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县农业局
丹棱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与监管分离取得实效
□丹棱县农业局
丹棱县为把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落到实处,从2012年开始积极探索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与监管分离,实行内外双重监管,有效解决了政策实施和内部监管工作人员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双重角色,让政策实施和内部监管工作人员也随时处于被监督状态,使全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在严格的监督之下,秩序更加规范有序,执行更加公开透明,机具配置更加到位,机具售价更加稳定,售后服务更加满意,减少了政策实施矛盾和群众上访机率,符合农民和专业合作社的购买愿望及当地农机化发展需要,赢得了农民群众的赞扬,社会反响良好,并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认可和受益群众的一致好评。
丹棱县专门成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县农机局内部又成立了政策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购机办”和“监管办”。“购机办”专门负责严格按程序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办”专门负责政策实施的监督管理,两套工作机构既相互配合,又严格分工,形成了内部监管机制。同时,县监察局、财政局、发改局通过丹棱县惠民资金网络监管公开平台对全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管,形成了外部监管机制。
购机补贴政策实施由“购机办”一个窗口办理。其职能主要包括会同县财政局制定政策实施方案,抓好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公布、购机申请受理、补贴结算等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并及时公示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将质量投诉和监管办的电话公开,便于购机农民咨询、投诉和举报。“监管办”由局办公室、纪检、财务和管理股推广等部门的人员组成,负责制订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全程监督政策实施,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或抽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购机办”政策宣传是否落实到位、补贴对象是否符合条件、购机程序是否严格执行、补贴手续和档案资料是否完善、补贴机具发放是否经2名监督人员签字确认、购机户人机是否合影、购置补贴大中型农业机械是否开展谈话调查并按照《丹棱县购置补贴大中型农业机械管理办法(试行)》报批、补贴资金兑付是否及时等内容。年中和年末督查人员深入购机农户家中、田间地头开展补贴机具真实性检查,对小型补贴机具按20%的比例进行抽查,对补贴额在5万元以上的大中型农业机械全部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购机办”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局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从政策实施和监督管理环节,全面认真查找出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和监管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岗位和对象,确定了风险表现和等级,并制定有力的防控措施,落实责任人员和责任领导。同时开展廉政风险警示教育活动,将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一览表、购机补贴相关工作制度和纪律等公开上墙,接受社会监督,使工作人员自觉做到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廉洁自律要求。
一是落实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由一把手为组长、相关领导和办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种粮农民直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工作的统一组织和协调,以及材料上报审核工作。下设办公室、宣传组、信访维稳组、工作组、督查组。
二是加强宣传,多方面进行政策引导。层层召开会议,对种粮直补的重大意义、具体内容、相应政策、做法等内容讲清讲透,做到政策宣传到户、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目前已召开镇、村、社干部会1次,村、社干部会12次,群众会86次,印发宣传单5200份。
三是经费保障,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在财政经费紧缺的情况下落实了专项经费,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四是严格操作程序。做到“五个到户”和“六个不准”,确保直补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种粮农户手中。
五是严格公示制度。严格按照补贴面积核定程序,对组核实、村复核、镇审核、县直发前的程序分别进行4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d,并留下影像资料备查。
六是严格资金管理。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中违纪违规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是严格督查。镇纪委、财政、农业等部门积极做好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
八是严格考核。将种粮农民直补试点工作实行单项考核,考核结果与工作经费挂钩。对工作不重视不负责的,实行责任追究制。
(合江县白鹿农技科教推广站 蒋家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