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印
(白城市水利局 吉林 白城 13700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健全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协调联动,强化执法监管,严格产地投入品使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违规使用禁限用渔药行为,进一步规范生产者养殖行为,深化专项整治,严格监管执法,全面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质效,从源头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白城市水利局积极加强水产品质量监管,多措并举,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的水产品。
杜绝在水产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禁药物行为,地产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3%以上。对地产水产品养殖用药、饲料、水产品加工、渔需物资流通、重点品种如青、草、鲢、鳙、鲤、鲫等主产品种等进行专项检查,使水产养殖用药进一步规范,渔需物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水产品质量安全自控能力实质性提高,从业人员质量安全意识、诚信自律意识和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规范性进一步提高,不合格产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100%。
制定了《白城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明确了责任。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全面工作;水产技术推广站负责监督指导水产养殖企业和个体养殖户落实《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养殖记录等制度和样品抽检工作及相关技术支持;渔政管理站负责组织水产养殖专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通过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水产养殖企业建立“两证两记录”制度(即养殖证、苗种生产许可证、生产记录、原料进场记录),使《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得到有效规范执行。
一是加强繁苗、鱼种生产环节监管。健全苗种生产单位数据库,检查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和生产、用药、销售档案是否完备。在繁育季节对重点育苗单位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查处无证生产、销售水产苗种和违法用药行为。对水产苗种进行药残检测,禁止不合格水产苗种流入养殖和增殖放流环节。
二是加强养殖过程中投入品的监管。继续开展水产品禁用渔药和有毒有害物质专项整治,加强生产过程中水产养殖用药监管,加强科学用药技术指导、培训和示范,推广健康养殖技术。重点检查养殖企业水产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和产品标签是否完备,杜绝违禁渔药、劣质饲料进入养殖环节。
三是加强渔需物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以水产苗种和禁用渔具监管为重点,加大规范水产苗种、渔药、饲料、渔机渔具市场秩序整顿,严厉打击以次充好和销售带病水产苗种的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禁用渔具行为。确保不发生因假劣渔需物资和禁限用投入品引发的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渔业生产损失,假劣渔需物资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增强渔需物资生产经营单位质量安全意识,健全渔需物资质量信用体系。
四是加强在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节假日监督检查、检测力度,确保人民群众过上一个祥和、快乐的节日。大力实施“健康水产品上餐桌”百日行动、“放心渔需物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水产品安全宣传月、开展清理违规渔具专项等各种活动。
五是督促水产品批发市场加强外进水产品质量管理,建立健全产地证明、经营台帐制度,对超市和农贸市场的水产品进行抽检,抽检合格率要达到100%。
1、加快我市有机、无公害水产品的产品认证和产地认定工作。目前我市有5个单位28个品种获得了环境保护部五洲恒通认证有限公司的有机认证。31个单位和专业组织90个品种被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定为无公害水产品。月亮湖水库是国家级千亩以上健康养殖示范区,是我市乃至吉林省的重点产鱼区,安全生产的作用非常大。由于我市是农业生产市,工业生产少,自然环境好,有两处国家级以上的自然保护区,具有明显的生态优势。我市渔业生产的水域水质清新,天然饵料丰富,渔业生产自然条件优越,水库、江河、湖泊占养鱼面积的98%以上,产出的水产品基本上属于无公害、绿色水产品。今后几年,我市在300亩以上的规模化渔业生产单位都要进行水产品的产地认定工作,其它的养殖户按照地域管理权限和邻近的认定单位,组成养殖协作集团,按照标准进行渔业生产。对外地水产品进入我市市场的,其产品需出具通过国家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证书或省级无公害产地证书。
2、水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制度。按照《白城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其它有关文件精神,对我市地产水产品养殖用药、饲料、水产品加工、渔需物资流通等进行专项检查,严格执行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计划》。对其生产和加工的水产品实行上市前质量安全检验,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并接受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抽检。
3、建立水产品生产和销售追溯制度。按照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即清塘药物、水花、夏花、饲料、鱼药、加工、运输、保鲜、销售者的各个环节实行记录制度,如果发生问题,我们可以按照记录,追查问题的源头并实行经济索赔和产品召回,对召回的产品按照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能够用做饲料的,用做饲料,以减少经济损失;不能够用做饲料的,要做到深埋等无害化处理。
4、实行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不论每一个生产者和销售者,他们都有责任向社会和消费者提供质量安全的水产品。生产者在领取养殖证的同时必须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安全生产的承诺,必须按照《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渔业生产,接受监督检查,建立生产记录、原料进场记录,严格执行渔药、饲料、添加剂等有关禁用、限用制度,实施鱼病处方制制度,违反承诺的取消其养殖资格。
5、加强水产品质量检测。配合有关部门对入市水产品进行药物残留和有毒物及污染物残留检测,严格执行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计划》。主要是检测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喹乙醇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进一步加强水生动物病害防治员的培训工作,积极发挥水生动物病害防治员在水产养殖管理中的作用。
6、和渔业养殖单位签订了《白城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了渔业生产单位是水产品质量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监管第一责任人。
7、实行诚信销售和优质水产品推介制度。在水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要求只有合格的水产品才允许进入市场销售,必须建立水产品流通挡案,不销售没有经过检验检疫和腐烂变质以及没有加工标识的水产品。对有违规经营行为的销售者进行警告,情节严重者取消其经营资格。同时设立公示牌,对销售者的经营行为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约束不法行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对水产品的生产状况和经营单位的定期审核与监督检验,向市民推介优质水产品、生产基地和经营单位。经过严格的监管,为我市水产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