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三项执法制度规范水政执法行为

2014-04-06 23:36龙厚祥庄新焦远亭
山东水利 2014年3期
关键词:水政滕州市稽查

龙厚祥,庄新,焦远亭

(滕州市水务局,山东滕州 277500)

落实三项执法制度规范水政执法行为

龙厚祥,庄新,焦远亭

(滕州市水务局,山东滕州 277500)

通过分析滕州市水利执法现状,总结了滕州市按照三项制度全面履行水行政执法职能,破解水政执法瓶颈,树立水利执法权威的各项措施。

滕州市;三项制度;水政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一系列水利法律、法规颁布以来,对促进水利事业发展、规范水利执法行为起到了有力推动作用。如何让水利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在水行政许可、水工程管理、水事疑难案件的处理中更具操作性,《山东省水政执法巡查制度(试行)》等三项执法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的实施为水利法律、法规与水利执法实际工作的衔接提供了可行的切入点,有力促进了水利执法工作的开展。滕州市水务局通过落实三项制度,对全市范围内的水工程管理、水行政审批、水事案件查办基本实现了“无缝隙覆盖、全过程监管、重点对象跟踪督办”的目标,较好地履行了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树立了水利执法的权威。

1 水利执法现状

滕州市总面积1485km2,境内各类水利工程数量众多、类型复杂,水政执法管理工作面广量大。2001年滕州市率先在全国县级实施了水务一体化管理,成立了滕州市水务局,建立起了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的大格局,进一步扩大了水政执法的管理范围,增加了水政执法的工作量。2004-10,作为全省第一批试点单位,滕州市率先开展了水利综合执法工作,明确水政监察大队作为水利综合执法专职机构,在水管单位设立了兼职水政监察中队,并落实了水利、公安联合执法机制。通过开展水利综合执法,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建立起了“大队为主体、中队为骨干、镇街水利站为补充”的水政执法网络,在水务系统内部逐渐形成了“水政大队、水管单位、业务科室分工负责和专项执法相结合”的水政执法管理机制。这种新的水政执法格局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为各项涉水事务的执法管理提供了体制和机制保障。

2 严格落实三项制度

根据滕州市水务一体化管理的现状,借助全省实施水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契机,滕州市迅速制定出《滕州市水政执法巡查制度等三项执法制度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巡查、稽查、督办”三项制度。出台了《滕州市水务局关于构建水政执法网络体系的意见》和《滕州市关于建立水政执法联络员管理制度的通知》。在已有河道管理处、马河水库管理处、户主水库管理所、虎山水库管理所、城乡供水中心、污水排放管理处等6个水管单位分别设立监察中队的基础上,按照5条国有河道流域设立了5个流域水政监察中队,在21处镇街道设立水政监察站,在全市1246个行政村设立水政执法联络员,在全市形成了大队、中队、镇街站、村级联络员4个层级的水政监察网络。同时将21个镇街水政监察站划分到5个流域中队,分区域就近开展日常水政执法巡查、稽查工作,将执法管理工作的重心下移,借助镇街基层水政监察人员的力量,不仅大大提高了日常巡查、稽查的效率和机动性,降低了执法成本,而且有效化解了水政执法管理工作中水政执法力量不足与执法任务异常繁重之间的矛盾。

科学编制出《水政执法巡查、稽查网络图和流程图》,配套完善了“日常巡查和重点巡查实施细则”、“水行政许可稽查实施细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了执法人员培训,明确了巡查责任分工,规范了巡查工作流程,统一了巡查、稽查台账档案管理,从现场巡查、受理举报、立案调查,到依法处罚以至申请法院执行,切实做到执法巡查全过程环环相扣、规范有序,使“三项制度”的实施更具有可操作性。在实施“三项制度”的基础上,还建立了执法案卷、巡查台账的定期评查分析和考核表彰制度,通过开展评查分析和讨论交流,发现问题,调整计划,完善流程,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了水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理论水平和综合执法能力,使三项制度的实施步入了全面推进、注重实效、规范运行和稳步提高的良性轨道。

3 全面履行水行政执法职能

3.1 落实巡查制度,加强水工程管理

将各项涉水事务管理职能分为6大类,对系统内有关单位、科室职责分工进行明确,有关水管单位监察中队、业务科室依据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出各自的实施细则,基本确定了“分类巡查、分工负责、集中执法、重点案件联合查办”的水政执法巡查模式。

通过落实三项制度,确保了涉水事务每天进行日常巡查、每周开展一项重点专项巡查,基本杜绝了重大水事违法案件的发生。按照“水政监察大队为主进行重点巡查,水管单位监察中队和业务科室负责日常巡查,乡镇水利站、村级联络员提供案件信息”的原则,层层分类分工负责,全面抓好执法巡查,做到了执法巡查的全区域无缝隙覆盖。在分类管理上,将执法巡查分为水工程管理、水资源管理、水源地保护、水土保持监督、城乡供水管理和污水排放管理巡查6大类,分类推进、全面实施。在分工负责上,水管单位监察中队和有关业务科室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开展日常巡查;重点部位、重点单位或水事案件易发地,由水政监察大队负责重点巡查,每周至少巡查一次。根据案情需要,相关科室、水管单位、水政监察大队随时开展联合或专项执法巡查。

3.2 落实稽查制度,保障水行政许可规范到位

水行政许可审批是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行政管理职能。按照“抓大不放小、扶强不欺弱”的理念对所有涉水单位的审批事项进行稽查,对项目建设中的防洪、水保、取排水管理及水规费征收,做到了全过程监管。水政监察大队从许可阶段介入管理,许可事项送水政大队备案。自许可事项受理到许可事项完成后的检查验收,水政大队和相关业务科室自始至终跟踪稽查,确保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水资源、水保、防洪方案的编制、审查达到100%,确保了行政许可相对人按照审批的事项内容进行落实。

3.3 落实督办制度,确保了重点疑难案件的查处采取“执法人员调查、分管负责同志登门告诫、约谈当事人、申请法院执行”的步步跟进方式,对重点管理对象跟踪督办,确保管理效果。整合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做好举报立案、现场勘察、调查取证、依法处罚等每个环节工作,切实做到程序规范、执法公正。自2012年以来,共查处任意打井取水、损毁水利工程等案件84起,结案率95%以上。特别是通过水务和公安、法院联合执法,依法对20余名阻挠水行政执法的当事人及30余家拒不履行水规费缴纳义务的单位,采取强制措施,维护了水利执法的权威。2011-07市政府组织公安、城市管理、水务、卫生等15个部门、200多名执法人员集中开展了城区自备水源整治行动,依法取缔封填各类自备水源井2 236眼,登记保存取水设施583台套,有效规范了取用水秩序。目前,在滕州全市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基本做到了未经许可无一处非法采砂,未经许可无一处违法施工,在全市行政区域内未经许可无一处无证打井取水,水务部门处理的案件无一例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败诉。

4 建议

在水政执法过程中,应将落实三项制度的执法文书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便于执法人员操作;建立起统一有效的评查分析、统计上报的机制和流程,保障巡查成果的有效利用和相互交流。同时,加大三项制度的培训力度和加强执法经验交流,便于执法人员尽快熟悉提高,促进全省水政执法水平和管理成效的不断提升。

(责任编辑赵其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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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6159(2014)-03-0002-02

龙厚祥(1970—),男,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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