是不是“虚构”的,是否是自己亲身经历过的。
因此,我们可以说,“虚构”的能力,实际上可以检验出一个学生有没有“想象、联想”的能力,有没有“分析、判断、综合”的能力,也就是有没有“创造”的能力。只要我们在教学中,坚持这样的观点,并且在实际教学中,努力实践,学生的记叙文写作能力就能大大提高,而且可以培养学生的多种能力。
因此,教学中,我们可以解放思想,大胆地提倡学生写出一篇篇既不失“生活现实”,又敢大胆“虚构”的好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