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 丽
水利工程变更管理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
孟 丽
(阜新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 辽宁阜新 123000)
本文按照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工作实际经验,阐述了水利工程变更对工程建设的重要性。
水利工程 变更 重要性
2012年3月,水利部出台了《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12]9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这是水利部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严格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一项重要举措。水利工程的建设已经进入了黄金阶段,随着南方雨水的增大和水系景观在城市中的作用等,水利工程任务也越来越繁重。由于工程量大、设计时间要求紧,建设工期短等原因,就造成很多水利工程的变更。
虽然《暂行办法》解决了工程实施过程中设计变更界定不清、报批不及时、程序不规范、设计变更比较随意等诸多问题,但是一个工程项目的变更与整个工程建设的进度、投资,甚至质量和安全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显而易见,水利工程的变更是完成整个工程项目中的重要一点,是基层水利、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流域机构对水利工程的设计变更在监督与管理中的首要任务。
目前,在我国的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变更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2.1设计单位的变更
由于工程设计任务量大,建设单位在时间的要求上比较急,并且为设计单位提供的地勘等相关资料不够准确,造成施工期,基础开挖后与相应的地勘资料不符,至使工程设计阶段产生变更。再有由于工程设计在时间上要求急,就省略了一些工程环节,例如现场踏勘、周围环境情况调查、收集详细资料等等,都是造成后期变更的隐患。
2.2建设单位的变更
一部分工程的变更来源于建设单位的随意更改。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想法的改变,或者建设单位做好了变更内容后并未和相关单位进行沟通等,这都是造成变更的主要来源。
2.3施工单位的变更
有一部分的变更是施工单位的不作为,往往因为一些施工困难,以及利润低等情况,更有甚的一些地方工程通过内幕交易、行贿等手段进行工程变更,以套取工程款项。
2.4不可抗拒事件5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等等,都会造成工程的变更。
通过以上的几项变更原因分析,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变更,必须层层监管。首先,设计单位的设计人员在规划初期在了解工程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必须野外踏勘;在初设阶段核对建设单位提供相应资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以免造成后期设计中的不相符合,同时增强工程设计的校审能力,力求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任务;其次,建设单位在工程立项期,应做好工程规划布局的商榷,尽量不要随意变更,如遇到非变更情况,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并按照《暂行办法》进行工程处理;再次,施工单位要增强责任心,在遇到施工困难时应及时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协商,使施工透明化,并高质量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暂行办法》的出台,已大大规范了水利工程变更的情况,办法分为六章二十一条,明确了适用范围,对水利工程设计变更进行了定义和分类,依据性质和对工程项目的影响程度,分为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明确了设计变更文件编制要求以及设计变更的审批程序与实施。
如何高质、高效地管理好工程变更呢?我认为应在执行《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几点:
(1)在《暂行办法》的基础上,根据水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地区水利工程变更的管理办法,办法必须翔实、具体,同时在制定过程中听取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并报上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严格控制工程变更,从建设、设计、施工到监理,严把审核、审批关,从源头上控制工程变更的产生。从设计部门开始,在审批前,应就工程设计的不合理性、投资问题等多次审核修改,避免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变更。对于工程中的必要变更,设计部门应就变更情况到现场勘察,是否有变更的必要。对于投资方面的必要变更,应以具备相关资质第三方独立中介审核为依据。
(3)落实责任制。对于必要的工程变更,必须查清变更的原因,以确定责任的划分,对于不作为产生的变更要给予相应的处罚。责任确定后,要以书面形式写明工程的一些情况以及变更的必要性分析报告,并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进行备案。
(4)严格按照水利部颁布的《暂行办法》及本地区的水利工程变更的管理办法进行工程变更。严格按照“先请示后审批,先审批后实施”的办理制度,由建设单位向水行政主管部门递交“变更报告”,并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汇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专家进行讨论商榷以确定变更的必要性,并出示意见进行签字盖章。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进入实施阶段,变更引起的费用由责任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5)“水利变更”信息公开化。工程变更后,对本工程进行公告,并写明工程的由来及变更的理由和依据,接受社会和群众及媒体的监督。
(6)水利工程的变更,从某方面来说是更好的完成水利工程施工任务,交付高标准、高质量的水利工程,但从另一方面来说,有可能是为了偷奸取巧,套取工程款,降低工程质量,所以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具备必要文件资料等。
2011年中央1号文提出“要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加强水利薄弱环节的建设”,现又出台了《暂行办法》,这些充分证明了我们国家对水利工程建设的高度重视,同时也证明了水利工程在国家建设中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的提高水利工程质量,必需提高我们水利工作者的责任心以及高度严谨的工作态度,绝不漏掉一个必要的工程变更,同时也不能放过一个不必要的工程变更。水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中央的文件与指示,使水利工程变更管理更具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为每一项水利工程建设护航,为中国的水利事业的顺利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10.3969/j.issn.1672-2469.2014.0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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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2469(2014)03-0013-02
孟丽(1975年—),女,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