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志 立
(中山大学 中文系,广东 广州 510275)
《论语·为政》有言:“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1]2461这句看似平常的话却引起历代《诗经》研究者和《论语》研究者的注意,并由此引发了深广的讨论。历代学者对它的解读可谓聚讼纷纭,莫衷一是。聚讼的焦点在“蔽”、“思”和“无邪”上。曲阜师范大学高尚榘教授为此编了一本《论语歧解辑录》,将古今对《论语》字句的不同解释汇集在一起,可谓完备。为了辨析这几个词在这句话里的含义,本文择其要而摘录如下。
汉.郑玄:蔽,塞也。
汉.包咸:蔽,犹当也。思无邪,归于正也。
梁.皇侃:云“一言以蔽之”者,一言谓思无邪也。蔽,当也。《诗》虽三百篇之多,六义之广,而惟用思无邪之一言以当三百篇之理也。
唐.韩愈:蔽,犹断也。包以蔽为当,非也。
宋.朱熹:蔽,犹盖也。……故夫子言《诗》三百篇,而惟此一言足以尽盖其义,其示人之义亦深切矣。程子曰:“‘思无邪者’,诚也。”
宋.蔡节:三百篇之《诗》虽有美刺之不同,然皆出乎情性之正也。夫子以“思无邪”一言尽盖三篇之旨,可谓深持诗人之心矣。
明.蔡清:凡诗之言善者,可以感发人之善心,固所以使人思无邪也;恶者可以惩创人之逸志,亦所以使人思无邪也。
清.项世安:思,语辞也。用之句末,如“不可求思”、“不可泳思”、“不可度思”、“天惟显思”;用之句首,如“思齐大任”、“思媚周姜”、“思文后稷”、“思乐泮水”,皆语辞也。说者必欲以为思虑之思,则过矣。
……。
程树德:……“思”字乃发语辞,非心思之思,当从项说。“邪”字当作“徐”解,《述要》之说良确……。
杨伯峻:[译文]孔子说:“《诗经》三百篇,用一句话来概括它,就是‘思想纯正’。”
黄怀信:[释]“蔽”,遮蔽,引申谓概括。“邪”,谓歪邪、不正。[训译]《诗经》三百篇,用一句话概括它,叫“思想没有邪念”。
辑者案:对此语的理解,分歧很大。杨伯峻译文很有代表性,是通常一般的普遍理解,人们每当评价《诗经》时,多用此意。
(注:从“汉.郑玄:蔽,塞也。”至“……人们每当评价《诗经》时,多用此意。”皆引自高尚榘主编的《论语歧解辑录》内容,因篇幅过长,引用时笔者省略掉一些重复的观点,此注明。)[2]37-39
本文认为:“蔽”应释“概括”,当从杨伯峻、黄怀信之说;“思”应作“发语词,无实义”解,凡是释“思想”之意不确;“无邪”应作“纯正、中和、雅正”解,凡是释“无虚徐”之意不当。整体可解释:“《诗经》,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雅正’。”如我们所知“雅正”是孔子对《诗经》的主旨内涵所作的最概括性评价,既包括《诗经》的思想情感,也包括《诗经》的语言和音乐,其指向是综合而非单一的。
孔子认为,就总体而言,《诗经》的思想情感是雅正的。
诗歌是表达思想情感的。《尚书·舜典》有:“诗言志,歌咏言,声依永,律和声。”[3]131的记载。《毛诗序》有言:“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4]269-270《礼记·乐记》曰:“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5]1536《国语·鲁语》:“诗所以合意,歌所以咏诗。”[6]210这里所说的“志”、“意”都没有超出广义的“思想情感”范畴,这些文献都肯定了诗歌表达思想情感的目的与作用。大多数学者都认可孔子的观点,即认为《诗经》里的诗篇所表达的思想情感是雅正的。
但也有人提出异议,程树德认为:“惟三百篇仍有淫诗,而曰‘思无邪’,颇难自圆其说。”[7]67“淫诗”之说,始于朱熹。朱熹在《诗集传》中将《郑风》的一些诗列为“淫诗”。如:
《郑风·将仲子》:“莆田郑氏曰,此淫奔者之辞。”[8]48
《郑风·叔于田》:“或疑此亦民间男女相说之词也。”[8]48
《郑风·遵大路》:“淫妇为人所弃,故於其去也。”[8]51
《郑风·有女同车》:“此疑亦淫奔之诗。”[8]52
《郑风·山有扶苏》:“淫女戏其所私者。”[8]52
《郑风·萚兮》:“此淫女之词。”[8]52
《郑风·狡童》:“此亦淫女见绝而戏其人之词。”[8]53
《郑风·褰裳》:“淫女语其所私者。”[8]53
《郑风·东门之墠》:“识其所与淫其之居也。”[8]54
《郑风·风雨》:“淫奔之女,言当此之时,见其所期之人而心悦也。”[8]54
《郑风·子衿》:“此亦淫奔之诗。”[8]54
《郑风·扬之水》:“淫者相谓。”[8]55
《郑风·出其东门》:“人见淫奔之女而作此诗。”[8]55
《郑风·野有蔓草》:“男女相遇于野田草露之间,故赋其所在以起兴。”[8]55
《郑风·溱洧》:“此淫奔者自叙之词。”[8]56
朱熹在《郑风》传后补曰:“郑卫之乐,皆为淫声。然以《诗》考之,卫诗三十有九,而淫奔之诗才四之一。郑诗二十有一,而淫奔之诗已不翅七之五。卫犹为男悦女之词,而郑皆为女惑男之语。卫人犹多刺讥惩创之意,而郑人几于荡然无復羞愧悔语之萌。是则郑生之淫。有甚于卫矣。故夫子沦为邦,独以郑声为戒而不及卫,盖举重而言,故自有次第也。诗可以观,岂不信哉。”[8]56-57朱熹认为郑、卫二国之乐,皆为淫声,其中《卫风》“淫诗”占四分之一,《郑风》“淫诗”占七分之五,并对比强调郑声之淫甚于卫声,成为淫声的标志:“卫犹为男悦女之词,而郑皆为女惑男之语。卫人犹多刺讥惩创之意,而郑人几于荡然无復羞愧悔语之萌。”朱熹一己之见,不分青红皂白任意将“郑卫之声”定位淫诗,不仅是时代的局限性所致,更表现他在该问题认识上的错漏与谬见。
笔者认为,所谓“淫诗”之说并不能对《诗经》思想情感之“雅正”的论断造成实质性影响。
首先,即便“淫诗”说成立,那么,“淫诗”在《诗经》中所占的比例也非常之小。正如朱熹所序,卫诗三十九首,“淫诗”才四分之一,还不到十首;郑诗二十一首,“淫诗”所占的比例大概七分之五,即前面所列十五首左右。《郑风》《卫风》是“淫诗”的集中营,两者加起来还不到二十五首。而《诗经》除六首笙诗外,还有三百零五首,“淫诗”所占比例之小是很明显的。而孔子对《诗经》“思无邪”的评价在当时是被相当推崇的,据《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可以辅证此说:“《诗》三百篇,孔子皆弦歌之。”[9]1936而孔子“思无邪”的评语,是对《诗经》整体风貌所作的概括性评价,即“一言以蔽之”,既然是“概括性”的,那么由于数量太少,“淫诗”则不足以对这个总体评价产生实质性影响。“淫诗”说的始作俑者朱熹,也认识到这一点,他在《四书章句集注》里说:“故夫子言诗三百篇,而惟此一言(思无邪)足以尽盖其义,其示人之意亦深切矣。”[10]54而非程树德所言的“难以自圆其说”。
其次,朱熹的“淫诗”之说,实在值得商榷。笔者以为,至少在孔子时代,这些“淫诗”不算是淫诗。第一,孔子从未提到过“淫诗”,在先秦的文献中,也无“淫诗”概念。当然,《诗经》的确存有一些刺淫之诗,例如《邶风·新台》:“国人恶之,而作此诗以刺之。”[4]26《鄘风·墙有茨》:“其庶兄顽丞于宣姜,故诗人作诗以刺之。”[4]28《鄘风·鹑之奔奔》:“鹑之奔奔,国人疾而刺之。”[4]30这些诗旨明确到位,极具讽刺。如《新台》中的“籧篨,戚施”,《墙有茨》中的“言之丑也,言之辱也”。但是,这些诗并非所谓淫诗,而是刺淫之诗。第二,《诗经》时代,先民们的思想较开放。《诗经》里的一些诗篇,表达了追求爱情的自由,表达了男女相悦,这是出于作者的本真性情,都是优美动人的爱情诗,而不是“淫诗”。当时,由于战争频发、为生存抵抗自然,各诸侯国急需增添人口,如《桃夭》《螽斯》《芣苢》等诗蕴涵祈求多子多孙之意。因此,关于婚姻爱情,官方亦以相当开明的态度来对待。《周礼·地官司徒·媒氏》载:“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凡嫁子娶妻,入币纯帛,无过五两。”[11]733根据此条文献,可以了解到当时爱情婚姻的概况,可知先秦时期婚俗中并未将“奔者”视作“淫荡者”,因此也不存在“淫诗”之说。同时,笔者通过解读被朱熹视为“淫诗”的《诗经·鄘风·桑中》的内容,进一步探源上古先民的婚恋概况。
《鄘风·桑中》:“爰采唐矣?沬之乡矣。云谁之思?美孟姜矣。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爰采麦矣?沬之北矣。云谁之思?美孟弋矣。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爰采葑矣?沬之东矣。云谁之思?美孟庸矣。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
首章可译为“在什么地方采女萝?在沬地叫乡的地方。心里想着谁呢?姜家的大姑娘真漂亮。跟我约会在桑林中,邀请我到上宫去,又送我到淇水上”,后面与前同。朱熹在《诗集传》言:“礼记曰,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比於慢矣。桑间濮上之音,亡国之音也。其政散,其民流,诬上行私而不可止也。”[8]30毫无例外,这首诗被朱熹及他之后的一些儒家学者作为“淫诗”的代表与这首诗里的三位美女“孟姜、孟弋、孟庸”有关。
清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对朱熹之说进行了修正:“《小序》谓刺奔,《大序》谓男女相奔,至于世族在位相窃妻妾,期于幽远,政散民流而不可止也。《集传》亦其说,而惟以为奔者所自作,则与《序》异。盖其意以为刺人之诗不应曰‘期我’,‘要我’,‘送我’又自陷其身於所刺中。是误读诗词而未尝深探其中旨耳。”[12]160方玉润已经认识到朱熹“是误读诗词而未尝深探其中旨耳”,品读此诗,主要歌唱的是与情人约会的诗。它实质内容只有一章,但采用了叠唱重章的艺术方法,由一章敷衍成三章。《诗经》里的诗篇常用这种方法,所以这首诗的内容并不是一男想着要跟三女约会。笔者想,一个男人怎么可能同时和三位美女在不同地方见面约会呢?显然不成立,是朱熹的误解。《诗经》中回环复沓的诗篇是“两个人以上的唱和”。[13]669像这首诗,首章是一个人唱,次章是另外一个人唱,第三章是两人的合唱或第三人唱。如果明白了叠唱重章的艺术方法,自然能理解它只不过是一首表达诗人美好愿望的情歌。如此优美的诗篇,因“三位美女”的出现,后人将其视为“淫诗”,有失公允。
据上分析,《诗经》中无淫诗,至少在孔子的时代不会认为《诗经》中有淫诗。而宋代的一些理学家过分强调心性的自我约束和修炼,他们认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要“存天理”而“灭人欲”,继而把一些正当情感视为洪水猛兽,因而他们把《诗经》里一些比较直露表达爱情的诗篇错认“淫诗”。因持有“淫诗”之见或是受“淫诗”之说的影响,导致人们误认《诗经》的思想并不完全是雅正。
孔子认为,就总体而言,《诗经》的言语是雅正的。
诗离不开语言,语言是诗歌的载体。前引《毛诗序》中的“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更能阐释“言语”这个问题。孔子所谓“思无邪”是不是也包括《诗经》的言语呢?《诗经》在艺术章法上以四言为主,朗朗上口,押韵整饬,自然优雅。毫无疑问,这正是“雅正”在语言艺术中的体现。在其他史料文献中也有关于“雅言”的记载。《论语·述而》篇有“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1]2482的记录,“雅言”指当时的官方通用言,即是当时的“普通话”。《诗经》的语言不仅是当时的官方用语,而且具备文采、流行、优雅的言辞。如《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谁知其志,言之无文,行而不远。”[14]1985即如果你的语言没有文采,不雅正,你就不能到远方去(这里可能指综合的外事活动),特意强调了言语的雅正。
另据《诗·鄘风·定之方中》记载曰:“卜云其吉,终然允藏。”毛传曰:“建国必卜之,故建邦能命龟,田能施命,做器能铭,使能造命,升高能赋,师旅能誓,山川能说,丧纪能诔,祭祀能语,君子能此九者,可谓有德音,可以为大夫。”[4]316以上所论为先秦“大夫九能”说,即:符合尚德标准的大夫,在不同场合必须具备九种不同的言辞语体,亦可运用“命龟”、“施命”、“铭”、“造命”、“赋”、“誓”、“说”、“诔”、“语”九种言语文体。在当时,这些“有文采”的文体正是具备了雅正的语言特质,才得以被广泛使用。
春秋战国时代,《诗经》是周王朝贵族子弟必须学习的科目,而在孔门四科中,也有言语一科。作为教材的《诗经》,其语言必须是雅正的,而学习《诗经》的一个目的,就是学习它雅正的语言,以便在外事活动中能够应对自如。因为那时的外交酬酢和谈判,常引用诗句来代替日常语言,即所谓的“引诗言志”、“赋诗言志”。上古时‘诗’与‘志’同音同义,《说文解字》:“诗,志也,从言寺声。”[15]15据杨树达释考:“‘志’字从‘心’,屮声,‘寺’字从屮声。‘屮’、‘志’、‘寺’古音无二。故从言屮,言寺即言志也。……盖《诗》以言志为古人通义,故造文者之制字也,即以言志为文。其以‘屮’为‘志’,或以‘寺’为‘志’,音同假借耳。”[16]25-26闻一多在《神话与诗》也有相似论证:“‘志’从‘屮’从‘心’,本义是停在心上。停在心上,亦可说是藏在心里。”“故志与诗原来是一个字”。[17]185
概而言之,先秦时期“诗言志”是相辅相成,互为同一,言语既讲究范式,又要求中和雅正。《论语·季氏》“鲤趋而过庭,曰,学诗乎,对曰,不学诗,无以言”。[1]2522孔子也希望弟子们学好《诗经》,才能“达政专对”,方可言语。《论语·子路》:“子曰: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1]2507的记载,更能体现孔子通过诗中纯和雅正的言语来完成达政的美好愿景。《左传》《国语》等先秦典籍里记载着很多“引诗言志”、“赋诗言志”的例子。《左传·文公十三年》曰:“郑伯与公宴于棐。子家赋《鸿雁》。季文子曰:‘寡君未免于此’。文子赋《四月》。子家赋《载驰》之四章。文子赋《采薇》之四章。郑伯拜,公答拜。”[14]1853此条文献确切地体现了外交上通过言语来“达政专对”,文中人物皆引《诗经》以达自己的思想情感。孔子本人也喜欢“引诗言志”,在《论语》《礼记》里均有记载。孔子用来评价《诗经》中“思无邪”[4]610之说就源于《诗经·鲁颂·駉》篇。
正因为诗是语言的艺术,语言又是诗的载体,所以先秦人们才爱引用《诗经》中雅正诗句传递彼此的思想情感。因此,孔子的“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的论断应当涵盖《诗经》的语言在内。
孔子认为,就总体而言,《诗经》的音乐是雅正的。
《诗经》时代,诗、乐、舞是合为一体的。《礼记·乐记》曰:“诗,言其志也;歌,咏其言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气从之,是故情深而文明,气盛而神话,和顺积中,而英华发外,惟乐不可以为伪。”[5]1536诗乐舞三者本于“心”,惟“乐”不可以伪是关键。《论语·泰伯》篇载有孔子听《关雎》之乐的史料:“师挚之始,《关雎》之乱,洋洋乎盈耳哉!”[1]2487另《论语·子罕》:“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1]2491《左传·襄公二十九年》中记载吴国公子季札来鲁观乐。乐师为他演奏的乐篇与现在《诗经》的大篇目(指国风、小雅、大雅、颂)几乎一样,只是在次序上有少许差别。《墨子·公孟》篇曰:“诵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18]275即证明《诗经》皆是乐诗。这些在《周礼春官·大司乐》得以互证:“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而合国之子弟焉。以乐德教国子:中、和、袛、庸、孝、友;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咸》《大磬》《大夏》《大濩》《大武》;以六律、六同、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以致鬼神示,以和邦国,以谐万民,以安宾客,以悦远人,以作动物。”[11]788
综文献可知,无论是乐舞,是诗歌,亦或其他形式都是为言志,并且合于音律。故《诗》三百当为乐歌,是温柔敦厚的雅正之乐。
《论语·阳货》言:“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恶利口之覆邦家者。”[1]2525此外,《论语·卫灵公》曰:“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1]2517既然“郑声淫”,然而却事与愿违,在春秋礼崩乐坏的环境之下,徒具空泛内容与外表单一的雅乐亦不再能满足新兴贵族的需求,然以“郑卫之声”为代表的“新声”在各宗主国迅速兴起流行,从而得到各诸侯国君的青睐。《史记·乐书》记载:“魏文侯问与子夏曰,吾端冕而听古乐,则惟恐卧,听郑卫之音,则不知疲倦。”[9]1221“郑卫之声曲动而心狂,及其调和谐合,鸟兽尽惑,而况怀无常,含好恶,自然之势也”。[9]1176
那么是否和“《诗》三百篇,孔子皆弦歌之”相冲突呢?笔者认为孔子所言“郑声淫”、“恶郑声之乱雅乐也”之“郑声”并不是指《诗经》中与《郑风》《卫风》相配套的音乐。此“郑声”是指孔子所处时代郑、卫之地所流行的音乐,因“郑声”“好滥淫志”,所以孔子才要“放郑声”,《郑风》《卫风》相配套的音乐与“郑声”是不同的概念。孔子主张以“雅乐”来治理邦国,教化民众,更希望统治者在礼乐制度的熏陶下而成为他所希冀的明主仁君足见一斑。
其实“郑风”与“郑声”截然不同,“郑风”特指郑所属地民俗生活、风土人情的风歌言谣;而“郑声”绝非郑国属地的民俗生活中的歌谣,它是春秋之际主要流行于都市娱乐圈,仅供贵族阶级宴飨娱乐的迷离婉转的音乐,“郑风”所反映的民间谣曲被《诗经》采集收录而成为乐诗,虽不雅,但与雅乐不相冲突,是和而不同,然“郑声”一经出现则被视为“雅乐”的对立层面称谓“淫声”,所以“郑声”并不是《诗经》中记载的“郑风”。郑、卫之诗被编入《诗经》,它的音乐是经过太师整理或重新调配的。这个经过太师整理或调配的音乐,须得到周天子的认可,才能在朝野演唱,或用于宴享,或用于祭祀,然后传布至各诸侯国。太师还要用这个音乐来教育贵族子弟,以合礼制,所以这种音乐,绝不可能是“淫乐”、“俗乐”,而是朝廷的正乐、雅乐。再者,如果它是“淫乐”,孔子也不会“弦而歌之”,更不会要求弟子来学习。《诗经原始·自序》曾反驳朱熹“郑声淫”曰:“朱驳《序》,朱亦未能出《序》范围也。唯误读‘郑声淫’一语,遂谓《郑诗》皆淫,而尽反之。”[12]3因此,笔者认为,《诗经》的全部音乐当属于歌唱的雅乐。孔子所说的“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也包括《诗经》的音乐在内。
《诗经》本身是一个包含思想、语言和音乐的综合艺术体系,而且这三种要素是紧密结合不可分割的。由上面分析可知,孔子的“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既包括《诗经》的思想情感,也包括《诗经》的言语和音乐。刘勰在《文心雕龙·明诗》论“三百之蔽,义归无邪”,[19]37他注意到《诗经》之“义”的无邪,但没有重视《诗经》中的语言和音乐的无邪,惟视其一而不见其余。所以我们只有综合考量各种因素,立足文本,还原历史,才能更准确把握“思无邪”的真实内涵。
[参 考 文 献]
[1]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Z].北京:中华书局,1980.
[2]高尚榘主编.论语歧解辑录[M].北京:中华书局,2011.
[3]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尚书正义)[Z].北京:中华书局,1980.
[4]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Z].北京:中华书局,1980.
[5]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Z].北京:中华书局,1980.
[6]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组点校.国语[M].北京:中华书局,1980.
[7]程树德.论语集释[M].程俊英,蒋见元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90.
[8]朱熹集注.诗集传[M].北京:中华书局,1980.
[9]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9.
[10]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3.
[11]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周礼注疏)[Z].北京:中华书局,1980.
[12]方玉润.诗经原始[M].李先耕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6.
[13]顾颉刚.古史辨(三)[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14]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Z].北京:中华书局,1980.
[15]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
[16]杨树达.积微居小学金石论丛[M].北京:中华书局,1983.
[17]闻一多.神话与诗[M].北京:古籍出版社,1956.
[18]王诒让.诸子集成(墨子间诂)[M].北京:中华书局,1954.
[19]刘勰.文心雕龙注[M].范文澜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