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慧明,何春艳
(1.赤峰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内蒙古 赤峰 024000;2.大连市第二十三中学,辽宁 大连 116091)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就把义务教育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进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从义务教育到农村义务教育,最终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国家领导人一直把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实现全民义务教育当作是持之以恒的重任和责任.当前,我国的义务教育基本已经全面展开,在发展的进程中也取得了相应的成果,然而毕竟是处于起步阶段,义务教育发展中也存在着一些发展不均衡的状况.面对这样的情形,我国应该做出妥善的解决措施,真正全面实现我国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要内容就是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所谓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就是保证各个地区的各级各类学校在实行义务教育期间,学校内的基础教育资源及条件等都能保持在一个均衡水平状态,这样才能保证全民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平和公正.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求的不是绝对的平均发展,更加不是实行教育上的平均主义,它所主张的是在依据各个地区的经济、政治以及教育发展状况的基础之上,尽可能地缩小各个地区因这些原因而造成义务教育上的差距,这个缩小差距的过程可能需要花费一段时间,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就是这样一步一步地将各个地区的差距逐渐缩小,让接受义务教育的孩子能够在义务教育阶段获得应有的公平教育.所以从具体的层面来解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内涵就是:首先在学校的教育资源和条件上要进行相对的均衡,这样才能切实保证孩子们在接受义务教育阶段能够获得公平、公正的受教育机会和条件,其次是在制度建设上要能够保障各个地区的孩子都能够获得受教育的平等权利,并且能够确保孩子们都能够上学和升学,最后就是在思想观念上,要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要性的宣传,让每一个公民都能够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义有全面且充分的认识和了解,并且要积极地为孩子们提供受教育的条件和环境.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提出并不是偶然的,它是经过了教育工作上的重重改革之后得出的最终结果,它的提出也有着重大的历史背景.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义务教育已经发展了几十年,这过程中取得了重大的成果,而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的局面,所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提出是面临在这样的一个现实背景之下的,此外,我国在教育制度上就要求实现全民的平等受教育权利和机会,要求将提高全民族素质、实现义务教育作为国家教育工作中的重点,所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提出也是处于这样的制度背景下,最后就是江泽民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其中一项思想就是要求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其中就包括教育政策也包括教育制度,所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满足这一要求的,它能够保障每一个孩子都能够享受到公平公正的受教育机会和条件,而这也正是保证了他们的基本权益,所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也是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出的政治背景下提出的.
我国各个地区由于地理位置、自然环境等原因,导致它们在经济发展上存在着很大的差距,这直接使得各个地区的教育状况也存在较大的差距,而且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与经济较落后的地区在教育上的差距仍然在逐渐扩大.根据相关调查数据显示,在我国东、中以及西部地区,用于中小学生的教育公用经费就存在很大的差距,平均下来,每年东部地区的公用经费都是中西部地区公用经费的三四倍左右,不论是从教育的资源还是教育的条件上,东部地区都远远优于中西部地区.这样的局面就使得不同区域的孩子在受教育机会和受教育条件上存在很大的差异,而且在一些落后的民族地区,男童的上学率远远高于女童.
由于我国建国以来一直以城市为发展重心,久而久之社会就发展成了城乡二元化的结构,在这样的背景下,城乡间的教育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而且这种差异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而逐渐在扩大.城乡之间,不论是在教育的硬件上,还是软件上都发展得极其不均衡,城市的孩子基本都能享受到义务教育下的平等受教育机会和条件,而农村的一些孩子就时常面临辍学.所以在城乡之间,义务教育发展得局面极其不均衡.
一些地区的政府都特别讲求精英主义,所以在实行地方教育政策的时候,对于一些重点学校都会予以相应的倾斜,具体表现在加大重点学校在教育经费以及教师人事上的辅助,而原本一个地区的重点学校就比较少,大多都是普通学校,这就造成极少数的重点学校拥有着丰富的教育资源和教学条件,而绝大多数的普通学校所能够拥有的教育资源和教学条件却越来越不足,这样的状况直接导致普通学校跟重点学校在教学的各个方面就存在较大的差距,进而也就造成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受教育的不公平性.
2.1.1 加强各个地区教师资源的流动,为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提供师资基础
教师作为教学的主体,要想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首先就应该实现师资力量的均衡,具体的应该落实到教师绩效工资的政策当中,各地政府可以联合当地学校制定相关的教师流动制度,加强学校老师与其他地区学校老师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可以定期安排一些老师到乡下学校去支教或是挂职,学校也可以定期开展一些课研活动,加强老师们之间的学科交流,或者也可以开展城乡交接的支教活动,让城乡学校的老师进行相互间的交换,城市的学校可以派遣一些优秀的老师到农村的学校去进行挂职教学,而农村学校则可以安排一些年轻的老师到城市学校中来边教学边锻炼.这样就能够提高城乡学校师资队伍整体教学水平的提高,为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了均衡的师资条件.
3.1.2 加强城乡薄弱学校的资源配置
学校的教育资源和教学条件是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学校教育资源以及教学条件的落后会严重影响老师教学的质量和效率,进而也会对孩子的义务教育产生不公平性.根据我国相关制度的规定,推行义务教育的学校不论是在学校的宿舍、图书馆以及体育场等等方面的建设设备都应该要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所以各个地区的政府要加强地方薄弱学校的教学资源建设,特别是在学生的宿舍以及教室环境建设上,进而缩小薄弱学校与重点学校在教学资源的上的差距,实现城乡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3.2.1 建立健全学业评价标准
所谓学业评价,就是依据国家在教育工作上的相关要求,通过一系列有效的方式去收集学生在受教育后所发生变化的各种资料和证据,并且在这过程中去分析学生的学习情况.简单来讲,建立健全学业评价标准,就是为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的提高提供一个衡量的道具,而且它的建立还有利于提高老师的教学能力.
3.2.2 创新评价系统
随着我国信息技术的大力发展,在构建教学评价系统的时候要积极地引进现代科学技术,创新评价系统.对于各个地区的政府而言,可以为地方的各级各类学校提供相应的教学信息和教学评价结果,为学校的办学和教学指明具体的方向,进而提高当地学校教学的质量和效率,对于学校的老师而言,在教学的过程中要能够善于发现问题,然后就教学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相互间的交流与谈论,直到得出相应的解决办法,进而从教学方法上去提高教学的质量,对于学生而言,同样要善于发现和总结自己在学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这样既能够提高自己的分析问题的能力,同时也能对自己知识掌握的程度有一个充分的了解,进而提高自身的学习效率.
3.3.1 责任主体
在义务教育的实施进程中,政府机构是义务教育的首要负责方.这其中排第一位的就是省级人民政府,省级人民政府作为一个省市的最高行政机关,它对义务教育所具备的责任内容主要包括:合理配置并落实农村学校在义务教育上的经费,对省级以下的政府单位进行经费职责的划分,另外就是要承担自己职责以及财政能力之内的义务教育经费,然后制定相关的制度保障机制,最后省级人民政府还要在省区域内做好教育资源协调工作,加强自己省市在义务教育上的均衡发展.责任排在第二的就是县级人民政府.它所承担的主要责任就是管理,具体的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方面是要管理好义务教育经费.通过建立科学高效的资金拨付制度来实现教育经费使用效率的最大化,第二方面就是要管理好义务教育的落实,具体的包括帮助学校进行相关的规划管理、加强学校在教育资源上的合理配置,为学校的安全有序进行提供相应的制度和资源保障.
3.3.2 强制主体
对于未将适龄孩子送到学校去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或孩子监护人,当地的强制主体有权利和义务去进行教育与批评,这里的强制主体一般都是当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是有关的教育行政部门.对于那些不接受教育和批评的家长们,强制主体有权利对其进行相应的罚款,并且可以采取强制的方法让孩子去接受义务教育.具体的可以学习其他国家(地区)在这方面的措施,比如香港在《教育条例》中就规定如果家长在无充分理由下不让子女去接受教育的话,会被判入狱,而且会受到一定的罚款.
我国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是一个艰巨且复杂的长期工程,它所涉及到的是社会中的方方面面,单单依靠教育制度的配合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协助,所以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需要社会中各方力量的共同推动,一同去解决存在其中的种种制约因素,这样才能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一个有利的发展环境,才能全面实现我国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以及教学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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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志军,王振存.走向高位均衡: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应然追求[J].教育研究,2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