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 萌
(北京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22)
信息传播是信息处理加工的过程,是一个依靠大众传媒体现社会客观存在的过程,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心理等领域的微缩呈现。信息传播借助大众传媒平台推动着社会的进步与文化的繁荣,其意义是巨大和深远的。但伴随着传播商业化和信息传播模式的扩展,我们在欢呼大众传媒带给社会进步的同时,更应该看到传媒信息及其传播过程带来的挑战:信息资源的多样化和信息传播过程的立体化使信息传播呈现出尖锐的价值观冲突,以及由此形成的社会生活中伦理规范的缺失、道德实践的困惑和道德责任的淡化。高校的道德教育在信息资源更加开放的背景下难以避免受到冲击和挑战,因此正视问题,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是当前高校道德教育有效开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道德教育“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社会和受教育者的需要,遵循品德形成的规律,采用言教、身教等有效手段,在受教育者的自觉积极参与的互动中,通过内化和外化,发展受教育者的思想、政治、法制和道德几个方面素质的系统活动过程”。[1]其社会意义在于通过意识形态传播、观念传播、价值观传播、教育传播的具体实践活动构建社会稳定的价值体系和心理期待,并形成社会的良性发展,是社会规范的价值习得过程。现代传播媒介高度发达、信息交流异常活跃,在很大程度上冲击着社会环境和社会价值体系的组成部分,受教育者的自觉与内化在媒体信息的干扰中显得盲从和无奈,甚至是消解。而高校学生社会伦理道德实践表现为:幸福感错位,道德困惑、道德挫折感明显增强,道德责任感趋于淡化。
(一)信息制造了生活目的 传播实施的意义在于把自己的行为纳入社会道德秩序的构建过程中,并能够利用社会道德机制和受众的道德观念催化传播功能的发挥。但是大众传播的意义建构在当今媒介化生活中被附庸、被消解。客观世界的广阔,人们无法逐一了解、感知或亲身体验,必须借助传播媒介作为认知外部世界的重要通道,因此,充满了主观色彩的“媒介环境”、“信息环境”就成为人们生活的图景。[2]传媒的商业化所导致的信息娱乐化和传媒所营造的消费化生活图景,在现代传播媒介技术的极大推崇之下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甚至捆绑着人们的价值观念。
娱乐是大众传播的一个基本功能,本身也肩负着给社会公众提供娱乐内容的职能。从审美的角度而言,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娱乐信息的传播对社会公众有着巨大的影响,能够投射出人们心向往的激情。由于受到经济利益的驱使,大众传播完全让位于经济利益,成为娱乐的附庸。一直以来大众传播以其关注人类终极利益的“宏大叙事”为特征,突出其对社会道德价值体系的建构作用,但是现在却被无限制的娱乐、病态的物质炫富为目标的“消费主义”所消解,进而生成一种具体而现实的文化现象——消费文化。“消费文化”的核心是对消费者的引导和操纵,使他们淹没于通过媒体特别是电视创造的“符号”和“形象”之中。通过媒体使消费者养成消极和顺从的态度,产生“沉默的多数。”更具体地说,当人们越来越习惯于坐在电视机前从电视节目里寻找安慰时,他们逐步地成为消费的机器。由于他们的消费被生产商品的大公司所引导和操纵,他们的生活观念和行为准则不可避免地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3]为大众提供娱乐、休闲的信息本是大众传媒的一个基本功能,但是娱乐化、消费性特征明显的信息传播成为主流,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消解大众传媒的社会功用,同时也会在很大程度上消解社会价值观体系的构建,在教育过程中也必然会影响学校德育教育的落地性。过度的娱乐性和消费信息的传播很容易使青年学生在幸福感、荣辱感的把握上出现恍惚甚至是错位。
泰尔弗在回答幸福是什么的问题时写道:“依据亚里士多德所言,幸福总是关乎一个人的重大目的之实现:这些目的是他的一系列活动的指导。因亚里士多德说,要晓得一个人所理解的幸福是怎样的,我们只要知道他的生活目的是什么就可以了。”[4]当代信息传播所营造的媒介环境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了人们的思维意识和生活方式,在娱乐化、消费主义和物质主义的强大包围和冲击下,人生需要、欲望和目的的满足或实现受到挑战,幸福的定义充斥着物质化的标准,幸福感的增强在衡量标准的恍惚中出现错位。人们的生活总是在一定的态度下去完成的,信息的困扰,媒介环境的做作包围着年轻一代,消极应对、疏于思考和顺从接纳似乎成为现代人生活的一种模式,实践中的幸福之意、荣辱之分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因此“你有什么不幸拿来让我们高兴一下”的网络流行语虽然揪扯着人们对于幸福与不幸的心理体验,但娱乐性很高;“宁在宝马车里哭,不在自行车上笑”的爱情宣言颠覆了幸福的内涵,但却成为座右铭受到了追捧;“无底线的风姿卖弄”的经营巧计虽为人不齿,但却后浪推前浪般地屡试不爽;“拼爹炫富”的夸张造作虽受到质疑,但物质的占有与量化成为人生幸福的最终。大众传媒利用信息制造着人的生活和生活目的。
(二)信息干扰下的价值认同危机 信息传播中的信息干扰,一般情况下理解为传播过程中受到各种生理、心理、技术、环境等因素对传播效果的影响。一是传播者对信息进行编码处理的方式及信息本身所具有的特征对信息源形成的干扰;二是教育媒体通道即媒介的质量、电子性能等硬件环境的干扰;三是学习者本身在接收信息过程中由于身体和心理因素构成的干扰。[5]把信息干扰概念引入到现代信息传播背景下高校学生道德教育的过程中,重点在于信息干扰的作用在大规模网络应用中表现突出:一是海量信息中信息接收与创造的渠道的扩展以及人们知识和信息量的相对狭小,使知识的权威性难以长久立足;二是海量信息的存在容易使学习者无所适从,人们能轻易获得多种信息或与许多人进行交流,但却不一定甚至是很难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帮助。三是海量信息的存在促成学习者投机取巧的心理,被动接受、盲从跟风使得学习者疏于思考,淡化了信息和知识本身的内涵。
信息干扰下的价值危机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方面是信息本身所带来的。随着传播媒介术的提高,信息传播内容的即时性、自由性,多元化的思想意识和多样化的价值观念冲击着人们的头脑,并在一定利益的驱使下展现着各自不同的利益和价值诉求。而现代传媒在众多利益的牵扯下,忽视了媒体的传播伦理要求,忽略了传播引领社会主流价值观的职责,流动媒体平台信息监管的缺乏,网络无责任化的泛滥等现象的出现使得信息干扰明显存在并在一定程度上挑战着人们的心理体验,并使道德结构受到冲击。“小悦悦事件”被媒体报道后附加的传播者的评论:施救者是为了出名!看似直白的信息呈现,使本来美好的人性附加了功利倾向,使得价值认同没有了权威性;“老人摔倒在地该不该搀扶”的新闻讨论被无休止的老人与施救者之间的赔偿官司的信息所挤压,施救者的无奈和气愤冲抵着助人为乐的价值传统;媒介信息的各种头条在放大人们猎奇心理的同时,更使得人们认知事物的思想如蜻蜓点水般一带而过,内容虽不值得过分关注,但疏于思考、被动跟风的态度使得社会价值认同没有了方向。现代社会,应该也必须允许社会成员在价值取向上有多元化的表现,但是在价值导向上坚持一元化的要求是应该的。
另一方面是社会分化带来的。社会实践中社会结构、社会区域之间的分化和断裂,作为一种表层可见的因素,具有一定的历史性和情境性,而隐喻在其背后的社会文化及社会生活的断裂,实际上是一种更深层次的社会断裂形态,并严重影响着社会道德价值体系的建构。借助于社会学的分化概念,作为建构社会认同、社会整合基本手段的大众传播不可避免地突显着文化和生活的失衡、断裂和冲突。这种情况通过信息传播进入社会群体当中,势必也会形成明显的价值认同干扰。“在社会阶层出现了新的分化以后,媒介必须适应新出现的各个阶层的实际需求,否则媒介就失去了自己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社会基础。换句话说,在现阶段,每一个媒介都要找到最需要自己的阶层,并尽全力为其提供相应的服务。”[6]社会分化特别是社会阶层的分化促使媒介发生变化,但同时我们也看到,媒介也在很大程度上推动着社会分化,媒介资源的掌控、媒介话语体系的生成、传播的基本结构等都使信息在流动中产生倾斜。也就是说,传播分化导致传播系统在价值、文化和意识形态等分化出来的子系统与现有系统之间的对立和冲突,恰恰对社会主流意识形态产生了消解,社会主流价值观、社会认同、社会责任受到冲击,公众陷于盲从和非理性状态。在媒介环境的渲染和干扰下,青年学生在认知态度与行动的协调与融合上步入了一个艰难时期,自我价值、社会价值的认同上没有了标准,失去了耐心。
(三)信息异化下的责任淡化 信息异化是指人们创造了信息,但信息在生产、传播和利用等活动过程中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导致信息丧失原有内涵,演变成外在的异己力量。信息异化一方面指信息对人的异化,来自于受众主体对信息的不当使用而形成;另一方面则是信息自身的异化,表现为信息流动过程中“信息被异化”的客观存在。信息异化实际上是人与信息关系的颠倒。人处在一种不能缺少资源信息的位置,于是,人在信息中丧失主体性,“非暴力”地实现了信息对人的奴役与支配。[7]信息异化是人与信息之间关系的颠倒,是信息本意受到割裂的后果,具体表现是人对信息的过分依赖淡化了人的文化感受和情感活动,对信息的偏执、崇拜甚至是由崇拜而导致的信息恐惧,使自我认同感降低,以字符为中介的人机交流所带来的不安全感和不信任感的心理体验使行为凸显出道德情感的冷漠和责任感的淡化。
人们接触媒介满足自身需求的过程,也是大众传媒通过信息影响价值判断,使其做出价值选择的过程。青年学生接触媒介接收信息的过程不仅是需求获得满足的过程,由于其特殊的生理和心理阶段以及成长背景的特点,接收信息的过程更是一个世界观、价值观构建和形成的过程,是一种通过媒介和信息体验文化、情感的过程。但是随着媒介平台的丰富和扩展,通过各种渠道进入人们视野的信息,在流动中被“异化”,在媒介的渲染后被“异化”,并在媒介的推动下成为信息的“源头”,高频次的点击刷新除了对信息本身的无限量获取所产生的电脑思维、不求甚解的信息疲劳效应之外,更是一种疏于理解和思考、自我认知能力降低所导致的情感和责任淡化。没有了思考,没有了情感,不会有发自内心的情感交流,更不会有彻底的行为和责任。马克思针对资本主义社会异化现象指出:“随着人类愈益控制自然,个人却似乎愈益成为别人的奴隶或自身的卑劣行为的奴隶。”“我们的一切发现和进步,似乎结果是使物质力量具有理智生命,而人的生命则化为愚钝的物质力量”。[8]
关键词的搜索,复制和粘贴功能的简单便捷,使人们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完成工作和学习,信息的快速搜索和浏览所产生的一知半解、囫囵吞枣的现象早已成为一种常态,一边获取、一边丢弃使人们对知识的理解不经咀嚼,营养有限。由于对信息的过度使用和信息本身所附带的信息的释放,使得人们无暇去顾及自我的内在消化,得过且过的消极或说是无责任化的行为方式也就成为一种行为习惯,受众会因同一媒介经常重复的形象和主题而变得与媒介看法趋同,在此过程中极大地忽略了自我成长过程的沉淀。标准的降低意味着责任的淡化,对自己没有责任感的规划势必会影响到其社会责任感的生成与践行。
现代媒介信息所造就的娱乐无度、物质消费盛行的虚夸镜像,不仅在意识上瓦解着社会道德结构的构成,其实更在实践层面消解着人们对于社会政治、价值观、道德观、人际交往等方面心理和态度的定向与定位。对于青年学生的道德教育及其所肩负的责任来讲,运用伦理智慧在海量信息中培养和提升媒介素养,并在实践中重视自己道德习惯的养成,应该说是一个急需完成并具有长远意义的工作。
“传播的本质是寓于传播关系的建构和传播主体的互动之中,传播是社会关系的整合……传播是通过一种被传播的内容来反映或说明一种关系的”。[9]媒介和传播的性质与功能除了工具性作用之外,现代社会对于信息传播的看重更在于它是一种社会关系的构成,一种社会互动关系的展现,一种社会道德价值体系的建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既成的、具有相对稳定性的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都被信息牢牢地捆绑在一起,利用传播技术平台的发展,伦理关系在道德实践中被简单而又复杂的道德认识所推行,进而形成信息传播背景下的新的伦理关系和道德关系。面对如此恢宏的信息社会,高校道德教育不仅需要生活经验的总结和提炼,形成道德认识,更需要从具体的总结和提炼中把握信息社会的伦理关系,理解和掌握客观规律带给社会和人们生活的意义。在教育实践中使学生在朴素的伦理关系中学会思考,确立道德学习和实践的素养,学会进步。
(一)强调媒介素养的养成 媒介素养提出的基础在于现代人在大量获取信息的同时所缺乏的信息处理能力。一般是指人们面对各种信息时的选择能力、理解能力、质疑能力、评价能力、创造和制作能力以及思辨的反应能力。媒介素养不仅包括接受媒介产品能力,而且包括用独立的、批判的眼光看待媒介内容和建设性地利用媒介的能力。[10]在信息传播的高技术性和内容多样化的时代,学生接触信息的时间、机会、平台在大幅度提高,泛信息时代所带来的“异化”困扰一方面体现在由信息内容带来的认知困境,同时更表现为由认知困境所引发的众多的行为障碍甚至是瘫痪。现代青年的成长环境使得学生的文化消费是一种快餐式消费,读图是一个重要的心理渴望和成长朝向,这就造成了学生对于印刷媒介和文字阅读过程的轻视,忽视媒体再现内容与事实、真理之间的差距。消化时间减少,自然也就没有思考和应变能力,看似徜徉于信息知识的海洋中,但接受信息能力的实际受到消减。应对信息传播对高校道德教育影响首先应提倡和加强对受众媒介素养的培育和引导上。
首先,正确认识信息传播的性质和功能。全球化的深度扩展,互联网技术的推波助澜使得各种传播媒介和信息内容进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对于万象俱在且隐蔽性非常强的信息而言,正确认识其存在的社会价值、性质和功能应该说是媒介素质养成的基础。正如戴森所说:“网络赋予个人强大的权力——能够赢得全世界的观众,能够获取关于任何东西的信息。但是随着运用或滥用权力的本领的日益强大,个人需要为他们自己的行为以及他们所创造的世界担负更大的责任。”[11]其次,培养对媒介信息的辨认能力和批判能力。互联网所带来的虚拟环境以及大众传播媒介公共平台的开放,信息接收者和信息制造者身份同一性的存在,使得信息本身的“异化”程度得到最高级别的呈现,增强了人们对于信息本身的辨别难度。因此调整学生获取信息的习惯,通过阅读、讨论等方式发展学生多维度思考问题,以判断、推理方式提高辨别能力和认识能力。第三,强调社会实践的参与意识。“伦理与道德可视为代表社会化与个体化两个不同的过程:道德可视为社会伦理的个体化与人格化,而伦理则可视为个体道德的社会化与共识化。透过社会实践,个体道德才能成为社会伦理;透过个人修养,社会伦理才能成为个体道德”。[12]人与自然伦理关系的客观存在是一种自我隐蔽的深层的社会关系,涵盖和渗透于各种社会关系之中,作为既成的东西和预设的前提往往被忽略或忘却,因此只有通过对外形的道德关系的认识,通过主观的认识和思维把握使道德的社会化具有应然性,使伦理的社会共识化具有延展性。道德是人们在现实的社会生活和社会实践过程中,为满足自己的需要而主动选择和创造的,与人们的社会生活和社会实践是融为一体的。但是由于学生成长环境的单一性,应试教育体制下学习和实践的完全隔离,使得在校学生的社会实践参与意识淡化;道德教育的虚化和望尘莫及使得学生产生不看、不问、不听的心理和生活状态的游离,促使他们过分依赖于单方面获取信息并成为信息海洋中的游荡者,自然也就少了些思辨和批判的能力。
所以面对新的教育环境,需要对传统道德认知结构进行改革,以提升学生独立学习、思考、反思等综合能力素养。或带学生进入社会生活的具体过程当中,或对社会实践中具体道德难题的推理分析,或就网络信息的现场分析讨论等等,让学生学会方法并利用方法化解问题。
(二)培养伦理智慧 在媒介信息高速发展的今天,人们的思想观念、道德观念几乎都被外界环境所俘获,技术捆绑、信息捆绑状态下的人们陷入一种困惑、迷茫的境地,判断、决策能力在降低,在经验和直觉上认识以及遵循道德规范和原则往往缺乏的是稳定的内心崇尚与长期的实践坚持。道德实践能力需要经验,需要坚持,更需要智慧。“伦理道德决不是一种生硬古板的说教,也不应是一种高不可及的理念,而是对生活本身规则的总结,是一种令人愉快的处事艺术和生活智慧”。[13]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模式的深度扩展以及由此产生的人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思想意识的多元化表现,道德规范的效用性及其意义的存在突出表现为个体需要的有用性增强,道德价值的相对性成为一种时尚。正如有学者指出:“在现实生活中,当社会变革使人们面对多种变化各异的价值观的冲击时,必然会出现人们对自己过去笃信的律令的怀疑。于是理论家们意识到现实生活中似乎存在着这样一个悖论:被认为是有充分合理性的评价,其实是没有理由的,或者说是理由未证明的。当我们满怀信心,甚至充满激情地评说某一存在时,我们用以评价的规范常常没有理由值得我们确信,我们也没有理由认为它比其相反的规范更值得信任”。[14]当今道德价值受到怀疑的前提是道德认识没有了生活情境的关照和认识的客观基础,而关照的缺失和认识的客观基础的狭小与片面又使道德规范的效用性或意义性有了局限。当今媒介信息的招摇与功利,存在即为合理的网络宣言,否定客观基础的天马行空式的价值论点等等所谓个性的认识及实践表现,都在提醒我们应该重视对道德价值本身内涵的理解和实践关照:如果一个社会真的没有能够得到合理证明的价值标准,那么人们没有任何理由谴责偷盗,也没有任何理由不谴责偷盗;没有什么值得人们去追求,也没有什么值得人们去唾弃。社会的法律、道德乃至人们的社会生活将会因为没有标准而失去目标、没有价值而失去意义。道德及其价值作为社会意识表现,视之无形,听之无声,往往不是以纯粹和直观的形式出现,是同其他的社会现象及其价值融为一体的。由此道德选择和道德判断便成为人们生活实践中一个重要的过程。
个体在利他行为中受阻产生的负面情绪的体验,或群体利他行为受挫而生成的消极道德评价,往往促使学生放弃或者拒绝道德教育的价值和意义。“道德问题的权衡与决断不应只是个人的私事,而是要依靠集体的智慧,才有可能最终形成摆脱了个人偶然性与随意性的明智合理的答案。这一答案一经形成,便使之以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成为一种集体性的社会行为模式。一句话,把道义上的东西变成法规性的东西。”[14]伦理智慧的培养不仅是教育结果的显现,更应该是教育方法的一种提炼,让学生享受思考的过程,让学生体会选择的艰难。
(三)重视道德习惯 高校道德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认知和自觉的道德行为能力,具有长远的社会性意义。道德习惯就个体而言是指社会道德习俗的个体化,是个体在道德实践中经过反复持久的练习而形成的道德上的稳固的心理定势,包括道德认知习惯、道德情感习惯和道德行为习惯。由于认知、情感上的习惯最终要通过行为表现出来,道德习惯便集中于对行为习惯的研究,也就是说道德习惯是指在实践中经过长期、反复的历练而在个人身上形成的具体的道德行为方式。[15]其实在高校的道德教育研究和教育实践中,对于学生道德认知、情感和行为的研究一直持续着,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的原因多在于道德教育过分看重了对行为本身的考量,而忽视了对行为习惯的探究,虽然事后的分析和建议常常说到它的重要性,但是急功近利的现实诉求却让人们难以慢下脚步储备能量,来反省习惯养成对于行为本身的影响。培养习惯应如亚里斯多德所说,我们必须先进行有关德性的现实活动,才能获得德性。做公正的事,成为公正的人;生活中有所节制,才能成为有节制的人,做勇敢的事,才能成为勇敢的人。独生子成长环境和应试教育制度下的功利思想,捆绑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想意识,全包式的生活状态以及脱离生活实践的教育环境,放弃情感的培育,使跟着感觉走成为时尚。也正是在此情况下才有了诸如大学生撞伤人之后的灭口、因纠纷而报复同学投毒等等行为的出现。俗话说行为养成习惯,习惯形成性格,性格决定命运,道德教育与道德实践的巨大反差恰恰反映了没有习惯支撑的行为的不足。没有习惯作为基础的道德行为,要么是作秀,要么是另有所图。鼓励学生检点日常行为习惯并使之成为道德教育内容的常态,应该是高校道德伦理教育的一个重要和必需的环节。
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道德问题和挑战,因而会有自己的道德教育主题。现代信息传播背景下所形成的道德环境的复杂、价值冲突的扩大、道德挫折和困惑的增大,使得高校道德教育必须积极调整教育思路和方法,充分运用伦理学的基本理论和教育思路,把道德教育内容置放于可读、可见、可行的语境中,从而培养学生学会判断,在复杂的情况下判断是非;学会选择,根据正确的道德标准在不同价值准则中自觉自愿做出抉择;学会践行,积极主动感触身边具体的活动,行为形成习惯。现代传媒技术的发展及信息社会条件下调动学生思辨和推理的能力,努力探索以基本伦理思想为主导、以思辨和推理为主的教育实践过程,应该是推进高校道德教育进一步提升的有效途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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