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博琳
(河北经贸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61)
《论语》内容如汗牛充栋,体现了孔子思想的博大精深,涵盖了多个方面。总览全书,孔子大致讲述了孝、悌、忠、恕、恭、敬、仁、爱、礼、智、信等主题。从中不难发现,这些主题都涉及了“我”与“他人”的关系,“我”应当如何正确对待“他人”,这里的“他人”,既指与“我”相对的“他”,同时也指广义的人类整体。简言之,就是自己为人,也承认他人为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因己之欲,推而知他人之欲,是为忠;“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因己之不欲,故推而知人之不欲,是为恕。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依时下传统,忠恕乃“仁”之事,故可推知,孔子谓其道“一以贯之”,“一”指“仁”。“仁”,从人从二。首先,“亻”字旁的“人”,包括“自我”和“他人”(及广义的人类全体)两方面含义。《易》云:“一阴一阳之谓道。”此处“自我”为阴,“他人”为阳,“自我”与“他人”发生关系才形成人类社会。“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自我”与“他人”之间,一方不应过强或过弱于另一方,双方应处于相对平等地位,即“我”与“他人”相互尊重,社会才能和谐。“自我”过强,缺乏集体观念,只利己而不顾他人乃至集体、全社会的整体利益,这样的个人是社会稳定发展的毒瘤、阻碍,必会被人类社会排斥。若“他人”(集体)过强,难免常以牺牲个人正当利益为代价而达到社会整体发展的目的。但须知社会是由诸多“个人”构成的,社会的发展正是为了每个人的发展,个人正当利益总是受到损害的社会是不正义的社会,必然失去其存在的真正意义,因而不应以使少数人现实境况低于原本境况为代价而谋求所谓的“多数人的幸福”。其次,“二”含“一而二,二而一”之意,双方和而不同,求同存异,即在尊重“自我”与“他人”双方各自的独立人格的基础上,寻求和谐,在“自我”与“他人或集体”之间发生关系时,彼此都应恪守“恭、宽、信、敏、惠”等道德规范。以上“人”、“二”之意,无不与“仁”相合。
遍观《论语》全篇,可将“仁”的内涵概括为四层,即:孝悌为本,克己复礼,仁者爱人,为仁由己。
孝悌为本是有其血缘亲情依据的。《诗经·蓼莪》曰“蓼蓼者莪,非我伊蒿。哀哀父母,生我劬劳。蓼蓼者莪,匪我伊蔚。哀哀父母,生我劳瘁……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这一段讲:可怜的父母亲,为了生养我受尽劳苦,积劳成疾……父亲母亲生我养我抚爱我,使我成长培育我,照顾我庇护我,出入都看顾我,我想报答你们的大恩大德,却好像苍天般无穷无尽。我们的一切,身体发肤,我们赖以成长的生产生活资料都是父母所赋予,弗生弗在,弗养弗长。因而,孔子认为,人的血缘亲情(孝悌)是仁爱精神甚至一切社会伦理道德的情感基础,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至亲都不爱,我们又如何能指望他“泛爱众”呢?“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一个人至心遵守根本的做人原则,树立了牢固的德行修养基准,从而方能在社会中建立起一种为人处世的基本原则和标准。孝顺父母、友爱兄弟,便是仁德的根本。我们可以从孔子的话中看出,他把“孝悌”当做了其整个伦理道德思想体系的根基。一个人只有遵守基本的道德原则,才能使自己从一个自在的人上升为道德意义上的人,这也是将人性与动物本性区分开来,人之为人的根本之处。
“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因孔子以周公继承人自诩,并致力复兴周礼,可推知孔子当时所谓的“礼”是他根据本朝实际情况结合周礼,有所损益而成的礼。而今礼也应是与时俱进有所损益地适用于当代的礼。“礼”是使“我”得以合宜地向“他人”表达对其尊敬等情感的媒介,体现着“仁”的核心精神。“我”辅一出生,便无一日不在社会之中,无一日不与“他人”发生关系。“我”与“他人”相处,必须通过某种特定的方式、策略,或是合宜的,或是不合宜的。“我”一旦与“他人”发生关系,就必然处于他人的领域(反之亦然),我应当意识到这一限制,并以正确的方式规约自己,使自己的言语行为合宜,“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也就是要“克己”,以免使他人因“我”的介入而感觉受到冒犯甚至损害。而“礼”作为“我”的言谈举止的具体礼仪规范,就是要使我与他人之间的关系和谐。孔子曾教育伯鱼“不学礼,无以立”,即不学习礼仪,并遵照礼仪处事,是不能在社会上立足的。如果“我”只是宣称对“他人”有亲、敬等真挚情感,但却无法通过行动传达给他人,那“我”也是无法得到他人的理解承认的。因而,“我”应当以某种合宜并为他人所理解的方式向他人表达我的亲近、尊敬等情感,那么,这一方式必须是一种约定好的可以被“我”和“他人”重复使用的、具有确定含义的规范,即“礼”。例如:“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我们饲养犬马,只需供其食住即可,那我们在赡养父母时,如果只是简单地负责他们的物质生活,又与养犬马何异?因而,我们尽孝,不仅是满足老人的物质需要,还必须“敬事父母”。
然而,当一个人将所有礼仪牢记,并能在一切场合都表现得进退得宜,就可以说此人是“仁者”了吗?子贡也曾向孔子请教过这一问题:“乡人皆好之,何如?”孔子回答:“未可也。”显然,孔子并不认为这样的人是仁德之人。孔子还曾说过:“巧言、令色,鲜矣仁。”专说动听的话,到哪都是一张讨好人的笑脸,这种人大多不是仁德之人。只是空有“礼”之形式,“人而不仁,如礼何?”没有仁德之心,徒具“礼”貌,无论他表现得怎样“泛爱众”,终究为有德行之人所不齿,并会对其疏远防范。子曰:“绘事后素。”根本上,人首先应当有一颗“仁”心,而后再以“礼”修饰之。“仁”是“礼的道德内核,“礼”是“仁”的外在道德规范,是使“仁心”得以付诸实践的道德手段,二者相互印证,相得益彰。
《论语·颜渊》载:樊迟问仁,子曰:“爱人。”就是说真正的仁者能够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最起码尊重他人。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这句话是曾子对孔子“仁”思想的理解,可体现于“忠”和“恕”两方面。做到“忠”,应尽力与人谋,中人之心,曾子曾说自己“日三省吾身”,其中一省便是“为人谋而不忠乎”。一个仁德之人,其“仁”德首先要表现在尽心履行自己应承担的道德责任与义务。“我”若想在社会中立足,必须能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自己立足的同时,也要给他人留下立足的空间。做到“恕”,就是在与他人发生关系时,要将心比心,推己及人,切忌自我中心主义。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们在处理与他人之间的关系时,应本着仁德之心,时时将自己置于他人立场,换位思考,自己不愿意做的事,也不要勉强他人去做,尽量避免因己而损人。再者,即使有时我们“己欲之”,也要想到他人不一定“欲之”,时常会有“吾之蜜糖,彼之砒霜”之事,因而此时应尊重他人的独立人格,征求他人意愿。当我们“己不欲”之时,应考虑到,既然我都不喜欢,他人也不一定喜欢,比如,不会有人喜欢听别人用高高在上、颐指气使的语气同自己说话。己所不欲,切忌施之于人,即使在“己不欲而他欲之”的情况下,这样的取舍也是实际而合宜的。“忠”与“恕”二者相辅相成,辩证统一。当然,要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不是件容易的事儿,孔子也说过:“博施于民而能济众者,何事于人?必也圣乎!尧舜其尤病诸”,更遑论现今我们这些后学末进了。虽然我们现在无法达到“博施于民而济众”的境界,却可以之作为我们寻求人生价值的终极目标,不畏艰辛,上下求索。
若要真正“成仁”,不仅要有孝悌为本、克己复礼、忠恕为怀的道德自觉,还应当将这些道德自觉落实于平日的修养践履之中。“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孔夫子强调道德修养要知行合一,“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只有在不断实践的过程中,“我”才能不断提升自身的道德修养,加深对于“仁”的思想内涵的理解。如此,“我”具体应如何实践呢?首先,注意他人的言行,并以之为鉴,“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我”应向贤德之人学习,并对他人不合道德的言行引以为戒。其次,在自己犯错时,“过,则勿惮改。”再次,古人云:“静坐常思己过,闲谈莫论人非。”“我”应当日日留出一定时间反省自己,像曾子那样:“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另外,孔子非常重视道德教育,将德育放在个人学习的首位,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人。行有余力,则以学文。”不难推知,在孔子看来,修德还要重于学文。在如今这个全球化运转飞速、信息爆炸的时代,由于西方文化入侵,市场经济冲击及竞争压力等的影响,为了使子女不被社会边缘化甚至淘汰,人们往往更重视学生的“智”育,忽略“德”的修养。这样就无异于给社会的未来埋下了一枚隐形炸弹。试想,若未来人类只有谋生能力却缺乏道德水准,那人类又和大自然中的动物有何区别呢?因而,我们就更加迫切地需要在日常生活中加强道德素质的修养践履。
[1]曾仕强,曾仕良.论语的生活智慧[M].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2]伍晓明.吾道一以贯之:重读孔子[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3]刘夏.孔子仁爱思想内涵及现实意义[J].传承,2008,(11):60-61.
[4]金景芳.孔子的核心思想[J].经济博览,1994,(12):33-34.
[5]李振纲.解析《论语》的核心理念:仁[J].现代哲学,2007,(5):5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