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节假日
是怎么安排的
问:四川李乐乐
——我在外地打工,只有长假才能回家团聚。请问,今年国家对节假日是怎么安排的?
适用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3〕28号)
答:
具体安排如下:“一、元旦:1月1日放假1天。
二、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6日(星期日)、2月8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7日(星期一)补休。
四、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五、端午节:6月2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9月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
工伤供养亲属
指的是哪些人
问:辽宁张新喜
——我在单位负责工伤保险工作,请问《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哪些人?
适用文件:《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
答:
文件规定:“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本规定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本规定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规定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对外劳务合作合同
应当明确哪些权益事项
问:广州郑船
——我们是一家对外劳务企业。请问,我们的对外劳务合作合同应该明确劳务人员的哪些权益事项?
适用文件:《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620号
答:
文件规定:“劳务合作合同应当载明与劳务人员权益保障相关的下列事项:(一)劳务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二)合同期限;(三)劳务人员的劳动报酬及其支付方式;(四)劳务人员社会保险费的缴纳;(五)劳务人员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职业培训和职业危害防护;(六)劳务人员的福利待遇和生活条件;(七)劳务人员在国外居留、工作许可等手续的办理;(八)劳务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购买;(九)因国外雇主原因解除与劳务人员的合同对劳务人员的经济补偿;(十)发生突发事件对劳务人员的协助、救助;(十一)违约责任。”
出租车司机哪些情况下
会被注销从业资格证书
问:辽宁王厚富
——我快达到退休年龄了,听说从业资格证书得被注销,这是真的吗?请问出租汽车驾驶员有哪些情形将被注销从业资格证?
适用文件:《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3号
答:
文件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证被注销的,应当及时收回;无法收回的,由发证机关公告作废。
(一)持证人死亡的;
(二)持证人申请注销的;
(三)持证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四)持证人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
(五)因身体健康等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
本栏责编/马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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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s
★辽宁省宽甸县温连群注意:
来信反映亲友张登国在县办集体企业工作,因单位停产,最后只能以社会人身份补缴社保费用办理退休的问题。按照规定,企业为职工建立社保账户后,应该为职工缴纳相关费用。他个人缴纳的社保费用,单位应该予以解决。
★黑龙江省大庆市刘新月注意: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辽宁省葫芦岛市赵霞注意:
工龄有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之分,其中本企业工龄是指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因此更换新单位之后,本企业工龄应该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