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春雨
据统计,遵化市已初步形成了具有防洪、排涝、抗旱、供水、灌溉、发电、旅游、生态环境保护等功能为一体的水利基础设施体系。目前全市共有中、小型水库20座,其中中型水库3座;小(1)型以下水库17座;塘坝25处,泵站18处;水电站4座,橡胶坝18座,农村供水工程46499处,堤防工程11处,万亩灌区6个,规模以上机电井10282眼。这些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对于改善工农业生产条件和提高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完善,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方面虽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河道防洪标准低。全市大部分河道存在堤埝不全、淤积严重、围河造地、欺河建房等现象,现状河道防洪标准远远不能满足行洪要求。二是工程老化失修严重、效益衰减。我市的大部分水利工程,都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属于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工程本身就存在质量问题,加之运行多年,存在病险较多,受资金限制,得不到及时修复,导致效益衰减,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效益。三是除涝抗旱能力差。低洼易涝地的穿堤灌排工程设施均不同程度的存在着设备陈旧不全,沟系紊乱、淤积严重造成排涝能力不足等问题。
一是由于除险加固工程治险不治漏,病险问题得不到彻底的根治。二是前期工作不完善,政策限制较多,使得河道、水库治理工程,由于没有临时占地及地面附着物补偿,导致施工缓慢,也是影响工期的重要因素。三是施工管理不足。工程中标后,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材料储备未能按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承诺及时投入到位,施工作业面无法全面铺开。四是矛盾纠纷处理非常棘手,工程建设滞后。多年来当地群众因河道、水库权属和管理矛盾纠纷不断,群众阻工现象严重。
一是饮水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群众水质达标意识不强、饮水水源矛盾突出。二是群众《水法》意识淡薄,破坏水利设施和侵犯水管单位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且屡禁不止,水利工程管理权属矛盾日趋尖锐,执法工作繁重。三是水利系统技术人员偏少,特别是水利专业人才严重短缺。四是城区防洪排涝工程建设严重滞后,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安全隐患。
近年,虽然国家对遵化市重点防洪灌溉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给予了一定的投入,通过除险加固方式,解决了部分防洪工程的安全隐患,但现有的投入与遵化市水利工程防洪抗旱需要还有很大差距,亟待建设和加固的水利工程设施还很多,仍需逐年加大对水利建设的投入,同时地方政府也应增加县级财政投入,形成工程维修长效投入保障体系。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要与区域供水、城市供水规划相衔接;农村河网水系规划要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针对有的规划要多年后才能完成,但有的工程马上就要实施,造成规划与建设衔接不到位等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使各职能部门之间能够分工配合做好工作,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
全市很多小型水利工程,除国管水库以外,已经完成确权划界的极少。即便已经完成了确权划界工作,当地百姓也不承认当时划定的山场、土地归水利部门管理使用。群众与水利管理单位因土地管理权、使用权的矛盾日益凸显。为此,建议市政府参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精神,根据《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划定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将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划归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管理使用。
目前,全市水利部门水利专业技术人员较少,因水利工程多,且分布散,管理难度大,有限的水利专业技术人力资源难以满足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需求。建议以后水利队伍建设,可根据水利当前和今后长期的实际需要,从大中院校招聘水利专业人才,为农田水利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