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企业法务管理的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2014-03-30 16:26郭建军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 2014年3期
关键词:法务环境管理

郭建军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重庆401120)

现代企业法务管理的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郭建军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重庆401120)

法务管理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非常发达,已然成为西方企业管理的核心组件。相比较而言,中国企业法务管理的发展有些缓慢,企业对法务管理的价值认知迟钝,法务管理的实践仍然徘徊于较低水平。企业法务管理发展受到经济制度、市场格局、法律政策、政府管制、技术革新等外部环境因素和企业性质、股东结构、企业战略、行业属性等内部环境因素的影响。中国企业发展法务管理需要改善企业的内外部环境,以提高企业竞争力。

法务管理;市场经济;全球化;公司治理;合规遵循;知识经济;组织环境;技术革新

一、引言

在西方,企业法务管理已经不是一个新鲜词汇,而是像研发和市场一样被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认可的必不可少的企业管理活动,优秀的法务管理为企业的良治提供保障,同时也是判断企业竞争力的标志之一。以坐落于美国硅谷的部分世界500强为例,这些巨无霸都在企业内部设立了庞大的法务部门,而这些耗费企业巨大成本的法务部门也不辱使命,他们往往在企业的治理结构、知识产权、知识资产运营、风险管理、合规合法、重大危机管理和政府关系等方面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成为企业的核心部门。

中国的企业法务管理近十年发展较快,特别是国有企业在国资委的推动下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一些大型国企也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相关的研究,国家和企业的重视程度不可谓不大。但问题接踵而来,即这种忽视企业自身需求的自上而下的强推模式效果怎样?我们确实看到,很多沉甸甸的有关法律风险体系建设的报告发布出来,这些报告虽然有体系有水平,但至今仍非常可惜地躺在总法律顾问的抽屉里;也确实看到,很多国企在学习西方企业,推出看上去很美的法务管理模式,但因没有嵌入业务,法律意见不受尊重,法务部的地位没有得到实质提升。其实,不能说国企对法务管理没有需求,但国企的需求是选择性的,法务管理在这种状态下更遑论企业全面法律风险管控体系的建立。

中国的企业法务管理的发展是多元的,与国有企业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不同,很多在充分的市场竞争中成长起来的中国民营企业和公众上市公司都自发地设立了法务部门,并且随着企业规模的增长,法务管理的组织日渐庞大。如截至2013年,中兴通讯的法务部门有200人左右,华为技术的法务部门更是超过了500人。其实,规模尚在其次,最难能可贵的是他们的业务模式和工作理念都非常先进,与作为业界标杆的美国法务管理已经没有大的差异。按照组织与环境的理论,我们更相信这种外部环境挤压出的内在需求会更加真实和持久,这些企业整天处于生死的边缘,不会为了装门面和做样子,花那么多钱雇这么多公司律师做一些无用的事情。从功利的角度说,企业给法务部门发的每一份工资都需要公司律师靠自己有价值的工作赚回来。在这种环境下摸爬滚打起来的法务部门适应力和竞争力都很强大,他们已经成为引领中国法务管理理论和实践事实上的领导者。

那么,西方法务管理得以发展的肥沃土壤的元素有哪些?中国法务管理发展的环境短板又有哪些?是什么因素造成了中西方企业法务管理发展的差异?我们又该如何营造中国企业法务管理发展的环境?以下将进行详细的分析。

二、法务管理发展的环境现状

德国和美国是研究企业法务管理较有深度和前瞻性的两个重要国家,他们又分别代表了两大法系,即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近些年,两大法律体系互相借鉴逐渐融合,以前清晰的边界显得相对模糊。体现在法务管理方面,即德国借鉴了很多美国管理的理念,如首席法务官制度,美国也从德国学习很多大陆法系的做法,如制定萨班斯法案和海外反腐败法等成文法案等督促企业合规的法律制度。

经过近百年的发展和融合,以美德模式代表的法务管理已经逐步成熟,到如今,德国和美国虽然在法务管理微观的具体做法上还有较大差异,但是在法务管理宏观的理念、组织架构和功能设计等方面逐步趋同。事实证明,在这种模式导引下的法务管理在实践中得到充分认可,其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日渐重要,美德模式成为全球公司法务界学习的楷模。

与美德模式相比,其他发达国家(如欧洲其他国家、加拿大和日本等,下称第二梯队)的企业大部分会设立法务部门,但在法务管理的理念和水平上稍逊一筹,也没有形成比较系统的方法体系,而以金砖四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下称第三梯队)与美德模式的差距更大,很多这些国家的企业不会设立法务部门,或者根本就无法务管理的需求。

优秀的法务管理模式的成功经验大致相同,而落后的管理模式的国家情况却各有不同。观察美德模式发现如下共同点:他们是当今世界最发达的国家,市场经济制度发达,市场的主体是私营企业;鼓励自由竞争,反对行业垄断;公司法律制度完善,公司治理成熟;工业经济强盛,上市公司和跨国企业数量多;企业的创新活跃,引领大大小小的技术革命;知识产权占据高端,标准专利多,专利质量高。而观察第二梯队和第三梯队的国家,虽然很难分析其共性,但还是发现:他们的国有企业在经济中占的比重较大;市场经济不发达,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不灵敏;自由竞争不充分,到处可见垄断;企业所处行业层次较低,技术创新不够;跨国企业数量不多,知识产权重数量轻质量,等等。

由此可见,企业内外部的环境差异对法务管理的发展带来巨大的影响。按照组织与环境理论,组织与环境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共同进化,企业作为市场的主体,应该主动创设适合法务管理生长的商业生态环境。一般来讲,影响法务管理的外部环境因素有经济制度、市场格局、法律政策、政府管制和技术革新等几个方面。影响法务管理的内部环境因素有企业性质、股权结构、企业战略、风险管理、合规文化、公司治理、行业属性和公众属性等几个方面。

三、法务管理发展的环境因素分析

(一)外部环境因素

1.经济制度。中国倡导市场经济制度,顾名思义,市场经济即市场说了算,让市场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市场经济制度有非常鲜明的特征,爱好平等、自由、法治和基于此建立的平衡秩序,厌憎垄断、计划、人治和由此带来的市场无序。

平等是指每个参与市场经济的主体都居于平等的市场地位,法律对其产权进行明晰和平等的保护,其对自己的行为平等的承担责任,企业的优势是后天竞争来的,而不是先天就赋予的。在中国,国有企业构成了经济的主体,其因为拥有政府的强大后盾和绝对的市场话语权,享有垄断地位和赚取垄断利润,因此,非公有制企业从一出生就无法与国有企业平等地站在一条起跑线上。国有企业傲慢的地位决定其根本无需通过法务管理来控制风险和保持市场竞争优势。事实证明,国有成分占比越多,垄断地位越强,企业法务部门的规模越小或者发挥的作用越小。而非公有制企业为了保证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并发展起来,赚取合理利润的同时,更加重视通过法务管理加强对风险的预防和控制。

自由是市场经济的灵魂,它鼓励企业设立自由,竞争自由,契约自由,破产自由,这一切让市场无形之手起决定性作用。自由竞争意味着去行政化,约束政府有形之手,打破区域、行业和许可等政府设置的层层障碍,实现企业自治,建立统一的市场规则。自由竞争虽然有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但对于企业来讲却是极大的挑战,特别对于臃肿的国有企业简直就是灾难。企业要想在自由的竞争中胜出,不仅要有敏锐的市场嗅觉、卓越的产品和服务,更要有以成熟的管理、控制、激励和追责为核心的公司治理,否则就会被市场淘汰。自由的竞争催生了企业对法务管理的需求,如法务管理通过先知先觉的知识产权布局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保证比对手活得更久。

法治规范的秩序是平等、自由的基础。法治首先要求政府在尊重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的基础上科学立法、公正执法和带头守法;其次要求每个参与市场经济的主体都必须合规守法,任何企业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任何侥幸的违法行为必须受到法律制裁。法治对企业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企业需要依赖对法律精熟的公司律师去落实。在政府层面,企业法务部门通过参与国家相关的立法工作,争取有利于企业的法律环境,同时对政府的执法和守法进行监督,对政府不合法的行为通过法律手段加以制止和追责;在企业层面,企业法务部门应熟悉业务,加强对公司员工(特别是管理层)的合规培训和稽核,使企业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运行。

2.市场格局。经济全球化的市场格局对语言不通、管理粗放、品牌不胜的中国企业来讲,是机遇更是挑战。莱维在1985年提出经济全球化的概念,泛指全球贸易、生产、技术、资本、人员的国际化。全球化对企业经营影响深远,产生大量的跨国企业的同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全球企业之间的经济联系和依存度日益提高;其次是市场经济规则逐渐趋同,但国别的复杂性不可忽视;再次是产品创新周期和保鲜周期越来越短;最后是市场竞争压力加大,很难有一家企业独大,长期保持垄断地位。

经济的全球化使整个市场格局发生了巨大的转变,企业面对太多的未知市场、未知的对手、未知的技术颠覆等复合的风险,企业经营具有非常大的不确定性。为了在巨大的风险和激烈的竞争中生存下来,企业不仅要熟悉国际市场、关注竞争对手,加大技术创新,而且要重视企业风险防范体系的构建。比如针对每个国家复杂的特殊性,企业必须让法务部门提前熟悉政策法律和国际规则,做好投资前东道国环境的尽职调查,合作伙伴的背景调查,避免出现重大决策的失误和损失。

3.法律政策。我国传统的法律制度建立在自然经济之上,有民刑不分、专制政治、义务为本、法为治民等特征。而建立在商品经济之上的现代法律制度摒弃了传统法律中的糟粕,强调主体平等、权利本位和民主政治。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是推动现代法律制度形成的根本力量,同时也推动了法律职业(包括公司律师)的成长。

现代法律制度激发了企业对专业律师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塑造了公司律师在企业的地位和功能。以与市场经济联系最为密切的民商法律制度为例,其确立的民商事主体制度、物权、债权、法人等制度成为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规范。挑选几个重要的进一步说明。

首先,民商法发明了法律行为制度,确定了财产神圣、契约自由、过错责任三大基本原则,并确认了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和财产所有权,这些要素解决了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障碍,使市场秩序的构建成为可能,同时法治的市场也产生了大量的法律人才需求。

其次,民商法确认了合同制度,合同关系是建立在平等主体之间的自由缔约关系,合同的相对性和非人身性虽然便利交易,却大大增加了不确定的风险,民法创设的合同法律制度为合同关系提供了国家强制力的保障,规范了一笔交易从要约订立到履行解除的全过程,大大降低了合同双方的交易成本。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企业日常任何的经济活动都离不开合同的规范,因此合同管理的水平对企业的经营影响巨大,对很多法务部来说,合同管理工作构成该部门最重要的工作任务。

再次,民商法确认了公司制度,法学家巴特勒说公司是现代社会最伟大的发明,公司成为现代市场经济的主体,商法创设的公司法律制度是一国投资兴业、治企理财的总章程。公司法规范了公司从生到死的全过程,包涵了一系列与法务管理密切相关的现代公司治理安排,如董监股三会制度、信息披露制度、高管薪酬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内控管理制度等。现代法务管理的发展建立在现代公司制度的基础之上,没有发达的公司制度,不可能产生现代法务管理的需求。

4.政府管制。政府管制本质上是违背自由竞争的,但不得不承认,虽然自由的竞争大大提高了企业的效率,但市场有时会出错,企业的自治又常常会脱离法律的轨道。特别是进入21世纪,跨国企业违规的事件层出不穷,各国政府开始对奉行自由竞争的企业进行适当合规管制,加强对企业责任的审计监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信息披露和强化惩戒体系。

面对复杂的全球运营环境、日益严苛的政府管制和以美国为代表的长臂管辖,跨国企业要确保所有业务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健康运营绝非易事但却无法回避,因为违反东道国的法律和监管的代价可能是企业根本无法承受的,这里不仅包括巨额罚款和商誉损失,还有更严厉的市场禁入和刑事指控。各种各样的合规要求对企业法务管理提出了很大的挑战。

5.技术革新。知识经济被认为是工业经济之后的又一次技术革命,给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带来深厚的影响。知识第一次作为稀缺资源和企业资本,成为衡量一家企业竞争力的标志。同时,知识经济诸如信息化、透明化、创造性和颠覆性的特点为经济的全球化推波助澜,增加了企业经营的复杂性,市场风险进一步加剧。

知识经济对企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首先,以信息技术为龙头牵引的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层出不穷。移动互联网使传统行业的边界越来越模糊,其呈现出透明、即时和民主的优势让技术的传播和更新变得不可思议,令传统行业和低端制造业一时难以应付,大量的企业不得不面临转型。其次,知识经济打破旧世界,建立新规则。知识经济的兴起以微软公司为标志,告别了高能耗、重污染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倡导低碳、绿色、环保,传统行业面对这种游戏规则的变化无所适从;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作为知识经济的量化载体,企业知识产权被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企业开始把知识资本作为对未来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战略资本进行培育。以知识为基础的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构成企业最重要的资产。知识资本在一个企业所占的比例已经成为一个企业竞争力大小的衡量标准,企业产品和服务的竞争最终演化为专利和标准的竞争。

从发明专利制度开始,知识产权一直作为法务管理的一种传统业务。知识经济的到来,特别是专利竞争属性和经营属性被发掘出来后,各大企业都加大了知识产权的重视和投入,知识产权成为很多企业法务部门最大的一块业务。法务管理将其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专业优势切合了这一经济的巨大转型,可以最大化地发挥知识产权在企业的作用。

(二)内部环境因素

1.企业性质。中国目前存在的企业一般分为国有、集体、联营、外资、私营、合伙和个人等类型,简要可总结为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和外资企业。不同的企业类型对法务管理的发展影响很大。因为中国的外资企业有母国成熟的模式可作参考,可比性不大,下面只谈国有和非国有企业。

中国国有企业呈现出双重的特点,一方面因为国家所有和监管,企业财力雄厚、运作规范、重视合规和流程制度建设,但另一方面因为行业垄断和事实上的所有者缺失导致其效率较低、权责不清、公司治理不善、形式主义和表面文章较多。这些特点反映到目前国企的法务管理上可以发现:国企的法务管理大多是自上而下由国资委推动的,企业自发加强法务管理的少;法务管理的概念多而落到企业制度和流程的少;法务部门被边缘的多而真正受重视的少;法务部门的规模大但发挥作用小;海外投资风险发生的多而事前听法律风险建议的少。

中国的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发展很不均衡,一方面,由于非公经济没有国有企业所独享的各种资源优势,生存环境恶劣,中国非公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3~5年。另一方面,很大一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因为管理混乱、违规违法而饱受诟病。其实,非公经济企业的良莠不齐很正常,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优胜劣汰,珠三角和长三角作为非公经济最为活跃的区域,产生了很多真正优秀的企业。同样反映到企业的法务管理,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个高效、务实、勤勉和负责的专业团队。

2.股东结构。企业的股东结构一般分为控股型、集中型和分散型。控股型企业的股东一股独大,往往占50%以上,处于绝对控股的地位;集中型企业一般有少数几个大股东,但没有一家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分散型企业没有控股股东,也没有大股东,股东非常分散。亚洲企业控股型和集中型的结构较多,欧美企业分散型的结构占大多数。

股东结构对公司治理影响极其深刻,间接对法务管理的定位和地位产生作用。一股独大的控股型企业往往缺乏民主,决策不需要其他股东意见,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企业不会重视法务管理的作用。股权集中型企业和分散型企业不会出现一言堂的现象,多元化的股东结构有利于股东间的制衡,因为企业高管和董事分别代表不同股东的利益,企业的决策会比较科学和民主,法务部门的意见会被重视和尊重,企业的高管和董事也更愿意相信公司律师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3.企业战略。企业各个部门的业务都要服从企业的战略管理,法务部门也不例外。法务管理与企业战略紧紧跟随,企业每一次的战略调整都会对法务管理带来重大的影响。企业如果向国际化战略转移,法务管理就要先行进行海外投资风险的研究;企业如果向知识产权战略转移,法务管理就要加大专利的挖掘、布局和运营;企业向品牌战略转移,法务管理就要熟练地运用商标为品牌服务;企业向成本战略转移,法务管理就要通过知识产权的运用增加企业的议价能力。

4.公司治理。一个公司治理很差的企业肯定没有设置法务部门,而一个公司治理优良的企业一定有一个优秀的法务管理做参谋。公司治理的核心是通过对公司内部权力的分配和制衡,实现科学完善的决策管理机制。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盈利能力、财务安全与合规合法,最终实现股东利益。

法务管理与公司治理休戚相关,法务管理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的作用在以下几方面尤为明显:首先,公司律师凭借专业的技术和丰厚的经验在公司章程中去合理配置股东会、董事会和高管的职权,通过权力的制衡和监督,从源头上解决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化;其次,为管理层和董事会的每一项重大决策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有效控制企业的重大风险;再次,通过内部的合规调查和审计,对违规的情形进行警示和追责,保障企业的安全经营。

5.合规和风险管理的文化。企业合规和风险管理的文化建立不是很容易,一般没有吃过亏的企业很难说会重视该项工作或者说他们的重视还停留在口头上。葛兰素史克经历了贿赂门事件才真正开始重视商业行为准则,中兴和华为经历了美国出口管制调查才会开始重视美国元器件的物料管理,而北电、戴尔的巨额罚单才让美国企业真正重视信息披露的义务和责任。所以,一般开展合规业务和风险管理的企业不是金融行业,就是被罚过款、禁过令,甚或触犯过刑律的企业。

企业的合规文化和风险管理文化需要法务管理去培训和引导,更需要法务管理去逐一落实。企业法务部要保证企业所经营的业务要遵循东道国的法律法规非常困难,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的内容庞杂,需要资深的公司律师承担该项工作才能保证效果。

6.行业属性。必须承认,不同的行业对法务管理的需求不同,这里既有行业本身的差别,也有行业竞争激烈程度的影响。很难想象一个家禽养殖的农场雇佣大量的律师,更难想象中国黄金、中国烟草这样的垄断企业会有一个庞大的法务部门。

根据统计,美国对律师业需求最大的行业有软件业、IT通讯业、金融行业、电商零售业和服务业等。而需求较少的行业有公共事业、农业、铁路、电力和水利等。在中国也可看出,竞争最为激烈的手机行业、零售行业、家电行业和互联网行业对公司律师的需求都很旺盛,这都是由行业的属性决定的。

7.公众属性。是否上市成为公众公司是企业的选择,但这种选择对法务管理的影响却很大。企业选择进入资本市场去提升企业品牌、扩大融资资源,同时也意味着自愿接受资本市场的监管。严厉的监管一方面会淘汰劣质的企业,另一方面会督促优秀的企业进一步改善管理。企业进入资本市场,需要对与监管有关政策和法律相当熟悉,需要与相应的监管机构保持通畅沟通,也需要加强自律,建立企业内部的监管制度和机构,这些需求决定了企业对律师的需求大增。

以美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为例,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的信息是投资者决策的前提,也是美国证券监管机构的核心职责。不当的信息披露会受到资本市场的惩罚,违规的成本很高。美国企业一般会安排公司律师首先要熟悉萨班斯法案,通过与监管机构的沟通学习,将外部规则转化为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加强信息披露的内控措施和违反规则的惩罚措施,以保证企业履行严格的信息披露责任。

(三)内外部环境的关系

1.法务管理发展的内外部环境也即企业发展的环境。一般说来,外部环境关注制度、市场和产业等方面的因素,内部环境关注结构治理、文化和能力方面的因素。内外部环境要素之间存在内在的对应的关系,二者互相影响,互相作用,最终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作用于相应的组织。

2.组织与外部环境的关系中,环境占主导地位,组织常常处于被动的地位,组织需要适应和遵从外部环境的变化。组织与内部环境的关系中,组织常常处于主动的地位,组织在内部环境控制和改善上有更多的空间可以施展。企业应该充分认识到组织与内外部环境的不同关系。对于外部环境,企业常常无能为力,这时政府等方面的力量就显得至关重要,比如为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而对内部环境,企业可以更多地发挥主观能动性,比如改善股权结构,加强公司治理,倡导合规文化等。

3.企业对内部环境的建设虽易掌控,却需耐心,因为企业文化、治理结构和核心能力等内部环境需要较长的周期来培育。而内部环境一经养成,反倒具有一定的刚性,这时稳定、规范、成熟的外部环境就显得非常重要,二者应共生共长,均衡发展,不可偏废,这是环境培养的难点。

四、法务管理发展的环境营造

1.西方跨国企业的成功经验证明,科学的法务管理可以大大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风险管控能力,是公司良治等企业软实力的具体表现,也是判断企业做大做强的标志。但是,优秀的法务管理必须是建立在优良的经营环境之上,政府和企业自身都应该用心去研究和培育适合法务管理生长的环境,为法务管理的大力发展创造条件。

2.中国企业法务管理的环境与西方国家相比差距较大,法务管理的发展整体处于非常恶劣的环境中。比如,我们的市场经济不市场,政府干预经济的行为较多;国进民退,国企还是经济的主导力量,民营企业在夹缝中生存;股权结构单一,公司治理混乱,大股东恣意妄为;民主法治常常被侵害;融入国际化进程太慢;高端技术创新乏善可陈,等等。

3.在推动企业法务管理的发展上,政府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必须清楚地认识到,企业任何一项管理活动都应源于企业的内生需求,由企业根据经营的需要自行决策。任何强行的摊派和一厢情愿的行政命令只会扭曲企业的需求,政府的越俎代庖不仅起不到改善管理的作用,而且还会破坏正常的企业经营秩序。因此,政府应将精力放在营造法务管理的外部环境上,企业发展的环境好了,法务管理的发展是很自然的事情。

4.在法务管理外部环境的建设方面,政府应该成为牵头的主体并努力去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第一,我们应大发展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现代法务管理存在的基本环境;第二,学习西方的经验,打破垄断,大力发展民营经济,除社会公共行业外,都开放给市场去竞争,鼓励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第三,学习韩国,培育大型跨国企业参与全球市场的竞争,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第四,加强政府的合规管制,倡导合规经营,提高犯错成本,加强企业法律意识;第五,大力发展知识经济,加大对前瞻性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支持,鼓励颠覆式创新,提高知识产权质量。

5.在法务管理内部环境的建设方面,企业是主体并且有较大的自由选择和腾挪的空间。第一,企业应努力改善股权结构,使其企业的股权结构尽量多元化,减少内部人控制,增加民主的可能;第二,主动地制定和调整企业的战略,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确保企业在正确的方面前进;第三,学习优秀的公司治理经验,设计高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内部决策的民主、权力的制衡和正向的激励,以降低代理成本,维护股东利益;第四,加强企业的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的文化建设,使企业从上而下都认识到该项工作的价值和重要性;第五,进入资本市场,成为公众公司,主动接受行业监管,提升企业治理水平。

6.应认识到中西方法务管理环境的结构差异。中国的体制和政策环境相对不稳定,产品要素市场发育不成熟,企业治理结构不合理,内外部环境有太多的不确定性,这形成法务管理的发展最大的障碍。而西方国家的内外部制度环境都很健全,面临的主要变化是来自技术和消费市场,法务管理的环境建设没有中国那么复杂。

7.必须承认,不管是政府还是企业在法务管理发展环境的营造上都不是万能的,对于外部环境如经济的全球化,除了像美国这样的超级大国可以引领全球化的浪潮,更多的国家只能跟随和被动的接受。对于内部环境如企业性质和股权结构,很多情况下企业确实无法改变。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被动适应环境的能力就显得至关重要,同样,这对法务管理的适应能力也提出了挑战。

[1]克朋.组织环境[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11.

[2]吴敬琏.现代公司与企业改革[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4.

[3]鲍威尔,等.全球化[M].杨凯,译.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1.

[4]张文显.知识经济与法律制度创新[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5]张天阳.基于股权结构的中国民营上市公司治理研究[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08.

责任编辑、校对:武玲玲

Environmental Impact Factors Analysis of Modern Enterprise's Legal Management

Guo Jianjun
(Institute of Civil and Commercial Law,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Chongqing 401120,China)

The legal management in western developed countries is very developed,has become a core component of western enterprise management.In comparison,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enterprise legal management is slow,the value cognition of the enterprise legal management is blunt,legal management practice is still hovering at lower levels.Enterprise legal management development is affected by external environment factors such as economic system,market structure,legal policy,government regulation,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and internal environmental factors such as enterprise nature,shareholder structure,enterprise strategy,industry attributes,etc.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enterprises'legal management needs to improve the enterprise's internal and external environment,in order to improve enterprise competitiveness.

legalmanagement,marketeconomy,globalization,corporategovernance,compliancetofollow,knowledge economy,organizational environment,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DF411.91

A

1673-1573(2014)03-0033-06

2014-03-13

郭建军(1975-),男,山西太原人,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商法。

猜你喜欢
法务环境管理
枣前期管理再好,后期管不好,前功尽弃
长期锻炼创造体内抑癌环境
一种用于自主学习的虚拟仿真环境
如何加强企业法务管理体系建设陈
孕期远离容易致畸的环境
我国法务会计的发展现状
环境
给法务新员工的入职书单(1)
“这下管理创新了!等7则
人本管理在我国国企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