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建悦,刘 翔
(1.浙江大学 信电系,浙江 杭州 310058;2.浙江大学 电气学院,浙江 杭州 310058)
高校辅导员工作既是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现的重要路径,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新形势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厘清高校辅导员工作的基本要素、逻辑关系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系统和要素是所有被认识的客体存在的普遍方式和属性。任何一个被认识的客体都可以被认为是有一定的相互作用方式联结着的若干部分所构成的并与环境发生联系的统一体,都可以在某种性质或关系上被看作是系统,而其中每一种构成关系的具有多种性质的基本要件和因素被看作是要素。高校辅导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必不可少的教师和管理干部,所承担的高校辅导员工作是社会活动类的系统,符合系统与要素的辩证统一关系。高校辅导员工作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要素,同时它自身也是一个完整的系统。
关于高校辅导员工作的要素研究,在诸多著作和论文中都有提到。其中包括传统教育的三要素说,即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要求(于光远教授用教育环境替代了教育要求,这两者都是“三要素说”的主要观点)。也有学者认为高校辅导员工作的要素包括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内容和方法、社会环境及其所提供的支撑条件等即主、客、介、环四体要素。另外还有五要素说、六要素说、七要素说、八要素说、十要素说等。研究结果表明:人们对高校辅导员工作系统的要素持有不同的看法,仍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其中,基于主客体二元论基础的认识没有发生根本的改变。我们认为,主要的原因是在高校辅导员工作中,对要素的认识总是落后于对人“关系性”发展的认识。因此,要提升高校辅导员工作,需要全面认识高校辅导员工作中的关系性。
在高校辅导员工作诞生到发展的进程中, 虽然历史很短,但在建构中,因为不同的“人”的观念相应的这种关系性存在,现实上呈现过各种不同的形态。高校辅导员工作是高校教育实践活动的组成部分,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有怎样的“人”的观念,就会有怎样的高校辅导员工作。事实上,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因为不同的“人”的观念,在不同的层次的宏观与微观的高校辅导员工作中,对主客体关系都会有不同的认识。大体上来说,我们认为,从高校辅导员制度诞生以来,我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中对人的“关系性”认识大致分三个过程。
1.基于等级关系的单主体过程
从起源看,我国高校辅导员制度的兴起与社会主义革命事业有直接关系。该制度诞生之初具有浓厚的军事色彩,是社会主义高校的一个特色。延安时期的社会主义大学的政治指导员制度即是明证。抗日军政大学、陕北公学,其行政体系、管理制度实与军校无异,其中的政治协理员、指导员等职务,直接来源于红军的相关设置,间接地则受到苏联体制的影响。也因此,这几所大学,与同时期的北大、清华及抗战时期的西南联大等传统高校,迥然有别,也为1949年以后清华出现辅导员制度埋下伏笔。之后,高校的辅导员工作仍有相当一部分涉及学生考勤、宿舍卫生检查、请销假以及军训等带有军事化管理的特点。一直到改革开放之前,在中国当时的人学观中, 个人是一个“依存者”(张东荪),甚至没有“个人”观念(梁漱溟)。将人这一关系性定位于一个能主宰一切的统治者,或存在置位于社群共同体中,对于人对人依赖关系的肯定与认同是当时人学观的核心。建立在这种认识上的高校辅导员工作其基本取向是整体主义。这种工作取向所要维护的是轻视个体独立性的、重视依赖关系中的整体性,反对以自主、个性自由为特征的独立性。基本方式是人对人的约束、灌输。在这种关系观念之下,高校辅导员工作模式主要是“主-客”二元为基础的“教育者单主体”模式。高校辅导员是主体,是教育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大学生是客体,是高校辅导员工作的接受者和受动者。这种模式具有鲜明的等级结构特点。在这种模式当中,主客体之间是一种严格的等级关系。
2.基于平等关系的多主体过程
经过十多年的实践,国内高校辅导员工作不断加强“人本”理念浸润。主张人本范式的高校辅导员工作强调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于弘扬人的主体性,强调要以人为出发点和目的,维护人的正当权益,满足人的合理要求。大体上来说,高校辅导员工作范式出现了“双主体论”,认为在高校辅导员工作过程中,高校辅导员与大学生同为主体,二者相互支配,相互制约;“双主体双向互动论”,认为在整个高校辅导员工作过程中,高校辅导员与大学生同为主体,但高校辅导员在施教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大学生在受教过程中也具有主观能动性的,高校辅导员与大学生相互作用、双向互动形成合力;“多元主体论”,主张多元素作为主体来构建高校辅导员工作中的互动关系,不仅高校辅导员和大学生可以充当主体,其他的介体和环体也可以充当主体。多元主体论看到了媒体,环境等其他的元素在高校辅导员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拓宽了人们的视野,也模糊了主体和介体,环体之间界限,忽略介体和环体都是要依靠人来运用和创造的,实际上,多元主体模式接近于无主体模式。
这种理论对人的理解、对教育的分析脱离了具体的政治、经济与文化背景,往往认为发展中国家的教育应以西方发达国家为标准,对人本的教育理念的理解以学生“主体性”为绝对中心,只见“人”这一主体,无视主体之间交往的基础和过程,会导致走向绝对主义。具体表现为,在高校辅导员工作的具体教育教学实践过程中过于强调辅导员或者大学生的主体地位,但是主体之间的关系无法准确定位,陷于各说各话、自说自话的困境。另外,由于彼时国内高校尚且缺乏“以人为本”的社会环境和学校资源,高校辅导员在从事具体教育实践过程中的“情感”缺失现象相对比较普遍,富有爱心的人格教育,在教与学之间,在辅导员工作涉及的思想教育和事务性工作之中没有寻求到最佳结合点。
3.基于合作关系的互主体过程
当代教育哲学正在进行着从实体本体论到关系实在论的变革,这是教育方法论的转向。人在教育管理学理论中摆脱了物的层次。人与财、物等因素不再是平行的或者等同的要素。随着科学的发展和教育哲学观念的转变,实体观逐渐为强调关系的主体际性观所取代,机械论、实体论逐渐被系统论、关系论取代。从以上思维出发,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大学的高校辅导员工作更应关注主体间的关系。高校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教师和管理干部,工作基础就是人与人的关系。人就本质而言是一种关系性存在,彼此间的交往、依赖、需要等关系是高校辅导员必须正视的。高校辅导员工作中的主体是平等的、协作的、共同在创造着这个世界的人,因此,坚持主体际性的观念是当今后高校辅导员工作的基础。
高校辅导员工作是高校辅导员与大学生互动交往过程,从系统论的角度结成“主-介-主”的关系,从主体论的角度结成多重“主-客”的关系,即以一种主体际性关系形成互动关系的互主体过程。高校辅导员应该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要求出发,坚持一切为了人的发展、为了一切人的发展的原则,从人性本质内涵出发,按照大学生全面发展的实际情况、实际需要,按照大学生思想政治素养“内化”与“外化”的规律,把大学生当成一样的平等主体看待,注重他们在地位、人格、权利等方面的平等地位,与他们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共同提高,最终实现社会主义大学高校辅导员工作的人学功能,共同升华自己的品质,体验人格的尊严,树立三个自信,领悟共产主义的本真。
项贤明认为:“以教育客体为中介,教育主体之间建立了交往关系”。其中, 教育主体与教育客体之间是主客关系,教育主体与教育主体之间是交往关系。从高校辅导员工作中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过程来看,活动主体是一定社会要求的发动者、实践者,即一定的社会、阶级、社会群体及其成员,活动的目标、内容、方案制定、评估反馈等工作都由这一主体完成。根据对高校辅导员工作中的主客体论及合作关系的互主体关系研究,课题组认为,高校辅导员工作系统应该包括以下四个基本要素:大学生、高校辅导员、高校辅导员工作和高校辅导员工作相关的教育资料。其中,大学生和高校辅导员是高校辅导员工作中的主体。高校辅导员工作是大学生和高校辅导员交往活动存在的载体和中介,大学生和高校辅导员通过高校辅导员工作中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实践活动进行交往。大学生通过高校辅导员工作促进自身的发展,并对高校辅导员工作进行评估和反馈。高校辅导员通过高校辅导员工作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同时在具体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实践过程中,促进自身的全面发展,并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
系统和要素的这对范畴具有普遍性,既是指客观存在的物质实体的系统和要素,又是指作为理论研究对象的观念模型的系统和要素。从客观世界到主观世界的一切都自成系统, 一切又互成系统。任何一个系统都是较高一级系统的要素,同时,任何一个系统的要素相对而言又是另外一个系统。对于一个特定的系统说来,其他诸系统则是该系统存在的客观环境。高校辅导员工作也符合系统和要素的范畴。高校辅导员工作是一个系统,它不是大学生和高校辅导员关系的终结点,而只是一种中介,是高校辅导员工作中主体之间关系的起点和交往关系纽带,实现着大学生和高校辅导员两个主体间交往关系的功能。大学生和高校辅导员都是完整的主体,都具有发展的动力和权力。大学生更多的关注自身全面发展,高校辅导员关注大学生的全面发展、自身的职业能力的提升和职业价值实现。
参考文献:
[1]顾明远,薛理银.比较教育导论———教育与国家发展[ M] .北京: 人民教育出版社, 1998.112~113.
[2]刘永振.对系统与要素的哲学思考[J].中州学刊,19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