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美而死:艾米莉·迪金森诗歌《殉美》的前景化分析

2014-04-04 21:23:50
山东开放大学学报 2014年3期
关键词:美和坟墓前景

韩 哲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天河学院,广东 广州 510540)

一、前 言

艾米莉·迪金森(1830-1886)无疑是美国最伟大的和最有创造性的诗人之一。她被誉为西方自公元前七世纪古希腊 “萨福以来最伟大的女诗人”。[1](P2)这位“阿默斯特修女”身世传奇,深居简出,终身未嫁,生前不过十余诗被佚名发表,死后却于遗物中留下近一千八百首诗作传世。这些诗作在主题和传统上都进行了大胆的革新,却仿如天造地设一般水到渠成,措辞极为简练,化哲思理趣于怪喻,语出自然,又长于形象,写满了作者对于人生,宗教,自然和爱情的感悟和思考。诗稿一经发现就迅速闻名于世,改写了美国乃至整个西方文学史。《殉美》是其代表作之一,也是迪金森毕生追求的写照。诗歌以奇思妙想的情节,清新通俗的措辞,短小优美的节奏,表达出耐人寻味的哲理。任何文本的解读都根植于语言形式的探讨,尤其是诗歌这样有着鲜明语言形式特征的文体。本文拟从前景化的角度分析该诗如何将哲理和诗意体现在诗歌的语言层面上。

如果说日常语言的主要功能是交际,那么艺术语言的主要功能就是审美。穆卡洛夫斯基认为诗歌的美学功能占据主导地位,而任何给定成分要获得美学效果就必须与其他成分相区分,这就是所谓“突出”(Foregrounding),这种突出以标准语言为背景,又称“前景化”。“正是对标准语规范的有意触犯,使对于语言的诗意运用成为可能,没有这种可能,也就没有诗。”[2](P415,417)要从语言层面找到诗之诗意的理据,前景化理论是经过实践验证的有效途径。前景化有两种基本实现形式:一种是对语言常规的偏离(deviation),一种是对语言常规的超常规使用(over-regularity)。[3](P27)其中偏离可以体现在语音,语相,词汇,语法和语义层面上。超常规主要体现在语音,词汇和语法层面上。[3](P67)

二、《殉美》的前景化分析

根据《殉美》一诗的文体特点,本文将从语音,语相,语法和语义层面对其进行前景化分析,挖掘背后的主题意义和美学效果。为方便分析,现将该诗摘录如下。

I died for Beauty -- but was scarce

A

Adjusted in the Tomb

B

When One who died for Truth, was lain

C

In an adjoining room --

B

He questioned softly "Why I failed"?

D

"For Beauty", I replied --

D

"And I -- for Truth -- Themself are One --

C

We Brethren, are", He said --

D

And so, as Kinsmen, met a Night --

E

We talked between the Rooms --

F

Until the Moss had reached our lips --

F

And covered up -- our names --(449)[4](P216)

F

(一)语音前景化

诗歌语音的前景化包括语音偏离和语音超规律性。语音偏离专指特殊发音和音的省略。语音超规律性则包括声音效果和节奏效果,即诗歌的韵律和节奏。[3](P30)本诗共三节,每节四行,行末押韵,韵式(句末押韵格式)为ABCB,DDCD,EFFF,句法简洁,节奏活泼。每节一三行为八音节四重音,二四行为六音节三重音。第三节第一行“ met at night”中省略掉了辅音/t/,a(t)因此能与之前的/t/音连读,构成一个弱读音节,使整行形成四音步抑扬格,与全诗保持一致。这种四三音步结构被余光中誉为迪金森的童谣体。[5](P111)虽然诗中的主角为两个死人,对话发生的地点是坟墓。但是朗朗上口的节奏,平白通俗的措辞,却让人觉得活泼亲切。第一节表述了故事的起因:为美而死之主人公与为真理而死之人葬在相邻的墓中。首句“I died for Beauty”中 “I”和“die” 两个相邻音节重复使用/ai/押韵,加上破折号的停顿,响亮悠扬地用几个音节就概括了主角的信仰和生平:我为美而死。第二和第四行中“Adjusted in the Tomb ”,“In an adjoining room -- ” 隔行押尾韵/u:m/, 又有“Adjusted”和“adjoining”, “in”和“in”,“---ining”行内押韵。其中“Adj-”中舌与齿腭摩擦的浊辅音/j/使人联想到两个坟墓紧靠在一起,密邻于地下的情景。而“in”这个音节反复出现,则与内容辉映,使深埋在坟墓里面的情景浮现在眼前。整体看来,12行诗有八行分别压了辅音韵脚/t/,/s/,/d/,轻柔的气音和破擦音仿佛模拟了鬼魂微弱独特的气息,在寂寂的黑夜里似有似无,萦绕在墓地的空气里。另外两个韵脚/m/,/n/是嘴唇分别闭合和半闭合的鼻音,仿佛模拟了已经僵硬的嘴在半闭合状态下发出的低语。从音效上表现出墓中人的不安于坟墓,阴森但不恐怖,甚至由于死者在墓里套近乎拉家长,大谈美与真理,而具有了某种生动性和趣味性。

(二)语相前景化

语相前景化包括偏离常规的文本形状,大小写和标点。迪金森的诗歌喜用大写表示重要意象,小写表示渺小和不重要的意象。在这首诗中除每行第一个词首字母大写外,其他大写的词都是对常规书写的一种偏离。第一节中大写的词分别为“Beauty”, “Tomb”,“One”和“Truth”。“Beauty”和“Truth”代表着对美和真理的信仰,也是文中两个主人公的死因,“One”表示诗歌中的重要人物,为真理而死的人。“Tomb”坟墓是另一个重要的意象,也代表着死亡。死亡是迪金森诗歌的一个重要主题,她有600多首诗都提到了死亡。迪金森很早就意识到时间和死亡的不可逃避性,她为人世的苦难和无常而困扰。她渴望永恒和救赎,却无法盲目地接受基督教文化传统所宣扬的上帝和天堂的安慰。她希望找到“旋转世界中的一个安宁点”来超越自己的被动地位,使永恒具有某种可触摸性。[6](P45)在这一首诗中,美就是这样的一个突破点。迪金森对美的信仰,实际上也是源自她对于永恒的信仰。朗费罗说,“Art is long,and Time is fleeting.”(艺术无尽,而人生有涯。)也道出了迪金森的心声,在她看来,美和真理是永恒的,人不能永恒,却可以为美而死,创造永恒之美。第二节中偏离常规大写的词包括“Beauty”,“Truth”,“One”, “Themselves”, “Brethren”,其中 “One”表示美和真理本来是一体的,美就是真理,真理也是美。 “Brethren”为古语 “兄弟”,既然美与真理是一回事,那么为他们而死的人就是兄弟,强化了真理与美的同构性。第三节中偏离常规的大写为“Kinsmen”, “Night”, “Rooms”和“Moss”,其中 “Kinsmen”(亲人)是 “Brethren”的近义词,再一次表达了美和真理的密切关系,而Night黑夜一词既是指坟墓外的暗夜,也是指坟墓内之黑暗,并最终象征着死亡本身。“Rooms”和上文的“tombs”相互呼应,构成语篇的内在衔接,指代真理与美各自的坟墓,也象征着死亡以及永恒的归宿。 “Moss”(苔藓)是时间的象征,因而“Moss”的动态代表着时间的流逝。苔藓逐渐长满坟墓,覆盖了“我们”的嘴唇,因此“我们”不再交谈和发出声音。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的肉体腐烂为尘埃,“我们”的灵魂似乎也逐渐飞灰湮灭。苔藓进一步覆盖了“我们”的名字,于是“我们”的名字也不会有人记起,昔日的荣耀或卑微,福报或苦难,“我”之为“我”的特征,以及“我”在这个世界上的痕迹,全然消失于无有。将诗中的名词大写,在迪金森那个时代比较常见,是常用的诗歌前景化手段。难得的是每个大写的名词都与主题紧密相连,相互呼应,共同构建出在美与真理的永恒之上体现出的殉美之美。

诗中另一种明显的语相偏离是破折号。用破折号来代替传统符号如逗号,分号和句号等是迪金森独特的个人风格,除了作标点外,也可以暗示文本朗读过程中的停顿。[3](P93)第一行中的破折号出现在本诗的主旨句“I died for beauty---”之后,又在连词“but”之前,朗读在此停顿,甚至延长,对前句起到了强调突出作用,并引起读者对下文的强烈期待。值得注意的是第一行结尾却没有任何标点符号,使其与下句紧凑得连接在一起,表明他们在语意上乃是一句的关系,拆成两行是为了诗歌“四三四三”音步的节奏与整体书写结构的平行与美感,也是成诗的关键技巧。诗三四行也是同样的原理,将when引导的分句拆成两行,使一二行和三四无论是在语音语相还是语法和语义上都对称平行,其中“died for beauty”|“died for truth”, “was scarce”| “was lain”, “tomb”| “room”构成漂亮和严整的平行结构。任何的平行结构中都存在着同一性和对比性的因素。[7](P65)从深层语意上来说,这一结构暗示了美与真理的同一性:美与真理是同类。但其对比性又决定着:美不完全等于真理。

(三)语法前景化

语法前景化包括偏离语法常规的词组和句子结构。迪金森善用简单的句法表达出深奥的哲理。本诗第一节和第三节都是一句一节,第二节则是一来一回三句对话。第一小节对句子的拆分使句子深层结构在节内构成了平行,即第一二句和第三四句语义上对称平行,三四句和前两句相比,只有一个变量,就是将“美”替换为了“真理”。这两位拟人的主角,一个为美而死,一个为真理而死,你在你的坟墓(Tomb),我在我的墓室(Room),比邻而居,为第二节的交谈设下情景。第二节以“He questioned”开始,以“He said”结束,刚好一个来回的问答,形成一个漂亮的圆结构。其中间第二三行的直接引语“For Beauty”和“for Truth”,“Themselves are one”和“We Brethren are”也刚好构成平行结构。值得注意的是“We Brethren, are”将表语提前了,正常的语序应该为“We are Brethren”。这样做一是突出了“Brethren”(兄弟)这个揭露主题意义的词,同时也使此句与“Themselves are one”在语音和节奏上更加对称,使诗文处处产生平行和对称的美感。

(四)语义前景化

语义前景化主要体现在语义偏离上,即“某一语言单位在认知意义上包含有超出常规的语言效果,如单词或词组等。”[7](P131)常见的语义偏离包括:荒谬(absurdity),转移(transference),比喻(metaphor),诚实欺骗(honest deception)和模糊法(ambiguity)。荒繆又可分为两种:矛盾修辞法(oxymoron)和悖论(paradox)。转移包括转喻(metonymy)和提喻(synecdoche)。比喻包括明喻(simile)和暗喻(metaphor)。诚实欺骗包括夸张法(hyperbole),间接肯定法(litotes)和反语(irony)。模糊法指同一个词和句子有多种理解。语义前景化是极为常见的前景化,也是产生诗意的重要手段。在迪金森的笔下,清晨会逃走,山峰会脱帽子,名声长了翅膀,昨天会变老。在这些诗中,“逃”,“脱”,“翅膀”,“变老”与主语“清晨”,“山峰”,“名声”,“昨天”创造性地结合,以暗喻的形式使迪诗妙趣横生。

在本诗里,死人说起话来。看似荒诞离奇的想象与诗人的妙笔一结合便迸发出最耀眼的哲理之光。“die”(死)是本诗的关键悖论(paradox),若是死的本义,已咽下气的死人是不可能交谈的。因此死并不是单纯意义的挺尸,“为美而死”实际上是“为美而生”,“美”成为一种活着的最高意义,一种可以为之献出生命的信仰。“room”是对“tomb”的换喻,二者也不单纯指尸体于泥土的归宿,也代指“死亡”(death)本身。“We Brethren,are”实际上是个暗喻“We are like brothers.”

“Moss”苔藓多生于人迹罕至的地方,随着时间的流逝而生长繁茂。以苔藓的动态来表示时间的动态是一种生动形象的转喻。此外,苔藓,坟墓和死亡等词在诗歌内部的互文性,使诗歌衔接紧密。而苔藓和“lips”嘴唇之间的语义跨越性也以夸张的形式构成了另一种语义前景化,拉伸了读者的想象空间,看那青绿色的苔藓慢慢爬上鲜红的嘴唇,最后将死者和黑色的坟墓一并埋葬,绿,红与黑的动态对比,使诗具有了哥特式的色彩美和动态美。同时“lips”和上一节的 “talked”, “questioned”, “replied”, “said”等词一呼多应,又构成了诗的内部衔接。再看“cover”覆盖一词接了两个宾语:“lips”(嘴唇)和 “names”(名字)。二者一实一虚,一前一后,实中有虚,虚中有实。“Lips”实指交谈之嘴唇而虚指说话的声音,“names”既指在世之名声也指墓碑上的雕刻。

结尾破折号既是语相上的前景化,也构建了语义上的模糊(ambiguity)前景化。通常人们认为,美和真理是永恒的。那么为美和真理而死之人,会永恒吗? 此处破折号可有多种理解:一表示无限---死亡之后,信仰美与真理者和他们所追寻的美与真理一起永恒;二表示无解---答案留给读者想象;三表示无声---交谈和思考停止了之后的绝对寂静。这种模糊性其实也体现在诗歌开头的无题上,不将诗歌所构建的空间以某种概念固定住,以调动读者自己构造诗的语境。模糊性的可贵之处恰在于使读者最大程度地参与到诗歌的解读中,正如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伟大的作品能够以最凝练的字句产生最多的共鸣。稍作分析,就不难发现此诗字字珠玑,每个字都在纵向和横向地给读者构建出瑰丽的想象空间,甚至于每个标点符号和字符的排列都构成了这个空间中的一梁一木,鬼斧神工,浑然天成。无怪乎有人将迪金森驾驭语言的能力,与莎士比亚媲美。[8](P61)

三、结 语

任何一种文本解释都要有相应的语言形式来支持,注重语言形式正是前景化分析的优势所在。本诗借用前景化理论,从语言层面详细解析了迪金森是怎样将美之信仰以生动有趣的风格和韵律优美的语言形式表现在诗歌里。但是文本的意义取决于前景化了的语言形式以及个体读者以语境为前提的偶发性解析。[9](P49)因此不同的解读者对于相同的语言形式也可能存在更多的解释,但这也正是迪金森诗歌经久不衰的魅力所在。

参考文献:

[1][美]艾米莉·迪金森.狄金森名诗精选[M].江枫译.陕西:太白文艺出版社,1997.

[2][捷]穆卡洛夫斯基:标准语言与诗的语言[C].邓鹏译,伍蠡甫、胡经之主编.西方文艺理论名著选编(下).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

[3]于学勇.英语诗歌的文体学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

[4]Dickinson, Emily. The Complete Poems of Emily Dickinson[M]. Tomas H. Johnson. ed.Canada: Little Brown Co.ltd. , 1924.

[5]余光中. 迪金森:闯进永恒的一只蜜蜂[C].江弱水、黄维樑编选.余光中·文学评论集.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99.

[6]顾晓辉. 上帝与诗人——试论美国女诗人艾米莉迪金森的宗教观[J].国外文学,2001,(1):43-48.

[7]Leech,G.N. A Linguistic Guide to English Poetry[M]. London: Longman,Ltd.,1969.

[8]马永波. 艾米莉·迪金森:为美而死 [J].域外文苑, 2012,(25):61-67.

[9]康美香. 前景化的发展历程与文学文本的解读[J].广州大学学报,2005,(10):4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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