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琴,顾萌,朱绮霞
(常州工学院,江苏 常州 213002)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作为政府支出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改革预算执行的必要保障,是市场经济国家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解决政府财政资金分散支付所存在弊端的国际通用方式,能强化预算执行监督,有效杜绝腐败,减少国库拨出资金库外沉淀和闲置浪费现象。近年来,全国各高校陆续被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范畴,在支付方式与高校财务管理衔接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应积极探讨并研究,以期进一步完善该制度。
以往财政资金使用需多环节层层拨付,导致资金滞留、沉淀、流转慢等问题。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国库处批准高校预算支出所需资金用款计划后,通过国库集中系统拨付,直接传送到高校财务处,高校财务收到拨付指标后,即可使用资金,大大减少了中间环节,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得到了提高。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高校实际结余为用款计划的指标结余,体现在国库集中支付专户中,高校用款计划与资金支付分离,避免挤占、挪用和截留财政资金。在日常结算中,国库将资金直接通过零余额账户付给商品或劳务供应者。同时,国库集中支付与政府采购制度相配合,政府采购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断了高校相关部门与供货方之间的联系,高校将所需商品或劳务向政府采购部门申报,由相关部门操作具体招标采购事宜,使腐败行为失去了滋生的土壤。
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前,高校在多家银行有存款账户,由财政将资金直接拨入高校银行账户,高校使用资金过程有时不规范,预算和执行存在“两张皮”现象,而财政部门的检查监督只是局限在事后。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财政事前和事中预算执行监督取代了事后监督,预算的严肃性得到了强化。由于预算单位每笔支出均要通过财政审核,每一笔业务的支出状态,在系统支付数据信息库中都有记录,有利于财政部门对支付信息进行监管,提升了预算执行的透明度,从源头上促使预算单位按预算规定支出财政资金,防范财政资金使用风险,为制定更加合理的部门预算提供准确资料。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后,高校不再收到实拨资金,而是国库零余额用款额度,使高校存款账户产生的利息减少,同时由于信贷等级受到影响,高校在银行方面筹集资金的能力被减弱。在高校有收费权、有较多的银行存款余额情况下,银行会积极主动向高校提供信用贷款,为高校及时解决资金提供了有力保障。实施国库集中支付以后,高校基本存款账户存款规模逐渐萎缩直至消失,实际银行存款趋于零,存在的信贷风险会使银行不愿放贷给高校,高校向银行融资的渠道不顺畅,增加了学校长期筹集资金的压力。
由于新制度要求高校的预算编制非常精确,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高校现有的预算体制限制很大,“有预算才能有支出,预算支出渠道不得随意变更”的刚性规定,以及时有发生的高校管理中许多难以预料的事情,使高校预算的制定、下达、执行、调控等方面出现很多问题。目前中国高校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学校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需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作出快速反应,这就使得其预算更具不确定性。而现有财政拨款结构主要分为基本经费和专款。基本经费约占财政拨款的40%左右,专款却占60%,这种拨款结构使学校在日常管理上自主支配资金严重不足,造成专款的执行困难。一味强调专款支出进度,一方面可能使项目负责人对来之不易的教育科研经费合理使用的信心丧失,造成项目负责人急功近利、目光短浅的行为,浪费财政经费,降低使用效率;另一方面也导致高校为了完成专款的支出进度采取一些非常规手段,表面上看是学校财政资金支出的违纪违规,而其实是为了完成政府支出任务下的变通。
按照不同的类型及支付主体,国库集中支付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直接支付由财务人员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网上申请,财政部门逐笔审核通过后,将资金直接转到收款人账户。授权支付是高校根据财政授权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网络系统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明确规定:“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不得向本单位其他同名账户和上级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高校借入款项是学校因借贷行为而形成的负债,大部分须由学校的预算外资金归还。基建账户资金来源也是高校本身。国库集中支付使高校从零余额账户资金转拨基建或归还银行借款等成为空谈,给高校资金使用带来不便,大大影响了学校的财务运转。
在原有管理体制下,高校财务人员既算账又理财,当家作主的主人翁意识较强。然而随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推行,形成了高校只见指标不见钱的情况,财务工作人员在掌握财务信息的灵活程度上也受到了影响,导致理财积极性降低,资金的使用效率大受影响。
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是完全独立的系统,与财务账务系统并存,财务人员需通过这两套系统进行所有收支业务的核算与结算,工作量成倍增加。综合性大学的财务部门,平时工作量就很大,又没有单独设岗,工作量增大与人员不足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网上支付系统需要多部门的协调与配合,无论哪个环节出问题,用款都会受到直接影响,降低财务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原有的一些财务制度已不能与高校发展现状相适应,无法满足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要求。财政部门应结合高校的实际发展情况,尽快修订和完善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配套制度,解决高校垫付资金问题、通过零余额账户直接向所属二级核算单位划拨资金等问题,使高校资金运行既符合国库集中支付需要,又满足高校内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需要。
对高校决策层而言,财务管理理念主要有成本效益理念、理财观念、风险理念、现代筹资理念。形成成本效益理念有利于强化教育成本的核算与管理,将对资金和资源的使用控制在最佳的范围内;科学的理财观念是强化高校财务管理的前提条件,应积极探索理财途径;由于市场变化使高校的财务风险大大增加,因此还应树立风险理念,强化风险意识,掌握风险的变化情况;现代筹资理念需广拓财源,一方面积极争取得到政府更多的专项拨款,另一方面要与银行开展广泛的合作,争取基本建设经费,促进高校事业发展。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高校明确认识其优点,发现其不足并找出相应对策。政府应建立国库集中资金运作的奖罚机制,调动各预算单位领导与财务人员运作国库资金的积极性。高校必须建立健全各级经济责任制和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根据每一管理层次每一岗位特点分别确定经济责任管理目标,互相衔接形成一个完善的经济责任管理网络。[2]
大力加强高校财务基础工作,笔者认为需要从以下三方面着手:①规范财务业务流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稽核制度,注重各财务人员岗位权限的设置及不相容职务分离,使国库集中支付计划的申报及审核、系统支付与复核工作、制单与复核记账等环节落实到岗位,责任到人。②加强财务人员会计电算化和网络应用的培训力度,使相关财务人员熟练掌握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实施程序和方法。在实际运行中,有时会产生网络平台支持不够、数据传导不灵、信息滞后等问题,这就要求财务人员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及代理银行的沟通,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③建立严密对账制度,针对对账情况进行专门的复核。银行出纳在期末所有账务工作处理完毕后,及时与相关部门及代理银行进行账务核对工作,复核人员要严把复核关,了解支出进度及尚可支付额度。[3]
财务预算管理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最为核心的内容。高校应根据事业发展情况及时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在“大收大支”综合预算基础上,量入为出,建立科学的预算定额和支出标准,明确各项支出的方向与用途,按轻重缓急原则编报项目收支计划,细化预算编制内容。
高校还应对各预算执行部门进行全面评价考核。高校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应全面引入绩效管理理念,优化预算资金分配,增加绩效考核内容。高校将职工的经济利益与预算管理考核挂钩,使高校与各部门、职工成为责权利相统一的责任共同体,充分调动各部门增收节支的积极性,从而推动高校财务预算管理工作,更好地适应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不仅为高校的工作人员用款提供方便,而且财政部门和高校能掌握所有通过公务卡支付报销的信息,并可通过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堵住现金管理漏洞,减少财政资金浪费,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透明度。
一方面,高校、银行等单位应建立内部监督检查制度,财务部门联合审计、纪检等部门定期对本校的集中支付业务进行检查,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另一方面,财政部门、审计机关、人民银行等应加强对高校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检查力度,在检查调研中结合高校反映的实际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针对问题出台相应政策,并确保相关政策能有效实施,保障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逐步完善和深化。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一种很有效的国库管理制度,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是社会发展所需。目前我国高校国库集中支付无论在制度方面还是实务层面都存在着先天不足,但只要能结合实际工作积极改进和完善,一定能发挥高校国库集中支付的优势,提升高校财务管理效率,从而促进高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1]刘庆.试析高校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经济师,2012(11):71-72.
[2]郭彦斌,李卉.高校国库集中支付困难分析与解决策略[J].会计之友,2012(32):32.
[3]曾荣.刍议高校国库集中支付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3(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