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大鹏
(山东省泰安市中心医院神经内科,山东 泰安 271000)
中西医结合治疗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性眩晕疗效观察
赵大鹏
(山东省泰安市中心医院神经内科,山东 泰安 271000)
目的:观察中西医结合治疗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痰瘀阻络型眩晕的疗效。方法:55例随机分为治疗组28例和对照组27例,两组均予脑苷肌肽注射液静滴,治疗组另用定眩汤,对照组另用尼莫地平。结果:总有效率治疗组96.4%、对照组66.7%,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中西医结合治疗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痰瘀阻络型眩晕疗效较好。
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痰瘀阻络证;定眩汤;西药
笔者在西药规范化治疗方案基础上用定弦汤治疗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性眩晕28例疗效满意,报道如下。
共55例,均为本院门诊及住院患者,随机分为两组。治疗组28例,男16例,女12例;年龄51~72岁,平均64.45岁。对照组27例,男16例,女11例;年龄50~73岁,平均67.32岁。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西医诊断标准:参照1988年游国雄订立的“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性眩晕的诊断标准”[1]和1989年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可能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VBI)”[2]的诊断标准。①眩晕为发作性视物或自身旋转感、晃动感、不稳感,多因头位或(和)体位变动而诱发。②眩晕同时伴有其他脑干一过性缺血的症状,如眼症(黑蒙、闪光、视物变形、复视等)、内耳疼痛、肢体麻木或无力、猝倒、昏厥等。③轻微脑干损害体征,如角膜和(或)咽部反射减退或消失,调节和(或)辐辏障碍,自发性或转颈压迫一侧椎动脉后诱发的眼震及阳性的病理反射等。④病因明确,如颈椎病、脑动脉硬化、高脂血症、高粘血症等。满足①②③④,或①②④或①③④,并排除其他可能导致眩晕的疾病则可确诊。若仅具备①和④,且排除其他可能导致眩晕的疾病则为“可能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性眩晕”。
中医诊断标准:参照国家卫生部1993年制定发布的《中药新药治疗眩晕的临床研究指导原则》中有关眩晕的诊断标准。①有典型的眩晕症状,自身有旋转或晃动感,或目眩或视景物有旋转感;或自觉头晕、昏沉或晕胀不适;②可有反复发作史。
中医辨证标准:参考《中医诊断学》中血瘀证和痰饮证的辨证标准[3]。主症为反复发作性头晕目眩,自身或景物旋转、晃动感。次症为耳鸣,复视,肢体麻木,站立或行走不稳,呕吐或有晕厥发作。舌质暗红或有瘀点、苔白或黄腻,脉弦滑。主症不得少于1个,次症不得少于2个以上即可诊断为痰瘀阻络证。
纳入标准:符合诊断标准。
排除标准:①检查证实由颅内占位性病变、脑梗死、脑外伤、眼、耳疾患如梅尼埃病、迷路炎、前庭神经元炎、良性位置性眩晕、链霉素中毒等其他病变所致的眩晕。②合并有心血管、肝、肾和造血系统、内分泌系统(糖尿病等)严重原发性疾病,精神病。
两组均予脑苷肌肽注射液8mL加入0.9%生理盐水250mL静滴,每日1次。
治疗组另用痰瘀定眩汤(天麻10g,姜半夏10g,白术30g,茯苓30g,荷叶15g,白蒺藜10g,石菖蒲6g,丹参30g,赤芍30g,葛根30g),每次1剂,每日2次,早晚水煎服,每次约200mL。
对照组另用尼莫地平(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30mg,每日3次口服。
两组疗程均为14天。
参照国家卫生部1993年发布的《中药新药治疗眩晕的临床研究指导原则》。临床控制:症状基本消失,证候积分减少大于等于95%。显效:症状明显改善,证候积分减少70%~94%。有效:症状有所好转,证候积分减少30%~69%。无效:症状基本无好转或加重,证候积分减少小于30%。
治疗组临床控制13例(46.4%),显效12例(42.9%),有效2例(7.1%),无效1例(3.6%),总有效率96.4%。对照组临床控制6例(22.2%),显效8例(29.6%),有效4例(14.9%),无效9例(33.3%),总有效率66.7%。两组总有效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定眩汤方中姜半夏燥湿化痰,石菖蒲开窍豁痰、醒神益智,赤芍凉血化瘀,丹参凉血化瘀、安神镇静,天麻平肝熄风,白蒺藜平肝解郁,白术益脾除湿,茯苓利水健脾,葛根舒筋和络、发表升阳,荷叶醒脾、提升阳气。
因此,西药联合定眩汤治疗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性眩晕疗效较好。
[1] 游国雄,贾启德,施有昆,等.轻微椎-基底动脉缺血性眩晕的脑干听觉诱发电位研究[J].中华神经精神科杂志,1988,21(1):14-16.
[2] Special report from the National Institute of Neurological Disorders and Stroke Classification of cerebrovascular diseases III[J].Stroke,1990,21(4):63.
[3] 邓铁涛.中医诊断学[M].上海:上海科技出版社,2007:101.
R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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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2814(2014)12-1114-01
2014-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