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问题研究——以新疆温宿县为例

2014-03-29 17:39徐正胜
党政干部论坛 2014年2期
关键词:干部队伍少数民族干部

○ 徐正胜

少数民族干部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执政力量和执政行为的重要主体。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不仅对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还是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关键。新疆温宿县高度重视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急需解决。

一、温宿县少数民族干部基本情况

温宿县位于新疆西部天山中段托木尔峰南麓、塔里木盆地北缘,北与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和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接壤,东与拜城、新和两县交界,南与阿克苏市毗邻,西与乌什县隔河相望,辖区总面积1.46万平方公里,辖10个乡(镇)、12个农林牧场。截至2013年6月,全县共有少数民族干部4751人,从性别构成看,男性2834人,占59.7%,女性1917人,占40.3%;从职级结构看,县级干部15人,占0.3%,科级干部217人,占4.6%,科级以下干部4519人,占95.1%;从所属民族看,维吾尔族4566人,占96.1.0%,柯尔克孜族为11人,占0.2%,回族174人,占3.7%;从学历层次看,研究生学历2人,占0.01%,本科学历1520人,占32%,大专学历2374人,占50%,中专及以下学历855人,占18%;从毕业专业看,人文与社会科学专业1540人,占32%,农业科学专业2053人,占43.2%,自然科学专业204人,占4.3%,工程与技术科学专业99人,占2.1%,医药科学专业855人,占18.9%。

二、温宿县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基本做法

温宿县委历来重视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近年以来,结合中央、自治区和地区干部管理工作要求,县委更是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狠抓落实,使全县少数民族干部培养管理工作结合县情、突出创新,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建章立制,推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科学规范

县委领导班子和县委常委会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实施意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办法》和《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十二五规划》等多项指导性措施和实施意见,对全县加强和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

(二)注重培养,实现少数民族干部素质持续提升

依托县乡党校主阵地,组织少数民族干部系统学习新疆“三史”和马克思主义“五观”教育,使少数民族干部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自觉做到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县财政每年划拨60万元鼓励支持少数民族干部通过自学和脱产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先后与新疆农业大学、塔里木大学、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等6所高等院校签订干部培养协议,拓宽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和学习渠道。

(三)强化锻炼,提升少数民族干部实践动手能力

针对大多数少数民族干部具有一定理论功底,但是实践动手能力不强、思路不开阔、开展群众工作经验不丰富的实际情况,采取组织选派14批468名少数民族干部赴石河子、五家渠、乌鲁木齐等北疆经济发达地区挂职,参与基层“急、难、险、重”任务和工作,积累开展群众工作经验,增强少数民族干部动手实践能力。利用浙江金华援疆优势资源,选派23批635名农业、畜牧、科技骨干赴浙江委培学习,参与调研和实践工作,学习前沿科技,积累先进管理经验,增强少数民族干部创新进取精神。

(四)大胆使用,树立少数民族干部有为有位导向

按照“政治坚定、思想进步、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坚持好中选优、任人唯贤,先后通过组织推荐、群众举荐和干部自荐渠道,为76个县直单位配齐配强优秀少数民族干部任正、副职;结合乡镇党委换届契机,选派58名能力突出、素质优良的少数民族干部进乡镇党委班子。实行竞争性干部选拔工作,2010年以来,先后3次组织开展公开选拔干部工作,15名少数民族干部通过公开选拔走上领导干部岗位;疏通不胜任现职干部工作渠道,先后对23名少数民族干部进行交流和实职转虚职处理。

三、温宿县在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以来,温宿县在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然而,受历史、地域和经济发展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现阶段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整体素质需要提高

温宿县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中,能力强、素质高、作风正的干部占有一定比例,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就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整体而言,仍然有很大一部分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着思想不够解放、接受新鲜事物能力不强的情况,还有一些干部表现出不思进取、忽视学习、满足现状的问题,甚至一些干部纪律松散,我行我素,严重影响到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具体表现为:一些少数民族干部汉语水平不高,个别少数民族干部品质较低,在干部队伍中发挥作用不明显;一些少数民族干部政策理论水平低,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不强;还有一些少数民族干部作为不够、遇事推诿扯皮、等靠要思想严重,等等。

(二)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结构分布不够合理

调研情况显示,温宿县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呈现出“四多四少”的不合理结构分布。职责分工上,主要存在着县、乡(镇)党政机关少数民族干部较多,专业技术领域的少数民族干部相对较少的情况;学历结构上,主要存在着大、中专学历的中等学历少数民族干部结构占据主流,本科以上的高学历少数民族干部普遍较少的情况;服务群众能力上,主要存在着喊口号、谈理论的少数民族干部多,真正扎根基层、研究群众工作,与群众打成一片的少数民族干部较少的情况;性别构成上,主要存在着男性少数民族干部占主体,女性少数民族干部相对不足的现实状况。

(三)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管理使用有待规范

宏观层面上看,受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结构的影响,温宿县干部选用中还一定程度地存在“从严选拔干部”和“无符合条件的干部可选”两头不能兼顾的情境,致使工作中为了达到领导职数的匹配而不得不从“矮个子里面找高个”,降低门槛选干部。微观层面上讲,受现行体制机制的影响,在基层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中还一定程度地存在着培训和提拔机会不同步的现象。一些少数民族业务骨干承担工作多、任务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瑕疵”往往就多,外派学习机会就少,而一些能力素质一般,不能承担日常主要工作任务的干部往往工作简单单一、时间精力充裕,他们参加的培训和学习机会也就较多,领导印象好、提拔速度快,很大程度上挫败了实干型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热情。

(四)组织对提任后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关心较少

近年来,温宿县按照上级组织对少数民族干部任职年龄、学历及政治素质的要求,先后提拔任用了一批优秀少数民族干部走上领导岗位,特别是2012年以来选拔10名28岁以下少数民族干部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的做法,为基层干部队伍注入了活力。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干部提拔前培养关心多、支持力度大,干部提拔后联系关心少的思维模式,造成一部分干部因占年龄和学历等任职条件优势而获得提拔重用,然而由于缺乏在“急、难、险、重”任务环境下的成长历练,这些干部缺乏对自我的客观认识,造成他们工作浮躁、担当不足、魄力不够。因此,加强对提任后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关心工作就显得格外重要。

四、进一步加强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为持续有力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措施、取得突破。

(一)提高认识、转变职能,为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关键要靠各级组织的力量和政策保障。一是营造少数民族干部学用汉语浓厚氛围。加大汉语在少数民族干部中的普及和运用力度,逐步实现用汉语办文、办会和安排部署、协调工作运用率达到100%。采取少数民族干部的晋职、提拔和考核、评优必须以汉语口语和书写达标为基础条件,实行以少数民族干部为主体的各类委培、学习和培训工作把汉语成绩合格纳入结业必修课程。二是开展少数民族干部政策理论和品行教育。把加强少数民族干部政策理论学习和品德教育纳入各级组织干部管理重要内容,采取落实“三会一课”、组织干部专题学习、专项学习的模式用制度予以规范和强化。在少数民族干部中开展“学理论、比奉献、谈价值”系列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少数民族干部开办“道德讲堂”和“民族团结讲座”,帮助少数民族干部把理论融入实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为人民服务意识。三是搭建少数民族干部解决问题实践锻炼平台。按照“好人好马”上一线的原则,组织政治素质好、理论功底扎实、可塑性强的少数民族干部采取下派、挂职、交流和提拔等措施,充实到基层一线锤炼本领、发挥作用,积累群众工作经验,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对经受住各种实践锻炼,各个方面表现优异,群众评价较高的干部,择优提拔到重要领导职位,以激发他们的工作创新能力。

(二)解放思想、完善措施,为建设科学合理少数民族干部结构营造积极氛围

建设科学合理的少数民族干部结构,既是政策调节的需要,也是提升现实执行力的客观需求,应立足当下、把握全局,积极开展富有成效的工作。一是努力提高少数民族干部在专业技术领域的占有比例。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扩大少数民族专业技术岗位的招考比例,侧重招录少数民族本地户籍考生,保持干部队伍的稳定性。采取干部人才引进时,拿出专门数量和职数的少数民族专业技术岗位,有针对性引进少数民族前沿科技和尖端技术人才,为本地经济发展集智聚力。二是注重加强少数民族干部的中、高学历教育素质培训。一方面,鼓励少数民族干部通过参加自学考试,报考电大、函授和各级党校等形式提高自身的学历和丰富知识结构。对通过自我学历教育学习取得毕业证书的,依照国家政策给予报销相应数额的学费,并享有对应工资和职级待遇。另一方面,应通过委培、深造等途径,选派能力突出、具有发展潜质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对口专业的学历教育培训,条件允许的可遴选少数干部参加全脱产学历教育培训,以引领、带动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素质整体提高。三是扶持引导少数民族干部投身一线服务基层作出贡献。在招录和招考基层少数民族干部时,把“具有工作经验”和“最低服务年限”作为干部招录招考的硬性条件,在少数民族干部提拔、晋升时把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作为一项专门指标,树立“少数民族干部下基层”和“少数民族干部来自基层”的用人导向。四是进一步重视和加大少数民族女干部的培养选育步伐。从制度和政策层面对少数民族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工作作出规范,对各级班子中的少数民族女干部职数和干部队伍中的少数民族女干部数量进行细化和核定,对各级少数民族女干部的培养从人员、资金和力量上予以优先考虑、支持。

(三)创新实践、勇于突破,为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管理使用提供有力支撑

实现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规范化管理使用,贵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认识。一是要重视和培养建设高素质少数民族干部。依靠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扶持和新一轮对口援疆渠道,大规模组织本地政治、经济、文化等不同社会领域和层级的少数民族干部骨干力量赴内地和沿海地区挂职或委培学习,在与内地和沿海省份的干部并肩工作交流中汲取营养、拓宽知识面。立足县域经济发展实际,采取搭建平台、保障资金和落实待遇等系列措施留住本地少数民族优秀人才,通过强化硬件、美化环境、感情留人等措施吸引外地省区支医支教人才扎根边疆。二是要人尽其才发挥少数民族干部骨干作用。按照“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原理,按照干部专业特长和兴趣爱好,调整和管理干部工作的新格局、新思路,使怀有远大抱负的各类少数民族干部在本地找到发展平台和展示舞台,使开放的干部工作环境成为调动和吸引各类少数民族干部来疆工作的大磁场。三是要兼顾公平不让实干型少数民族干部吃亏。要客观真实地考察和识别干部,实行考察了解干部时深入干部居住地所在社区、街道,走访干部的亲友和街坊四邻,仔细了解和全面掌握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了解干部品行和德行的真面目。坚持干部提拔“年度考核优秀率过半”、干部考察谈话推荐和会议推荐“双过半”和干部“德”的评价优秀率过半的“四个过半”标准,做到既看“评绩”,也看实绩,既注重票数,也不片面唯票取人。要客观认识到“干工作多的人往往会得罪一些人,干工作少的人往往人际关系好”的这一现象,做到重用实干型的干部,使用能干型的干部。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为建成少数民族干部培养使用全程帮扶机制奠定基础

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选是基础,用是核心,发挥作用是关键,是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健全新提任干部成长档案制度。除建立干部工作档案外,还应建立新提任干部的能力素质跟踪档案,建立干部日常表现工作查询库,实时动态更新干部工作、学习及参与完成重大事项工作库,做到对每一名新提任干部掌控思想,了解行为,为科学管理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提供可靠依据。二是落实新提任干部联系帮带制度。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干部选任原则和指定定向培养联系人的方法,为每名新提任干部确定1至2名培养帮带联系人,定期与新提任干部做思想交流,向新提任干部传授开展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帮助新提任干部尽快进入工作角色,较早发挥作用。根据每名新提任干部的不同情况,各培养联系人可向组织申请安排新提任干部下派锻炼、赴上级机关挂职,帮带执行“急、难、险、重”工作任务等措施,帮助新提任干部提升素质、增强本领。三是实行新提任干部试用期考核制度。对新提任干部实行从严考核管理,采取提任后半年小考督促、一年大考定等评绩措施,综合听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单位和干部群众等多方意见建议。对工作质量完成较高,群众评价较好,用人单位满意的干部如期转正;对各方面综合反映情况不完美,工作成绩不凸显的干部延期转正;对作风漂浮,不学无术,不思进取的干部撤销提任资格,并对举荐责任人和组织考察失责人员追究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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