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希特国家主义学说及其影响

2014-04-06 01:03辛佰乐
关键词:国家主义德意志理性

辛佰乐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哈尔滨150080)

费希特国家主义学说及其影响

辛佰乐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哈尔滨150080)

费希特是实证主义法学的奠基人,其思想深受康德的影响,他的思想被萨维尼理论化以后传承给奥斯丁,并形成了西方实证主义法学的基本思想。而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及德国文化的传统特性,使他的政治观点体现出很强的民粹主义倾向,从而对当时形成的德意志法西斯政权产生了很多的影响。

费希特;国家主义;民族主义

一、费希特国家主义学说的理论来源

(一)历史性与整体性的融合

不论提及任何一位思想家的理论及其主张,都要结合他当时的时代背景及理论学说。费希特也不例外。由于德国独特的地理位置与特殊的历史文化,使德国长期处于分裂的状态,也正是这种长时间分裂与战乱,导致了德意志民族对团结统一的强烈愿望。而这种由历史赋予的文化力量也将民族主义的东西深深地刻在德意志人民的灵魂之中,使饱受痛苦的德国民众具有了与维护其统一的所有理论及主张的天然亲和力。正是这种基于历史与文化的对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的整体认同性,才导致了费希特国家主义学说的独特观点。

(二)启蒙思想的反思与浪漫主义的扬弃

1870年普法战争的爆发,使德国再一次陷入战火之中,也再一次唤醒了德意志人民的民族情结。出于对敌国的仇恨,德国知识分子也对从法国传入的文艺复兴思想产生了强大的抵触,由于文艺复兴强调理性的能力,而受这种主张影响的德国新一代知识分子并不能因为自我理性的增长而完全融入德国原本僵硬的社会结构,所以便形成了启蒙思想与德国知识分子生存现状的矛盾。这也就引起了德国知识分子对启蒙思想的反思,从而试图寻找一条出路来建设属于德意志自身的反启蒙主义思想。也就形成了认为理性只是一种文化价值的浪漫主义思潮。

众所周知,浪漫主义最大的影响就是带来了民族主义的思潮,因为他强调地方文化传统习俗的发展,重视国家语言与民俗,从而浪漫主义也成为了反抗启蒙思想的思想武器。费希特就将浪漫主义思潮看成是对抗拿破仑的一场文化运动。而在浪漫主义之中强调任何的存在都要被纳入整体的范围进行考量,在其视域下的个性也被纳入的“共性里的个性”这个范畴,这种思潮的出现也必然是对启蒙思想的扬弃。那一时代的德国哲学家,大多强调整体的协调与运作,并将国家作为一个整体而将其功能与作用置于个体之上。而那一时代背景下整个德意志的人民都想相信,人们只有将个体之个性融入国家这一整体,才能摆脱意识的异化,而保存自我的人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

由此可见,浪漫主义让国家这个概念不仅代表了一系列的公共事务,更代表了一种团体化的凝聚力,一种向心型的精神,一种能将人们所有的共性凝聚起来并推动社会进步的中坚力量,它将国家这一概念升华到了一个精神统治的层面,也将民族主义演变成为人们心中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憧憬,从而将国家的权威合理化,并力图实现任何人都会因为企图摆脱国家权威而受到惩罚。

(三)德国古典哲学的理论奠基

德国哲学家大都具有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及极强的思辨精神,这也影响了德国哲学的发展方式。不论是中世纪的人文主义运动、宗教改革还是莱布尼茨哲学,还是康德、费希特、黑格尔、费尔巴哈等著名的德意志古典哲学家,对于思辨精神的探究都成为他们最主要的方式方法。而正如勒内·达维德所说:“法学常常只是把先在哲学或政治学等其他方面表现出来的观念或趋向性在法的方面反映出来……各国依靠法学家在法律上反映新的哲学和政治思想与制定法的新门类。”[1]而这种富有思辨精神的理论特质也为费希特对自然法权理论的进一步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学术资源。另外,费希特本人对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及《实践理性批判》中关于人的理性与能动性的观点也显露出极大的兴趣。从而进一步影响了费希特的国家形态学说的形成与发展。

二、费希特国家主义学说的理论核心

作为受浪漫主义影响的思想家,费希特的哲学、政治学及法学思想中都充斥了许多关于民主主义,种族主义的理念。他相信德意志人民都是上帝的子民,是肩负了统一德意志这一重要历史使命的民族,德意志人民被抬升到了一个历史的高度。费希特极力证明是因为德意志人民天生就比其他民族优秀,所以才能肩负起统一德意志的光荣使命。在他论述的有关国家形态方面,与他的理论哲学密切联系,我们可以大体上将他对国家形态的论述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法权国家、文化国家和民族教育国家。而更加深入地理解了三种国家形态,则可以将其解读为对自我意识及原始权利的尊重和对社会契约论批判的继承,对文化的历史维度的解读与对理性王国的建设。

(一)对自我意识及原始权利的尊重和对社会契约论批判的继承

费希特作为康德的学生,他的思想大体可分为前期和后期两个阶段。前期思想主要表现为比较激进的个人主义思想及对法国大革命的成果的认同,这主要是受到了康德的哲学思想影响。而后期由于受到了法国大革命导致的德意志国内所产生的浪漫主义思想的影响,他则更强调国家与民族的利益高于一切。他继承了康德的理论,“把公正的概念设定为理性的第一概念,把人类公正的最高命题设定为意志自由”[2],而这种意识自由的理论便赋予公民可以根据自己的“自由意识”随意与国家订立契约或放弃这样的契约,这也体现了对人作为一个主体存在的绝对的自由。这种对个性自由的崇尚,究其根源可归咎于费希特对当时德国封建专制统治的黑暗和对人民困苦生活毫无私权的状态的不满。如同康德一样,在费希特看来,“人类终将会得到真正的自由,这种自由使得物质动机和心理需求屈服于自身原则,而不是获得满足自身需要的能力”[3]。费希特认为,康德从主观出发的先验主义哲学观较之于唯物主义从客观实际出发推导出一个必然结局的理论更能有凸显人作为一个思维主体的能动性。而这种思想也激发了费希特对社会成员自我意识的存在与人与生俱来的自然权利的高度追求,他认为,只有人们的共同协作取代了压迫、欺凌与奴役,才能更好的完成建设社会与国家的大的目标。他的这种思想,一方面将矛头直接指向了当时落后愚昧的封建统治及其思想,另一方面也对当时的国家与社会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观点的表达上,费希特比起康德更为激进与张扬,他公开的大肆批判封建统治,彰显人性的自由,他“始终是围绕着提升德意志民族主义意识来进行的,他相信个人的精神自治和民族的自决能力,而这种自治和自决的能力则是保证一个民族不会毁灭的前提条件”[4]。

在费希特法权国家的思想中也对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进行了批判式的继承。费希特提出思想自由是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最高自由,“只有思想自由,只有不受阻碍、不受限制的思想自由,才能够建立和巩固国家的幸福”[5]。再此基础上,费希特对社会契约论进行了批判的继承,他认为既然自由是人生而拥有的权利且不能被剥夺,那么国家与社会就应该允许人们享有并行使这种自由。但与卢梭坚持反对君主专制的理论不同,费希特则认为在纯粹的理性不可能普遍实现之时,君主制还是最好的政体而君主的存在正是为了更好的实现人民的利益。费希特试图以扩大法权与社会共同体权力的形式来限制君主权力的无限扩张,使国家在费希特的理论中获得了合理的干预社会方方面面的能力,从而使他的思想体现出鲜明的国家主义色彩。

(二)对文化的历史维度的解读

费希特十分重视“文化”的作用,在他的著作中对文化在建设理性国家与强大民族以及实现民族最终自由的作用表示出强烈的认同。他也将文化这个概念上升到了历史的维度,并将文化建设的最终力量托付给国家。只有国家成为文化国家,才能使国家中的每一个公民获得自由与平等,而这种对国家建设的高度要求也是费希特国家主义观点的体现。在他的理念中,国家不仅仅是一个物质实体,更兼具着精神寄托。国家的存在使每个公民都必须将其他人的劳动与财产奉献给国家,这也就必然是对个人主义的强烈排斥,这种思想表现出了强烈的浪漫主义色彩,也是费希特对启蒙思想的排斥与对个人观点的决裂。而在另外一个方面,他表明“在国家的绝对形式中,大家的一切力量都是为了大家的必要目的而被使用的,每个人恰好在他受其他一切人的约束的程度上,约束着其他一切人;大家都具有平等的公民权利或公民自由,每个人都既完全是公民,同时也完全是臣民”[6]。这体现了费希特将所有权利置于国家视域下,每个人甚至君主都要毫无保留地服从国家的态度。文化国家在费希特看来是一个历史的概念,他不是静止的,而是以一种前进式的姿态呈现在历史的长河中。

(三)对理性国家的建设

在《现时代的根本特点》中,费希特提到建立“理性王国”为人类生存与发展的追求目的。而在《对德意志民族的演讲》的结尾,他赋予德意志民族建立理性王国的历史使命。而建立这种理性王国的诉求对于德意志来说是势在必行的。在理性王国里,“一切人在他们作为人所过的生活中都是自由的,都是理性以同样的方式在时间上采取的形态,因此,他们对自由都有同样的要求,而且超过这种要求,就没有任何其他要求”[7]224。费希特把对自由的追求设定为人类的共同要求,排斥了所有的等级、身份与财产对人的限制,从而达到了自由与平等的最大化。在他看来,“一切人都是平等的,并不分为两个阶层,而是一样的。任何一个人需要的东西都是他按照其需要,作为他创造的产品而拥有的东西,这种东西乃是基于他那种能与其他一切人的自由共同存在的自由。所以,在这里决不存在任何不服从法律,但要在法律面前证明其合法性的权限或占有”[7]225。从这里看出,费希特理论中的国家是在法律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自由与平等的国家,这个国家的权利不属于某个人或某个团体,而是属于全体人民。

费希特在《现时代的基本特征》里对于历史进程进行了五个分类,而这五个分类也印证了五个不同的人类理性发展阶段。而他认为他所处的阶段正是“恶贯满盈”的第三阶段。在这个阶段,每个人的欲望被无限的放大,人人都成为个人主义者,被实现个人幸福与理性的欲望所支配。他也将普法战争德意志失败的原因归咎于这物欲横流的“恶贯满盈”。但在这种情况下,费希特并不认为德意志民族的暂时没落是整个民族自由的终结,相反,他认为这是德意志人民通往自由而理性国度的必经阶段。德意志新的领导者会在这个阶段中应运而生,带领德意志人民走入下一个辉煌。

在如何建立理性国家的措施上,费希特认为,发展教育事业是提高公民道德,提升国家实力,建立理性主义王国的必要措施。“毫无疑问,随着教育事业的进步,将会产生一些男子汉,他们绝对道德高尚,作风正派,要为法权牺牲一些,牺牲性命……总有一天将会、并且必定会出现这样一种人,这种人作为他的人民中最公正的人,将会成为人民的统治者。”[7]218对于君主,费希特认为他们应该是通过自己的努力而获得出众的才华与能力,才能够获得领导人民的资格。

三、费希特国家理论的双重影响

费希特作为继黑格尔、尼采之后的主要推崇德意志民族优越理论与国家主义理论的哲学家,在德国的历史上是十分具有争议的。一方面,他本人的思想是基于当时德国的客观历史条件和经济条件而产生,具有一定的时代先进性,也符合当时的文化氛围。而在另一方面,他偏激而极端的言论也对德国后来的发展产生了很多的不良影响。总地来说,可以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从积极的方面讲,费希特的国家观在德国民族主义发展的历程当中有着及其重要的影响。首先,他的国家理论充斥着德国古典哲学中特有的思辨精神及形而上学理论,这为后世黑格尔的国家观点奠定了基础。如费希特曾提出“一个国家究竟存在与否,唯独取决于个体力量献给族类这一个目的”,所以是“一个本身不可见的概念”[8]而这一理论也体现于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之中,即“国家是绝对自在自为的理性东西”[9];其次,费希特首次提出了一个动态的国家发展形态的学说,体现了历史性与逻辑思维的巧妙结合;最后,他这种动态的国家观点不仅为黑格尔提供了新的理论研究方法,还对后来马克思的五种社会形态的更迭理论提供了一个坚实的平台。

从消极的方面讲,由于过度的宣扬民族优越性,使费希特对于民族的概念过于“德意志化”,从而将其他民族视为“异己”,而这种意识形态的封闭性也催生了对外部条件的本能反抗,这也使费希特的思想为后来的纳粹主义提供了很好的理论平台。其实,就费希特国家理论本身看来,虽然存在着很多极端而偏激的言辞,但也有很多积极的成分,这些理论都是基于一个特定时代的特定产物。而之所以对后世产生很多的不良影响,一个关键的原因就是纳粹党人对费希特理论的严重歪曲与妄加应用。例如,费希特曾表明如果要完善人民的权利,就要是土地、生产工具的资源都归于国家的名下才能保证人民的幸福生活。而纳粹却故意歪曲事实,利用费希特的观点侵占和掠夺国家资源与公共资源,以及其残暴的手段对付犹太人及任何反抗其统治的人。在思想意识层面,也利用费希特的极端言论对人民进行蛊惑,打着民族主义的旗号,大肆进行法西斯的宣传。

四、结语

费希特的哲学观点经常被人评价为与黑格尔、尼采等相同的充斥着国家主义、民族主义与种族优劣论的哲学思想。而这种思想的产生是与当时受封建统治压迫的社会现实和对浪漫主义思想的推崇所致。他的学说有很多有价值有意义的思想,但他那些带有大国沙文主义的理念也着实影响了德国很长一段时间,甚至时至今日也可以在德国找到这些理论的影子。而这也并非是费希特的错,因为民族主义本来就是以排除其他民族文化为前提,也只有这样才能保持民族主义内部理论结构的圆融。所以,对于费希特的观点,我们可以运用辩证的方法,对其进行科学的考量。

[1]何勤华,李秀清.外国法制史[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405.

[2]谷春德.西方法律思想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203.

[3]Anthony J.La vopa,“The Revelatory Moment:Fichte and the French Revolution”[J].Central European History,1989,22(2):154.

[4]黄从花.论费希特的民族主义思想第18[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11:18.

[5]梁志学.费希特著作选集(第1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163.

[6]梁志学.费希特著作选集(第4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582.

[7]梁志学.费希特柏林时期的体系演变[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8]J.G.FichtesW erke Bd.Ⅳ(2)[M].hrsg.von Immanuel Hermann Fichte.Berlin:W alter de Gruyter&Co Verlag,1965: 573-575.

[9][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范扬,张企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253.

[责任编辑:李 莹]

On Fichte’s View of Country and Its Influenc

XIN Bai-le

Fichte is the founder of legal positivism,which is deeply impacted by Kant,and his thought from Savigny theory inherit to Austen,and formed the basic ideas ofWestern positivist jurisprudence.due to the special historical reasons and traditional characteristics of German culture,his political views reflect the strong populism, resulting in a lotof influenceon the formation of theGerman fascist regime.

Fichte;Nationalism;RightCountr

DF0

:A

:1008-7966(2014)06-0004-03

2014-04-12

黑龙江大学2014研究生创新科研资金项目:“近代俄罗斯法制变革中的宗教因素研究”的结项成果(YJSCX 2014-056HLJU)

辛佰乐(1988-),男,黑龙江伊春人,2012级法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猜你喜欢
国家主义德意志理性
TÜV 南德意志集团
TÜV 南德意志集团
当代中国行政执法中的国家主义立场
边疆治理现代转型:从“国家主义”到“国家社会互构”
李斯特国家主义理念思辨
论何新新国家主义的内涵
改革牛和创新牛都必须在理性中前行
在德意志的阳台上
理性的回归
对一夫一妻制度的理性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