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4年以来,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坚持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主线,明确科技部门落实经济发展的任务和责任,大力发展信息经济和智慧经济,努力争创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逐步推进,狠抓落实。杭州市科委以争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工作为契机,专题研究具体争创措施,通过工作突破,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事业的发展。积极开展争创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立争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工作推进制度,市科委党组多次听取争创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管领导定期把握工作进展,综合处室主动收集、分析进展信息。委领导带队分别赴深圳、成都等先进城市开展专题调研,抓紧制定示范区发展规划、空间布局规划,11月上旬已经向杭州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具有突出自主创新、具有发展特色的建设方案。
集思广益,谋划方案。经过多部门共同努力,创建方案确定以杭州国家高新区为核心,按“一区多园”模式组织建设,并率先启动省级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夯实创新基础。力争到2020年,把杭州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成为全球电子商务先导区、民间资本与年青人自主创新集聚区、科技体制改革先行区、互联网大众创业示范区、信息经济国际竞争主阵地。
完善科技创新管理。成立杭州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科技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成64 项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工作,下放部分行政审批事项。
推进项目管理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规范重大科技立项的条件和程度,探索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制定完善“重大科技专项资金分配实施办法”等政策,进一步优化科技计划专项类型,强化科研项目分类管理。为避免科研项目碎片化、取向聚焦不足的问题,制定《杭州市创新链产业链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集中财力支持企业上规模、上效益、上水平发展,鼓励骨干龙头企业承担科技重大创新项目,争取2015年财政科技投入间接资助比例达50%以上。
促进国家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城市建设。通过科技金融形式扶持企业创新发展,充分挖掘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创新,进一步放大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做强做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2014年,批复合作单位27 家,基金总规模39.25 亿元。制定《杭州市蒲公英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杭科计[2014]25 号),设立蒲公英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规模1.89亿元,投资项目26 个。创新政策性担保模式新增担保超过12 亿元,担保企业300 家,累计担保融资48 亿元,支持企业1300 余家(次)。制定《杭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周转金管理办法》,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周转金,目前已到位8500 万元,累计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周转节约成本3000 余万元。
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10月底制定出台《杭州市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若干意见》,促进科技服务业成为拉动信息经济、智慧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深入推进“雏鹰计划”、“青蓝计划”和实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培育工程。2014年,新认定雏鹰企业95家、青蓝企业83 家,累计达997 家和400 家;累计认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4725 家。
培育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4年,新认定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251 家、市级404 家,累计达1764 家和3535 家。
强化合作协同创新。强化“不求所在,但求所有”的理念,促进高校院所和科研机构来杭发展。深化与中科院、浙江大学、中国美院等高校院所的战略合作,鼓励企业建立高水平研发机构。一是搭建协同创新平台。加强与省科技厅、教育厅的对接工作,充分发挥高校院所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等方面的优势,推进与高校院所的战略合作,鼓励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和企业创新人才双向交流,加快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等建设,做好中科院杭州科技园落户工作。二是促进资源开放共享。梳理杭州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合作政策,扩大“创新券”使用范围,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中心等机构的大仪设备对外开放共享和提供技术服务进行资助,建立权责清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紧密合作机制。三是加强科技合作交流。支持企业与境外著名研究机构开展研发合作、参与国际科技重大合作项目、建立海外研发中心、承接国际技术转移和促进自主技术海外推广。建立健全与长三角主要城市间的创新发展合作机制,形成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区域创新格局。2014年已有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等29 家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已认定省级企业研究院38 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433 家,组建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2 家、省级14 家。2014年9月中国计量学院科技园被认定为国家大学科技园。
促进成果转化。加快网上技术市场的成果转化,1-10月技术市场共吸纳科技成果3796 项,实现交易额53.77 亿元,约占全省交易额的三分之一,完成省“八倍增”任务的93.92%。出台“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考核细则”,目前已在美国硅谷设立200 万美元(合计人民币1213 万元)硅谷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全市经认定的国家级孵化器21 家、省级32 家、市级69 家,孵化总面积226.78 万平方米,累计孵化企业8133 家。其中,国家级孵化器数量排名全国省会城市第一。
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完善“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有效落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合理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完成2014年科技进步奖评审工作,确定一等奖5 项、二等奖25 项、三等奖70 项。
优化执法环境。深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继续组织开展“市长杯”创意杭州工业设计大赛,推进规上工业企业专利“清零”工程,发挥“中国杭州(制笔)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支撑块状经济功能。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杭州市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2014年1-10月,全市发明专利授权量4548 件,继续保持省会城市第一,副省级城市第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等行政执法和投诉处理制度建设。
优化服务环境。深入开展“百局千人万企”专项调研、“五帮一化”、“走企访才”等科技服务企业活动,和相关部门组建“爬山虎”中小微企业联盟,实地走访企业2549 家,协调解决企业问题和答复相关咨询656 件。
以新技术、新产品研发为核心,以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为重点,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
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充分发挥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新认定一批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力争高新技术企业的增加值等科技产出增速高于全市工业企业。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建立技术研究院,鼓励企业收购或设立境外研发机构,增强创新要素全球化配置能力。
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力。根据《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完善“人才+ 资本”、“科技+ 金融”、“教授+ 团队”的创新创业机制,实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培育计划,建立完善“雏鹰计划”的“淘汰”和“退出”机制,引导企业创造、吸纳、承接和转化科技成果。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建设研发机构,鼓励企业参与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提高创新能力。大力支持优势成长型企业发展壮大,着力培育一批上市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