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贵州省雷山县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台了村级财务“三方会审会签”制度,加强对村级财务开支的有效监督和管理,让村级财务开支规范、公开、透明,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深受广大群众的好评。
“各小组长还有村民代表,可动还是不可动?同意还是不同意?请大家发表意见……”这是贵州省雷山县丹江镇乌东村动用村里3000 多元开展自来水饮水维修改造工程的讨论现场。现在,该县许多村寨每动用村里的一笔开支,都必须严格执行制定的村级财务“三方会审会签”制度,经过村主任、村党支部书记、监督委员会主任以及村民代表讨论通过方可支出。
该县在全县推行“村财乡代管”和设立村级对公账户的基础上,按照村级财务“三方会审会签”制度规定,村里的每一项收支都必须在通过会签会审制度办理审批手续后,将财务开支情况在村务公开栏上向群众公开张榜公布,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这样的村级财务新举措自然也得到了群众的认可,促进了村干部勤政廉政。
“现在村里面什么项目资金都要通过支部、村委会、监委会来商量讨论决定,这样明明白白的开支我们群众都很放心,很满意”。该县乌东村村民杨光洲对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有效举措表示赞同。
通过实行村级财务“三方会审会签”制度,切实改善了该县村级财务监管盲区,从源头上有效防止和遏制权力滥用现象的发生,促进村干部干净做事、清白做人,不断提高服务群众工作满意度,切实维护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村级财务管理公开化和民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