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婷
清代江阴慈善事业发展状况简述
秦婷
(苏州大学社会学院,江苏苏州215123)
文章通过统计清代江阴县的慈善组织,发现清代江阴慈善事业具有涵盖范围广、功能多样的特点。在这些慈善组织的创立、运营过程中,政府起到了倡导性的作用,江阴地方士绅起了关键性的作用,同时普通民众的参与也使江阴慈善事业具有集体性的倾向。清代江阴慈善事业的发展与江南地区慈善活动风气兴盛也有很大的关系。
清代;江阴;慈善事业
关于清代社会慈善事业的研究,从地域来看江南地区向来是学者们重点关注的区域之一,研究成果也比较丰硕[1]。江阴地处江南地区,在明清时期隶属于常州府,然而学者们在研究江南区域的慈善事业时对江阴关注很少。即使有关于江阴慈善事业的情况,也是零星地散见于一些研究成果之中。文章依据地方志记载,对清代江阴慈善事业情况进行了探析,以期对其有一个比较全面的认识。
据地方志记载,清代江阴的慈善组织与前代相比,明显增多,慈善事业更趋发达。慈善组织有48个,数量之多,种类之细,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具体情况见表1所示。
据表1可知,清代江阴慈善事业涉及的救济内容比较广,包括养老、育婴、保节恤嫠、掩骼、蓄汲(开挖公共水井)、惜字、赠材、义学、施药等诸多方面。
普济堂类4所,其中养济院1所,最早可追溯至宋代,到明朝洪武年间重新建立,后几经兴废,仍被清朝所继承,主要用来“养民之鳏寡孤独、穷而无归者”[2]卷四。普济堂3所,最早的普济堂是“雍正五年奉文建。知县祁文瀚将邑之章卿、华墅、马镇、夏港、前周养老堂五处详改为之”[4]卷一。这说明在这之前,民间已经存在自发创立的养老慈善机构,同时“普济堂在名义上是专门收容老年人的设施”[5]142,也是有其渊源的,实际上普济堂“以收养鳏寡孤独及贫病者为主要职能”[6]。
育婴堂类5所,2所在县城内,3所在市镇上。江阴县最早的育婴堂在县城内,建成于雍正年间,三官保婴局就是“悉照城中章程”[7]卷一兴办起来的,也即仿照城中保婴局建成的。留婴堂在青旸镇,“各地婴儿之不及送入育婴堂者,暂寄是堂转送入城,因名留婴”[2]卷四。保婴堂在顾山,“惟地瘠民贫,乡间育子女者苦无赡养,每多弃溺”[3]卷三,所以“专济贫婴”[3]卷三。这也印证了有学者提出的“城有育婴堂,乡村亦设留婴堂、接婴所、保婴会等慈幼机构,形成了一个结构合理、体系完善的育婴网络”[8]161的观点。
综合性善堂11所,在各类善堂中所占比例最高。综合性善堂有其发展过程,比如同善堂,道光初年建,“举办恤贫、义材、施药、惜字、掩骼等事”,到“同治七年,附设义塾”[3]卷三;又如培善堂,光绪四年建,“举行扶老、怜残、矜孤、敬节四事”[7]卷一,改建后“增办救灾、义材、寒衣等事”[3]卷三。可见综合性善堂的救济内容会根据需要有所增加。
此外,还有清节堂类9所,施棺局类3所,惜字社类2所,施医药局类6所。江阴施医药局类慈善组织其实早有渊源,元代,官方设惠民药局,“在城隍庙西,备蓄药饵,设官掌之,疗贫民之病”[4]卷一。明代保留了惠民药局。“洪武十七年建,为惠民药局。嘉靖十一年,知县李元阳命训科花诰重修,扁今名(设医生五人)。”[9]卷一乐善堂,道光间建,原名朂善堂,举行惜字、义材二事,宣统间改建后,添举恤嫠、施衣、施药等事。此类慈善组织除了施医赠药之外,在清末,针对鸦片泛滥的情况,甘荫堂在“光绪三年,又用钟山老人配制戒烟药水”[3]卷三,对遏制烟毒的泛滥作出了一定的努力。
除上述几类慈善组织外,还有其他善会善堂8所,其中除乐善堂、乐善坛、善行堂情况不明外,收养遗孩局,道光间建,“于冬月收养无依饥寒幼孩”[4]卷一,后来“署县陈延恩禀奉批饬,筹款定地,拟立章程,俾岁以为常”[4]卷一;培心堂为义渡,它的创建也是鉴于江阴地处长江之滨的特殊地理位置;因利局是一个借贷机构,“肩挑贸易各户,有店铺作保,得借钱自一千至三千文不等,逐日分偿,四十日为度,偿清再借,始尚遵章妥善”[3]卷三;平籴局,不常设,“每遇歉岁,提积谷及漕余,于青黄不接之际,查赤贫、次贫,给票凭购,以两月为度”[3]卷三;拯灾会,光绪十三年集资创办,“贫苦而被火灾者,酌量资给”[3]卷三。平籴局和拯灾会可算救灾机构。
综上可知,清代江阴的慈善组织涵盖了社会福利多个方面,范围十分宽广,功能也是多种多样。
清代江阴慈善组织的经费来源途径多样,除了地方官的募捐、地方士绅的捐赠,还有地方上商人的捐助。同治十二年成立的保婴局经费构成是一个典型,“其经费由官绅商富集成外,局、栈、典、关及各铺户,按年月资助”。厘局每月捐钱二千文,监栈每年捐钱七千二百文,税关每年捐钱七千二文,济善典每月捐钱四千文,库书每年捐钱二十千文,鱼行每筹捐钱一文,城厢铺户每年约捐钱二百余千文,众姓捐田六亩,沙田一亩。“五年,署县谭泰来详准,于地芦、钱粮、公费项下,每年每忙提钱二百千文,以资经费。”[7]卷一为了维持善会善堂的正常运转,这些慈善组织都积极寻求一定的方式来固定或增加收入,而且大多数善会善堂都拥有不动产,如田产、房屋等。培心堂,即后来的江靖救生义渡局,其收入项目大体可以反映一般善会善堂的收入项目。“计岁入田租项下、房租项下、本县认捐项下、靖江县认捐项下、外县认捐项下。本县认捐项下,包括各局、栈、典、关的捐助、船捐项下。除岁收所入以外,尚有救生局原址旧屋两进,与保婴局合买嘽对巷李姓房屋一所,出租取息充费”[3]卷三。像保节局,用“筹捐足千串,存典生息,以充恤嫠经费”[3]卷三,也是一些善会善堂增加收入的重要手段之一。后来保节局用历年给存余款,除去购田、买房屋外,还买了“利用纱厂股票二十股”[3]卷三。由此可见,有的善会善堂的主持者有着开阔的眼界,并不墨守成规,面对社会上新兴的投资方式也乐于尝试,并能小部分地引用到增加善会善堂的经费上来,这是值得我们关注的。
根据表1创建人身份的统计,在江阴县48个慈善组织中,只有1个创建人身份不详,其余有19个慈善组织具有明显的官办色彩(包括官办和官民合办),占39.58%;有28个慈善组织属于民办,占58.33%。当然,在民办的慈善组织中地方士绅依然起主导作用,但是慈善组织的经费不再只出自少数官绅商富,也有一部分来自普通地方民众。例如,嘉庆十五年建的公善堂,一部分经费是由“众姓趸捐”[4]卷一;光绪四年建立的培善堂,则是“众姓集资钱一千串,存铺生息,又捐置三官、双牌等镇漕田七十一亩有奇,租息充费”[7]卷一。由此可见,普通大众也参与到了地方的慈善事业之中。另外,从方志资料来看,清代江阴一些慈善组织的经费还来自于妇女捐助,特别是江阴部分清节堂能够顺利筹建,一些妇女的捐助起到了关键性作用。考察这些妇女的身份,可以发现她们有一个共同点,即都为贞节模范。如“清节堂,一在申港镇街西,孀妇刘彭氏等捐建,房屋四间;一在绮山镇三保,光绪三年,节妇冯王氏等捐建,房屋八间”[7]卷一;“一在文林,光绪五年,贞女何修莲、节妇费顾氏等集资建,平屋两进”[3]卷三;“一在璜塘,光绪六年,黄贞女巧贞,捐地一亩有奇,暨武进节妇孙范氏,捐资建屋六间,贞女黄慧、贞节妇方包氏等,捐置田二十余亩”[3]卷三。这些妇女能够把自己所能支配的财产作为慈善之用,反映了当时部分妇女积极创办和参与地方上的慈善组织,对江阴的慈善事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从以上慈善组织的经费来源看,地方上的少数官绅商富固然起了关键性的作用,但清代江阴人参与慈善事业已经具有集体性的倾向,慈善事业的发展是社会各个阶层共同参与的结果。
自宋代范仲淹在苏州创办范氏义庄以来,江南地区的许多官绅或富有之家纷纷效仿设置义庄,并且“仿范氏法,具立规条,以昭世守”[4]卷一。这种社会风气一直绵延至清末。根据江阴地方志记载,清代江阴县的义庄共有8个,分别是:嘉庆年间,贡生陈善子陈宏略,捐义田一千四十五亩、祭田一百四十六亩,创建陈氏义庄[4]卷一;咸丰年间,州同衔章卫南孙章士杰等,捐义田一千二亩、祭田一百亩五分,创建章氏义庄;咸丰年间,监生吴溶子吴友堂,捐祭、义田一千二百五十六亩,创建吴氏义庄;咸丰年间,孙殿魁捐田三百余亩、屋一所,族众捐田六百亩、祭田五十六亩,创建孙氏义庄;同治年间,监生赵仁基子赵铭普,捐沙田二千三百八亩,创建赵氏义庄[7]卷一;光绪年间,武生邵鸿基、武举邵鸿范、童生邵鸿业、附生邵清儒等,捐义田五百二十三亩、祭田二十八亩、坟田十八亩,创建邵氏义庄;光绪年间,候选州同毛永龄,捐义田一千五十六亩,创建毛氏义庄;光绪年间,贡生章培庆子章成义、监生章锦涛子章成驹,捐义田一千一十三亩、祭田一百亩,创建章氏义庄[3]卷三。
上述8个义庄,有7个的创建人出生于官、绅家庭,有6个义庄的土地在一千亩以上。“义庄是以义田为主体、以赡养贫困族人为宗旨的宗族共同体。”[10]所以从义田数量的多少,可以判断义庄规模的大小。在江阴县中,拥有规模如此之大的义庄,对同族中不能自给的族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做到“以租赡族”[3]卷三。义庄的慈善救济功能可见一斑。
总括上述情况可以得知,清代江阴的慈善事业得以发展首先离不开清政府的倡导。江阴最早的普济堂、育婴堂都是“奉文”建立,这与雍正二年(1724年)发布的一道谕令[1]129-130不无关系。其次地方士绅、富商在官民合办、民办慈善组织以及义庄的创立、运营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道光以后,由于种种原因,地方士绅承担了更多的社会救济责任,创办了更多的慈善组织,使江阴慈善组织不仅在数量上有所增加,而且种类更加齐全。此外,“任何一种社会风尚或者思潮都不是孤立存在的,或者是偶然发生的”[11]1。江阴地处江南地区,江南其他地区慈善事业的兴盛对其必定产生了一定影响。例如,培心堂的建立就受到江南其他地区慈善活动的影响。“道光间,署县陈延恩,悯行旅沈溺之惨,思仿京口,设救生船以济之”[4]卷一;保节局的设立也受到上海协振公所的资助;璜塘清节堂初创,“武进节妇孙范氏捐资建屋六间”[2]卷三,对其最后的建立起到了十分关键的作用。清代江阴慈善组织(包括义庄)等不仅数量较多,而且种类完备,这与“清代江南地区慈善活动兴盛的风气”[12]有着密切的关系。
注释:
①资料来源:乾隆《江阴县志》,卷四《官宇》,《无锡文库第一辑》,凤凰出版社,2011年版;道光《江阴县志》,卷一《建置·义局》,《中国方志丛书》,第四五六号,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83年版;光绪《江阴县志》,卷一《建置·义局》,《中国地方志集成·江苏府县志辑(25)》,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民国《江阴县续志》,卷三《建置·义局》,《中国地方志集成·江苏府县志辑(26)》,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
②此处乐善堂不同于施棺类的乐善堂。
[1]梁其姿.施善与教化:明清的慈善组织[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
[2][清]蔡澍,罗士瓒.乾隆江阴县志[M]//无锡文库第一辑.南京:凤凰出版社,2011.
[3]陈思,缪荃孙.民国江阴县续志[M]//中国地方志集成·江苏府县志辑(26).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
[4][清]陈延恩,李兆洛.道光江阴县志[M]//中国方志丛书(456).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83.
[5][日]夫马进.中国善会善堂史研究[M].伍跃,杨文信,张学锋,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6]王卫平,黄鸿山.清代慈善组织中的国家与社会:以苏州育婴堂、普济堂、广仁堂和丰备义仓为中心[J].社会学研究,2007 (4):51-74.
[7][清]卢思诚,冯寿镜,季念贻.光绪江阴县志[M]//中国地方志集成·江苏府县志辑(25).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
[8]周秋光,曾桂林.中国慈善简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9][明]赵锦,张衮.嘉靖江阴县志[M]//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13).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63.
[10]王卫平.清代苏州的慈善事业[J].中国史研究,1997(3): 145-157.
[11]游子安.善与人同:明清以来的慈善与教化[M].北京:中华书局,2005.
[12]王卫平.明清时期江南地区的民间慈善事业[J].社会学研究,1998(1):84-97.
责任编辑:周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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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0
秦婷(1989—),女,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