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久湘,杨雅丽
(长江师范学院 文学与新闻学院,重庆 408100)
□语言学研究
“不敢”一词在西北方言中的祈使用法探源
赵久湘,杨雅丽
(长江师范学院 文学与新闻学院,重庆 408100)
“不敢”一词在西北地区的方言中表示祈使语气,其语气要比共同语中的 “不要”等更委婉些。“不敢”的这种祈使用法与秦汉律中的 “毋 (勿)敢”有源流关系。“毋 (勿)敢”开始可能还不算是方言词,但后来由于语言的发展以及社会政治的原因,比如朝代的更替、首都的迁移等而沦为一个方言词。随着语言的发展,古代的 “毋 (勿)敢”逐渐演变为现代的 “不敢”,其表祈使语气的用法还一直保留在西北地区的方言中,只是在语气上更含蓄些。
不敢;毋 (勿)敢;祈使语气
在现代汉民族共同语中,“敢”多数情况下是一个能愿动词,“不敢”是其否定形式,二者都多用作状语,修饰其他实义动词。“敢”表示有胆量做某事,“不敢”则表示没有胆量做某事,或能力达不到。
然而,在陕西及其周边地区的方言中,“不敢”还有另一种用法——用于祈使句中,表示请求或命令对方 “不要”、“不可”、“不能”、“不准”做某事。这种情况在一些西北作家,特别是陕西作家的作品中是很常见的,例如:
加林!你再不敢耍二杆子了。刚开始劳动,一定要把劲使匀。往后的日子长着呢! (路遥 《人生》第六章)
千万不敢这样!让你爸知道了,小心把你腿打断! (路遥 《人生》第七章)
闹革命是咱穷人翻身嘛,要齐心的闹,可不敢一说话就瞪眼,有事众人好好价讨论嘛。(《秧歌剧选·惯匪周子山》)
你出去看看,我老觉乎着仓库不安全,可不敢失了火! (杜鹏程 《延安人》)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此不赘举。
在以上这些例句中,显然,“不敢”不是说没胆量怎样,而是请求或要求对方不要怎样,明显是一种祈使语气,如换用共同语表达,都可用 “不要”或 “不可”或 “不能”替换。
“不敢”的这种祈使用法,在很多汉语方言词典中,都有收录。例如闵家骥等编著的 《汉语方言常用词词典》[1]40,段开琏著的 《中国民间方言词典》[2]43,李荣主编的 《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3]508,李荣主编 《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分卷 《银川方言词典》[4]35、分卷 《西安方言词典》[5]34、分卷 《忻州方言词典》[6]310等等,指出在西安、银川、乌鲁木齐、万荣、太原、忻州等地的方言中都有这样的例子。
在许宝华、[日]宫田一郎主编的 《汉语方言大词典》中,“不敢”的这种祈使用法还包括了新疆吐鲁番、山西新绛、河南新乡、河南安阳、内蒙古临河、内蒙古二连浩特、甘肃兰州等地区[7]617。
从以上几部方言词典对 “不敢”一词的解释来看,“不敢”用于祈使句中,表示 “不要”、“不可”、“不能”,表示禁止和劝阻,不仅存在于陕西方言中,还存在于山西、河南 (北部)、内蒙古(西部)、甘肃、宁夏、新疆等一大片地区。可见,“不敢”的这种意义和用法,是属于以陕西为中心的西北方言的一个现象。
1975年12月,在湖北孝感地区云梦县睡虎地出土的秦墓竹简,其主要内容是关于秦的法律制度。其中有许多法律条文,有的法律条文用了 “毋敢”或 “勿敢”一词 (“毋敢”和 “勿敢”意思一样,没有本质差别,古时 “毋”、“勿”多通用)。例如[8]:
(意为:春天二月,不准到山林中砍伐木材,不准堵塞水道。不到夏季,不准烧草作为肥料,不准采取刚发芽的植物,或捉取幼兽、鸟卵和幼鸟。麛,幼鹿,这里泛指幼兽;鷇,需哺食的幼鸟。)邑之紤 (近)皂及它禁苑者,麛时将犬以之田。百姓犬入禁苑中而不追兽及捕兽者,杀 (秦律十八种5—6·田律)。
(意为:居邑靠近牛马圈和其他禁苑的,幼兽繁殖时不准带着狗去狩猎。百姓的狗进入禁苑而没有捕兽的,不准打死。皂,牛马圈,此处指畜养牛马的苑囿。之田,去打猎。)
(意为:居住在农村的百姓不准卖酒,田啬夫及部佐应严加禁止,违反法令的有罪。田啬夫,地方管理农事的小官。)
(意为:百姓在交易时使用钱币,质量好坏一起通用,不准选择。)
(意为:市肆中的商贾和官家府库的吏,都不准对钱和布两种货币有所选择;有选择使用的,而列伍长不告发,吏检查不严,都有罪。)
(意为:县不准擅自拆改官有的房舍衙署,如需拆改,必须请示。)
(意为:不准把火带进收藏器物或文书的府库。)
在以上所举秦代律文中,“毋敢”或 “勿敢”作为法律用语,意为 “不要胆敢”,也就是 “不得”、“不准”等,其语气是坚定的、严厉的。法律具有权威性,有威慑作用,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这里多处使用的 “毋敢”或 “勿敢”实际上是在告诫对方不要胆敢做某事,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当然,这里告诫的对象是不特定的民众和官吏。
汉承秦制,汉代法律多是以秦律为基础制定起来的,故很多还保有秦律的原貌。1983年底至1984年初,在湖北江陵张家山出土的汉墓竹简中也有这种用法。例如[9]:
(意为:严禁官府根据匿名信内容来拘捕被告人并将其治罪。不按法律办理者,以审案故意歪曲事实论罪。)
(意为:官员做事情要有分别,不是其本职工作不要去做,不是应该听的不要听。上级官使者,在身份证明书中未写明使者所需要的账簿名称的情况下,要求提出卒簿、甲兵簿、禾稼簿时,亦不得擅自给予。)
(意为:不是从驿站出发的,不能提供人食和马匹草料。)
(意为:禁止百姓、官吏、徒隶,春天、夏天不要到山林中砍伐木材,不准堵塞水道,不准烧草作为肥料,不准捉取幼兽、鸟卵和幼鸟,不准杀害怀孕将产的野兽,不准毒杀鱼鳖。绳,读为“”,见 《管子·五行》。《玉篇》云:“,或孕字。”孕重者,指怀孕将产的野兽。)
(意为:凡是马、牛经过的地方,不得设置陷井;有敢于设置陷阱以及安放其他狩猎装置,会给他人的马、牛造成危害的,虽然没有杀伤马、牛,处以耐隶臣妾之罪。)
余例不赘举。
在上举汉律各句中, “毋敢”和 “勿敢”的意义用法跟在秦律中是一样的,都是 “不准”、 “不得”等,表示祈使语气。
尽管现代的西北地区方言词 “不敢”与秦汉律中的 “毋敢”或 “勿敢”所表达的含义和语气并不完全相同,但它们在表示祈使语气、表达对对方的告诫和规劝这一点上却是相通的,它们之间的渊源和继承关系是明显的,是一脉相承的。
陕西古称 “三秦大地”,是秦的故土。今天的陕西方言,自然割舍不断与古代秦的语言的继承关系。显然,“不敢”的这种祈使语气的用法,就是秦汉律中 “毋敢”或 “勿敢”的孑遗。如前所述,这种用法不仅为陕西所独有,还扩散到周边广大地区。
“毋 (勿)敢”用于祈使句应是顺理成章的,因为 “毋 (勿)”本身含有祈使语气,用于第二人称,意思是 “不要”。秦汉律文,属官方的正式文书, “毋 (勿)敢”用在其中,在当时应该不能算是方言,只是后来由于朝代的更替,首都的迁移,此地已不是中央政府所在地,新的封建王朝建都他处,国家的政治文化中心转移,这一词语也没有被后来的官方语言所吸纳,从而沦为一个地方色彩词语,即方言词。
在 《史记》中,还可见到 “毋敢”一词,例如[10]:
于是伯禽率师伐之於肸,作 《肸誓》,曰:“陈尔甲胄,无敢不善。无敢伤牿。马牛其风,臣妾逋逃,越逐,敬复之。无敢寇攘,逾墙垣。鲁人三郊三隧,歭尔刍茭、糗粮、桢榦,无敢不逮。我甲戌筑而征徐戎,无敢不及,有大刑。”作此 《肸誓》,遂平徐戎,定鲁。(卷三十三鲁周公世家)
很显然,从 “毋敢”和 “勿敢”所处的语境来看,两例 “毋敢”中,前一例还可看作祈使语气,意思是 “不要胆敢”,后一例却已经没有祈使语气了,其意思是 “没有人敢”,“毋”已类似于 “无”或 “莫”,相当于一个否定性泛指代词。三例 “勿敢”还保有祈使语气,尤其前两例前面还有 “诫”字、“命”字提示;后一例中 “勿敢”与 “无敢”混用,都表示禁止做某事。
而 “不敢”一词在 《史记》中已有大量使用,计有数百例,但全都跟现代共同语中的 “不敢”无别,表示 “害怕,没胆量”之意,已经不再表示祈使语气了。例如:
禹伤先人父鲧功之不成受诛,乃劳身焦思,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薄衣食,致孝于鬼神。(卷二夏本纪)
厉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卷四周本纪)
赵高说二世曰:“先帝临制天下久,故群臣不敢为非,进邪说。”(卷六秦始皇本纪)
吾入关,秋豪不敢有所近,籍吏民,封府库,而待将军。(卷七项羽本纪)
秦人开关而延敌,九国之师遁逃而不敢进。秦无亡矢遗镞之费,而天下固已困矣。(卷四十八陈涉世家)
这些情况说明,“毋敢”和 “勿敢”的使用频率在降低,其表祈使语气的用法在被边缘化,在向方言转化。
到唐代 《唐律疏议》,已基本见不到 “毋敢”或 “勿敢”一词,更没有作祈使语气的用法。其中多次出现的 “不敢”一词,也与现代共同语无别。例如[11]:
臣下将图逆节,而有无君之心,君位若危,神将安恃。不敢指斥尊号,故托云“社稷”。(卷第一名例·十恶之 “一曰谋反”)
称定刑之律而不正决之者,谓奏状之内,唯云准犯依律合死,不敢正言绞、斩,故云 “不正决之”。(卷第二名例·八议者)
唐代都城虽然又回到了秦汉时的地方,但中间又间隔了几个朝代,与秦汉的政治文化中心没有接续下来;加之从 《史记》来看,汉代 “毋敢”和“勿敢”一词使用频率已大大降低,其祈使用法已开始向方言词转化,故在唐代的共同语中,已经没有 “毋 (勿)敢”的祈使用法了,其中的 “不敢”也与现代汉语常用义无别,表示 “没有胆量和勇气”做某事,也不表祈使语气。
从 “毋 (勿)敢”到 “不敢”,是语言内部发展演变的结果,是从古代汉语到现代汉语的演变造成的。古代汉语文言色彩浓厚,书面性强,而现代汉语则是白话色彩浓厚,口语性强;古代汉语词以单音节为主,现代汉语词以双音节为主。“毋(勿)”到现代汉语里被 “不要”取代,“毋 (勿)敢”就成了 “不要敢”;而 “不要敢”又不符合汉语音节双音化的演变规律,同时语意也不够简洁,在表祈使方面有重叠,于是干脆将 “要”字脱落,遂变成 “不敢”,这又恰与民族共同语中表示 “没有胆量做某事”的 “不敢”一词的书写形式竞合。到了现代,“不敢”的祈使用法还遗留在陕西及其周边地区的口语和该地区作家的作品中,已经是西北地区的一个方言词了。
从 “毋 (勿)敢”到 “不敢”,随着书写形式的变化,其语意和语气也相应发生了一些细微的变化,原来由 “毋 (勿)”表示的严厉禁止的语气,由于一些语言要素的脱落,也逐渐变成了较委婉客气的语气。从以上举例分析可以看出,在睡虎地秦简和张家山汉简中,“毋 (勿)敢”表达严厉禁止的语气,意思是 “不要胆敢”、“不得”、“不准”;而现代方言词 “不敢”则表示较委婉的语气,意思是 “不要”、“不能”。前者是一种警告口气,后者是一种告诫和请求口气。
在现代汉语中,从祈使句的语气来看,用 “不要”、“不能”、“不准”等似乎显得语气更生硬、更严厉些,而用 “不敢”则显得语气更委婉、更客气些。用前者完全是站在己方的角度,坚定地要求对方不要做什么;而用后者多是站在双方的角度——从己方来说是请求对方不要干什么,从对方来说是干了就会产生对其不利的后果,这体现了交际中的礼貌原则。从语用的角度来看,在祈使句中用 “不敢”比用 “不要”等语气更得体,更谦逊,体现了对对方的尊重,让对方听了也更容易接受。——这大概也是方言词 “不敢”在广大西北地区一带颇具生命力并长期流行的原因吧。
[1]闵家骥,等.汉语方言常用词词典[Z].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1.
[2]段开琏.中国民间方言词典[Z].海口:南海出版公司,1994.
[3]李 荣,等.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Z].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2.
[4]李 荣,等.银川方言词典[Z].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
[5]李 荣,等.西安方言词典[Z].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
[6]李 荣,等.忻州方言词典[Z].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5.
[7]许宝华,[日]宫田一郎.汉语方言大词典(第一卷)[Z].北京:中华书局,1999.
[8]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Z].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
[9]张家山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Z].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
[10][汉]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9.
[11][唐]长孙无忌,等.唐律疏议[M].北京:中华书局,1993.
[责任编辑:赵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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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3652(2014)02-0107-04
2013-12-24
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秦汉简牍法律文献语言文化研究”(12BYY074);2012年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汉语课程创新型实践教学的研究与实践——以方言与民间文化调查整理为路径”(1202007)。
赵久湘,男,山东临沂人,博士,副教授,主要从事古代汉语教学和汉语言文字学研究;杨雅丽,女,陕西武功人,教授,主要从事古代汉语教学和汉语言文字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