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湘伊
(新疆额尔齐斯河流域开发工程建设管理局,乌鲁木齐 830000)
北疆水库工程位于准噶尔盆地北缘,阿尔泰山南麓,处于亚欧大陆腹地,属于大陆性北温及寒温带气候。北疆水库工程主要由大坝、导流兼泄洪洞、溢洪道、总干放水闸、厂房及发电引水系统组成。其主要任务以工业、城镇供水和防洪为主,农业灌溉为辅,兼顾发电和环境用水。坝长1900m,坝高70.6m,总库容2.82亿m3,正常蓄水位645.00m,死水位632m。
2.1.1 大气环境
据现场查勘,工程区范围内无工矿企业存在,也无废气排放源,无其他定居人口。工程区及临近区大气环境质量良好,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基本维持在天然背景值状态。
2.1.2 水环境
拟建水电站工程区上、下游范围内,无工矿企业集中排放废水,流域地表水没有受到工业及矿业开发等影响。流域内人口基本为农业人口,主要从事农业和畜牧业生产,水体主要污染源来自山区牧业面源和生活污水影响,因此,碧流河地表水水质基本维持天然状态。
2.1.3 声环境
水电站工程区方圆500m范围内无工矿企业,无其他定居人口存在,无大的噪声源,因此,评价区域内总体噪声基本处于背景值状态,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2.1.4 生态环境
项目区土壤类型较为单一,土壤类型有山地草甸土,腐殖质含量较高。植被类型主要为本地自然生长的较为短命的耐旱植被,主要有针茅、蒿类、苔草、木地肤、早熟禾、荒漠冰草等,草层高度20cm左右;河道沟谷中有大量松树等。
按照草场划分标准,工程区草场属于三等5级草场,生态系统结构较为脆弱。
拟建的水电站坝址工程区占地范围内无居民居住;初步调查工程区占地范围内无具有开采价值的矿产资源存在,无需要保护的文物及古墓葬等存在,目前,未发现影响本工程建设的其他设施存在。
3.1.1 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处理
天然砂石骨料加工厂废水主要污染因子洗涤产生的SS,其废水具有排放量大、SS浓度高的特点。本工程砂石料冲洗废水采用混凝沉淀法进行处理,沉淀池长3.0m,宽2.0m,深1.0m,容积为6m3,处理目标为砂石废水经处理后悬浮物浓度小于200mg/L,处理后废水回用或用于道路洒水降尘,实现废水重复利用,不外排。
3.1.2 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处理
根据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产生量少、间断且短时间排放的特点,每台班工作结束后的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排放进入沉淀池,静置沉淀到下一台班末,沉淀时间在6h以上,处理后的废水自流入蓄水池,循环利用于混凝土拌和,不外排。根据废水处理效果,必要时投加絮凝剂。沉淀池并行两个,一用一备,沉淀池的污泥拉运至料场开挖形成的料坑进行回填处理,单个沉淀池和蓄水池分别长2.0m,宽2.0m,深1.0m,容积为4m3。
生活污水排放量虽不大,但含有多种有机污染物及细菌、病毒等微生物,若排入河道,对水质的污染危害远大于生产废水,拟在污水集中排放的临时生活区设立一套成套污水处理设备进行二级生化处理。
根据工程布置和施工组织,计划在人员活动聚居的临时生产生活区建1座纳污池,用于储存来不及处理的生活污水,预计施工期高峰日生活污水排放量大约为25m3/d,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能力为1m3/h,处理后的出水再经消毒、沉淀处理后,用于管理区等区域的绿化灌溉,禁止直接进入河道或下游引水渠道;生活污水经过集中处理后基本被利用消耗,不会对区域水环境造成污染。
隧洞施工将会产生有毒气体及大量粉尘,且隧洞内因为环境条件的限制,废气、粉尘不易扩散,对作业人员的健康具有较大危害。为此,在隧洞钻爆施工段,施工中考虑了通风除尘,安置了轴流式通风机和空气净化器,可起到明显的改善效果。
一般情况下,施工扬尘多指TSP浓度超标,扬尘主要由施工运输产生,受影响的均为现场施工人员。因此,工程施工过程中,采取对料场和弃渣场定期撒水防尘,对施工道路一日内路面洒水1次(雨天除外);运输沙石等易产生粉尘的车辆采取蓬布遮盖;给一线作业人员发放防尘口罩等防尘措施。所有费用从环境保护费中列支。
施工单位首先制订施工组织规划,要求强噪声源远离施工人员生活居住区,同时,给砂石筛分、拌和系统等作业面一线噪声源附近施工的工作人员发放噪声防护用具,如:防噪耳塞等,以减轻噪声对施工人员身体健康的损害。
工程区位于山区河段,为了尽可能地减轻对工程区植被的破坏,明确施工用地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施工结束后对工程占地范围可恢复植被的区域进行植被恢复,以减免因工程建设对项目区植被产生的影响。
工程区位于低山区下部,为了防止捕杀野生动物的事件发生,并有效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在施工期间采取印发宣传册、设置标志宣传牌等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禁止非法猎捕当地野生动物,以减轻施工对当地陆生动物的影响。同时,建立生态破坏惩罚制度,严禁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确定施工用地范围,进行标桩划界,禁止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和野外用火,把对野生动物的干扰降至最低程度。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 19—1997)有关规定,对工程在施工建设中造成的自然资源损失,采取补偿措施进行生态影响恢复。
环境保护是工程建设中的重要环节之一,水利工程施工具有工期长、资源消耗大、环境破坏严重等众多特点。因此,施工之前要由具有专业资质的环评部门进行环境评价,制定保护措施,从工程施工源头进行环境保护与治理,减少施工污染,实现绿色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