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 志
(中国人民银行大庆市中心支行,黑龙江 大庆 163316)
2003年以来,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以下简称哈中支)引导辖内金融机构积极支持粮食生产,黑龙江省实现粮食总产“十连增”。2013年总产量为2003年的2.4倍,达到1200亿斤新峰值。在金融资源的驱动和保障下,黑龙江省用全国1/10的耕地,生产出全国1/7的商品粮,养活全国1/6的人口,粮食产量、增量、商品量和输出量均摘下中国“第一粮食大省”的桂冠,为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一)以粮食稳产增产为立足点,支持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哈中支灵活运用法人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工具、支农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手段,鼓励和引导各金融机构紧紧围绕粮食安全和千亿斤粮食工程建设,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农田水利基本设施建设支持力度。2003年以来,全省投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贷款526.8亿元,占全省水利投资总额的18.7%。其中,银团贷款112亿元、大型水利设施融资租赁80亿元、按揭贷款203亿元、项目经营权质押贷款166亿元、收费权质押贷款26亿元。对水利枢纽工程、节水灌溉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江河湖泊水环境治理的信贷投入,为粮食生产能力提高奠定坚实稳固的基础。
(二)以提升生产效率为着力点,支持农业机械快速发展。黑龙江省金融机构一直将支持农业机械化作为支持农业发展的重点,尤其2007年以来,发放新型农机装备制造贷款65.14亿元,支持6个农机产业园区引进41家国内外知名高端农机动力制造企业,农机制造产业产值由2007年的28亿元提高到2011年的85.1亿元;发放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购置贷款95.8亿元,支持组建大型农机合作社800多家。一是改进服务方式。进出口银行、龙江银行和交通银行共同研究探讨开辟了农业机械信贷服务绿色通道,采取“审贷合一”“一线式服务”等措施,贷款审批效率提高数倍,合作社贷款申请趋于专业化。二是创新金融产品,增强金融支持的针对性。交通银行推出“惠农通”农机购置贷款,累计发放379笔、17.46亿元农业机械购置;龙江银行推出“保证抵押、贷款接力”的方式发放农机具贷款,累计投放农业机械购置贷款81笔、4.76亿元;进出口银行累计发放130笔、13.3亿元农业机械购置贷款。三是农业机械购置贷款利率执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2003年至今,农业机械购置贷款总额超过120亿元。
(三)以推动北粮南调为延伸点,支持流通加工园区建设。各金融机构为黑龙江北粮南调和粮食加工业提供大力的信贷支持,支持粮食流通企业和加工园区贷款225.3亿元。一是支持粮食流通企业“走出去”,10年里,黑龙江省农发行、农业银行发放粮食流通贷款145.5亿元,助力粮食流通企业与销区15个省市建立了长期稳定的粮食产销合作关系,打开黑龙江省原粮广阔的销售市场。二是龙江银行、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邮储银行,投放10.6亿元贷款,将新肇内陆港建设成为东北三省最大的粮食物流集散地和全国现代化综合粮食加工物流产业园,支持园区内企业200多家;投入4.5亿元贷款支持杏山工业园区建设,惠及粮食收购、加工企业110家。
(四)以强化科技服务为支撑点,确保粮食产量持续增长。2003年以来,全省银行机构农业科技创新领域贷款累放额达236.6亿元。目前,余额64.86亿元,同比增长39.37%,高于同期涉农贷款增速18.8个百分点。贷款主要投放于农业技术研发、生产标准化、管理信息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等领域。
(五)以合作组织建设为突破点,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哈中支把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作为金融服务“三农”的重要途径,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开展服务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创新探索,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实现了由小到大、由点及面的示范效应。目前,以“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为基础产品的6种农贷创新模式已全面成熟,覆盖34个县(市),支持重点由传统种养业转向打造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等利益共同体延伸。截至目前,全省涉农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链贷款余额58.43亿元,惠及合作社4079家、农户20.4万户。
(六)以支持抗灾救灾为责任点,全力帮助农民挽回损失。10年来,哈中支争取和下摆抗灾救灾支农再贷款限额近80亿元,撬动金融机构信贷累放约300亿元。引导金融机构核销受灾农户贷款20.9亿元,展期贷款34.2亿元,重组贷款160.3亿元,为受灾农户免息减负10.2亿元。以2013年为例,全省洪涝灾害严重,哈中支及时向总行争取20亿元支农再贷款限额,召开全省主要涉农金融机构座谈会,督导涉农金融机构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执行好金融支持农业生产减灾工作。主要涉农金融机构共计为受灾农户核销贷款6.1亿元,展期贷款7.9亿元,重组贷款32.6亿元,减免利息0.9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全省受灾农户度过难关。
(一)农业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增强,农业机械化率全国第一。目前,黑龙江省旱涝保收田面积达到5000万亩;水库兴利库容达到120亿立方米,地表水调控能力由7%增加到18%;水田地表水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73立方米,为“十二五”全省粮食总产冲击1500亿斤目标夯实了水利基础。目前,黑龙江省农机专业合作社达1988个,居全国第一位,其中,已建成的规模达1000万元以上的农机合作社825个。全省机械总动力4853万千瓦,100马力以上的拖拉机达23104台,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了92%,居全国第一位。其中,耕地机械化程度99%、播种机械化程度95%、收获机械化程度73%。在农业机械化推动下,全省土地规模化经营面积8280万亩,是2003年的8倍多。
(二)农业科技贡献率显著提升,农业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目前,全省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59.5%,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65%,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粮食标准化率达到90%以上。从2011年以来,在农业科技带动下,黑龙江省连续三年实现了全国粮食总产和粮食商品量“双第一”。目前,黑龙江省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9万个,涉及种植、养殖、贮藏、技术和信息服务等领域,筹资总额超过500亿元,发展成员45.6万人,带动农户近180万户,约占全省农户总数的45%。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居全国前列。
(三)仓储、加工、外运能力不断增强,粮仓作用凸显。一是收购仓储能力不断提升。目前,黑龙江省(地方)规模以上仓储粮食经营主体1161家,有效仓容508亿斤,烘干能力651亿斤。年收购规模万吨以上的粮食企业544家,有效仓容468亿斤。预计“十二五”末,全省各类企业年收购量将稳定在750亿斤以上,有效仓库增加到568亿斤,可为深化产销合作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外运能力不断增强。目前,全省(地方)年发运能力20万吨以上骨干粮食企业398家。2013年前9个月,全省粮食铁路外运量472.4亿斤,外运总量超过600亿斤,是2003年4倍多。三是加工量迅速提升。目前,黑龙江省四大品种粮食实际年加工量达到500亿斤,省级以上粮油加工龙头企业154个,全省粮食加工企业实现年销售收入1000亿元。
(四)粮食产量实现“十连增”,创多项“全国第一”。2003年到2013年间,粮食总产量从502.4亿斤增长到1200.82亿斤,尤其是从2010年开始,全省粮食总产量实现实历史性跨越,突破1000亿斤大关,2011年跃升至全国第一位。黑龙江省粮食商品率由2003年的70%提高到目前的85%,仅2006—2010年黑龙江省贡献的商品粮累计达到3229.5亿斤,粮食优质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在我国现有的13个粮食主产省区中稳居第一位。黑龙江省用全国1/10的耕地,生产出全国1/7的商品粮,养活全国1/6的人口,粮食产量、增量、商品量和输出量均摘下中国“第一粮食大省”的桂冠。
(五)绿色食品产业迅速发展,产品远销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2013年,黑龙江省绿色粮食等各种作物种植面积达6700万亩,实现产量3510万吨、占全国1/5,全省“三品”认证数量达10807个,其中绿色食品1054个,居全国首位。目前,黑龙江省已成为全国最大的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基地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最高省份。五常大米、北大荒北国香米、九三大豆油、完达山元乳幼儿配方奶粉、冰地玉米胚芽油等绿色、有机食品已经在国内食品市场中占有很大份额。目前,黑龙江绿色食品认证产品总产值1330亿元,占全国的1/6;绿色食品加工量1040万吨。率先在全国建立绿色食品专营市场网点1700多家,产品远销40个国家和地区,年省外销售额达到47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