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立,王莉莉
(大连大学 语言文学研究所,辽宁 大连116622)
对于遨游江湖、以个体武勇行侠仗义、纵横武林的侠来说,伤病在所难免。而因其所遇不测为多,所处环境亦多有磨折,以致于“疗伤”成为武侠文学叙事里中医习俗描述的一个重要视角,也是金庸小说向来所关注的问题。更重要的是,金庸很关心外域医术与疗伤奇药。
马皮、牛皮、羊皮等都可以成为药用,属于动物制品入药;而奇异植物类药剂,也多为金庸小说所青睐。这其中,血竭是值得重视的、很惹眼的一种。《射雕英雄传》第八回《各显神通》写王处一与灵智上人以掌力相拼后中毒,开了一张药方请郭靖去抓药,全城药店所缺的四味药,“血竭”就赫然其中,许多情节由此展开。
《倚天屠龙记》第十二章《针其膏兮药其肓》写张无忌向胡青牛求教那些古怪之病的治疗方法,胡说:“倘若是明教弟子,我便用山甲、归尾、红花、生地、灵仙、血竭、桃仙、大黄、乳香、没药,以水酒煎好,再加童便,服后便泻出瘀血。”其中也少不了有血竭。《倚天屠龙记》第十三章《不悔仲子逾我墙》还写,胡青牛急于给他那与之斗气的妻子王难姑(后者也十分痴迷武功:“说甚么也要压倒丈夫,到最后竟不惜以身试毒”)解毒,也是让张无忌先取三颗“牛黄血竭丹”给她服下:
张无忌知道这“牛黄血竭丹”是解毒灵药,胡青牛配制时和入不少珍奇药物,只须一颗,已足以化解剧毒,这时却叫他去给那女子服上三颗,难道她是中了分量极重之毒?但见胡青牛神色大异,焦急之极,当下不敢多问,取了牛黄血竭丹,奔进纪晓芙的茅棚,对那女子道:“快服下了!”
还是这神奇的血竭!而当胡青牛服了“三虫三草的剧毒”后,王难姑叫道:“快服牛黄血竭丹和玉龙苏合散!再用针灸散毒。”
在冷兵器时代,血竭是疗治金创、棒疮的特效药,能救重患之人于不死。血竭,又写作血结。一般说来,麒麟竭为血竭中的上品,而血竭用于金疮治疗的经验当来自野外实战的伤员抢救。《新元史·张禧传》记:“……战良久,身中十八矢。一矢贯腹,闷绝复苏。曰:‘得血竭饮之,血出可生。’世祖亟命取血竭疗之。”这是实战应用上的神奇效验。而明代谢肇淛曾详细介绍其出自南洋:
血竭一名麒麟竭,出南番中,广州亦有之。树高数丈,叶似樱桃而有三棱,脂液滴下如胶饴状,久而坚凝,色如干血,又能破积血,止金疮血,故以血竭名也。洪熙初,李祭酒时勉因上元夜拾坠金钗,俟其人至,还之,乃千户之妇也。夫妇德公甚厚,馈遗俱不受。乃出药物一片,曰:“此名血竭,出于异国,往年征交、广所得,既不费财,而可备缓急,愿公纳之。”公乃受,以语夫人。后公以言事忤旨,为金瓜槌折其肋几殆,召医视之,曰:“伤虽重,可为也,但须真血竭。”夫人即取畀之,遂得苏。时论以为还金之报也。一云:是紫镏树之脂,验者以透指甲为真。[1]卷十《物部二》
这实际上是一种博物式的好奇向往。名药因名人而更有名。这一广告效应也使得当事人被理想化追认为道德楷模。清人吴肃公《明语林》卷四《言志》称:“李时勉少负大志,每自厉(励)曰:‘颜、曾希圣,四勿、三省。’”不过,最为详细精彩和有名的个案,还是祝允明在《野记》卷二所衍化的一个做善事获得恩报的故事:李翰林在上元夜拾一堕钗,设法还给了失钗妇,其夫归家感激扣谢,具仪物酬报均被却。
其人言:“公不受不能强,此一片药乃海域所产,非伤财所得,而甚罕贵,公幸受之。”先生问:“何物?”曰:“血蝎也。”乃受。付夫人,言此为“血蝎”,当识之。既而,先生被击胁折,舁至锦衣,适此千户莅狱,惊曰:“此李翰林先生也,圣旨固未尝令死。”因密召良医师入视,医云:“可为,第须真血蝎。”千户曰:“吾曩固尝贶公。”立命问其夫人,夫人取舁之医,治药,以板夹胁傅之,越一日夜,遂苏焉。
清代人陆寿名《续太平广记》等也有复述。[2]《智术·李时勉》该故 事 异 文 还 进 入 正 史 书 写。《明史·李时勉传》载录:“洪熙元年,复上疏言事,仁宗怒甚,召至便殿,对不屈,命武士扑以金瓜,胁折者三,曳出几死。明日,改交趾道御史,命日慮一囚言一事。章三上,乃下锦衣卫狱,时勉于锦衣千户某有恩,千户适莅狱,密召医,疗以海外血竭,得不死……”此处李时勉得血竭而不死的传闻,也被通俗小说吸收传扬。明代《别本拍案惊奇》写王指挥妻子宝石钗子失落,被李侍讲奉还,送了礼物许多都不肯收,王说:“余物也不值甚,只有血竭,也是一时难得之物,大人可勉强收了”;并苦苦相劝:“这血竭也是难得的,治金疮绝妙”,因行善而得到希世奇珍。后来李侍讲因上条本激怒圣上,被武士金瓜打折 三 根 肋 骨, 还 多 亏 这 血 竭 救命。[3]卷十二《李侍讲无心还宝物,王指挥有意救恩人》最宝贵的还是人的生命,而血竭就被神化为几乎可以起死回生的神药。
海外产异药异物,是六朝以降的持久传闻。《旧唐书·西戎列传》:“……海中见一方石,石上有树,干赤叶青,树上总生小儿,长六七寸,见人皆笑,动其手脚,头著树枝,其使摘取一枝,小儿便死,收在大食王宫。”钱静方《西游记考》称:“《述异记》云:‘大食王国在西海中,有一方石,石上多树,干赤叶青,枝上总生小儿,长六七寸,见人皆笑,动其手足,头着树枝;使摘一枝,小儿便死。’”明代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写南洋三佛齐(苏门答腊岛上的一个古国)的出产:“没药(树高达如松,皮厚一二寸,采时掘树下为坎,用斧伐其皮,脂流于坎,旬余取之)、血竭(树略同没药,采亦如之。自乳香以下诸物多大食诸番出而萃于三佛齐国。)”[4]卷八因此,这血竭实际上是唐宋以来中国大陆与南洋友好贸易往来的史料标签。[5]于是血竭自然而然地也进入到描写外域的明代小说中。罗懋登小说写浡淋国国王麻那者巫里的贡单中,有“血结二匣(治伤妙药)”。第九十九回写浡淋国进贡的贡品中,也有“血结二匣”。这里的“血结”,即“血竭”。小说接着描写皇帝问血结何用,元帅介绍:“血结,治伤圣药。”皇帝随即命赐给大小将官,余者散发给军士。[6]第四十五回《元帅重治爪哇国,元帅厚遇浡淋王》冯梦龙《古今谭概·荒唐部》称赵国方士说下大话,采用的却是中古时期中外交流后的晚出之物血竭:
穆天子瑶池之宴,让余首席。徐偃称兵,天子乘八骏而返。阿母留余终席,为饮桑落之酒过多,醉倒不起。幸有董双成、绿萼华两个丫头,相扶归舍,一向沉醉至今,犹未全醒。不知今日世上是何甲子也?问者唯唯而退。俄而赵王堕马伤胁。医云:“须千年血竭敷之,乃瘥。”下令求血竭,不可得。人有言方士者。王大喜,密使人执方士,将杀之。方士拜且泣曰:“昨日吾父母皆年五十,承东邻老姥携酒为寿。臣饮至醉,不觉言辞过度,实不曾活千岁。”王乃叱而赦焉。[7]第三十三《荒唐部》
具有法术的春秋时期方士,其身体的肉居然可以用来替代血竭,也不失为一个追认式奇谈。这至少可以说明,在明代后期,血竭作为一种带有神秘的异国情调的殊方异域之物,被明清人谈论的频率很高。不过更为人崇信的是其具有驱毒功能。袁枚《子不语》借助于神奇兵器有过的“异域经历”进一步打造其灵验。李守备的宝刀突然出鞘,守备自称:“我曾挂此刀出征西藏,血人甚多,颇有神灵。每出鞘,必有事,今宜祭之。”乡试客范某因看见蓝衣人来,便借此宝刀防贼,不期奴误砍主人范某,范某血流不止:
吴之苍头某唶曰:“墙下有草名‘血见愁’,何不采傅之?”如其言,范血渐止,竟得不死。吴与守备念同乡之情,共捐费助其还乡。未半月,吴苍头溲于墙下,有大掌批其颊曰:“我自报冤,与汝何干,而卖弄‘血见愁’耶!”视之。即蓝衣人也。[8]卷十一《血见愁》
这里的草药“血见愁”,就是一种急救止血的外伤药。可是这草药却不可轻易使用,故事符合宝物不可滥用的民俗理念。这一止血外伤药,也带有血竭的信奉。
清初小说《醒世姻缘传》写狄希陈被打过六百四十棒椎,伤势很重,幸好值堂书办吕德远提议:“孟乡宦家有真正血竭,求他须些,方可救活。”求来之后,具体服法和功效是:“热酒研化下去。待不一会,浑身骨节,只听得对凑般响。响声已住,狄希陈说通身就似去了千百斤重担的一般,住了恶心,也不眼黑。只觉得通身受伤去处,登时发出青红肿来。”如此可以做到:“毒伤外攻,不往里溃,可保无事……待半夜起来再把血竭调灌一服,通常无事。”[9]第九十五回《素姐泄数年积恨,希陈捱六百沉椎》这一描写是有根据的。血竭疗伤,符合中医学原理。清代宋楚望辑《公门果报录》载《杖疮方》为:“麝香,冰片,乳香,没药,大黄(各五钱),血竭,樟脑,共为末听用。”具体的药量是:“治杖伤:血竭(一钱),朱丹轻(二钱),白占(三钱),共为末糁上。一日夜。其肉四围生起。两日即平。”而《中医护病学》附方《夺命丹》:轻粉、白砒、麝香、白矾、辰砂、血竭、雄黄、蟾酥、乳没药、寒水石、铜绿、蜗牛。[10]490清初屈大均《广东新语》更具体载录了某种血竭的出处和功能:“麒麟竭,紫铫树之脂也。以嚼之不烂如蜡者,拍之可透指甲者,烧之有赤汗出,而灰不变色者为上。此物与龙脑颇同,龙脑属金,故白;血竭属火,故赤。脑,其树之膏;竭,其树之血也。广州及南番诸国皆有之。”[11]卷十五《麒麟竭》这一载录,就带有鲜明的地域性。血竭在此不仅成为一种专治金创的特效药,而且成为昭示岭南地域文化色彩的文学意象。
上述金庸对于疗救金创良药血竭的青睐,体现了冷兵器时代对于医治外伤奇效药的向往。追根溯源,虽有许多远因,却很可能近取还珠楼主。而还珠楼主实际上描写的侧重是外科“植皮术”。富有意味的是,所用于伤者的却是兽皮。
首先,是以包裹兽皮使之变兽而惩罚。还珠楼主《蜀山剑侠传》第二〇〇回《披毛戴角,魔窟陷贞娃;惩恶除奸,妖徒遭孽报》描写了运用传统的植皮手术信奉、将兽皮蒙住人体、使其变兽的过程。这是在绛雪、瑶仙二侠女的观看视角下,残忍的妖道在惩罚徒弟:
……(二人)已是皮糟肉烂,周身紫肿,俯伏地下,不住惨哼,哀告:“师父大发鸿恩,就这样变畜生吧。”妖道坐在上面,喜孜孜斜睨二女,连话也未应。申武已从身畔取出两妖符。另外还有两个矮妖童,早取来一狼一豹两张兽皮,旁立相侍。申武又用剑尖挑起两符,张口喷出一股碧焰。符便化为两幢绿火,各将二人笼罩,随即立起。眼看身上肌肉全数平复如初,和未受伤时一样。二人反倒牙齿作对儿厮颤,格外害怕起来。一会绿火消去。申武念念有词,将幡一指,便有无数火针飞起,朝二人身上撤下,钉满全身。约有半盏茶时,火针飞回,随着针眼往外直流鲜血,晃眼成了一个血人,从头到脚不见一丝白肉。先还面色惨变,咬牙忍受。血出以后,终于忍受不住,往后便倒。两矮妖童早抢向二人身后,张开兽皮等候,未容倒地,纵身迎上,接住由后朝前一包。跟着朝每人背上一脚踹去,趴跌在地。申武持幡一阵乱划,兽皮逐渐合拢,将二人全身包没,合成整个,化为一狼一豹,死在地上。由二矮妖童抓住尾巴,倒拖出去。[12]2715-2716
将人变兽,即用了前面所引《子不语》所载江湖术士的办法。不过此处并非为盈利,而是残忍地用来“清理门户”,以恐怖威吓门内徒众。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问题的另一面,就是同样运用这一办法,把兽皮移植到人类初生婴儿上,让其在恶劣的环境下也能活下来。还珠楼主《大侠狄龙子》第六回《煮酒款佳宾,雪满山中来虎女;飞丸惊恶兽,月明林下斗犀儿》描写人与异兽所生之女珊儿的来历,说珊儿本是陶猎户与金星神猱的后代;当年其父为母猱所救,成了夫妇,母猱受了重伤,很快要生下她;母猱嘱其夫外出狩猎,将那“刚生不久的小野兽擒一个回来备用”,其夫寻到两只乳虎带回,用乳虎之皮来为人类的婴儿植皮:
母猱已早起身相待,命将乳虎杀死,将皮剥下,并备热水相待。一切停当,母猱便将恶人给的止痛丹药吞服下去,用前爪在肚皮上连揉两揉,“哇”的一声,一个满头绿毛的女婴儿便生了下来。猎人惊喜交集,伸手一抱,觉着婴儿骨甚坚强,只身上附着一层薄皮,因母猱心慌手乱,已划破好几处,周身鲜血直流,方自愁急。母猱已一把抢过,将虎皮与她全身套上,只露五官在外,连手脚都被趁热裹紧,随告猎人:“夫妻缘尽,三日之内必死。此女未满日限降生,非此不活,况又无乳可养,暂时先由母虎喂养,三月之后,先将她手足上虎皮缓缓剥去,到时里面结痴,一撕就下。由此起,每隔半月,照我所说次序撕去。这时人虎已然相安,生出母子之爱,决不至于伤她。你只要上来把母虎看住,设法驯养,自能成长。将来力大身轻,必不在我以下,头背上的虎皮,却须过了三年才能撕下,事前并须随时查看,不可丝毫勉强,否则其痛彻骨,非只难撕,还有他害,太久又撕不脱,日子一多便和本身皮肉连在一起。……等我快死以前,婴儿身上虎皮已渐合拢,
我再给它一点厉害,迫令喂乳,必可如愿。”
猎人遵嘱,母虎在猎人夫妇恩威并用之下果然极驯顺,得到虎乳喂养的婴儿“生具异禀,勇猛灵慧,猎人十分喜爱,取名珊儿”[12]141-142。
清代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十《元史》曾对“牛腹疗重伤”的外科疗伤方法津津乐道,认为这是借助于另一种生物的生命力来接续受伤者的生命。他揭示出这实际上是来自蒙古族的疗治重伤之法:
布智儿从征回回,身中数矢,闷绝。太祖命剖一牛,纳布智儿于腹,浸热血中,移时遂。郭宝玉从讨契丹遗族,胸中流矢,太祖命剖牛腹纳其中,少顷乃苏。李庭攻沙洋新城,中炮坠城下,矢又贯胸,气垂绝,伯颜命剖水牛腹,纳其中乃活。俱见各本传。谢睦欢从攻西京,仆城下,太宗命人拔其矢,刳牛肠,裸而纳诸牛腹中,良久乃苏,见《谢仲温传》。此蒙古治重伤法,盖借生气以续命也。[13]714
动物与人类的皮,究竟有多少可以直接用于外科疗伤,起到保护生命的作用?后人对此不得而知。这种外科疗伤法还与古代的“植皮术”信奉有关。将活人用动物皮包裹上,据说有的江湖术士可以制造“兽皮人身儿”。袁枚将此作为马腹救伤的一个旁证,说乾隆辛巳(1761)年,虎丘有乞者养一狗熊,大如川马,箭毛森立,能作字吟诗而不能言:“一日,乞丐外出,狗熊独居,人又往,与一纸求写。熊写云:‘我长沙乡训蒙人,姓金名汝利。少时被此丐与其伙伴捉我去,先以哑药灌我,遂不能言。先畜一狗熊在家。将我剥衣捆住,浑身用针刺之,热血淋漓。趁血热时,即杀狗熊,剥其皮包在我身上。人血、狗血交粘生牢,永不脱落。用铁链锁我以骗人,今赚钱几数万贯矣。’书毕,指其口,泪下如雨。众人大骇,将丐者擒送有司,照采生折割律,立杖杀之,押解狗熊至长沙,交付本家……”进而以昔证今:“元某将军入阵受刀箭伤无算,血涌气绝。太医某命杀马,剖其腹,抱将军卧马腹中,而令数十人摇动 之,食 顷,将 军 浴 血 而 立。 皆 一 理也。”[14]卷九《狗熊写字》当下故事的传闻叙述,有了既有传说的印证,显得更为可信,这就是传说叙述中“多”与“一”的对应,具有了互文性的审美与实证功能。《续子不语》卷十《唱歌犬》还写其是用三岁孩子制作而成:“先用药烂其身上皮,使尽脱;次用狗毛烧灰,和药敷之;内服以药,使疮平复,则体生犬毛而尾出,俨然犬也。此法十不得一活,若成一犬,便可获利终身。不知杀小儿无限,乃成此犬……”实际上,这一民间“土方”运用记载,迟至唐代已出现。南宋罗大经载录民俗记忆,就有行之有效疗伤的成功事例:“李勣临终,谓其弟德曰:‘吾子孙若有志气不伦,交游非类者,必先挝杀之而后以闻。’其言严厉如此。《酉阳杂俎》载,(李)勣孙敬业,年十许岁,勇悍异甚。勣心患之,伺其人入林猎兽,纵火焚林,敬业见火至,刳所乘马,入其腹中。火过,浴血而出,迄不能害……”[15]甲编卷四
对此,似乎还可以追溯更早些自西域传来的幻术(医术)。如《北史·西域传》即载录:“真君九年(448年),(悦般国)遣使朝献。并送幻人,称能割人喉脉令断,击人头令骨陷,皆血出,或数升,或盈斗,以草药内其口中,令嚼咽之,须臾血止,养疮一月复常,又无痕瘢。世疑其虚,乃取死罪囚试之,皆验。云中国诸名山皆有此草,乃使人受其术而厚遇之。又言:其国有大术者,蠕蠕来抄掠,术人能作霖雨、盲风、大雪及行潦,蠕蠕冻死漂亡者十二三……”[16]《西域传》悦般国,在西域的龟兹国附近,属于突厥族。
牛皮马皮可以移植用于疗伤,羊皮也具有同样功效,被运用于实战中。清代笔记有此传闻:“……惟塔尔岱冒锋矢出,中枪穿胫,血殷征衫,蒙古医以羊皮蒙之,三日始苏。”[17]第二册《战事类》而这种信奉的整体系统中,连类以及,古代中国的外科手术记载也就自然出现了人皮移植的叙述:
大学士温公言,征乌什时,有骁骑校腹中数刃,医不能缝。适生俘数回妇,医曰:“得之矣。”择一年壮肥白者,生刳腹皮,幂于创上,以匹帛缠束,竟获无恙。创愈后,浑合为一,痛痒亦如一。公谓:“非战阵无此病,非战阵亦无此药。”信然。然叛徒逆党,法本应诛,即不剥肤,亦即断脰。用救忠义之士,固异于杀人以活人尔。[18]卷十七《姑妄听之三》
载录者也注意到了医学伦理的问题,还要极力加以辩解,强调如此割一人之皮疗治一人的理由。应该说,还珠楼主将上述兽皮、人皮疗伤术的边荒地域古远传统引进到武侠小说中,给金庸的相关叙事带来不少启示。
雪莲,是超越了金庸生活经验的一个更为遥远区域的药用意象。他笔下所出现的雪莲,似乎总忘不了言明来源,特别是寻求过程的艰难。《倚天屠龙记》第十四回写何太冲发愁五姑的病:“收了这许多徒弟,没一个管用。叫他们到长白山去找千年老山人参,去了快两个月啦,没一个死回来,要他们去找雪莲、首乌等救命之物,个个空手而归。”詹春心想:“从这里到长白山万里之遥,哪能去了即回?到了长白山,也未必就能找到千年人参啊。至于雪莲、首乌等起死回生的珍异药物,找一世也不见得会找到,一时三刻,哪能要有便有?”金庸最早创作的《书剑恩仇录》在第十九回有香香公主情丝牢系陈家洛的寄托,其中也有“采雪莲”这一塞外传奇想象的重要节目,浪漫而富有诗意。
雪莲,常听说的出产地是天山,也常出现在以天山为背景和题材的武侠小说中,成为其中地域风光的一个代表性意象。《倚天屠龙记》第十五回叙述朱长龄父女以“张公翠山恩德图”欺骗张无忌,也忘不了用“天山雪莲”等物象代表的珍奇药草铺垫:
姚清泉道:“大哥叫我带去送给张恩公的千年人参王、天山雪莲、玉狮镇纸、乌金匕首等等这些物事,小弟都留在武当山上,请宋大侠转交给张公子。”朱长龄道:“这样最好,这样最好。”转头向女儿道:“我家如何身受大恩,你可跟张兄弟说一说。”朱九真携着张无忌的手,走到父亲书房,指着墙上一幅大中堂给他看。
如雪山这样的特殊地区方能出产仙草,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且草药有灵,可以四处活动。这早在印度史诗《罗摩衍那》中即有记载,说是罗什曼那在战场上受了重伤,熊王告知在喜马拉雅群山中的吉罗娑山和哩舍婆山中间有一座摩护陀耶山,山顶上有四种草药——姆哩陀桑吉波尼、毗舍厘耶伽罗尼、苏婆那伽罗尼和桑陀尼,把这些草药采回,罗什曼那就能起死回生。可是这些草药知道哈奴曼来,就都躲了起来。他白找一气,只好双手抱着这座大山回来。于是熊王阎婆梵从中找出所需草药,使罗什曼那苏醒。[19]442-443
有着丰富西域生活经历的纪昀,也没有放过对雪莲的瞩目。他对雪莲的描述是近乎全方位的,不乏博物、炫学的意味,同时带有辨证的眼光:
塞外有雪莲,生崇山积雪中,状如今之洋菊,名以莲耳。其生必双,雄者差大,雌者小。然不并生,亦不同根,相去必一两丈,见其一,再觅其一,无不得者。盖如菟丝茯苓,一气所化,气相属也。凡望见此花,默往探之则获。如指以相告,则缩入雪中,杳无痕迹。即劚雪求之亦不获。草木有知,理不可解。土人曰:“山神惜之。”其或然欤?……嗜欲日盛,羸弱者多,温补之剂易见小效,坚信者遂众。故余谓偏伐阳者,韩非刑名之学;偏补阳者,商鞅富强之术。初用皆有功,积重不返,其损伤根本,则一也。雪莲之功不补患,亦此理矣。[18]卷三
他反对把雪莲神化和滥用,然而这理性思考阻挡不了武侠小说中的雪莲传奇化。还珠楼主《天山飞侠》屡次提到采雪莲。《大漠英雄》第一回就写兰珠声称旧友染有奇疾,“必得天山所产雪莲和白熊掌,才能医治”;而第六回写冷魂峪附近“产有不少雪莲、冰参等各种灵药,由那学道年浅、不知底细的人前往左近采药”,误入禁地被守山雪魔所杀甚多。这都强化了雪莲产地遥远奇冷的传奇性,也引起不少关于冰雪奇景奇事的联想。[20]
塞外苦寒及其出产的奇物,本身就是与地域、气候等相联系,同中原相对应的广袤西北地区的代称,也是一个个具有神奇意味的文化符号。[21]因此,血竭代表了南方海外世界的异物奇珍,而雪莲则代表着西北天山或东北长白山。于是,金庸小说以中原(更确切说是以江南)为中心的空间地理,就显得完整了。偏好外来的殊方异域的出产,让笔下的人物形象和相关物象带有中外文化交流的风采,体现出一种不受本土文化框范的广阔的博物眼光,是金庸受“报人”职业身份影响的一贯性自觉与不自觉的审美营构追求。[22]金庸长期生活在较为接近南洋诸国的岭南,对这一邻近南洋地区的出产非常熟悉。金庸小说所体现的作者空间观念,其原点确切说来是在家乡的浙江嘉兴。在这个远离原点坐标的西北、东北以及遥远的南洋、南粤之出产,血竭、雪莲所带有的空间地理想象和“异域情调”,也可以得到较大程度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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