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丹虹
·特 稿·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元集的建立与应用研究
梁丹虹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已经成为贸易便利化、规范和简化程序的关键步骤。在单一窗口建立与实施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国际可比性、兼容性,尽量采用国际标准,建立与之配套的数据元集,并加以应用,为实现更进一步的贸易便利化,发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更大的功效打下基础。本文试从跨境贸易监管部门的视角及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标准化的必要性分析入手,提出以WCO数据模型3.0版本为基础,建立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相配套的数据元集,并对数据元集的应用方法与途径进行探讨。
单一窗口;贸易便利化;数据元集;数据模型
数据标准化是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基础。在国际跨境贸易监管和控制过程中,信息和文件资料处理是关键要素。在日益发展的互联网环境中,政府部门为满足基本的安全控制以及货物在有效时间内放行的需要,要求货物在运抵前提供与货物有关信息的需求不断增加。与此同时,为满足管理需要,跨境监管部门需要开发和维护各自特有的信息系统,而贸易商必须为满足那些冗长的和繁复的申报要求开发并维护数据接口,对双方来讲,满足这些要求所需的成本及复杂性都是惊人的。当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已经成为贸易便利化、规范和简化程序的关键步骤,而信息系统建设又是单一窗口环境建立的关键环节,使用非标准的、国别化或地区化的数据标准,必然会导致信息系统的低效,对于跨境监管部门及贸易商而言,在成本和精准度上也都是非常低效的。因此,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立与实施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国际可比性、兼容性,尽量采用国际标准,建立与之配套的数据元集,并加以应用,为实现更进一步的贸易便利化,发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更大的功效打下基础。
本文试从跨境贸易监管部门的视角及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标准化的必要性分析入手,提出以WCO数据模型3.0版本为基础,建立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相配套的数据元集,并对数据元集的应用方法与途径进行探讨。
(一)降低跨境监管服务交互复杂性的需要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成功与否最终由利益相关者评测反馈的意见所决定,其中贸易商通过信息系统界面与跨境监管部门进行交互是用户体验的重要方面,单一窗口设计必须更多地从贸易商的角度进行考虑。基于单一窗口监管服务“在同一屋檐下”的原则,所有涉及的跨境监管部门需共同努力,重新设计贸易商与监管部门之间的交互流程,特别需要对数据接口、数据标准、服务标准、业务流程进行重新的定义、设计与管理。因为交互发生在时间、空间以及跨境监管服务的过程中,其中,时间是最大的变量,时间和“易用性”是满足用户体验需求,以及信息系统追求持续改进最重要的两个变量。用户体验包含有形设计与无形设计两个方面,交互设计是业务流程模型设计的基础,通过建立业务流程模型,可发现设计中的缺陷并加以改进。输出的可变性因素是指交互作用的各种可能的结果,输出的可变性越高,对管理的挑战性越大,导致用户不满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因此,减少涉及用户交互任务的复杂性是十分重要的,监管部门在进行单一窗口设计时应给予极大的关注,通过对不同场景的定义以及建立常规可使复杂性降低。
(二)满足跨境管理部门控制标准化的需要
不同的跨境监管部门有各自的监管要求,每个部门都根据其对风险的认知以及基于风险分析和处置的实践形成相应的策略,但是如果不同部门之间的风险控制不能实现同步协调,单一窗口的环境难以真正地实现。协调控制是单一窗口各监管部门之间按照优先顺序共同决策的过程,既可以通过综合风险评估系统,根据预先制定的风险规则协调来自不同管理部门控制指令的优先级,也可以由每个管理机构分别评估风险后,通过协调的方法确定风险优先级并选择控制方法。在这两种情况下,都有可能因控制方法和行动优先级的选择不当造成延迟,从而给贸易商带来严重的问题,使其处于“无人理会”的状态,直至由监管部门决定其行动的方向。
除了机构优先级,还有应用程序标准化问题,如文本的、物理的、非侵入式控制的标准化。不同的样本是活动的,但可通过标准化尽可能达到公平的程度。不管场景如何变化,对于每个环境控制,执行和输出应该尽可能标准化,从而减少在监管活动执行过程中因可变性、含糊不清以及不确定性对贸易活动以及监管部门造成负面的影响。
(三)实现共同创造与自助服务的需要
在国际供应链上的每一方都可以帮助其他各方实现价值。如果供应商能够可靠地提供正确的HS商品编码以及满足监管所需要的商品属性描述,报关行就可节省时间,尽快地完成正确的货物申报。对于信誉良好的报关行,监管部门将信任其申报内容的可靠性,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降低对这类申报的查验率,这将使报关行在完成申报方面节约资源。对监管部门来讲同样是有利的,监管部门在验证这类申报的准确性上可投入更少的资源,并将有限的资源投放到对不规范领域的监管上,使各方在营造守法便利环境过程中得益,形成良性循环。
在供应链流程中,每一个环节都必须保证其提供的信息交换是正确、精准和及时的,如果每次的信息交换具备这些特征,对供应链的每一个下家而言,都能节省费用。货代提供信息越快,申报就能更快地完成,承运人就越早能完成货物在约定时间前的交付。关联各方之间的交易都需要一个正式的、标准化的服务协议来确保各自的利益,单一窗口平台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可被视作价值保存的中心,为所有这些数据交换提供经授权的、官方的价值保存认证。
(四)实现信息合作生产的需要
跨境监管服务涉及信息交换的合作。供应链流程需要参与各方通过B2B合作平台进行信息交换,这样的平台有助于沿供应链的参与各方合作生成各自所需要的信息。跨境监管部门在单一窗口环境中亦参与其中,监管与控制信息穿插在正常的跨境货物数据流中。
放行时间研究(TRS)结果显示,对贸易商而言,货物申报前的准备消耗最大的时间、精力和成本,而跨境监管部门认为收集数据以满足严格的监管要求是贸易商应当履行的义务,并对捍卫其在申报过程以及查验货物的时间记录乐此不疲。然而,并不广为人知的是,跨境监管部门能对货物申报的准备过程产生影响,如帮助贸易商对不同商品所需的信息制作完整、准确的申报数据,提供校验参数,帮助进行数据质量和程序控制等。跨境监管部门可提供互动的途径,帮助贸易商完成货物申报的准备,提供这些便利并不会以任何方式削减跨境监管部门要求贸易商履行其提交数据的义务。
满足申报所需要的数据是代理人从贸易商和承运人提供的不同的数据集中收集并逐步建立起来的。信息可以通过协作的方式,伴随着贸易事务进展的“状态”,不断生成增量数据,每新增一部分数据将累积进入跨境监管部门所需要收集的数据集中,在一个鼓励实时合作的信息系统中,所有的参与方都有权访问相关信息。因此,在业务事件发生与向监管部门申报之间可以形成无缝衔接,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使得数据交换变得简单、易行。反之,如果代理人采用收取纸质或电子邮件后重新转化或转录的方式,将信息集中转录到计算机上,再向监管部门进行数据申报,这样的过程将是费时的,容易出错并且是不透明的。单一窗口环境设计的解决方案不仅应鼓励实时合作,并且更应当积极提供实时数据交换支持。
(五)满足逐步积累数据的需要
单一窗口设计原则之一是提供一个逐步积累数据的进程,使文件准备负担最小化。可以通过单一窗口向用户提供一个多环节的数据采集平台,由用户自主选择适时向跨境监管部门进行数据申报。与供应链相关的数据创建逻辑顺序依次是:产品(产品资料)、发票信息、特定的监管信息、运输合同、商品运输信息、运输合同信息、运输设备、运输工具、运输活动。沿着这一逻辑顺序,可能不断地会有一些监管信息以增量的方式向政府部门提供,这是WCO数据模型3.0版本的本质,被称为“GOVCBR的政府跨境监管数据和电子信息模板”, GOVCBR是联合国标准信息,被作WCO数据模型项目的一部分。
数据元(Data Element),是通过定义、类型、值规范等一系列属性描述的数据单元,是结构化数据中的最小组成单位。数据元具有原子性,是组成数据的最小单元;集成性,可按照数据本身自然联系建立数据之间的关联关系;演绎性,可由基础数据元演绎或派生出许多应用数据元。
要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协调的、标准的数据元集以及使用国际代码标准的电子信息则是建立有效的、高效率的企业对政府(B2G)、政府对企业(G2B)及政府部门间(G2G)的信息交换及共享的关键。目前,参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的成员单位都有各自的信息化系统,这些信息化系统的发展、建设、使用情况不一,可能会存在不均衡的情况,要实现信息互通、执法互认、行政互助的单一窗口建设目标,首先必须在基础数据元定义、格式、编码等方面达成一致,才能为下一步构建共同的单一窗口数据平台奠定基础。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元集的目的在于规范和统一数据的采集与应用,使数据的拥有者和使用者,对数据有着共同、一致和无歧义的理解,并且,跨境贸易监管服务的特征决定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元集的建立必须采用国际标准,遵循国际标准建立国家标准数据元集已越来越成为各国的共识。因此,作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关键步骤之一,数据协调和标准化的进程应该尽早启动。
世界海关组织制定的数据模型(WCO Data Model)是目前国际上推动通关程序简化、通关资料标准化、单一窗口建设最主要的技术解决方案。我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元集的建立可参照WCO DM《数据协调指南》采取以下步骤:
(一)建立组织、协调机构
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对协调的过程取得圆满的结果是至关重要的,领导机构将负责起草计划,制定协调的原则、程序和步骤,以及调遣必需的资源。
建立一个数据协调项目团队来执行数据协调过程,团队的成员必须具备对于国际贸易程序的广博知识,特别是本监管领域的信息需求。项目团队应包括数据架构师以及业务流程分析员,确定一名联络员与各参与机构进行联络是十分必要的。同样地,参与的机构也必须指定具体的负责人来组织形成本部门的数据清单以及具体业务的开展协调。
(二)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对于统一的原则、程序和步骤的沟通是至关重要的。成立数据协调项目团队后,召开项目启动情况通报会,向所有参与部门通报情况,清楚地定义协调项目团队的角色和职责,使各参与部门清楚地了解数据协调将要开展的全过程以及要达到的目标,数据架构师和业务流程分析员应分赴每个部门,召开会议、了解业务流程,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各参与部门应该选派对本部门职责非常清楚的人员参加会议。
(三)开展数据协调
数据协调是捕捉、定义、分析和协调监管信息需求的反复过程。领导机构希望一次性达到协调所有部门需求的目标是极不可能实现的。领导机构应把参与的部门及各部门的需求按优先次序分别排列好,优先次序的排列应该基于量、收益、供应链安全等方面的考虑。例如,每一笔国际贸易业务都需要海关、运输交通以及统计的信息,涉及这些要素的部门应被视为第一层级的部门。在完成第一层级机构构建后,当有新的部门加入时,数据协调过程步骤必须随着新的部门的加入以及新的需求的提出而不断地重复。数据协调的步骤如下:
1.数据获取
数据获取指制作一份经监管部门认定的需求详细目录清单,目录清单可通过很多形式来完成,如从各部门使用的申报表格、自动化系统的数据需求、规章等中进行采集。目录清单应包括数据元名称、数据元定义、表示法(格式或代码),当数据需要使用(申报、放行、提取货物)以及相关部门需通过收集、验证和调阅数据开展相关工作时,这些数据能汇聚生成在一个Excel表格或通过其他软件工具生成工作表。
为了捕捉数据元及其他所需要的信息,协调项目团队可以从对所有参与部门所需要的申报表进行评估开始,如果该部门有自动化处理系统,数据元的采集也可以通过使用系统的逻辑数据模型开始。数据元的采集需要得到相关部门的授权及认可,所有的数据应被整理在一张工作表中,工作表应包含以下信息:数据元名称、数据元描述(定义)、数据元所属领域、数据元结构分析(字母型、数字型、混合型、位长、分隔符),域(代码表),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铁路、公路),流程(出口、转口、进口),是否用于运输,人员,货物或商品(比货物描述更具体),或者装备和数据来源(出口商、承运人、进口商、报关行、驾驶员、代理、银行、保险公司等)。协调项目团队设计并向相关部门发放《数据需求调查表》,《数据需求调查表》建议采用以下结构:
(1)部门数据元数量——各部门推荐的数据元总数量;
(2)数据元名称——数据元被定义的名称,数据元应以该部门常用的业务术语进行命名,而不应是与计算机相关的名称;
(3)数据元描述——对数据元所包含的含义应尽可能地描述详细;
(4)表示法——数据类型可以是N(数字型)、A(字母型)或AN(混合型)以及数据位长由分隔符决定(根据需要浮动或非浮动);
(5)数据域——如果数据元有一个离散值的列表或一个值的范围,提供列表、范围或列表及范围的参考值。例如,“国别”这一数据元可直接采用《ISO国别代码表》;
(6)运输方式——标识货物的运输方式(公路、空运、海运、铁路、管道、光缆);
(7)过程——标识货物需要经出口、转运、或进口;
(8)使用类别——标识是否需要运输、人员、货物、商品、装备;
(9)数据采集及查阅的法定许可——标识数据元收集或查阅在法律上是否得到相关部门的许可。如果得到收集许可,填入“收集”,否则填入“查阅”;
(10)授权的来源——标识数据元收集或查阅授权的来源,授权可能来自不同的形式,规章、相关部门的授权、MOU或其他。如果有多个来源请分别注明;
(11)授权截止日期——标识数据元经授权收集或查阅的截止日期;
(12)数据来源——表明信息是由贸易商、政府、或由其他来源发送。如“贸易商”表明数据由贸易商提交,“政府”表明数据是由监管部门创建。如果不确定,输入字母“U”表示。“导出”表明数据是由运算得出或经相关文件确定,如,税率是由税则文件确定,或经计算机系统对一个或多个数据元进行组合运算得出;
(13)贸易来源——标识贸易合作伙伴中谁是数据的发送方或提供者。如数据来源的属性为“贸易商”,则表明贸易过程中的各方负责数据的填报,建议值设定为“T”(包含进口商、出口商、报关行、货代等),“C”(承运人),或“TC”,如不确定,输入字母“U”表示;
(14)时间设定(当数据是必需的且已提供的)——标识监管部门需要在哪些贸易关键环节获得所需要的数据元,建议值设定为“运抵前”、“运抵”、“放行”、“提货”、“电子放行”或“数据仓库”等,如果不确定,输入字母“U”表示;
(15)部门数据流来源——如果“数据源”是“政府”,表明由相关部门生成此数据元;
(16)备注——任意输入关于数据元的相关注释。
各部门提交的《数据需求调查表》回收后,数据协调项目团队将各部门的反馈聚集或合并成一张综合各部门情况的工作表,作为下阶段工作的基础。
2.数据定义
定义数据需求是至关重要的,当数据通过“名称”被标识后,数据元的定义,即该数据元所表达、代表的内容显得更为重要。
3.数据分析
信息分析是收集各部门相同、类似数据元名称,对数据元定义和所包含数据需求进行分析和理解的过程,目的是通过比较数据定义识别冗余数据。
组织实施对汇总后的数据元进行分析是数据协调项目团队的职责,将从不同部门收集的数据元进行分类、汇总,进行对比、分析后可能会发现名称相同或相似的数据元对应的定义会存在微小的差别,另外,分析可能也会显示不同部门的数据元采用不同的编码规则。
4.数据协调并取得一致
这是最后一步工作,通过协商,对同一数据元名称形成的数据元定义达成一致,形成统一代码,并通过数据模型实现标准的消息约定等。当领导机构开始发展一套标准化的、多部门使用的数据元集时,需要考虑所包含的数据元的数量,要使数据元数量规模尽可能地小,只有那些相关部门目前需要采集的信息才被纳入到标准化的数据元集中。
协调首先需要就数据元名称达成一致。如从不同部门收集到“unloading”与“unlading”二个数据元名称,根据分析“unloading”与“unlading”是同义词,决定用“port of unlading”作为数据元名称,然后,将“port of unlading”一词与联合国贸易数据目录进行对照,发现“port of unlading”非联合国贸易数据目录术语,对应的联合国贸易数据目录术语是“place of discharge”,数据元代码经协调采用UNLOCODE的国际标准代码。尽管领导机构的数据协调团队在建立数据元的基础工作中可以承担更多的工作,但是最终的决定必须经核实并征得利益相关的参与机构的同意。
通过上述步骤,结合我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元集的应用方向(是纯粹满足本国贸易需求,或是利用各种区域性贸易协议、双边协议或其他贸易协定),单一窗口数据元集建设的领导机构可通过联席会议研究、协调等形式,充分听取行业协会、国际贸易运输企业、贸易商的意见,最终确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元集。为保证政府部门申报要求之间的兼容性,保证交换信息在包括海关在内的相关部门之间实现信息共享,更有效地促进贸易便利化,建议尽量采用WCO数据元定义来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元集。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元集的建立构筑了跨境监管部门数据共享的基础。数据元集的进一步应用有助于所有跨境监管部门在一个公共平台上进行监管数据交换,确保尽早实现信息共享;并为贸易商提供一个简化接口,实现与海关及多个政府部门一点接入,满足全面的监管要求;满足跨境监管部门加强风险管理的需要;帮助海关建立跨部门合作与链接,有助于现代海关系统蓝图的实现。借鉴WCO数据模型3.0版本,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元集的应用可在以下方面开展:
(一)建立业务流程对应数据子集
统一、一致的数据需求对跨境监管及贸易便利化是至关重要的,协调对进口、出口贸易的数据需求,统一数据定义,数据内容与格式的标准化是建立数据模型的基础。WCO数据模型3.0版本提供了《京都公约》(修订)中最重要的业务流程分析和建模,包含货物申报、放行,货物到港前、中、后以及与运输方式直接相关的作业流程,满足动、植、卫检验检疫的相关要求,海事安全、食品安全,以及统计和有害废物监管的要求,包含450个数据元(2009年),对11类进口、出口、转运相关的流程定义了最小的数据需求范围,包括IM1(进口货物一步申报)、EX1(出口货物一步申报),IM12(进口货物二步申报第一步)、IM22(进口货物二步申报第二步)、EX12(出口货物二步申报第一步)、EX22(出口货物二步申报第二步)、进口货物舱单报告(CRI)、出口货物舱单报告(CRE)、运输报告(CONV)、转运(TRT)以及应答(RES)共11个不同的数据集,并根据这些数据集建立了对应的数据模型。
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元集后,领导机构可参考WCO数据模型11类业务流程,与参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的相关监管部门,共同研究确立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相适应的业务流程,并建立相对应的数据子集,可以优先考虑WCO数据模型中与海关流程相关的部分数据子集,并通过电子化途径接收所需的数据,使贸易商无需重新转换格式即可向海关及其他任何监管部门发送数据。
(二)业务流程和信息建模
WCO数据模型由协调的最大数据集、业务流程及数据模型、国际编码标准、报文实施指南等部分组成。开发一个自动化的系统或进行项目的重新设计,业务流程通常遵循改善现有系统的愿景。开发或再造项目,其发展必须反映现实世界的进程,项目能够取得成功的关键在于最初的愿景是建立在对实际业务流程理解的基础上,建模可以帮助弥合愿景与现实之间的差距,因为建模可以通过捕获视觉,将项目的最终目标清晰并简明地传达给项目成员。为了成功捕捉业务流程和信息需求,有必要建立一个模型,清晰、简洁地反映观点,满足过程描述的需求。单一窗口数据元集建设的领导机构可通过借鉴WCO数据模型,建立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相配套的业务流程和信息数据模型体系,并在单一窗口信息化系统建设过程中不断加以推广应用。
1.建模的作用
业务流程和信息模型可以帮助识别那些可以被优化的业务流程。建模可以揭示冗余或缺失的数据需求和提示需要考虑的问题。模型和建模:
(1)可以揭示出有趣的东西,如相互冲突的需求,在范围、术语方面的混乱,利益相关者(各相关方)之间的分歧;
(2)可以提供关于项目开发或再造项目进展的信息;
(3)有助于通过现实世界中的测试模型来理解业务结果,检验是否达到预期的性能;
(4)可以用来更新手册,信息架构指南,流程架构指南,甚至《京都公约》指南,提供不同于书本理论的反映现实世界的模型;
(5)支持管理层和员工将跨境监管部门的制度和程序可视化。
2.建模的方式
UN/CEFACT建模方法(UMM)使通过一个共同的方法来规范业务需求以及以一致的方式在内部和外部实现数据共享成为可能。UMM使用UML作为建模技术,可以得到以计算机为基础的软件工具的支持。标准化使模型从任何一个软件工具到另一个的转移成为可能,或用于存储库,允许被其他模型访问。UML模型可以从一个建模软件工具转移到另一个,在大多数情况下,使用XML元数据(XMI)交换。
UML得到广泛支持的特点之一是它的方法独立,意味着用于执行分析和设计的方法, UML可以被用来表达结果。UML定义了12个类型的图,分为模型管理类模型图(程序包图、子系统图)、行为类模型图(例图、序列图、行为图、协作图、状态表图)、结构类模型图(类图、对象图、构件图、配置图)三类。例图、行为图以及类图已经在WCO数据建模工作中被使用。
3.数据建模
WCO数据模型中将例图、行为图和类图作了概述,为了将跨境监管业务流程模型化,添加了业务流程的简单模型。四个模型/图被分成两组,第一组包括业务流程的简单模型,例图及其描述,以及行为图;第二组则包括类图。上述业务流程模型是基于《京都公约》(修订)以及其他详细流程步骤的高级别的模型。对于海关当局选择对本国跨境监管业务流程建模的,WCO强烈建议在国家和地区层面建模时使用WCO业务流程和信息模型为基础进行建模。
含有分类图的模型包含了分类(分组)数据元素的子集,每个子集都有一个明确的定义,代表一个“真实世界”的概念(类),同时,它还显示了概念(类)之间的关系。建模应当被理解为以具有识别包含在WCO数据模型数据集中的关键概念为目标的概念建模,因此,应该根据不同的目的建立对应的模型。
4.信息建模
统一建模语言(UML)作为构建信息模型的基础,在UML中信息项通过类图的形式被组织,数据模型项目团队应检查跨境监管部门与贸易商之间交互所需的数据元,这些数据元应被组合在数据集中,数据集中每个条目都应通过一个ID被识别,在UML条款中,每个数据元归属于一个UML对象类,数据集中“数据模型级”栏目中应定义与数据元相对应的对象类命名,数据集提供数据元与使用它们的程序之间的映射,这些映射使信息模型与使用它们的业务流程之间保持联系。
数据模型项目团队使用UML工具构建UML类图,捕获所有对象类和它们属性,图示对象类之间的管理关系。首先,建立整体多链路图,包括数据集中的每个类,随后派生出其他UML类图,如“进口一步申报,出口一步申报,进口舱单申报、出口舱单申报、运输工具申报、以及转运申报”等。
产生分层类图的目的是使用UML类图产生电子信息,电子信息代表一个包含可被组织成层次结构树的信息文档。首先,建立申报总体图,随后派生出“进口一步申报,出口一步申报,进口舱单申报、出口舱单申报、运输工具申报、以及转运申报”等分层类图,每个其他的分层类图都作为申报总体图的“真子集”。
为满足不同跨境监管部门程序与流程的需要,数据模型的实施还需要跨境监管部门提供使用电子商务技术的自动化环境,可采用国际标准如UN/EDIFACT或eb XML,并需要建立共同的报文结构实现与相关的商业信息数据平台的兼容。
5.统一编码规则
为确保信息经过编码及解码过程后内容保持不变,发送方和接收方之间达成共同代码规范是十分有必要的,编码的原因之一是排除使用口头语或书面语言所造成的通信困难或无法通信的情况发生,使用代码也可以使传输或存储信息时错误降到最低,并在发送同样的信息是用更少的字符,更快捷并且最重要的是更少的花费。统一编码规则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采用相关国际标准来解决。
(三)循序渐进推进数据元集应用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元集的建立,相当于为B2G、G2B、G2G数据交换提供了经标准化的数据需求图书馆,单一窗口环境更是提供了一个解决不同电子信息问题的方案,并将提高数据使用的准确性,使贸易商与政府监管部门间进行数据交换更经济、可靠。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循序推进数据元集的应用:
1.在新项目中推广数据元集的应用
在单一窗口平台上开发的新的软件项目或跨境监管部门自动化核心程序建设是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元集的理想时机。可以优先考虑单一窗口平台上进行B2G、G2B数据交换,以及在通过单一窗口平台的G2G数据交换中推广使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元集。可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逐步向供应链前端延伸,在单一窗口平台上开发供应链各方共同使用的多环节的数据采集系统,满足数据逐步积累以及重复利用的需要,并且在系统开发过程中采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元集标准。
随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进程的推进,当相关跨境监管部门正在使用的信息化系统无法适应单一窗口建设的需要,而对现有系统进行改造,可能会伴有较高的风险,并且改造相关成本庞大而复杂,开始考虑重构一个全新的信息化系统时,可直接采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元集。
2.在现有系统中逐步推进数据元集应用
一般情况下,跨境监管部门正在使用的系统,在某种程度上数据元应基于国际标准。每个跨境监管部门都会面临新的业务需求的产生,在管理这些变更需求过程中,建议采取正式的变更控制程序,在跨境监管部门因需求变更而需要对信息系统进行改造时,逐步采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元集。
3.鼓励国际贸易运输企业和贸易商积极参与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元集的建立将是对国际贸易便利化的一个重要贡献。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元集的应用要取得成功,来自国际贸易运输企业和贸易方的支持十分关键,应当积极鼓励国际贸易运输企业和贸易商的全面参与,推动数据元集在B2G、G2B,甚至B2B的信息化系统开发中付诸实践。
〔1〕WCO.How to Build a Single Window Environment.Vol1.The Executive Guide.
〔2〕WCO.WCO Data model Single Window Data Harmonisation,Version 2,February 2007.
〔3〕Revised Kyoto Convention.
〔4〕朱秋沅.日本单一窗口的构建及其制度性启示〔J〕.外国问题研究,2011(3).
〔5〕赵世璐.国内贸易便利化研究现状及展望〔J〕.上海海关学院学报,2011(3).
〔6〕张明洲.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模式、演进及关键要素〔J〕.对外经贸,2014(7).
(责任编辑 赵世璐)
Studies on Establishment and Application of Metadata Set in the Single Window of the International Trade
Liang Danhong
The Single Window(SW)has become a critical step in tradefacilitation and regulation and simplification of Customs procedure.In the establishment and implementation of SW,the international comparability and compatibility should be fully taken into account and the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should be adopted to the greatest extent and compatible metadata sets should be established and applied so as to realize further trade facilitation and lay foundation for greater effects of SW in the international trade.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supervising agency of the cross-border trade,proceeding from the necessity of the data standardization in SW,this article proposes to establish metadata sets which are compatible to the SW in the international trade on the basis of WCO Data Model 3.0 and explores into the methods and ways to apply the metadata sets.
Single Window;Trade Facilitation;Metadata Sets;Data Model
梁丹虹,上海海关综合统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