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丽红
(赤峰市医院,内蒙古 赤峰 024000)
关于对赤峰市发展民营经济的思考
武丽红
(赤峰市医院,内蒙古 赤峰 024000)
实践证明,越是经济发达的地区,民营经济发展也较为充分,浙江等地区的民营经济份额已达到经济总量的70%.赤峰市民营经济比重虽然已占全市经济的半壁江山,但还存在的民营经济占比小、融资难等诸多问题.现对赤峰市民营经济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就如何推进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提出对策建设.
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对策建议
赤峰民营经济发展经历了曲折向前、螺旋上升,从小到大、不断成长的发展历程,人们对民营经济的认识也经历了不理解、不接受到初步认识、全面深化的过程.民营经济已由国民经济的重要补充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支撑赤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在创造社会财富、增强地区经济发展活力、吸纳就业、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突出贡献.
2012年,赤峰民营经济市场主体达到16.7万户,占全部市场主体户数的97.5%;从业人员98万人,占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的76%;实现增加值805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51.3%;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63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65%;实现税收69.3亿元,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49.7%.民营经济已经占据了全市经济“半壁以上的江山”,是赤峰经济发展的主体力量、创造社会财富的重要来源和扩大城乡就业的主要渠道.同时,民营经济还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多年来,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革,使一大批陷入困境的国有、集体企业重新焕发了生机,分流安置了一大批下岗职工;民营经济本身就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其不断发展壮大,也使市场经济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民营经济创业者和从业者在发展过程中普遍增加了家庭财产,得以安居乐业,为社会和谐提供了重要保证;还有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致富思源,积极参与公益和慈善事业,承担社会责任,成为社会走向和谐的重要体现.
赤峰民营企业总量少、规模小、结构不合理.在赤峰民营经济市场主体中,企业不到1.6万户,仅占市场主体的9.6%,绝大部分仍处于个体工商户阶段.以内蒙古工商联调查评选的“内蒙古民营企业100强”为例,2012年赤峰只有3家入围,且排名靠后,这与赤峰的经济总量、人口总量极不相称.再以工业企业为例,2012年规模以上非公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仅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30%,销售收入过亿元的民营工业企业户数仅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三分之一.再从产业、产品结构看,民营企业初级产品多、产业层次低、产业链条短的问题也非常突出.一产中从事种植养殖的多,龙头企业少,农畜产品深加工类的龙头企业更少;二产中从事资源开发的多,加工制造业少,科技创新型的更少,产业延伸明显不够;三产中从事传统商贸服务业、房地产业的多,从事生产性和新兴服务业的少.此外,民营企业还普遍存在经营粗放、管理水平不高、人才短缺、品牌建设意识差等问题.
3.1 明确民营经济发展的方向和重点,积极推动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大力实施全民创业战略,切实把群众中蕴藏的追求富裕、勇于创造的潜能释放出来,把社会积淀的民间资本、各种资源有效利用起来,使之成为推动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把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作为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制定民营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民营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行业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保障措施.积极营造尊重劳动、创业光荣的浓厚氛围,努力为创业者创造条件、打造环境,放手让各类生产要素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结构,重点是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向工业特别是加工制造业、农畜产品加工业发展,向文化产业、旅游产业、现代物流、金融、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发展,向公共交通、水热气、垃圾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事业和农村牧区小型水利设施、电厂、电站、电信、公路桥梁等营利性基础设施领域发展,向教育、卫生、体育、养老等社会事业领域发展.加强民营经济品牌建设,按照知名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品牌行业-品牌地区的路径,培育形成一批品牌产品和品牌企业,进而形成知名的民营经济品牌.大力实施大企业带动工程、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和小微企业培育工程,按照个体工商户-企业-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旗县区级重点企业-市级重点企业-自治区级重点企业-国家级重点企业的路径,引导、培育民营经济由小到大、由低向高、茁壮成长.
3.2 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放开手脚加快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本着政治平等、政策公平、非禁即入的原则,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是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政府色彩比较浓、垄断性比较强的行业和领域都要鼓励、支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为民营经济提供平等竞争的条件.鼓励、推动各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推出更多适合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增加金融供给,逐步提高民营经济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引进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面向市场、反应灵敏、运作灵活的地方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多渠道满足民营经济融资需求.要加强对小微企业的融资培训、辅导,普及融资知识,鼓励小微企业通过发行债券、上市、出让股权等多种方式直接融资.增加财政担保金、风险补偿金投入,积极扩大小微企业助保金规模,通过担保、风险补偿、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扩大小微企业融资规模,降低金融机构贷款风险.加强民营经济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小微企业经营财务指标,满足金融机构贷款要求;加快商会、行业协会、信用协会等互助合作组织建设,增加信用担保和信用贷款;加快建立统一的、具有权威性的小微企业信用评级机构和信用评级体系,增强小微企业信用意识,增进银企之间互信,促进银企对接和小微企业信贷增长.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简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的同时,要把对民营经济服务的重点放在制定规划、落实政策、加强引导、维护市场秩序、提供公共服务上来,对民营经济多服务、少干预,多帮忙、少添乱,切实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3.3 加强民营经济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民营经济的层次和水平.民营企业要讲诚信、重信誉、依法合规经营,增强诚信和守法经营意识.树立强烈的创新意识,善于用新思维谋划发展,用新思路寻找机遇,始终保持领先一步.舍得在技术改造、技术研发、技术创新上增加投入,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大企业大集团的合作,积极引进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新产品,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劳动效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升级换代,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要有人才为本的意识,千方百计吸引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留住人才,在政府加快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加大人才培训培养力度的同时,民营企业自身也要加大人力资本投入,积极引进、培养技能型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依靠人才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打造一支懂经营、会管理、素质高、实力强的优秀企业家队伍,依靠企业家队伍引领民营经济提升层次、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宣传民营经济发展的先进典型,强化全社会对发展民营经济的认识和理解,提高民营经济的社会地位和民营经济人士的政治地位,增强民营经济人士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发全民创业热情,在全社会形成重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发展,尽可能多的创造就业岗位,安置就业人员,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参与扶贫、救助、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承担更多责任,努力在奉献社会中实现自身价值.
F120
A
1673-260X(2014)01-008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