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丽莉
(中共大连市委党校 科社教研部,辽宁 大连 116013)
科学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基础学科之一,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核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源泉。科学社会主义学科建设是基础性工作,关系到科学社会主义的未来发展。近几年,学术界致力于加强科学社会主义基础理论研究,对科学社会主义学科建设相关问题作了进一步深入的探讨,在学科的研究对象、逻辑起点、基本范畴以及基本原则等方面均取得了长足的进展。现将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研究对象是一门学科建立和发展的基础。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国内绝大多数科学社会主义教科书把科学社会主义的研究对象阐述为“科学社会主义是关于无产阶级解放斗争的性质、条件和一般目的的学说”。但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和认识的不断深入,这一经典概括显然已不适应当前的实际,需重新界定。近年来,学术界对科学社会主义的研究对象进行了有益探索,形成以下几种观点。
观点之一,有学者认为科学社会主义是研究社会主义社会的产生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他们认为,这样概括既可以反应社会主义的发展历程,也可以包含社会主义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更符合当代世界社会主义的发展实际[1]。
观点之二,也有学者认为科学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基础学科之一,对它的研究应当以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人的论述为依据,沿着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从理论到实践的发展历程来确定其研究对象,进而提出“科学社会主义是研究无产阶级在科学理论指导下获得解放,并最终实现自由人联合体”的观点[2]。
观点之三,还有学者提出要准确的对科学社会主义的研究对象进行概括,一要从实际出发,二要从这门科学的性质出发,进而指出“科学社会主义是研究无产阶级领导人民群众变革资本主义、发展社会主义、进而实现共产主义的一般规律的科学。”[3]
观点之四,有的学者认为科学社会主义的研究对象是“研究人的解放以及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性质、条件及发展规律的学说”。他们认为,科学社会主义从最本质上说就是以人为本,其自始至终关注的是人的问题[4]。
中央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组编写的教材 《科学社会主义概论》在对这一问题的阐述中,既考虑到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科学社会主义的原意,又力求与时俱进,概况为三句话,即“科学社会主义是研究无产阶级解放运动的性质、条件和一般目的的科学,是研究无产阶级解放运动和全人类解放的过程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也是研究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过程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5]
逻辑起点是一门科学生长和发展的根基,它反映的是研究对象的最一般的本质和关系。多年来,科学社会主义学科的逻辑起点一直没有明确,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科学社会主义学科的发展。近年来,一些学者对科学社会主义学科的逻辑起点进行了有益探索,目前在学术界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是社会化大生产起点论。这种观点从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的实际出发,认为生产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之间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社会化的生产力要求建立与其性质相适应的社会主义公有制,而马克思和恩格斯正是在此基础上提出“两个必然”原理,从而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二是资本主义基本矛盾起点论。这种观点认为资本主义大工业的发展导致了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产生,而正是在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充分暴露的条件下科学社会主义才可能产生。例如,“马工程”教材 《科学社会主义概论》提出把“社会化生产与生产资料资本家私人占有的矛盾”(恩格斯语)作为科学社会主义学科的逻辑起点[5]。书中详尽论述了社会化生产的形成、特点、发展阶段及其革命意义。社会化生产帮助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战胜了封建社会,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确立后,社会化生产与生产资料资本家私人占有的矛盾即资本主义基本矛盾便由此而来。把社会化生产及其形成的资本主义基本矛盾作为科学社会主义学科的逻辑起点,这是科学社会主义学科建设的新成果。
三是空想社会主义起点论。这种观点认为“空想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先驱,因此,它也必然是研究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现实的逻辑起点。”[6]
四是社会主义发展历史必然性起点论。这种观点认为“两个不可避免”原理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基于唯物史观剖析资本主义得出的科学结论,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也理应成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逻辑起点。
五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论。这种观点认为,科学社会主义作为学说的起点与作为制度起点不同,而且不单指学说基础或生长点,还含有对最终目标的追求。马克思和恩格斯始终把“现实的人”作为其理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他们从资本主义社会“人的异化”入手,在“人的解放和发展”的视阈中研究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无产阶级革命斗争、论证资产阶级必然灭亡和无产阶级必然胜利的历史趋势,最终实现“自由人联合体”的目标。由此可见,“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贯穿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始终,因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应是科学社会主义的逻辑起点。这是一种新的思考,值得理论界继续探讨[7]。
范畴是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和关系的概括,在一门科学理论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列宁认为:“范畴是区分过程中的梯级,即认识世界过程中的梯级,是帮助我们认识和掌握自然现象之网的网上纽结。”[8]范畴的作用就是把理论体系中的概念、原理、规律连接起来。对于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范畴,经过近些年的探讨,大多数学者认可将以下八对关系作为基本范畴[9]。
一是社会化大生产与资本主义私有制。这是科学社会主义学科的第一对基本范畴,也即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马克思和恩格斯正是在对这对基本矛盾运动和发展规律的深入研究基础上,得出了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的科学论断。可以说,科学社会主义最重要的内容就是在考察这对基本范畴的过程中形成的。
二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这一对范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和发展的过程。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是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在阶级矛盾方面的表现,是推动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
三是公有制与私有制。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批判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基础上提出,生产资料公有制是未来新社会的基本特征。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最本质的区别就在于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并在此基础之上组织整个社会生产。
四是社会革命与社会改良。马克思和恩格斯充分肯定了暴力革命的作用,尤其是在无产阶级夺权及实现自身解放中的作用。同时,他们认为只有在主客观条件都具备时,才能发生社会革命。而对于社会改良,他们从不笼统地赞成或是反对,而是认为应考虑到具体的条件。恩格斯晚年根据19世纪末无产阶级运动处于低潮以及资本主义社会出现的新情况,充分肯定了议会、普选权等合法手段的作用和意义。
五是民主与专政。这对范畴体现了国体和政体的统一,这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重要思想。他们认为,同一国体可以有不同的政体,社会主义国家是新型民主与新型专政的国家,社会主义民主与无产阶级专政是辩证统一的。
六是经济发展与社会平等。马克思和恩格斯十分强调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条件下的社会平等。他们认为,共产主义社会可以划分为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第一阶段因为经济发展水平不高,所以只能实行按劳分配。这只是权利上的平等,事实上并不平等。而只有到了高级阶段,物质极大丰富,实行按需分配,才可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平等。
七是商品经济与有计划组织社会生产。这对范畴涉及到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在经济特征上的区别。
八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与全人类解放。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科学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所描述的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本质属性。同时他们认为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必需要同全人类的彻底解放密切联系在一起。正如他们在 《共产党宣言》中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
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中体现社会主义本质和特征的普遍性原理,是认识和实践社会主义的基本依据,是社会主义社会区别于其他社会的重要标志。近年来,学术界对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问题探讨较多,分别从不同角度提出了不同的见解。综合来看,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种:
有学者认为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有六个方面:第一,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客观的历史进程;第二,社会主义的实现需要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长期地艰苦奋斗;第三,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的解放;第四,实现社会主义必须要有无产阶级政党的正确领导;第五,实现社会主义必须由共产党领导人民掌握政权;第六,实现社会主义要经历三个阶段的长期奋斗[6]。
有的学者提出了八个方面的基本原则:一是历史唯物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基石;二是科学社会主义是“置于现实的基础之上”的社会主义;三是科学社会主义是适应并促进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社会主义;四是科学社会主义是以无产阶级政党为领导核心,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建立起来的实行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五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六是科学社会主义最终是要建立“自由人的联合体”;七是社会主义是遵循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分阶段实现的发展过程;八是社会主义是不断变革并不断完善的社会[10]。
还有学者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概括为十一个方面:一是社会发展需要划分阶段;二是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三是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四是坚持按劳分配原则;五是对社会生产有计划的指导与调节;六是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富裕;七是无产阶级专政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八是以工人阶级的意识形态作为社会的统治思想;九是社会主义社会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十是无产阶级政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十一是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的最高价值目标[11]。
有学者提出了五点:一是批判与超越的原则,这是对待其它社会主义流派的原则;二是“两个必然”与“两个决不会”原则,这是关于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关系的原则;三是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原则,即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发展需要分阶段进行;四是社会主义质的规定性原则,包括生产资料公有制、实行按劳分配、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生产、国家消亡、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五是社会主义实现形式原则,包括未来社会主义实现的地域和手段等[12]。
也有学者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建立与发展的视角,提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则:一是科学原则,科学社会主义遵循人类社会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客观规律;二是人本原则,科学社会主义最终目标就是要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从而实现全人类的解放;三是实践原则,科学社会主义要求必须从各国的客观实际出发,通过实践走出一条适合的社会主义道路;四是创造原则,社会主义制度是克服了资本主义制度的弊病而产生的新的社会制度,要按照这一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制度和模式[13]。
有学者认为,社会主义的方法论、本质规定、价值观是具有内在逻辑联系的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其中,本质规定是科学社会主义的最高命题,从最深层次回答了什么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14]。还有学者提出只有那些从本质上反映社会主义发展规律、具有共性并且处于核心地位的原则,才可以称得上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因而提出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应包括社会主义的方法论、社会主义的制度结构和社会主义的价值追求等内容[15]。
综上所述,近些年来学术界对于科学社会主义基础理论问题的研究和探索不断深化,为科学社会主义学科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实践无止境,理论创新也无止境。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科学社会主义的研究必将取得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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