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财政监督机构设置和人员力量不足,使得一些部门和项目单位未贯彻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财政法规; 财务会计核算不实,坐支非税收入、骗取和挪用财政资金问题时有发生;财务管理松弛,内部控制虚设,绩效严重缺失。因此,今年起,河北省邢台市财政局成立了财政监督检查局,专门负责对各市直部门进行派驻监督,将对使用和管理财政资金4 亿元以上的9个市直部门实施派驻监督,使财政监督工作嵌入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各个环节,建立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绩效监督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财政监督监察局分3个监察组,分别被派驻到财政资金使用数额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财政监察组将采取巡回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一是在预算编制环节实行前置审核。之前,是由部门把自己编制好的预算直接送交到财政部门。实施派驻监督后,财政监察员将对部门预算收支建议计划进行前置审核。包括预算收入计划的真实性、完整性审核,发展性支出计划的政策性、科学性审核,预算计划的规范性审核。除了监督制约限制之外,派驻监督更能为相关部门提供服务,对于一些未考虑到的预算项目,财政监察员还能及时建议将其编制到预算内,从而使得财政资金能发挥其最大效益。通过列席财务管理方面的会议、调阅会计账簿等,发现财务不规范的问题和漏洞,帮助部门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派驻监督在预算编制环节的作用也同样适用于项目立项,从而降低借申报项目骗取财政专项资金的概率。
二是预算执行环节保证资金高效及时拨付。之前,部门为了拿到财政资金,往往需要奔波于财政部门几个科室。有了派驻监察员后,在他们的协调下,相关部门可以在最短时间内拿到财政资金。财政监察员将对资金使用计划、申请支付方式、支出用途、是否履行政府采购、是否完成招投标程序等进行审核。督促部门资金计划执行,使各项资金能够及时拨付给使用单位。
三是决算环节加强监督。精通财务会计和财政业务的监察员,可以通过查阅账目和凭证,核实其实际财务收支情况,防止产生虚收、虚支,坐支、挪用等违纪问题。
2015年,在扩大市直部门派驻面的同时,财政派驻监督将延伸到9个非直管县财政局。对县级财政的预算编制、执行,预算调整和决算进行监督检查; 对上下级往来和财政体制进行监督和调研; 对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进行延伸检查。同时,还要督促县级财政部门建立内控制度,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及时反馈基层财政部门的需求和意见建议。■
(摘自河北省邢台市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