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高校招生录取模式推进素质教育

2014-03-29 01:31贾楠亭
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4年4期
关键词:公平志愿素质教育

贾楠亭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陕西 西安 710000)

改革高校招生录取模式推进素质教育

贾楠亭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陕西 西安 710000)

高考制度恢复以来,本着合理公平地为国家选择人才的原则,高校采取的录取模式主要以根据考生的高考分数,同时兼顾其填报的志愿的形式进行录取,努力为考生创造相对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然而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到来,高校在扩招的过程中,暴露出了越来越多的问题,显示出传统的高校招生录取模式已经不再适应我国当前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式,成为阻碍我国高等院校素质教育向前推进的一个制约因素,针对这种情况,进行高校招生录取模式改革势在必行.

改革;高校招生;录取模式;素质教育

高考结束后,高校招生录取就开始了,如何才能兼顾选拔优秀的人才和维护教育公平,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再加上近年来高校招生录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的逐渐暴露,全社会要求改革高校招生录取模式的呼声也越来越大.

1 我国当前高校的招生录取模式

1.1 根据考生的高考分数择优录取

当前我国高校在录取新生的过程中,主要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来划分专业,这一现象在考生分数高而第一志愿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其不合理性就表现得尤为明显.如部分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都会选择愿意服从调剂的这一项,因此当它们的高考成绩已经达到了某一高校的录取标准,但却不能够满足考生的第一志愿时,学校大多数情况下,会将其调剂到专业课程相关且考生分数能够达到录取水平的其他专业.这种情况下,部分考生在入校后,很容易因专业意愿得不到满足而对所就读的专业产生不满情绪.

1.2 根据考生的志愿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高考结束后,考生就要开始估分,并根据所估的分数先后顺序填报4个院校志愿.高校在录取过程中,会严格按照考生所填报的志愿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假如考生的分数达到其第一志愿院校的该专业录取标准时,就予以录取,若达不到,则根据学生是否愿意服从调剂进行安排,若学生愿意服从调剂,则可根据其分数进行调剂,若不愿意服从调剂,则将考生刷落.然后再进行下一志愿的录取.

2 高校招生录取中存在的弊端

2.1 高考分数成为录取的唯一标准造成应试教育难以向素质教育转变

现行的高校录取对高考分数的过度重视,破坏了中学教育正确的导向作用,致使应试教育难以向素质教育转变.在高考以分数为录取标准的大棒压力下,中学为了追求较高的升学率而将教学的中心和高考分数、升学率挂钩,致使高考靠什么,学校就教什么,在这种情况下,系统的学科知识被割裂为几个孤立的知识点、能力点,知识点之间的联系被进一步拆解.为了使学生在高考中取得好的分数,学校在教学过程中,又会不自觉地在知识点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标准,敦促学生反复练习,最终产生了学生片面的知识结构和所谓的“深挖洞”式教育结构,致使应试教育畸形发展.

此外,由于教学内容完全和分数挂钩,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会想方设法地将考试要用到的知识“塞进”学生的脑袋里,而且会自觉地产生一种“积累的知识越多越容易考出好成绩”的想法,因而一直跟在学生的身后督促其扩展、深挖知识,而在这种情况下,学生只能被动的接受教师“填塞”进来的知识,被动的、机械的死记硬背,以便能在高考试卷中答出合乎高考模式规范的答案,这种制式的答案也会大大阻碍学生进行创造性思维,进而抑制学生创造力的发挥.

可见,高考的分数不仅成为了考生的命根,也成为了中学教学的基本,在这种情况下,应试教育迟迟不能予以改革,素质教育也难以在基础教育阶段予以全面推广,这不仅会严重影响我国基础教育阶段的教学改革的推广,也会在很大程度上阻碍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为了不断提高学生的应试能力和高考分数,学生在题海和考试的制度压迫下完全丧失自我,几乎成了一个机器人.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艺术素养也得不到有效地培养和提高,在这种教学制度下成长起来的学生常常会没有个性、业余爱好,成为“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书呆子,一心只期盼能够在高考当中取得高分,因而担负着沉重的精神压力,进而损害其身心健康.

2.2 地区保护政策导致招生不公平

当前的高校招生时,常常会人为地制造一些区域间的不平等性,这主要体现在地区的招生政策保护上.以北京为例,北京区域内的大学在招生时,对于本市内的学生,录取的分数线明显低于其他地区,这就造成了同样考分,北京市的考生可以进入本区内的一所高校,但其他地区可能就无法被该所高校录取.由于这种因素,近年来,北京市招生录取的矛盾已经引起了全国的广泛反对.而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北京高校设置了地区保护政策,以北京大学2009年的文科招生规划为例,该年北京大学在北京就投放了100多个招生指标,其余30多个省市共投放制胜指标400个,仅北京一个地区的招生指标就占到了全国总指标的20%①.在这种情况下,招生的公平确实难以实现.当然,并不是说仅有北京的大学有这种地区性保护政策,我国其他地区的大学也有地区性保护政策,如复旦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南京大学等重点大学在本省录取考生的数量甚至达到了招生总量的30%~40%,有的学校甚至高达50%②.

2.3 高校自主招生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

自主招生考试制度是指高校在教育部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宏观调控下,遵循公平、公正、负责的原则,以市场人才需求为导向,从自身教育教学资源的条件出发,独立自主地拟定招生计划和组织选拔录取的招生制度③.然而在现实中,高校的自主招生大多是在各省级招生办公室的组织下进行的,需要接受各省划分的录取分数线以及投档比例的限制,高校只能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提供档案的考生中择优录取④.所以,从招生的过程来看,高校自主招生的自主权利并没有得到充分体现,这种情况致使部分考生仍然认为,高校的自主招生是一种政府行为,而不是高校依法办学的法人行为.

3 改革高校招生录取模式的措施

3.1 转变思想,大力推进自主招生

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与发展的关键点上,综合国力正在不断增强,但同时也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国际竞争.众所周知,国家综合国力的竞争就是人才的竞争,我国想要崛起,就需要培养出适合社会发展需要、有较强竞争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

为了改革现有的以“高考分数”为唯一标准进行招生的录取模式,教育部于2003年正式启动了高校自主招生制度,在这项改革方案中,教育部期望通过高校自主招生的方式逐渐改变现有的“一考定终生”的局面,真正实现“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因此给予了试点高校录取考生的自主权,以便高校能够自主的选择所需的人才,录取一些高考分数到达同批次录取分数线,但却不能通过正常录取程序进入本校的“专才”“怪才”“偏才”学生.这种制度能够有效地改善当前我国高校招生录取的弊端,培养学生的个性和创造性,为国我培养出专门领域内的人才,是一项有利于促进高校招生录取改革的措施.但在实施了10年后,通过调查,可以发现,当前高校的自主录取多是在省级政府招生办的组织下进行的,自主选拔的方式也仅为将录取分数“降低20分”,所录取的学生大多数通过正常的录取程序也能予以录取,而其中“专才”“怪才”“偏才”的学生数量十分稀少,这就造成我国高校自主招生距离预期目标仍有较大差距,面对这种情况,只有进一步解放思想,大力推进高校自主招生深化改革,从高考的科目、内容、形式、录取方法等方面进行全面改革,以真正实现“不拘一格”选拔人才的目的.

3.2 改革高考录取区域性不平衡现象,促进录取公平

如同上文所述,先行的高校录取制度受到多种因素如政治、经济、文化、就业、人口等影响,因此常常表现出较强的地区保护性,造成高校录取制度的不平衡现象的产生,面对这种情况,应从促进经济发展、平衡高校布局、改革考生户籍制度等入手.

首先,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国高校录取的不平衡性主要产生于区域经济的不均衡,即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录取的不平衡.表现在现实中,经济发达地区的高校因考生众多、考生填报志愿众多,录取常常较为紧张;而经济欠发达地区考生报考的较少,录取较为宽松.因此,我国要全力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均衡,使区域经济能够协调、可持续发展,才能进一步解决高校招生录取的地区性差异.

其次,我国高水平的高校大多分布于经济发达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高水平高校分布较少,这就造成高等教育资源的不平衡.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国应努力调整高等教育资源的分布,大力发展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高等教育,以平衡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高等教育资源.

最后,我国高考规定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考试,从而造成每年有大批考生因学籍地没有户口而不得不返回户口原籍进行考试,这一点在农村表现得尤为明显.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民的大量进城,很多考生也对跟随父母进入城市,在城市学习,但因为在城市没有户口,高考时就需要返回原籍,再加上中学阶段学校对学生户籍的要求,造成了大量留守儿童的产生,这种现象也加大了高考的不公平,因此我国应着力改革考生户籍,使其能够正常参与教育,进而取得好的成绩,进入好的大学.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高校录取学生仍以考生的分数为标准,参照其填报志愿的情况,进行按分录取、按志愿顺序录取的现象,因而造成了高考分数成为录取的唯一标准,也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素质教育的实施,再加上地区保护政策的不公平、高校自主招生受限制等问题的出现,对高校招生录取模式进行改革已经成为一种必然.本文认为我国可从加大高校自主招生和改革录取地域性不平衡两方面入手,进行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

注 释:

①姚雪琴.高考录取中的地区均衡问题探讨[J].陕西教育学院学报,2008(8).

②张千帆.走向更为公平的大学招生制度——中国问题与世界经验[J].浙江学刊,2010(1).

③张继明.从高等教育大众化角度审视高校自主招生[J].湖北招生考试,2005(8).

④张爱萍,黄权.高校招生录取摸式改革初探[J].株洲工学院学报,2004(6).

〔1〕洪雪辉.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整体思路[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5(4).

〔2〕张爱萍,黄权.高校招生录取摸式改革初探[J].株洲工学院学报,2004(6).

〔3〕王汝凤.改革高校招生录取模式推进素质教育[J].现代教育科学,2003(5).

〔4〕吕秀华,杜云.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改革的思考与探讨[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2(10).

〔5〕罗钫.对高校自主招生改革的若干思考[J].龙岩学院学报, 2006(3).

〔6〕姜尔岚.论素质教育视野下的高校招生考试改革[J]中国成人教育,2006(9).

〔7〕姚雪琴.高考录取中的地区均衡问题探讨[J].陕西教育学院学报,2008(8).

〔8〕张千帆.走向更为公平的大学招生制度——中国问题与世界经验[J].浙江学刊,2010(1).

〔9〕张继明.从高等教育大众化角度审视高校自主招生[J].湖北招生考试,2005(8).

G640

A

1673-260X(2014)02-018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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