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立案管理 严把司法公正

2014-04-06 05:41
环渤海经济瞭望 2014年10期
关键词:东丽区评查合议庭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为进一步提高立案质量,切实把好案件入口关,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至今,先后尝试建立了立案合议、微机自动分案、立案质量评查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从立案前、立案中、立案后3个阶段加强立案管理,严把司法公正的第一道关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文案合议 全方位评估

东丽区人民法院在案件入口关建立的第一项制度就是立案合议制。将所有重大、疑难、新类型以及在辖区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纠纷和难以判断是否应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或东丽区人民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等纠纷的立案决定权,一律由立案合议庭集体研究后行使。在接收当事人起诉材料后,东丽区人民法院立案庭5名法官随机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评议。必要时立案部门主动邀请审判部门的审判员共同参与立案研究,从受案标准、程序,甚至包括实体处理方向、社会效果等方面全方位的对立案进行评估,以确保立案的准确性。2013年以来,东丽区人民法院有730余起案件经过立案合议庭研究,纠正了长期以来案件的“立与不立”全由一人说了算的弊端,有效地控制了案件“该立不立”和“不该立乱立”的现象。

微机自动分案 搭建廉政防火墙

东丽区人民法院在立案环节建立的第二项制度是实行微机自动分案。他们根据法官的办案指标和未结案数随机进行案件分配,只有在具备回避、发回重审等几种规定情形或遇有重大疑难、新类型等案件需要调配审判力量时,经过庭长、主管院长审批后,才能对个别案件进行手工调配,其余一律随机分配。从2013年开始实行微机自动分案至今,东丽区人民法院共随机分配案件16500余件,其作用和效果显著。一是在立案阶段搭建了廉政防火墙,有效地减少了立案阶段“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二是使工作量的分配更加科学、公平、合理。

立案评查 进行责任追究

东丽区人民法院在立案阶段建立的第三项规定是立案质量评查制度。通过对上级法院裁定受理、本院裁定驳回起诉、移送管辖,以及当事人反映的案件受理,由研究室逐案逐月评查,并提交审委会,评查结果定期全院通报。将立案差错率纳入东丽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绩效评估体系,与干警工作绩效挂钩,对于定为偏差或差错案件的,依照案件评查规定追究立案人或合议庭的过错责任,情节严重的,调离立案工作岗位,从而“倒逼”立案质量的提升。东丽区人民法院自2012年启动质量评查机制开始,先后对840余件案件的立案质量进行评查,其中6件立案案件被认定存在质量问题,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合议庭进行责任追究。

建立立案合议、微机自动分案、立案质量评查3项工作机制以来,东丽区人民法院立案工作质量稳步提升。2014年上半年,东丽区人民法院立案差错率由2013年的0.09%下降至0.06%。2013年至今,东丽区人民法院和上级法院指定依法受理的因立案引发的信访案件未发生一起,均为零。此外,由于微机自动分案制度的施行,进一步压缩了人工分案时期的时间损耗,提升了东丽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效率。

猜你喜欢
东丽区评查合议庭
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 认真开展案卷评查
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研究
宁夏贺兰:三项措施加强案件评查工作
信息系统环境下检察机关案件评查研究
独立审判语境下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的改革与探索
司法改革中合议庭负责制——走出“形合实独”的困境
陪审员参加合议庭评议的实证考察与制度检讨——以某基层法院审判实践为样本的分析
书 画
合议庭机制的运行困局及破解之策
——以基层法院民事案件审判为研究样本
书 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