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研究
——基于新型城镇化的视角

2014-03-29 10:54:28贺文华
东方论坛 2014年4期
关键词:劳动力城镇化农民

贺文华

(邵阳学院 经济与管理系;湖南 邵阳 422000)

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研究
——基于新型城镇化的视角

贺文华

(邵阳学院 经济与管理系;湖南 邵阳 422000)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责任制改革极大释放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渐显性化。农业经营比较利益偏低刺激农村剩余劳动力向沿海地区转移。农村劳动力转移在一方面为土地规模化经营及实现农业现代化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农村劳动力转移客观上加快了城镇化进程。但农业的现代化和农民的市民化都需要有适应现代农业、现代工业以及现代服务业的高素质劳动者。因而,应设法开发农村人力资源,以实现经济发展、城镇化与人的发展的协同促进,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农村劳动力转移;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农村人力资源开发

一、引言

中国农村自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以来,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极大释放,粮食产量快速增加,继而是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以及卖粮难问题凸显,经营农业的比较利益日显低下,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受到伤害。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肇始,进而是整个中国大地的改革开放,为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转移创造了广阔的平台。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东南沿海的经济发达地区转移,一个新的群体——农民工在中国的经济建设中起着举足轻重作用,极大地推动了城镇化进程,加快了中国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步伐。但在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过程中,一些结构性问题开始显现,如美国金融危机期间,沿海地区大量企业破产倒闭,同时伴随农民工的“返乡潮”。继“返乡潮”后又出现“民工荒”。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以及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利益,政府出台了新的劳动合同法,致使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始向印度、泰国等周边国家转移,沿海地区部分产业也开始向中西部地区转移,逐步形成了产业梯次分布格局,劳动力转移因而也出现了新趋势[1]。在新的经济发展形势下,中央政府正在酝酿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以适应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需要。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共同撰写的《2013中国人类发展报告》指出,中国城镇化进程已到关键时刻。联合国副秘书长、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署长海伦·克拉克认为“在一系列问题上,中国都面临着日益增长的压力,包括提高能源和其他自然资源的使用效率,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就业、交通、住房、基本社会公共服务的可活动性、安全、农民工生计、人口老龄化,经济结构转型以及空气与水的污染等。中国如何继续完成其城镇化建设,将决定这些问题的最终解决结果。”城镇化是未来中国经济增长的最大引擎。为落实中央提出的“新型城镇化”以及“人的城镇化”的要求,各地政府都在积极酝酿政策与制定规划。无论农民还是市民,进城后都需要就业,需要有就业的岗位,要有经济的发展。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贺雪峰指出,城镇化是经济发展和工业发展自然而然的结果,而不是原因[2]。为了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现代工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的协调发展,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必须制定开发农村人力资源的发展规划,以实现人的发展、经济发展以及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协同促进。缩小城乡差距,消除二元结构,真正实现城乡一体化。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科学发展,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之梦。

二、新型城镇化条件下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紧迫性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劳动力转移经历了从农民到农民工的发展阶段,现已进入从农民工转化为市民的新的发展阶段。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的实施加剧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紧迫性,新型城镇化条件下农村劳动力转移是一个系统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以及市民化进程必须与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现代化以及工业化的发展协调一致,农村劳动力的分化和转移必须适应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需要。因而必先根据发展需要开发农村人力资源,提高农村人口素质。

(一)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农业和农村始终是难点和重点。而新农村建设与亿万农民利益切身相关,是实现农民利益诉求的发展战略。新农村建设需要有强大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需要提高农民素质,把农民培养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培育新型农民的关键是强化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新型农民是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需要的新时代农民,而随着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以及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农业能够吸纳的就业劳动力会急剧减少。要进行新农村建设,必须要转移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容纳了过多农民的乡村不可能是真正的“新农村”。因而,要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步伐,改变农村面貌,必须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使广大乡村具有适宜农业现代化的高素质的经营管理者,有利于维持农业的生态化,保护耕地、水等农业资源。与此同时,城镇化的发展也为吸收农村劳动力转移准备了客观条件。但是,要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必须进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使其分别适应现代农业和现代工业的发展需要。

(二)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

农业经营体制的改革把土地从集体经营变为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这在一定程度上释放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放了生产力,粮食产量连年增加。但在这种改革过程中,为了体现公平或均等,在分配过程中必然导致土地分配的细碎化,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经营成本,难以实现规模经营。此外,若连年增加的粮食产量难以转化为货币收入,则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就会受到伤害。因粮食价格弹性低,即使价格降低,也难以增加需求量,导致“谷贱伤农”。因而,在没有户籍制度的严厉约束下,农民会用脚投票,推动劳动力转移。改革开放后户籍制度的放松,以及东南沿海地区的经济快速增长,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和强劲的拉力。城乡比较收益的扩大激发了民工潮的涌动。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土地开始出现抛荒现象。在没有政府强力干预的前提下,农村土地抛荒是农民根据比较利益的自我决策,是农民经营自主权扩大的体现。此外,城乡收入差距扩大而导致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导致的土地抛荒有利于土地规模经营,提高规模效益,进而发展现代农业;劳动力转移有利于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劳动力转移而增加的农民收入,有利于为现代农业的发展准备资金。农村剩余劳动力释放和转移为土地规模经营和农业现代化及城镇化发展提供了契机。

(三)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需要

城镇化,又称城市化,是伴随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人类社会活动中农业活动的比重下降,非农业活动的比重上升的过程,与这种经济结构变动相适应,使得乡村人口与城镇人口此消彼长,同时居民点的建设等物质表像和居民的生活方式向城镇型转化并稳定,这样的一个系统性过程被称为城镇化过程。一般城镇化水平的大小是以都市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例来评定,数值越高,城镇化水平越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在作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说,中国2012年城镇化率达到52.57%,与世界平均水平大体相当。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城镇化。新型城镇化是坚持以人为本,以新型工业化为动力,以统筹兼顾为原则,推动城市现代化、城市集群化、城市生态化、农村城镇化,全面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新型城镇化作为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点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载体,只有以创新为突破口,以城乡一体化改革为契机,不断提高城镇化质量,才能担当起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的重任[3]。

城镇化归根结底是人的城镇化,人是城镇化的主体。要建设城镇化,其前提条件就是要有一定人口集聚。在城镇规划以及城镇建设阶段,需要一定量的房地产开发以及道路、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的建设者,这些工程量巨大的设施建设,仅依靠原有的城镇劳动力远远不够。因而,在建设阶段,就需要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建设中来。在城镇化建设的中期阶段,东部沿海地区会有部分企业或产业逐步向内地小城镇转移,即有一定数量的企业建厂并投资生产,这又要招纳大量高素质的生产工人。因而,在城镇化普遍铺开的前期阶段,必须有针对性的进行农村劳动力的人力资源开发,以适应城镇化的就业要求。若没有配套的人才储备,将会使城镇化建设难以为继。随着农村劳动力的加速转移以及城镇就业人数的增加,这些工人在实践中提高技能,变成熟练劳动力,并能获得一份稳定可靠的收入,为这些人在城镇安居提供了经济保障。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数量增加,慢慢的产生一种集聚作用,形成产业集聚,吸纳更多的生产和服务业进驻城镇,城镇之间的联系也会日益密切。农村劳动力转移愈多,城镇就业队伍益发庞大,这就为企业内部以及企业之间加深劳动分工创造了条件。社会分工的深化或扩大,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进而优化城镇的产业结构,提高人们生活水平。餐饮、超市等服务行业数量会急剧增加,企业间的竞争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创造更多就业岗位,进一步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因此,一个城镇的发展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并且要较具体,应包括时间规划,比如说五年、十年、十五年等;企业的数量、生产的产品、产品的主要销售地以及与之相关的企业的未来发展趋势;企业的就业人数;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可能趋势以及城镇化的发展速度等。要做到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城镇化协调发展,进而实现城乡一体化。

(四)城乡协调发展的需要

现阶段,城乡差距日益扩大,城乡矛盾也日益凸显。为了缓和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科学发展,必须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就是增加农民收入。由于农村的耕地在一定时期不会增加,而农村宅基地的增加有导致耕地减少的趋势。而农产品又是缺乏收入弹性和价格弹性的。即使能采用先进的农业技术增加产量,在没有政府干预的市场条件下也难以增加农民收入。在需求稳定的条件下,供给的增加必然导致农产品价格下降,但由于农产品具有较小的价格弹性,低弹性会使低价导致低收入的现象发生,抑制农民收入增加,伤害农民生产农产品的积极性,甚至引发粮食安全隐患。如要农民收入免受农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负面影响,政府可利用支持价格扶持农产品生产,即以给定价格收购农产品化解农民种粮风险。这有利于收入的稳定甚至增加,但农民收入增加的幅度极为有限。一是土地数量稳定,难以增加。若为了增加农产品单位产量而过度使用土地资源,则会耗尽土地的可用性,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休养以使土地恢复肥力用于再生产,严重制约农民收入的增加。二是农业人口数量巨大,制约收入增加。这是因为,即使由于使用新品种或新的耕作技术而有单位土地的农产品产量增加,但产量的增量是一个较小的数,而人口作为分数的分母却较大,因而人均增加量必然较小。三是政府的农产品扶持政策会带来巨大的财政负担,因而难以无限制的增加财政扶持力度。增加农民收入的最直接有效的方式是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减少农村人口。但要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必先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使其适应城镇就业岗位,因而要先增加财政投入,加大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力度,提高农村人口素质。

(五)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

人的全面发展是指人的素质的多方面、多层次和多样化的发展,具体包括四个方面的要素:智能、体能;活动能力;道德品质;情感、意志、性格。这四个基本要素相互依存、有机结合,构成了人的完整素质框架。生产效率的提高、经济的快速发展,其最终目的是为了人的发展,其他只是实现人的发展的方法和手段。长期以来,我国城乡结构异化,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如果让大量人口聚居穷山恶水、信息闭塞、交通不便的偏远山区,其人生的生活圈仅囿于五十公里甚至二、三十公里的圆圈内,局限于传统的熟人社会,则难以抵御现代非熟人社会的风险。难以与外面的世界进行信息和能量交换,难以体会外面世界的精彩,竞如“桃花源”中的人物一样,竟不知今世何世。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若大量地处偏远山村的农民不能分享中国改革开放的经济成果,则不能说这种发展是十分成功的。两极分化、城乡差距扩大是今后改革过程中必须克服的困境。如果依然存在“十亿人口,八亿农民”的状况,则难以说实现了人的发展的公平与正义。因而要实现所有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大量减少农村人口,加快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逐步实现农民的市民化,让为中国经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广大农民也分享改革的成果。但要真正让农民分享成果,必须大量增加投入,优先开发农村人力资源,提高农村人口素质,使其适应现代农业和现代工业的就业要求。同时加大向农村人口的财政支持和补贴力度,实施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农村偏向政策,以缩小城乡差距,真正实现城乡同步协调发展。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城镇化进程互动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推动城镇化进程

1.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本的城镇化

农村劳动力转移有利于加快城镇化进程,城镇化是人的城镇化。但农民转化为市民需具备多个前提条件。

一是水、电等基础设施能够供应转移人口的生活与工作需要。如果一个地方没有足够的水、电资源,必然制约人口增加,甚至威胁人的生存,难以有人口的自然生产,进而导致人口迁徙,浪费前期的资金投入,损失巨额的沉没成本;若水电难以供应生产的需要,则制约企业生产能力的扩大,难以降低经营成本,迫使企业和产业转移,影响经济社会发展。更有甚者可能给生态环境造成巨大负担,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二是教育设施的配套能够供应再生产劳动力的需要。对新增人口进行有针对性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能够与当地的长远发展规划相适应,具有一定技能的劳动力能够适应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的要求,做到人的发展与经济的发展协同促进。三是城镇化发展能够为农村劳动力提供足够的工作岗位。城镇化是经济发展的产物,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若要城镇化加快,必先推进经济,调整产业结构,不管是市民还是农民,要在城镇生活,就必须有稳定的收入,而城镇生活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工资。因而要适应城镇化发展,先期的经济发展必须能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而不能仅依靠政府的财政支持。四是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基本素质能够适应城镇就业岗位。在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过程中,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农村劳动力的城镇就业培训,加快开发农村人力资源,提高人口素质,使转移出来的农村劳动力的业务素养和基本技能适应城镇新增岗位的需要。五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必须具备一定的资金积累。劳动力从农村转移到城镇,首先要有一个居所,做到住有所居。在房价高企的情况下,能够在城镇购买居房只能是前期已经在城镇找到一个稳定的工作,有一定资金积累的农村劳动力。不可能是完全经营农业的小农的低收入所能承担的。因而还要有一个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扶持阶段,增加农民收入,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城镇化创造经济条件。

2.城镇化过程中政府应搜集信息,遵循农民的市民化意愿

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要避免哈耶克所说的“理性的自负”或“唯理智论”。因人类的知识是极度分散的,并且随着经济发展,知识和经济发展相互促进。有些分散的个人知识只有通过语言交流或经济关系才能与其他人所共有。但个体知识的总和并不就是整体,知识是市场过程的副产品。在知识交换和传递的过程中,哈耶克指出,每个人都变成众多传递链条中的一环,他通过这些传递链条接受信号,使他能够让自己的计划适应并不了解的环境[4](P98)。个体所拥有的信息或知识都是分散的,每个个体都处在社会复杂网络的一个结点上,每个个体都与周边的个体进行信息和能量交换。每个个体在这种动态的交换中获取其原先不具有的新知识,这些个体知识通过自我积累和相互影响使社会知识存量快速增加,并进一步影响人们的行动,其行动又会传递新的信号或知识,有时使一定范围的人们产生共识。市场就是一个互换知识从而影响人们判断和决策的过程。获取知识的便利以及交易成本的节约使人们集聚在一起,并进而提高分工水平,提高生产效率。一个大都市或小城镇的出现,是人们进行知识交换并相互影响、互相依赖的结果。因而在制定城镇化规划的过程中,也要避免“唯理智论”引发的“造城运动”。要避免违背个体意愿的强制性干预。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并促进农民转变为市民的过程中,政府只能是根据已出现的发展趋势制定规划,只能因势利导而不能逆势而为。比如一条河流因其他支流的流入而使水量急剧增加,则人所能做的应是疏通河道、加固河堤,不能强制使其改道,甚至进行堵塞。这将违背自然规律,不但耗时费力,增加成本,甚至危害生命财产安全。城镇规划的制定必须根据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已出现的潜流,合理引导流向。

3.新型城镇化利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在制定规划时必须优先考虑以下事项:一是城镇化的规模必须以水资源的承载力为限,避免人口过度膨胀;二是必须考虑城镇建设的生态化,避免城镇化建设破坏环境,降低自然对人类的承载力;三是从微观的角度考虑,已有的或通过建设的基础设施,如道路、通信、电力、教育等,能够承载相应企业的低成本运营,引导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同时能为企业再生产劳动力,提供足够的人力资源储备。四是经济发展与城镇的人口规模协调发展。经济发展为城镇人口的再生产提供生活保障,人口规模的扩张为经济发展提供足够的人力资源,两者互相促进,避免城市“贫民窟”的出现。五是必须考虑当地的风俗、文化以及禁忌,避免城镇化建设对传统文化的破坏继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对具有独特风俗文化的村庄要设法保留,保全人类的文化遗产。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开发乡村旅游,设法保留“榆柳荫后檐,桃李罗堂前。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巅。”“大儿锄豆溪东,中儿正织鸡笼;最喜小儿无赖,溪头卧剥莲蓬。”的诗情画意的田园乡村。珍藏那种鸡犬之声相闻,村庄袅袅炊烟,散发泥土和青草芳香的乡村美景,那是许多城市人永远走不进去的图画。乡村农居所承载的,是与城市截然不同的山居生活。住在农房里,行走在山岭、田畴间,看到的、感受到的,是未被破坏的原生态的自然之美,如松林间小溪旁绽放的幽幽百合,纯净,淡然,朴素,恬静。乡村与自然环境是共生的关系,最为协调;乡邻间浓浓的淳朴的人情味,透视出安居乐业和谐相处的中华文明;乡村是人类的故乡,是城市人的精神家园。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乡村也要注入现代文化的元素,更增灵性,做到与时俱进、科学发展。

农村劳动力转移推动农民转化为市民的进程,加快城镇化,并有利于农村住宅土地的释放。由于农村住房是单家独院,占有较大的土地面积,在政府规划引导下的城镇化,应是具有一体化的、具有观光性的城镇建筑群。城镇住宅是向空中发展,是人口密集度增加、土地集约化使用。但要真正意义上的农民转化为市民,必须建立较完备的养老、健康医疗等保障体系,才能让农民放弃对土地的依恋,真正释放其生产和住宅用地。此外,城镇化过程中的人口集中会引导产业集聚,有利于深化社会分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运营效率,促进经济发展。城镇化过程中的人口集中,提高城镇公共产品的利用率,节约社会资源,可以用小资金办大事情。

(二)城镇化的拓展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

随着城镇化快速的发展,基础设施的建设规模、发展速度也发生变化,这将进一步扩大就业。城镇化发展推动城镇建设的合理规划,有利于刺激城镇房地产的发展。房地产的发展拉动钢铁、铝、玻璃、水泥的发展,缓解这些行业的产能过剩,可以为中国经济结构的调整提供一个缓冲期[5]。也为抑制大城市房地产泡沫的扩大提供了契机。这些发展都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机会。

城镇化的发展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这些转移的劳动力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创造智力条件,便于适应城镇生活;二是年轻的青壮年农民工,易于接受新生事物,易于学习新的技能;三是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具有较富裕的家庭背景,为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提供了资金准备。在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过程中也会带来一些副产品。一是高素质劳动力的转移,导致农村人口的素质弱化;二是在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过程中引发资金转移,导致农村出现财富洼地。农村高素质劳动力转移和农村资金流失进而导致农村空心化和农业弱质化。因而在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过程中始终要关注城乡协调发展,避免城乡二元结构的扩大,有悖城镇化建设的应有之意。因而为了避免农村的智力和资金流失给农村和农业带来的负面影响,政府要实施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扶持政策。

在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过程中,若农业所占比重偏高,则农民人数庞大。我国长期有“十亿人口,八亿农民”之说。然而,农民人数虽众,对政策的影响却小。这是由于农民居住分散导致集体行动中过高的沟通成本,以及单个农民的产品只是农业产出的微小份额,因而造成免费搭车现象,从而导致其缺乏政治力量[6](P184)。由此便形成农民人数虽众而政治影响力甚弱的所谓“数量悖论”。因而,在这个阶段,农民的利益将受到其他强势利益集团的侵犯和掠夺,而农民却难以形成利益集团实施有效对抗。但随着经济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农业份额相对下降。当农民的数量大幅度减少后,国家与农民的关系以及相关政策的城市偏向就发生逆转。这时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时机也就成熟了。

城镇化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需要现代农业的发展作为依托,因而首先是通过加大对农业科研的投入、改进农业生产环境、保护水和耕地等农业基本资源,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产业结构优化,农业份额趋于变小,就越需要一个从科技水平、基本资源的可持续性以及农业生产环境等方面体现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其次是按照反哺农业、支持农村的政策原则重新塑造财政和金融体制,为金融资源从非农产业和城市向农业和农村流动构造机制、疏通渠道。这就需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发育资本市场,为农村和农业提供充分的资金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城镇化建设进程中,需要有一个稳定的现代农业发展为基础。最后,把农村教育、卫生事业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提高农村的社会发展水平。不仅农业和农村的进一步发展需要增强农村劳动力的人力资本,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加快城镇化建设,也必须以必要的人力资本储备为前提。在有限的资源约束下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本水平需要从现存的城乡差距中挖掘潜力[7]。

四、开发农村人力资源,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城镇化进程

(一)强化农业技能教育,降低农业劳动力数量

由于城镇化的发展,刺激一部分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而这部分农村劳动力一般具有较高的素质,并且能适应城镇生活。而经营农业的农村劳动力素质相应较低。而其现有的素质与现代农业的发展是不相称的,必须提高农业劳动力的业务素质,提高经营技能。由于一部分农村劳动力从农业经营中释放出来,农村人均土地的经营面积相应增加。这就为实施农业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创造了条件。一是中国经济发展积累的资金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资本储备;二是科技进步为农业使用现代农业耕作技术提供了契机。这意味着中国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发展主要是受人的因素和土地流转的制度因素制约。

人的方面是要进行农业技能教育,为现代化的农业经营培养人才。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的加快以及城镇化的发展,经营农业的劳动力数量必然逐步减少,使之与现代农业的发展进程契合。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农业所占比重将降低,推动产业升级。此外,技术进步、农业现代化的资本扩张在降低农村人口的同时,对经营农业的劳动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因而为了优化产业结构,实现农业现代化,要对农村人口进行农业技能教育,培养新时代的新型农民,尤其是新型职业农民,以适应发展农业现代化的需要。

土地流转方面则要加快制度创新,以实施农业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在现阶段,农村土地流转方式已呈现多样化的发展特点,如土地互换、土地出租、土地股份合作、土地转包以及农村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等。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城镇化进程中,根据各个地方的经济发展特点,因地制宜,创新土地流转制度。实施先试点、再推广,选择适合中国国情的土地流转制度。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同时,实施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实现农业现代化。

随着农业技术进步、农村土地经营规模扩大、农业机器设备的资本积累以及农业经营人才技能的提高,农业劳动力数量会出现递减趋势。在农业内部,若农业工人的工资增加,则会出现资本替代劳动,使农业经营出现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转变,有利于加快经济结构的调整。在城乡之间,若出现农业劳动力的工资低于城镇劳动力,且农业劳动力技能具有非专用性,则会导致农业劳动力向城镇转移。

在一定的技术水平和农业劳动力数量下,农业劳动力的边际产量曲线向右下方倾斜,在资本数量不变的情况下,边际产量曲线也相应不变。但若资本增加,边际产量曲线也相应向右移动,在同样的劳动力数量下,劳动的边际产量增加,其前提是强化农业技能教育,即开发农村人力资源以适应资本扩展需要。因现代农业初始资本量较高,而资本增量在一个较短的时期内较小,与工业资本相比,其增量可以忽略,难以影响资本价格。因而,可设资本价格和资本的边际产量保持不变,即不变,若要成立,则必须是ω也相应提高。在农业劳动力市场,随着农业劳动力工资提高,则劳动力雇佣量相应降低。释放出来的劳动力必须在其他行业寻找就业岗位,推动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随着劳动力转移和土地经营的进一步集中,农业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资本规模也会相应增加,进一步提高农业劳动力的边际生产力,其工资也会相应提高,则又会进一步减少农业就业劳动力,推动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在农业劳动力的工资与城镇劳动力的工资水平相等时,则达到一个短期均衡。随着技术进步、资本积累以及城镇工人工资的增加,则又会出现失衡。农业资本会进一步增加,又会出现向新的均衡渐近。在这个变化过程中,农业人口逐渐减少,城镇人口逐渐增加,则会出现城镇化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和谐演化。

在农业人口减少的过程中,农业劳动力的边际产量在增加,农业总产量也会相应增加。由于农产品的价格弹性和收入弹性较低,对农产品的需求存在一定的刚性。在农产品供给增加,需求不变的情况下,农产品的均衡价格降低。若在一定的市场容量下,将会影响农业经营收入,为了避免伤害农民生产经营的积极性,政府必须实施干预,实施财政扶持,开拓国际市场。工资是再生产劳动力的保证,而农产品是构成工资的重要部分,农产品的低价格可以抑制工资的过快上升。与此同时,农产品也是许多加工企业的重要投入要素。较低的农产品价格有利于缓解企业生产成本的提高,提高其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因而农产品价格的确定必须探寻一个合适的均衡点:既不影响现代农业的健康发展,也不能在带来难以摆脱的财政负担的同时影响相关产业的发展。才能实现经济结构优化,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二)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城镇就业能力

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加速,城镇人口增加,城镇就业压力也相应增加。而新转入的农村劳动力要适应新增加的就业岗位,必须进行相应的就业培训。

由于沿海地区的产业转移以及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优化,新增的城镇劳动力必须学习新的技能以适应就业岗位的技能要求。为了提高技能,提升生产效率,保持企业的竞争力,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的特点,采用具有地方特色的实现路径。

1.企业进行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提高劳动技能

若是企业雇佣的劳动力的劳动技能具有专用性,即该技能只适用于该企业,则企业可以给农民工提供免费培训。若提供培训的专业技能具有非专用性,即该企业提供的就业技能培训可以适用于多家企业或多个行业,则企业为了避免熟练劳动力的流失,从而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企业可采用以下方式进行:(1)适当增加试用期,在此期间,只提供较低的工资,其应该获得的工资与实际获得的工资的差额应是劳动力的技能培训费用,期满后再根据劳动力的边际生产能力发给工资。(2)双方订立契约,根据就业培训费用多寡制定长短不一的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应得工资与实际工资的差额的现值和等于培训费用的现值和,即其中Wyi、Wsi、ci为应得工资、实得工资和培训费用。与此同时,政府可以根据企业培训费用的多少和培训技能应用的广泛性给以相应补贴,鼓励企业实行技能培训。补贴按培训人数和培训支出金额分为不同的数量等级,财政补贴数量按累进比例进行。补贴资金来源于设立的专项资金,其资金从企业所得税和企业在岗职工所得税中提出一定比例作为专项资金。此外,还可根据企业培训的人员给企业或社会的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2.政府成立专门的培训机构,提高农民工专业技能

政府成立专门的培训机构,其培训费用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1)学员自筹。自筹部分需根据学员经济状况、生源所在地区经济状况甄别对待。对来自偏远的经济落后地区、家庭经济状况较差的学员,培训费用给予优惠甚至免除。已有就业意向的农民工也可以给予优惠,或者由农民工就业的企业承担相关费用。(2)企业赞助。依据自愿原则,鼓励企业对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提供资金支持,回报社会。对做出较大贡献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或其他相应的政策支持,如在同等条件下,政府可优先购买其产品或让其承包公共工程项目。(3)政府财政支持。成立城镇化和现代农业发展基金,分别用于培训现代城镇工人和现代农场的农民,使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相互促进。

3.地方高校、职业学院或其他民间组织开展职业培训

地方高校或其他组织、地方政府、企业进行产学研合作,为地方经济发展制定规划、培养人才。每个地方高校要把为发展地方经济、培养人才作为一项重要的教学目标。培养适合经济发展亟需的人才,同时对在岗职工进行职业和技能培训,以迎合经济发展、产业结构优化的需要。鼓励学校培养就业的优秀人才对学校的发展给予多方位的支持,如捐款成立办学基金、企业经理来校教学或做报告等。做到人的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紧密联接在一起,实现人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五、结论及建议

中国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极大的释放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最大限度的解放了生产力,农村的面貌为之焕然一新。与此同时,农村剩余劳动力由隐而显的凸现出来。尔后东南沿海地区的改革开放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创造了平台;农村改革所创造的经济剩余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准备了经济基础;农村年轻一代文化知识水平的提高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了智力支持。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向东南沿海地区以及其他大城市涌动,形成了一种“潮涌”现象。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为推进城镇化进程提供了激励。新型城镇化是“人的城镇化”,同时也为农业经营方式的变革形成了压力,为农业现代化创造了条件。

(一)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

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城镇化发展必须协调促进。一是城镇化与经济发展要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和生活保障;二是农村劳动力转移要适应城镇化与经济发展的需要。为了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城镇化进程协调促进,在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同时,要加快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实现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互相促进,协调发展。

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农业现代经营方式协调促进。一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导致农村土地抛荒,为农业的规模经营提供了客观条件,激变农业经营方式的改变,创新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二是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农业经营体制和经营方式也相应发生变化,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进程。经营现代农业需要较高素质的农业劳动力。因而,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加快开发农村人力资源,提高农村人口素质。

(二)切实保护农民利益,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

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城镇化、土地流转、农业现代化、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协调促进过程中,消除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达到人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但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城镇化的发展过程中要切实保护市民化的农民利益。

1.尊重农民选择权,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政府要设法保护农民这个弱势群体的利益,防止农民的微薄利益继续遭受侵犯和掠夺。因现阶段的农村土地还承担农民的养老功能,要防止大量非自愿失地农民的出现。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遵循公开、自愿、平等、互利原则。彻底解决政治歧视和经济掠夺。

2.真正实现农民的市民化,避免城镇化目标异化

在农村劳动力转移推动城镇化进程中,真正实现农民的市民化。政府要取消歧视性的户籍管理制度,向农民提供无差别的社会保障,取消一切歧视农民的不合理制度和政策安排。农民有权力选择他们的身份,选择他们的居住地,选择他们的生活方式。城市和农村的人口,必须实现双向选择和自由流动。在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过程中,要主张市场主导、政府诱导的原则,坚决抵制政府的强制干预,以免形成一种以追求政府“政绩”“圈钱”和“圈地”为目的的“造城运动”。城镇化是经济发展的结果而不是相反,因而,政府要努力发展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产业结构,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城镇化创造主客观条件,政府应承担“种桐引凤”的责任,避免农民“‘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

3.实施城镇化发展的质量考核,切忌追数量求规模的“伪城镇化”

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要防止忽视质量、追求数量和规模的现象。截至2012年底,中国城镇化率已达52.57%,但户籍非农人口占户籍总人口比重不足35%。应警惕城镇化推进过程中的“伪城镇化”现象,即城镇常住人口中有2亿多人没有非农人口户籍,与户籍非农人口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社会均等化方面存在差距。而这种差距将是下一步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新型城镇化,不是简单的人口比例增加和建筑面积扩张,而是产业结构、就业方式、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一系列由“乡”到“城”的重要转变过程,是以人为本、公平共享的城镇化。推进新型城镇化要注重提高城镇化质量,既要注意防止城市病,不能一边是高楼林立,一边却是棚户连片。也要注重解决城市内部的二元结构,降低城镇化的门槛,帮助广大农民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中有愿望的人逐步融入城市。

[1] 贺文华,卿前龙.《劳动合同法》与农村劳动力转移[J].天府新论,2011,(1).

[2] 贺雪峰.城镇化是经济发展的结果,不能倒果为因[EB/OL].http:// www.caogen.com/blog/Infor_detail/50105.html2013-06-27.

[3] 刘镇.让城镇化成为经济转型与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载体[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13,(1).

[4] F.A.哈耶克.致命的自负[M].冯克利,胡晋华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

[5] 贺文华.房地产、经济增长与宏观经济政策[J].西部论坛,2012,(5).

[6] 曼瑟尔·奥尔森著.集体行动的逻辑[M].郭宇峰,李崇新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7] 蔡昉.“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经济学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06,(1).

责任编辑:胡燕京

Research on Labor Transfer and Human Resources Development in Rural Area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New Urbanization

HE Wen-hua

( Regional Economic Research Center of Hunan, Shaoyang University, Shaoyang 422000, China )

Since the reform of rural land contract system has released the farmers' enthusiasm for production, the problem of rural surplus labor has gradually become prominent. The low comparative advantage of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has stimulated the transfer of rural surplus labor to coastal regions. On the one hand, rural labor transfer has created conditions for large-scale land management and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 on the other hand, rural labor transfer has stepped up the urbanization process. But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 and urbanization of farmers need high-quality workforce, which adapts to the modern agriculture, modern industry and modern service industry. Therefore, we should try to develop rural human resources in order to realize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urbanization and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people, and eventually realize the great rejuvenation of the Chinese nation.

rural labor transfer; urbanization; new rural construction; rural human resources development

F323.6

A

1005-7110(2014)04-0015-08

2014-04-26

湖南省社科基金委托项目“民营企业融资困境与制度创新研究”(2010JD46)、湖南省社科基金重大委托项目“湖南‘两型社会’建设中邵阳发展战略研究”(2010WTA16)。

贺文华(1967-),男,湖南隆回人,邵阳学院经济与管理系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世界经济与贸易,经济增长与发展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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