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民族统一国家的法政思想源流

2014-04-03 02:03常安
关键词:华夷统一民族

常安

(西北政法大学,陕西西安 710063)

【法律研究】

多民族统一国家的法政思想源流

常安

(西北政法大学,陕西西安 710063)

中国之所以成为一个多民族统一国家,除了经济、文化方面的原因,法政制度构造方面的“大一统”设计、思想源流方面“天下”观与“华夷之辨”之间的张力也是重要原因。在古典中国政治哲学的“天下体系”构想中,中原王朝与边疆政权,均为天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而华夷之辨实际上具有相对性。天下体系中对统治者唯一性的强调、对“中”意识的强调,使得无论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出身的政治精英,都以统一天下为己任,视割据为乱象、视统一为正统,并采取了一系列具体的政治举措来巩固这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多民族统一国家;天下观;华夷之辨;大一统

如果按照费孝通先生关于中华民族发展史中“自在时期”、“自觉时期”的划分,那么,中华民族在近代面对西方列强所形成的“自觉”意识无疑是建立在中华民族五千年漫长的“自在”时期的基础上的[1]。五千年来,中华文明在地理上的蔓延扩大,在历史上的绵延不息,铸就了中国作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事实,这是西方很多学者百思不得其解却又不得不承认的一个历史事实[2],毕竟,“像中国这样一个国土长期保持统一且未被分裂,文化传统古老且未能割断的国度,在世界史上都是独一无二的”[3]。

确实,从世界范围内来讲,在20世纪初期,面对民族国家这样一种发轫于西欧的国家模式,古老的王朝、帝国似乎是全无抵抗之力,奥匈帝国、奥斯曼帝国、沙俄帝国这样一批多民族的帝国也先后解体,蜕变为几十个大大小小的民族国家。也正因为如此,颇有一些论者在分析清末民国的政治鼎革时,采取了多民族帝国比较的视角。但不同于上述老派帝国,新生的中华民国、以及其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均基本保持了清帝国的领土和人口。也就是说,在20世纪初期蒸蒸日上的民族国家取代帝国的政治狂潮中,古老的中华帝国成功地实现了从王朝到民族国家的自我转换。

这似乎是个偶然,但偶然的表象下,自有其必然。这种必然无疑是植根于中国几千年各民族共同创造灿烂的中华文明、建构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史根基。尽管中国一直被视为一个农耕帝国①这基本代表了中国政治制度史的主流叙事,甚至在一些海外学者眼中,清末以来中国的国家建构也被视为一种从农耕帝国向20世纪民族国家的转变,见王国斌:《两种类型的民族、什么类型的政体》,载[加]卜正民、施恩德编《民族的构建:亚洲精英及其民族身份认同》第129页,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版。,其政治体制则体现为外儒内法的专制君主官僚制;但实际上这并不全面,以匈奴为代表的游牧政权,以及北魏、北周、辽、金、西夏等兼具游牧和定居属性的地方政权,均对中华文明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中华民族之所以不断被激发生机和活力、也呈现出多元一体的斑驳姿态,正是基于游牧政权与定居政权之间的这种冲突、互动与融合。而元与清这两个以少数民族身份入主中原、进而统一全国的多民族王朝,更是为中国这样一个统一多民族国家的疆域、民族和人口的确定做出了奠基性的贡献。周虽旧邦、其命维新,古老的中华帝国之所以能在20世纪成功实现从王朝国家到现代民族国家的自我转化,其根基则在于几千年各族人民共同形塑中国这样一个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事实。

而对于这个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形成过程与原因探析,也自然成为中外学者所共同关注的一个历史、政治、文化命题,并给出了各种角度的解说,相关成果也颇为丰硕②如费孝通先生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吕思勉先生的《中华民族史》、徐杰舜的《从多元到一体:中华民族史论》,包括日籍华裔学者王珂的《民族与国家:中国多民族统一国家的思想系谱》一书中对中国这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形成背后的思想演绎做了精彩的分析,王明柯的《英雄祖先与弟兄民族:根基历史的文明与情境》等系列作品则分析了中国古代民族关系史中的认同塑造问题;以及马大正、赵云田、张羽新、佘太山等学者关于中国古代边疆史的研究等。。笔者主要想从“天下体系”、“华夷之辨”、“大一统”等传统中国政治、文化术语中,挖掘出其中关涉多民族统一国家塑造的法政思想渊源。

一、地理空间、民族分布与天下体系的构成

中国作为一个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首先无疑和中华民族所生存、繁衍的这片独特的地理空间有关。在生产力并不发达的上古时代,特定的地理空间无疑深刻影响着生存于这个空间中的先民们的生活、生产方式、认知世界的观念;而生产方式与认知规则又深刻影响着这一空间的政权运作形式以及交往规则③其实,在生产力已高度发达、某种程度上似乎可以突破地理空间而自由交通的今天,人类同样无法完全摆脱地理空间的拘束;所谓地缘政治、“历史的地理枢纽”,也正是由此而来。地理对于政体的影响,在西方法政学说史中也是一个悠久的话题,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政体学说中对地理因素的强调,此后,地理成为了政体研究中不可或缺的问题。在近代,地理问题更是受到了政治学家们的高度重视,霍布斯、孟德斯鸠、汉密尔顿、托克维尔等思想家,都对此问题作出了深邃的思考和论述,其中最典型的就是被扣上了“地理决定论”大帽子的孟德斯鸠。。正因为如此,费孝通先生大气磅礴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演说的开篇,即从地理因素开始讲起,“中华民族的家园坐落在亚洲东部,西起帕米尔高原,东到太平洋西岸诸岛,北有广漠,东南是海,西南是山的这一片广阔的大陆上。这片大陆四周有自然屏障,内部有结构完整的体系,形成一个地理单元。”[1]但在这个一面邻海、三面为陆上高山或戈壁阻隔的整体性的半封闭的地理空间中,内部则是“四面八方各个地区都自成格局、各有创新,也有交流”,按照许倬云先生的划分,可分为北方沙漠与草原的草原文化、黄河流域的农耕文化、东南沿海的海洋文化、西南的高山文化、西北的丝路文化;但上述文化都身处一个整体性的半封闭的地理空间,因此很难像欧洲一样大规模地与外部其他地区进行交流,而是更多地在自己内部环境中自我调节,独立发展,进而也日益增强了各地域、各民族之间的相互交流、依赖与融合,中华文化也由此“既能始终呈现各个地区的地方性特色,同时又能在小异之上颇见大同”[4]。

正是在这片整体性的半封闭的地理空间中,其内部草原、农田、沙漠、高山、海洋的不同地理、气候特点,使得各地形成了农耕、牧业、渔猎等不同的生产方式④无论是农耕、游牧、还是渔猎,都是为适应特定地理环境、气候特点而产生的一种经济方式。根据考古学家和人类学家的研究,在人类文明史中,游牧的出现要晚于原始采集、狩猎、畜牧经济和原始农业,早期的经济往往是一种混合经济(甚至到现在很多地区的农民也有在农耕之余养殖家畜的习惯,而一些游牧地区如哈萨克牧区则有兼营粗放农业的习惯)。游牧的兴起,和公元前16世纪到10世纪北方草原气候突变为干旱导致传统的原始农业畜牧兼营无法进行,必须向更远的地方寻求水、草资源有关;而驯马技术的发展则为这种从“畜牧”到游牧的转变提供了可能。这一点在考古学界关于草原地区不同时期农业工具多寡、殉葬之不同牲畜的比例等指标变化中也得到了印证。所以农耕、游牧等不同的生产方式的出现,实际上是先民们针对特定区域地理、气候特点的不同而选择的一种最适合本区域、最为经济的生计体系,并无孰优孰劣之分。,也进而在中华历史中的上古时代产生了各种不同生产方式的方国。中国上古的三皇五帝、尧舜禹等所领导的部落联盟,实际上就是这样一种由不同民族、部族集团所组成的政治联盟①如考古学界前辈苏秉琦先生提出的中华文明起源“满天星斗”说,见其著《中华文明起源新探》,辽宁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以及中国上古史研究者如徐涤生等前辈学者关于中国早期部落集团所做的华夏集团、东夷集团、苗蛮集团的划分。。中国早期国家中的夏、商两代,虽然对王朝内部所属方国的控制力相比于部落联盟时代在不断增强,但各国仍然享有高度的政治自主性,各国不同的族裔构成也使得夏、商的统治者很大意义上不过是这样具备一定王权色彩的多民族政治联盟的共主。例如,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朝代夏朝,其内部构成除了主体民族夏外,西有三苗,东有东夷,并且为了确保东夷诸氏族部落的归属,采取了和亲、笼络等政策,甚至有论者认为如何对“诸夷”进行管理、统治是夏王朝的一项重要工作[5]。之后的商,以鸟为图腾,本身即与东夷文化渊源颇深,商代夏后其统治区域内也是除生活在中心区域的华夏族外,有从事游牧生产的在北方的鬼方、土方、御方等,称“北狄”;在西方的氐、羌、昆夷,为“西戎”;在东方的从事农耕生产的“东夷”,南方的荆、越等所谓“南蛮”[6]。周人与戎狄更是渊源颇深,虽然后来的典籍努力将周与戎狄的边界加以区分,但一方面,即使在周人自己的传说中,其先祖后稷发展农业之后,后世曾经忘记农业在北方畜牧为生的几个世纪,直到公刘时期才重拾农耕之术②参见《诗经·大雅·公刘》中对于公刘率周民族一路迁徙、终于安定下来,恢复农耕的叙述。《史记卷四·周本纪第四》中也有类似记载:“不窋末年,夏后氏政衰,去稷不务。不窋以失其官,而本戎狄之间……公刘虽在戎狄之间,复修后稷之业务耕种、行地宜。”。代商之际,周实际上是个以姬姓和姜姓为主的部族群体,与“西戎”有很深渊源,甚至曾自称“西土之人”③参见王明柯:《英雄祖先与弟兄民族:根基历史的文明与情境》,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38页。戎,除了有少数民族的意思,另外也有军事的含义,说明其和中原农耕部族相比,是以游牧、军事为主的部族。同时,起于西部边陲的周人,为了论证其代商的政权合法性,相对于商的“君权神授”说而提出了“以德配天”的说法。,武王伐纣时的军队根据《尚书·盟誓》的记载也堪称多民族联合军团。

如王珂所指出的,由于身处于这片半封闭的独特的地理空间中,在古老的中华先民们的宇宙观中,整个宇宙被想象成为一个“天圆地方”的构造,即所谓“天似穹庐、笼盖四野”,世界万物包括人类社会都被笼罩在这个同一性、唯一性的天的下方。王朝的统治者之所以能统治世界,即“天的下方”(天下),其最终依据是“天命”。而因为只有一个“天”,所以世界上也只能有一个“天下”[2]。因此,虽然《禹贡·天下》中对于“天下”的秩序安排中有甸服、侯服、绥服、要服、荒服的等级安排,但都处于天下体系的构成范围,而无论是夏、商以农耕文明为主的核心统治区域中原地区,还是存在着其他生产方式的边缘方国(即“四夷”),也无疑都是天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所以,“五方之民”尽管“皆有性也,不可推移”,如“东方曰夷,被发文皮,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发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④参见《礼记·王制》。,但与中原的华夏族一起,均属于天子的子民,即“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而不管四夷相对于处于中心的诸夏在生产方式、风俗习惯方面有多么大的不同,但其始终与诸夏一起,属于天下的有机组成部分。可以说,这种独特的“天下体系观”,正是中华先民们在一个半封闭的独特地理环境下对民族分布和民族关系的认识反映。

因此,在天下体系中,基于不同生产方式、风俗习惯而产生的所谓“华夷之辨”并非是一种种族意义上的绝对区分,更多的是一种文化意义上的界分,且这种界分是可变的。在天下观的开放体系中,诸夏与夷狄虽然位置不同,但均是天下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且既然诸夏与夷狄的区别在于文化而非人种,那么夷狄与诸夏的区分并非不可通,实际上,也正是各族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不断交融成就了中华文明几千年来的绵延不息;而且,这种交融并非是一种强制的同化,而是边疆民族对于中原文化的一种自觉认同与接受,“夷狄入中国,则中国之”本身即可视为中原文明对于边疆的一种向心力和吸引力。正是因为这种天下体系式民族观的开放性,中国境内的不同民族可以建构成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同样,由于同处于天下体系之中,所以统一是常态,割据是非常态,无论是哪个民族出身的政治精英,都以认同中华、统一天下为己任,即“大一统”。周代商之后形成的以德配天说,其要旨是“天下之大,以有德者居之”;所以商的统治者虽自认为是天帝之子但失德之后照样不再享有天命而被起于西垂的蛮夷小邦周取而代之;春秋、战国时期中原诸侯国礼崩乐坏的行为也被认为是失德,而秦以边陲蛮夷小国的身份最终统一六国也代表了天命、人心所向;中国古代以德配天的政治思想,将统治的合法性系于天下子民的人心,进而要求其必须励精图治、关注民生,所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民之所欲,天心从之”①参见《尚书·泰誓》。,这也为原本根据华夷之辨被认为是夷狄的少数民族取得政权并获得统治合法性提供了可能。实际上,中国多民族统一国家发展进程中的两个重要朝代,元与清,都是少数民族政权入主中原后建立的中央王朝。

从天下、华夷、大一统这几个典型的中国古代政治哲学语汇中,我们似可一窥中国这个多民族统一国家演进历史中的某些法政思想、制度意蕴。下面,笔者对华夷之辨与大一统进行进一步分析。

二、华夷之辨的相对性

从上述关于夏、商的民族关系叙述可知,中华的先民们从很早就习惯了多民族共处的现实,也建立了协调不同民族关系的专门机构和政治原则。所谓华夷界限在三代之时并不像后来那样泾渭分明,中原部族也没有后来那么浓厚的优越感和文化中心意识,中国不同地域的考古发现也可佐证这种文化中心多元化的格局。传说中的尧舜在中国古典政治思想系谱中被认为是贤明君王的典范,但舜起于东夷,禹兴于西羌,且所谓“戎、夷、狄、羌”,原来不过是表示游牧民族、狩猎民族生活方式的文字,古代中原部族对于四夷的注意力,首先是集中于其不同的生产方式[2]。

西周初期,通过分封制的方式使得“天下体系”进一步成为政治现实,周王对诸侯国的权力也进一步加强;但此时华夷之辨的界限仍不明显,一个典型例证即是西周时期周人与戎狄仍然存在的错综复杂的政治与婚姻关系。周王朝出封诸侯、随行贵族以及当地原有民族上层,也呈现出相当复杂的民族成分,如“鲁国有周人、商人、奄人三种成分,晋国有周人、夏人、商人及戎人多种成分”,晋国在三家分晋之前其公室与山西的不少戎狄民族即长期通婚、也接纳了不少异质文化[4]。被认为夷夏大防的春秋时期,一些中原贵族取名时仍然以“子蛮”、“戎子”、“夷”等为名,这也从一个侧面佐证在其时所谓“戎、夷、狄、羌”的称呼并非民族歧视的表现而只是不同部族对对方经济生产方式的认知。

引发华夷之辨讨论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是西周的灭亡。西周的灭亡,无疑有多方面原因②如授予官员以不动产而非俸禄最终导致了贵族家族财富和权势的不断增长同时也使周王室日益贫困的所谓“自杀式的管理方法”;诸侯国不断被分封出去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从空间和心理上都离王室愈来愈远;周穆王、周宣王两次远征导致王师实力大减;东部诸侯国远离镐京导致周王室只能独立应对西方诸戎的威胁以及西周晚期宫廷政治的腐败与内斗等,可参见李峰《西周的灭亡:中国早期国家的地理和政治危机》一书的精彩分析,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但西周晚期在政治、军事实力大减后一直面临来自西部山戎部族的进攻,且在公元前772年被申侯引戎族入侵镐京导致西周灭亡却是事实。西周灭亡后,平王东迁洛邑,但此时周王室直接控制的领地已大幅缩减,周人的故地则被山戎部族占领,直到秦国兴起之后才被重新夺回。东周时期,戎狄进入中原更为频繁,还建立了几十个大小不等的小公国,当时的周天子所在地洛邑也几被戎狄所包围③见《国语·十六》中对洛邑被戎国包围情况的描述:“王室将卑,戎狄必昌,不可偪也。当成周者,南有荆、蛮、申、吕、应、邓、陈、蔡、随、唐;北有卫、燕、狄、鲜虞、潞、洛、泉、徐、蒲;西有虞、虢、晋、隗、霍、杨、魏、芮;东有齐、鲁、曹、宋、滕、薛、邹、莒;是非王之支子母弟甥舅也,则皆蛮、荆、戎、狄之人也。非亲则顽,不可入也。其济、洛、河、颍之间乎?”。也不时有一些诸侯国为了局部区域的争霸而引戎狄为雇佣军入侵其他诸侯国④甚至在公元前636年,周王也在戎狄的帮助下讨伐郑国。作为“天下万邦”之主的周天子带头破坏周王朝以宗室天下式政治大家庭叙事塑造起来的天下秩序的政治伦理,当时之“礼崩乐坏”程度也可见一斑。。此时,一些富有远见的诸侯国领袖为了获得更多政治盟友与诸侯战争中的正当性优势,便打起来“尊王攘夷”的口号①根据王明柯的研究,在游牧民族看来,从农区掠夺生活农产品,是其获得日常生活必需品的一种补充手段。另外,可能是当时气候、地理环境的变迁导致游牧民族内迁,因此,西周亡于戎祸并非一个偶发的政治事件,而是早期游牧或者混合经济人群往南争夺资源的一个历史表征;详见其著《华夏边缘、历史记忆与民族认同》与《游牧者的抉择:面对汉帝国的北亚游牧民族》中的具体论述。但中原诸侯国却因为这种领地的被占领以及物资的掠夺而产生对于蛮夷的敌意和仇恨。,即其扩充实力的目的是为了报镐京被破之仇,同时也确保列国不再被戎狄所扰,进而重塑西周时期确立的以周天子为首、列国各安其位的政治——文化体系,实际上也是藉此确立自己的霸权地位。按照施米特的说法,政治的核心即在于敌友划分,“尊王攘夷”的口号一方面将戎狄塑造为中原诸多诸侯国共同的敌人,另外一方面也为自己成为局部区域的诸侯国霸主奠定了合法性基础,而且还可免去与此时早已式微的周王室争取正统地位的口实②如率先提出“尊王攘夷”口号的齐桓公,成为春秋时期诸侯国中的第一位霸主。需要指出的是,所谓攘夷,并非将夷狄驱逐出中国,而是将其降服,即所谓的“和犬戎,正诸华”。。而强化镐京被破、西周亡于犬戎这一政治事件,便自然成为东周时期有意争霸的诸侯国论证其争霸正当性、塑造各诸侯国之间共同的政治记忆的最佳事件;而由此而引发的一种朴素的华夏意识认同也开始出现在当时诸侯国的贵族之间③可参见《春秋》中大量关于征讨或者与夷狄结盟是否正当的讨论。。

华夷之辨说在春秋时期的滥觞,大致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其一,当时以农耕生产为主的中原华夏族对以狩猎、游牧为主要生产方式的周边少数民族的一种文化认知有关。其二,和春秋时期中原诸侯国旨在以“尊王攘夷”口号区分敌友、争夺霸主的一种特定的政治实践。另外,当时对华夷之别的强调,也和春秋时期礼崩乐坏的政治、伦理秩序有关,如《公羊传》中,曾列举了当时诸侯国中出现的诱杀人君、违谏诈战、亲恶无礼、伐灭同姓、伐有丧者等十种“失礼”行为,并直斥为夷狄,而做出此等行为的国家既有一向被斥为夷狄的吴、秦、楚,又有位于华夏中心的晋、卫、郑,还有建立攘夷大功的齐,甚至有号称礼义之邦的鲁[7]。由于周初所确立的“亲亲、尊尊”的礼乐文明早已荡然无存,当时中原诸侯国的政治、文化精英们强调华夷之别,也有重塑政治伦理、恢复礼乐文明的考量。

而从上面《公羊传》中对于华夷的描述也可发现,即使在一向被认为是强调夷夏大防的先秦儒家心目中,华夷的评判标准也不是人种,而是文化。儒家虽然有“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和“内诸夏而外夷狄”的说法,即区分华夏与夷狄,但另一方面,“夷狄入中国,则中国之,中国入夷狄,则夷狄之”,即夷狄与中国的界分并非不可通。孔子所作《春秋》中对于春秋时期诸侯国国君的评价,也是根据他们是否遵循礼乐文明来评判,而与其民族出身无关。同时,“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④《论语·卫灵公十五》。,夷狄之人是可以接受圣人创制的礼乐教化的⑤《礼记·曲礼上》。,对于夷狄之人,要用礼乐文明去教化他们,从而使他们成为华夏文明中的一员,此即儒家学说中的以夷变夏;实际上,这也是儒家重教化、倡导有教无类的一种体现,即“圣人作,为礼以教人,使人以有礼,知自别于禽兽”⑥实际上孔子也是这么实践的,如孔门三千弟子、七十二贤,也不乏夷狄之人。诚如萧公权先生所言,“物犹所爱,何况夷狄之同属人类。故‘协和万邦’、‘蛮夷率服’之理想,殆亦为孔子之所许可”,无论是华夏还是夷狄,对和谐大同秩序之向往,殊为人类共性;见其著《中国政治思想史》,新星出版社2005年版,第55页。。

在具体的政治实践中,这种华、夷之分的政治形象塑造,也不是固定不变的,如当时南方的吴、楚等国,北方的秦国,最初也被中原的诸侯国如鲁国、晋国等视为蛮夷,但在其政治实力不断壮大并主动融入中原文化且有意识地制造出其国君为黄帝后裔或者与当时的周天子同祖的政治形象叙事之后⑦可参见王明柯在《华夏边缘、历史记忆与民族认同》与《英雄祖先与弟兄民族:根基历史的文明与情境》中的相关分析,如当时吴国的所谓太伯奔吴的政治形象重塑,已有学者指出最初所谓的周人祖先太伯奔吴传说中的吴为吴县(今宝鸡附近),但吴国而将太伯奔吴解释为吴地(今江苏),从而证明其与周人同源,进而也塑造出了吴为华夏诸侯国的正统性。,吴、楚、秦等诸侯国也获得了中原诸侯国的认可,甚至成为一方霸主。

在秦结束战乱、一统天下后,中国历史上既有秦、汉、隋、唐这样的统一王朝时代,也有南北朝、宋辽西夏、南宋与金这样区域性政权并立的时代,还有元、清这样少数民族建立的多民族帝国。一般来说,在大一统时代的中央王朝,呈现的是“协和万邦”、“蛮夷率服”的盛世气象,此时,所谓蛮夷、诸夏,皆为大一统王朝的子民,对边疆事务的管理也更为积极进取,所谓华夷之别也自然会淡化很多。如隋炀帝、唐太宗都曾被少数民族的首领尊称为“天可汗”,隋唐的政治制度也有非常明显的融合南北朝时期不同民族政治文化的特质①可参见陈寅恪先生的出色研究《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唐代政治史述论稿(陈寅恪集)》,三联书店2001年版。。而以少数民族入主中原进而统一全国的清朝一方面对自己的民族治理政治制度极为自豪,认为中原王朝“自汉、唐、宋至明、历代具被其害,而克宣威蒙古,并令归心如我朝者,未之有也”②《圣祖圣训》,卷60,第2页。;另一方面则称“本朝之为满洲,犹中国之有籍贯”,且“舜为东夷之人,文王为西夷之人,曾何损于圣德乎?”③《清世宗实录》卷一百三十,雍正十一年四月己卯。以此来说明华夷之辨的相对性。

而当汉族政权处于弱势或者未能成为统一中国的中央王朝时,往往通过强调华夷之辨来力图整合政治力量,另外一方面也在与北方少数民族政权争夺中央王朝正朔的斗争中维护自己统治的正统性④关于中国政治文化史中的“正统”问题以及历代统治者为论证其统治正统性的不同努力,饶宗颐在《中国史学上之正统论》中有非常出色的分析,上海远东出版社,1996年版。。如偏安江南一叶的东晋与南宋,即是中国历史上极其强调夷夏大防观念的两个政权;因为,按照从商以来中国政治传统中的“正统”观,中原地区一向被视为天下之“中心”,只有定都在中原才有资格称之为正统,具备统治天下的合法性⑤即所谓“宅兹中国”。这种观念在商人时即有,商民族当时自恃其文明程度远超周边民族,商人统治者为“天帝之子”,商人的王城亦处于“天下之中心”。而周以西陲小邦代商,虽然有纣王无道而伐之,周系受天命的所谓“以德配天”的政治合法性论证;但面对这种地理位置方面的“中心正统观”仍显底气不足,所以便有了后来周公在殷商故地成洛建立新都的做法,经营成洛既关系到周王朝对殷商故地的统治巩固,以及以此为根据地继续东进的开疆辟土战略;更关系到政治中心需处于“地中”之立国原则,如《吕氏春秋·慎势》所言,“古之王者,择天下之中而立国,择国之中而立宫,择宫之中而立庙”。;而此时统治北方中原地区的却是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偏安南方的汉族政权要想论证其统治的正统地位,只有求助于夷夏大防观念,通过强调夷夏的根本对立来说明其作为华夏文明的传承者的地位,进而也可证明王朝正朔属其所有。于是,便出现了南北双方互相指责对方无力代表中华正统且相互称对方为蛮夷的有趣现象:偏安江南的一方自恃族裔身份的正统性指责北方政权统治者为北狄,而居于北方天下“中心”的少数民族政权则藉统治区域所在而斥对方为南蛮;当然,这种互相斥责背后,本身也恰恰反映了无论是汉民族还是非汉民族都以认同中华、统一天下为己任的中国观。

因此,中国历史上所谓的华夷之辨,一方面其在不同时代强调程度大不相同,另一方面其标准和近代西方民族主义中的种族主义成分不同,也不同于西方古代如古希腊所谓“野蛮人”的种族之争⑥可参见(古希腊)希罗多德的《历史》中对于希腊人以及野蛮人的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宗教之不可通约性的叙事建构。。它更多体现的是一种文化上的界分,而且这种界限也不是绝对的,只要夷狄接受华夏文明,即为华夏一员,同时夷狄之人也可以通过教化通晓礼乐文明。

另外,这种华夷之辨的界分,虽然意味着生产方式的差异,但这种生产方式在经济结构方面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北方游牧民族与南方的农业民族为什么能互动整合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即是草原文化与农业文化的互动性所产生的亲和力所致,例如游牧民族实际上很难单纯以乳肉为食,毛皮为衣,其所需的粮食、纺织品、金属工具等则需要依赖于农区的供给,在承平年代主要通过与中原农区的互市⑦可参见徐杰舜,《从多元到一体:中华民族论》中的具体论述,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36-140页。费孝通先生等也有类似论断。;而中原政权为加强军事力量所必须的精良马匹则主要来自北方地区,中国历史上著名的茶马互市实际上也是由此而来⑧如宋代曾在今陕西、甘肃、四川等地专门设立马市,专营以汉区茶叶换取藏区马匹之业,从此茶、马等商品的固定交换,成为两族人们不可缺少的生活必需品,也进一步密切了汉、藏等各族人民的联系,见王贵、喜饶尼玛、唐家卫:《西藏历史地位辨》,民族出版社2009年版,第50-52页。。

也正是这种同一地理空间下的一体与多元,以及不同类型经济和生产方式的互补,塑造了中国各民族互相认同的文化亲缘基础。如在中国民族起源的研究和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族人民关于自己起源的各种传说中,古代华夏族曾称“炎帝与黄帝为弟兄”,彝族传说中则有“彝、汉、藏为三兄弟”的说法,藏族则有各族起源于“六兄弟”之说①也正因为如此,王明柯认为,这种“弟兄民族”的传说并非只是当代强调民族团结的口号,它更是一种古老历史心性与记忆的遗存,在这些对彼此之“历史”的反思性体认、体会与体谅中,我们应更珍惜、思考和巩固各民族之间的关系,见其著《英雄祖先与弟兄民族:根基历史的文明与情境》,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3页。。这种兄弟民族的说法,无疑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中国作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一种坚实的心理基础的生动例证。

及至近代,各族人民面对西方列强的入侵,万众一心、用血肉之躯捍卫自己的家园,中华民族认同更是空前加强;在内部民族关系处理上,则强调各族人民平等、团结、互助的新型民族关系,传统的华夷之辨,转变为现代国家的公民观和民族观,中国的民族关系和民族交往,进入了新的一页。

三、“大一统”的政治理念

如果说华夷之辨代表了汉族与少数民族的生产方式、生活习惯、文化价值乃至政治制度方面的差异认识,即古代中国疆域内多民族共存的客观事实。这个多个民族组成的政治共同体,即统一王朝之所以没有四分五裂,或者即使短期内产生分裂但最终恢复统一,甚至同一时间内不同民族建立的区域性政权也均以恢复统一为其核心政治志业,最重要的原因则在于中国政治、法律思想史上影响深远的“大一统”理念。尽管这种强调整体、统一的政治理念时下被诟病颇多,甚至被视为中国近代以来落后的主要原因,或者中国几千年封建统治的代名词,但其在巩固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历史中,却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大一统”本是公羊学中的一个核心概念,简而言之即是以“一统”为大。“大一统”思想的产生,和中国古代先民所处地理环境的封闭性以及天下体系理念中强调最高统治者的唯一性相关;但其之所以在春秋战国时期萌发,还和当时人们渴望早日恢复统一、结束战乱的普遍愿望有关,所以当时在政治理念上差异极大的儒家和墨家,在天下应当是列国相争还是必须统一的问题上却达到了惊人的一致,即天下必须“定乎一”,而且,春秋战国时期周王室早已式微的事实也说明西周原来的那种松散的分封建制并不能适应当时的政治发展需求②实际上,各诸侯国为了加强自己的竞争实力也纷纷改革原有的政治制度而采取了更具集权色彩的社会资源汲取机制,以在政治、军事竞争中不落下风,即当时各诸侯国的变法,最典型的即是秦国的商鞅变法。可参见赵鼎新:《东周战争与儒法国家的诞生》中对于战争和政治管理体制变革关系的论述,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所以,《公羊传》隐公元年的“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春者何?岁之始也;王者孰谓?谓文王也。曷为先言王而后正月?王正月也;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③《春秋公羊传·隐公》。中对“大一统”的强调,并不仅仅是对西周政治伦理秩序的一种回归④实际上,在西周早期王室政治、经济、经济实力强大之时,周王室对于各诸侯国也具备相当的控制程度,分封诸侯国本身即是周人“在其征服的每一个角落都植入了周的成分,以作为统一政权管理的一部分。同时,每个地方封国的存在都标志着西周国家的现实存在并为地方社会的重新组织提供了一个新的结构”,“在整个西周时期,周王朝都将整个西周国家看成是其负责的领域,甚至做出影响远于其地方侯国范围的决定”,分别参见李峰《西周的政体:中国早期的官僚制度与国家》一书第35、106页,三联书店2010年版。因此,西周与商尽管在政治、文化上存在一定的承袭性,但其王权统治力度和政治运作方式则有质的区别,所以王国维才有“中国政治与文化之变革,莫剧于殷、周之际”的说法。,更是在新的政治情势下追求更加集权化与统一化的一种政治思想。

公元前221年,秦统一六国,并进行了“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的一体化整合,废除分封制、建立郡县制的直接管理模式有力地加强了对多民族统一王朝的控制,在使得大一统的政治理念成为现实操作的可能,也使中国境内各民族从此视统一为正常状态、分裂为非常状态为一种共同的心理认知基础。而汉武帝时“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虽然桎梏了思想的多元发展,但也将“大一统”确立成为一种至高无上的政治追求,同时上升到了政治哲学的高度。

“大一统”,意味着受命于天的天子只有一个,也意味着中央王朝正朔的唯一性,所以无论是汉族建立的区域性政权,还是少数民族建立的地方政权,都以统一天下为己任。所以,即使是高调标榜本政权为胡人政权、确立羯胡所谓“国人”地位的石赵政权中,其统治者石勒晚年的一大憾事即是“吴蜀未平,书轨不一,司马家犹不绝于丹阳,恐后之人将以吾为不应符箓,每一思之,不觉见于形色”①《晋书》卷105,《石勒载记下》。。十六国时期深受儒家传统影响的氐族政权统治者苻坚,虽然当时统一了北方,但仍认为,“吾统承大业,垂二十载。芟夷通秽,四方略定。惟东南一隅,未宾王化。吾每思天下不一,未尝不临食辍。吾将躬先启行,薄伐南裔,于诸卿意何如?”②《晋书·苻坚载记下》。;苻坚之所以不顾朝野上下的反对和统一条件尚不成熟的现实,一意孤行要攻打东晋,就在于他渴望“混六合以一家、同有形于赤子”、“建大同之业”、结束分裂、早日恢复大一统格局的政治理想③《晋书·苻坚载记下》。关于西晋时期少数民族政治人物的国家认同和大一统观的具体分析,可参见彭丰文《西晋时期国家认同研究》中的具体研究,民族出版社2009年版。。两晋之时,少数民族政权入主中原后纷纷改元定制并与偏安江南的汉族政权争夺中华王朝的正朔。这一时期,中国北方一方面战乱频仍,另一方面进入中原的少数民族与汉族在此起彼伏的政权交替中完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民族大融合。其后,统一的隋与唐之政治制度的混合性即是这种民族大融合的典型写照。唐末重新陷入分裂,处于边地一隅的阿保机在面临是进据漠北还是南下中原的“建国”策略选择上,统一也是首选南下中原,只是在南下受挫后才在天赞三年平定漠北④可参见林鹄:《耶律阿保机建国方略考:兼论非汉族政权之汉化命题》中的具体分析,《历史研究》2012年第4期。;北宋成立初期,宋太祖、宋太宗均高举北伐旗帜,也是这种“大一统”的政治理念使然;只是由于南北双方均无统一实力、才造成了辽、北宋以及后来的西夏并立的格局;但在这种不同政权并处、分治时期,其实中国境内的少数民族政权,一方面在制度上保留其游牧政权式的先祖政制,另一方面在中原统治地区则采取汉式治理制度,并自认为炎黄苗裔,与同处境内的汉族政权分享正统,如当时的辽兴宗与北宋皇帝信函往复时,有“两朝同事一家”的说法⑤《全辽文》卷二。,表明其政治制度的混合性和对中国的内在认同[8]。而面对“华夷之辨”的诘难,这些北族王朝的统治者祭出的政治合法性论证模式则是“德治”天命论,即“天命靡常、以有德者居之”,进而突破了“夷狄不可为君”的“夷夏大防”观,实际上,这也是当时周以西陲小邦取代商成为天下共主时所运用的政治叙事策略,这也再次说明了华夷之辨的界限更多地属于文化意义而非种族意义,也绝非不可消融,同时也说明诸夏与夷狄均为天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可以说,“大一统”理念在少数民族政权争取中央王朝正朔中,一方面起到了制度激励的作用,另外一方面也淡化了因为华夷之别而引发的民族对立情绪。少数民族政权入主中原所确立的中央王朝的“大一统”政治叙事,通过对“大一统”理念中所蕴含的政治稳定性、统一最高性的强调,有力地淡化了华夷之辨,确立了自己作为中央王朝的正朔地位。

“大一统”,意味着一个真正符合“统一天下”的统治者,必须积极处理边疆事务、巩固多民族国家的统一程度,而非偏安一隅、唯求自保。公元前221年,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大一统”秦王朝建立,其对于中国政治发展的作用,用群臣赞颂统一六国、建立秦王朝的秦始皇的话来说,就是“昔者五帝地方千里,其外侯服夷服,诸侯或朝与否,天子不能制,今陛下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海内为郡县,法令为一统,至上古以来未尝有也,五帝所不及”⑥《史记·始皇本纪》。。因此,秦朝的建立,也是中国作为一个多民族统一国家发展的重要标志。在秦代,疆域更为广阔,治下民族更为众多,在多民族统一国家中占主体地位的华夏族的发展也更为迅速,不同民族之间的融合也进一步加强,巩固了中国作为一个多民族统一国家的疆域和民族基础[9]。秦王朝在中央设立典属国、典客等职处理少数民族事务,在地方边疆多民族地区根据具体情况或是设立郡、县以加强直接统治,或是设立道即“凡县主蛮夷曰道”[10],或者在边疆少数民族臣服中央统治的基础上赋予其具体管理权即属邦。秦虽短祚,但其确立的大一统王朝政治体制,包括民族治理的机制与政策,却为其后中国这个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发展带来深远影响。继秦之后的两汉,存世约400年,是我国多民族统一国家的进一步发展阶段,汉族的名称也由此而来。西汉时期,经过武、昭、宣三代皇帝的共同努力,西汉王朝不仅实现了对中原地区统治方式的统一,统治区域不断扩大,而且也建立起了由郡县、属国、特设机构、“藩臣”四个不同统治方式构成的天下统治体系,并且逐渐将原有的“藩臣”区域郡县化,匈奴也由“敌国”变为“藩臣”①李大龙:《汉唐藩属体制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59-60页。。另外,两汉时对于西域的经营,一方面加强了西北边疆地区少数民族与内地的交流,另外一方面,也巩固了多民族国家的西部边疆。如汉时设立的西域都护府,是汉朝治理西域的最高军政机构,对加强西域与内地交流、巩固汉朝在西部边疆统治起到了重要作用。两汉之后,先是三国的割据政权,再是西晋的短暂统一,然后便进入所谓北方五胡入中原,南方东晋宋齐梁陈偏安江南的格局。其后,完成统一的隋、唐,兼采不同民族政权治理优点的政治体制②如陈寅恪先生对于唐代政治制度混合性及唐政治、文化受少数民族文化影响等的分析,见《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唐代政治史述论稿(陈寅恪集)》,北京:三联书店,2001年版。,重建了统一的多民族王朝,对边疆民族事务的处理也到了一个相当成熟的阶段。唐初结束了西域各种地方政权混杂的局面,并设立了安西、北庭都护府作为西域的军政管理机构,崛起于青藏高原的吐蕃也主动内附唐朝,要求册封。唐统治者的“怀柔远人、义在羁縻”③《册府元龟》卷一七零,《帝王部·来远》。的民族治理方略,为各族人民的交流提供了一个安定的环境,强大的政治实力与完备的边疆民族事务处理机构,也确保了多民族王朝的边疆安全。当时的唐天子,同时有天可汗的尊号,这也说明唐作为一个多民族王朝的强盛程度。唐衰落之后,无论是五代十国时期,还是宋辽西夏并立时期,中国疆域上实际上是处于不同政权并处、分治时期,同时也是各民族大规模融合的时期。1271年,元朝建立,这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少数民族建立的中央王朝④此前南北朝时期的五胡诸国、后来的辽、西夏、金,实际上均是少数民族建立的区域性政权。元代复杂的民族成分与分布、广阔的疆域,频繁的对外交往与贸易,是中国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演进进程中的又一次重要发展,如有学者所言,“元代徙入中原的各民族,民族之繁、人数之多,分布之广皆远胜前代”,萧启庆:《内北国而外中国:蒙元史研究》,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38-49页。元代前所未有的民族大迁徙与大混居,很大程度上奠定了我们今天民族分布的基础。,同时,元创立的行省制度、土司制度,以及通过帝师和宣政院的设置加强对吐蕃地区的管理措施,对于中国中央与地方关系政治安排、民族治理、边疆安定,也起到了重要作用。元之后,第二个入主中原建立“大一统”的清王朝,更是通过其统治前期卓越的治理绩效和政治安排,成为中国这个多民族国家历史发展进程中的最后奠基者。因此,我们考察中国历史上被称为“大一统”的王朝,无一不是对于边疆事务积极经营、统筹安排,进而有力巩固了中国这个多民族大国的族裔分布和疆域构成。

甚至,像汉代司马迁在《史记》的编撰中对于春秋列国国君谱系的重新整理与书写,实际上也是一种通过历史书写的“大一统”政治叙事。如于逢春所指出的,《史记》以“十二本纪”为纲,配以“十表”,构筑了古代中国从黄帝到汉武帝三千年间历史的纵轴,给人以明晰、流动而一贯的时间景象;以“八书”、“三十世家”、“七十二列传”为横轴,将不同时期的政令、人物、民族等,纳入相应的统一的空间之中,从而凸显并预设了以帝王为中心的“天下一统、华夷一家”的思想⑤于逢春:“华夷演变与大一统思想框架的构筑:《史记》有关论述为中心”,《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7年第2期,第21页。。在中央与边疆民族地方的关系处理方面常见的内附册封、入朝纳贡、请婚联姻等方式,同样对维系一个大一统的政治、伦理共同体的形象起到重要作用。正是有了“大一统”的制度和理念,历代统治者和人民才将中华大地视为一个整体,中国作为一个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历史也得以维系、巩固并不断发展。

及至清代,采取满蒙联合的国策,将昔日长城内外的烽火号角转变为远赴恰克图的商道⑥长城,作为游牧政权与定居政权的一个军事、地理分界,也成为分析古代中国族群交往的一个典型意向,如拉铁摩尔的《中国的亚洲内陆边疆》,即以“长城的历史地理”开篇,但到了清代,康熙皇帝则可自豪地声称“本朝不设边防、以蒙古部落为屏藩”。;康雍乾三朝几次对准格尔用兵,巩固了中国西北边疆地区;在西藏则采取扶植喇嘛教的政策,并制定了一系列政治制度以解决西藏内部僧俗之间的政治纠葛;建立起一个横跨内陆亚洲、坚实程度超过元朝的多族群帝国,这也为中国作为一个统一多民族国家的疆域与民族分布奠定了基础。周虽旧邦、其命维新,习惯于天下体系的王朝国家,在近代陡然被卷入强调国家利益至上、国家民族认同至上的民族国家竞争体系;也正是在这样一种内有地方割据、外有列强环伺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割据下,中国这样一个多民族大国开始了自己艰辛的国家建构之路。从清末立宪中的民族因素考量,到“五族共和”的相关宪政实践,一直到新中国成立后通过各种政治措施真正奠基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国这个多民族大国的民族关系和国家建构实现了质的飞跃。

由于篇幅所限,笔者仅对于“天下体系”、“华夷之辨”、“大一统”这样几个关涉中国多民族统一国家历史研究的中国古典政治哲学术语进行了解读,未专门细述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演进历史、中国历代民族关系史、中国历代民族治理史等学界已有的研究命题。对于中国这样一个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原因的探究而言,上述分析无疑注定是不周延的。无论如何,中国作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漫长演进历程,以及中国各族人民几千年来政治、经济、文化的交流史,是一个无法否认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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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李大龙.汉唐藩属体制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59-60.

(责任编辑:任屹立)

Origin of Law and Politics Thought in a Unified Multi-ethnic Country

CHANG An
(Nor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s and Law,Xi’an 710063,Shaanxi,China)

China becomes a unified muti-ethnic country thanks to the political design of“great unity”,the view of an integral world,harmonous relationship between Han and ethnic minorities as well as economic and cultural reasons.In ancient Chinese political thought of“world system”,the central dynasties and the border countries were all integral parts of the world;the distinction between Han and ethnic minorities was relative.Political elites of all nationalities shared the same idea of“great unity”and went all out to fulfill this objective.

united multi-ethnic country;view of world;distinction of Chiese and ethnic minorities;the great unity

D909.2

A

1671-0304(2014)02-0068-10

CNKI:65-1210/C.20140103.1149.011

2013-12-20

时间]2014-01-03 11∶49

司法部2012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12SFB3005);陕西省教育厅2013年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科学研究计划项目(13JZ055);西北政法大学青年学术创新团队的阶段性成果。

常安(1978-),男,陕西榆林人,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兵团与新疆社会稳定发展法律问题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博士,主要从事中国宪政史、民族与宪政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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