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咔咔
(1.中国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0088;2.中国政法大学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北京100088)
阿尔都塞和葛兰西的意识形态理论为后马克思主义代表人物拉克劳和墨菲的意识形态理论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通过对葛兰西的霸权 (hegemony)概念和历史集团 (historic bloc)概念的批判,拉克劳和墨菲赋予霸权以新的理论内涵;通过对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和多元决定论的解构化,拉克劳和墨菲对当代政治和意识形态实践进行了新的理论规划;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正是在此基础上对当代资本主义社会进行了新的理论思考。
一般认为,拉克劳与墨菲的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历经第二国际理论家和传统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影响。就第二国家理论家而言,主要有卢森堡的自发性理论、考茨基的阶级斗争理论和伯恩施坦的“修正主义”[1],他们的理论构架基本上是以必然性逻辑为主导。就传统西方马克思主义而言,代表性的主要有葛兰西和阿尔都塞。在拉克劳和墨菲看来,他们的意识形态论首先是以葛兰西为中介的,与第二国际理论家相比,葛兰西的意识形态论有新的发展。
在拉克劳和墨菲看来,葛兰西强调了意识形态的物质性概念,他首先走出了传统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中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二分法,从而开辟了新的理论路径。但是,葛兰西的解决方案并不完善,而是存在着本质主义的残余。
一般认为,葛兰西的意识形态理论首先强调了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区分,在葛兰西那里,国家行使政治统治的“强制”功能,而市民社会则是霸权活动的领域,其以取得被统治阶级的“同意”为保证。在东方国家,市民社会尚不完善,因此主要是前者在起作用。而在西方国家,在国家后面还有着一个比较发达的市民社会。因此,在西方,统治阶级不仅实行了强制,而且取得了霸权。在这个意义上,葛兰西认为,国家=市民社会+政治社会。即,在西方社会,统治阶级不仅实行暴力压制的功能,更是取得了被统治阶级的默许和同意,从而使得意识形态都在呈现出复杂性。这就表明,争夺文化和意识形态霸权是西方社会工人运动的中心任务。葛兰西进而认为,在西方社会和东方国家应当采取不同的社会主义策略。在东方国家以暴力革命的政治斗争为形式的“运动战”为主,而在西方国家,更多的是以夺取意识形态霸权的“阵地战”为主。葛兰西认为,意识形态不是简单的观念体系,更不是虚假意识,而是具体化于社会的制度和习惯之中,这就决定了意识形态霸权斗争的长期性,因此只能是阵地战。葛兰西认为,霸权斗争要依靠知识分子的作用,通过人民群众的知识分子化,通过政党的组织和教育不断造就有机的知识分子来完成。
对于葛兰西的意识形态理论,拉克劳和墨菲部分地认可了葛兰西对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探索。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葛兰西认为,意识形态霸权的夺取依赖于党领导下的有机的知识分子的主体性作用;在拉克劳和墨菲看来,列宁的“阶级联盟”概念强调了政治层面的霸权概念,而葛兰西则使用了“历史集团”这一术语强调了“知识分子和道德”层面的霸权概念。经典的“工人阶级”概念表明了先验的结构特权,而列宁的“阶级联盟”不过是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由“历史利益”所构造的完满的现实。只有葛兰西的“历史集团”概念超越了基础—上层建筑的二元论。“根据葛兰西的观点,知识分子和道德领导权构成了较高的综合、‘集体意志’,通过意识形态,它们变成统一‘历史集团’的有机混凝土”[2]72。具体化与制度和机构中的意识形态是一个关系整体,它通过连接原则将历史集团“焊接”在一起,而不仅仅局限于上层建筑层面。这和葛兰西的国家概念是一致的,葛兰西的国家概念既包括政治社会(上层建筑)又包括市民社会 (经济领域),从而是一个总体性的概念。第二,在葛兰西那里,与历史集团概念相对应,政治主体是“集体意志”,历史活动的主体只能是“集体的人”。在此意义上,霸权链接的意识形态要素并没有必然的阶级属性,“有机的意识形态并不代表纯粹阶级和封闭的世界观”[2]73。在拉克劳和墨菲看来,葛兰西已经具有走出意识形态的阶级还原论的倾向,意识形态的阶级属性色彩淡化了。第三,由于葛兰西不再将革命的主体等同于工人阶级,他由此成为马克思主义发展中的分水岭。在葛兰西那里,历史偶然性的领域大大扩展了。
尽管葛兰西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做出了新的见解,但在拉克劳和墨菲看来,他并没有充分克服正统马克思主义的二元论。因为在葛兰西的理论设计中,“每一个霸权形态中必定总会存在着一个单一的统一原则,而且它只能是基本的阶级”[2]75。因此,葛兰西的霸权概念具有单一性的原则和阶级特征这两个基本原则,并且这些原则是作为霸权斗争的必然性的结构框架出现的,而不仅仅是偶然性结果。也就是说,葛兰西最终强调的仍然是阶级霸权,阶级霸权在葛兰西那里具有本体论基础的地位。对于葛兰西来说,工人运动的胜利不仅取决于经济基础,也依赖于工人阶级霸权的获得,经济结构成为霸权重构的限度。“这是葛兰西思想之中持续存在的本质内核,为解构霸权逻辑确立了界限”[2]75。
葛兰西的意识形态理论在阿尔都塞那里有所体现和发展。阿尔都塞接纳了葛兰西的意识形态物质性概念,构造了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理论;阿尔都塞吸收了精神分析理论,将意识形态看作人们真实生存条件的想象性体验,意识形态和无意识一样是一种永恒的存在;意识形态在社会历史领域是以一种多元决定的方式存在的。对于拉克劳和墨菲来说,阿尔都塞还是一种先验的阶级论,多元决定的理论预设并没有完全达到解构主义的逻辑,同时,多元决定中的最终决定凝固了意识形态的流动性,无法适应新社会运动的要求。
首先,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理论是对葛兰西意识形态物质性概念的发展。正如阿尔都塞晚年所总结的,“我后来也极力强调意识形态的物质存在,不仅强调它存在的物质条件,而且强调它的存在本身的物质性”[3],这表明,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论既承认意识形态存在的物质性条件,又承认意识形态本身的物质性存在。对于葛兰西来说,葛兰西的意识形态物质性概念表明了在无产阶级文化霸权斗争中,教育以及工人阶级知识分子化的重要意义;而阿尔都塞意识形态的物质性概念不仅局限于教育中,而是存在于一切起教化作用的机构,如家庭、教堂、学校等;在阿尔都塞看来,国家机器不同于国家政权,前者是持续存在的,而后者是不断更迭的。因此,在阿尔都塞那里,由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存在,人生来就包裹在意识形态的襁褓中,意识形态在这些物质机构中以软性强制来规范和驯化人们的行为,从而实现资本主义社会中生产关系的再生产。
其次,阿尔都塞认为,意识形态是人们对其真实生存状况的想象性表述和体验。即,由于意识形态的帷幕,人们无法认识到其真正的生活状况和处境;并且,阿尔都塞认为,意识形态和无意识一样,是没有历史的,即意识形态一般 (与特定阶级意识形态相区分)作为一种非历史的现实其结构和功能是永恒的。个体在这种境遇中,正是意识形态将其询唤 (interpellation)为主体,这就是意识形态的主体建构机制和个体自我臣服的机制。这表明,阿尔都塞大大深化了葛兰西对于意识形态霸权功能的分析,从而揭示了意识形态霸权的运行机制。在此意义上,拉克劳和墨菲和阿尔都塞一样,都强调了主体身份的意识形态建构,强调了主体的流动性和分散化。但是,在拉克劳和墨菲看来,主体身份的构建来自于霸权链接实践,而阿尔都塞那里,这种建构是由强制性的国家机器作为后盾从而通过主体的“误识”来完成的。
再次,阿尔都塞认为,意识形态的存在形态是多元决定的。阿尔都塞的结构主义马克思主义阐释学认为,马克思提供了对于社会历史分析的链条的两端,即一方面是生产方式的最终决定作用,另一方面是上层建筑的相对独立性。因此,多元决定论旨在强调上层建筑的自治性,在这里,阿尔都塞从葛兰西那里找到了思想资源;阿尔都塞认为,葛兰西的霸权概念是“从理论上解决经济和政治相互渗透问题的一个卓越典范”[4]104,而多元决定论也正是以分析包括意识形态在内的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的复杂结构整体为旨趣的。多元决定论认为,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等各个层面的矛盾“在其内部收到各种不同矛盾的影响,它在同一项运动中既规定着社会形态的各方面和各领域,同时又被它们所规定”[4]89。阿尔都塞的多元决定的矛盾观是意识形态分析的方法论,这表明了意识形态在社会结构整体的存在方式和存在形态。但正如阿尔都塞所承认的,经济是归根到底的决定作用,从而为多元决定论设定了理论边界。
尽管阿尔都塞在葛兰西的基础上对意识形态进行了新的诠释,但他的意识形态分析建立在多元决定的框架内,在拉克劳和墨菲看来,多元决定的观念无法完成解构马克思主义话语的任务,因为自始至终存在着经济的最终决定这一本质主义的残余,这个最终决定只会构造一个先验的必然性。“假如经济是一个可以最终决定任何社会类型的客体,这意味着,至少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面对的是单一的决定,而不是多元决定”[2]107,这就表明了阿尔都塞多元决定的局限性,从而决定了其意识形态理论的不足之处。在拉克劳和墨菲看来,多元决定虽然试图确定一个偶然变化的领域,但它是由最终决定的必然性统摄的,这就抑制了差异的形成,社会就会达到一种完满自足的状态而被缝合,即社会是可能的,从而呈现出非流动性的固态,这是拉克劳和墨菲所不能认同的。
针对葛兰西和阿尔都塞意识形态理论的得失,拉克劳和墨菲以解构主义方法论为理论工具,在解构传统意识形态理论的基础上建构了以话语霸权进行链接实践为核心的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其理论的要点在于,通过话语理论的引入构造新的霸权概念,剥离葛兰西霸权理论的阶级属性,清除阿尔都塞意识形态理论中经济的最终决定这一本质主义残余,将霸权链接实践指向民主斗争。
首先,拉克劳和墨菲通过话语理论试图建构一种意识形态霸权理论。他们的话语理论认为,话语是由语言和行为构成的实践活动的统一体,因此,他们的话语理论延续了葛兰西和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物质性概念,话语的物质性表现在话语不仅仅是客观的历史领域,也并非纯粹的思想,而是维特根斯坦意义上的“语言游戏”,从而破除了传统马克思主义中的二元论。拉克劳和墨菲的分析以社会的开放性和不固定性为条件,社会是一个充满差异性的领域。他们把没有被话语链接的差别称为要素(element),而被话语所链接的不同立场称之为因素 (moments),话语链接就是要素不断变为因素的过程的实践活动。由于社会的开放性,从要素到因素的过程总是不完全的,总会出现“剩余”,从而为霸权链接实践进行意识形态缝合 (caption)提供了可能。在他们看来,主体是一种主体身份和主体立场,主体总是由话语构造的;由于话语的开放性特征和不完全固定性,所以主体立场就表现为分散性,从而实现了霸权链接。而霸权的逻辑遵从链接的偶然性逻辑,链接实践能够确保社会同一性或者主体身份的存在,但由于社会的最终缝合的不可能性 (反之的话社会就成了封闭的),这种社会同一性或者主体认同就只能具备暂时性的意义,霸权链接实践因此起到的是一种关节点的作用,从而确保了意识形态的流动性。
其次,拉克劳和墨菲主张意识形态的去阶级化。拉克劳和墨菲认为,经济空间总是被建构为政治空间,后者是霸权运作的场所。传统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概念从属于其经济属性,传统马克思主义理论将各种关系还原到阶级关系上,这种“阶级还原论”背后还是经济决定论,这是拉克劳和墨菲所不能认同的。在他们看来,阶级政治已经式微,从卢卡奇以来,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就在为阶级意识的衰退寻找内在原因,在当代社会,如阿尔都塞所证明的,主体已经消失,在这个意义上,阿尔都塞的“询唤”理论与认同政治是有相似性的。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传统工人阶级的衰落和新社会运动的兴起,表明社会的多元化和流动性,阶级政治已经过时,应该代之以霸权链接实践中的认同政治与身份政治;阶级成了意识形态中的本质主义,主体立场的多样性决定了非阶级的意识形态的存在,因此,必须破除意识形态的阶级还原论。意识形态不再以阶级为中心,而是渗透到生态运动、女权主义运动、和平主义运动等各种群体中。
再次,激进民主是拉克劳和墨菲意识形态理论的实践指向。正是认识到了社会群体的多样化和诉求的多样性,拉克劳和墨菲认为,话语霸权的偶然性逻辑必然否定任何一样高高在上的“一”,不断推进和深化民主不仅是社会开放性的要求,也是话语链接实践偶然性原则的内在要求,这样才能为霸权的运作提供广阔的场景,认同政治需要推进激进民主。他们认为,在当代西方社会,自由保守主义建构的霸权链接从而使不平等合法化,“左派的任务不是放弃自由民主的意识形态,相反,是在激进的和多元的民主方向上深化和扩大民主”[2]198,之所以要推进民主,是因为在他们看来,激进民主规划还具有终结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社会主义属性和方向,深化民主就是不断实现社会主义的过程;他们认为,社会主义只能成为激进民主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不是相反,“通过把社会主义定位于更加广泛的民主革命范围内,我们已经表明,政治变革最终能使我们超越资本主义社会”[5]。激进民主想象就是在民主化的过程中,终结民主内的资本主义,实现民主内的社会主义,因此,民主革命就是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策略,是他们意识形态实践的主要内容。
由此可见,拉克劳和墨菲以解构传统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旨趣,通过改造葛兰西的霸权理论和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不断消解了传统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内核,他们的意识形态理论不过是新社会运动的理论化。拉克劳和墨菲所声称的社会主义的规划,虽然为马克思主义的发展注入了新的视角,但在实际上却保留了资本主义的自由民主原则,然后将之与后现代哲学的立场调和起来[6],其理论的内在缺陷也是很明显的。斯图亚特·霍尔认为,拉克劳和墨菲的话语霸权是一种哲学分析而不是历史分析,这种丧失了对经济的影响和认识的意识形态霸权理论会使人们远离政治责任,造成与经济决定论这种“向下的还原论”相反的另一个极端:向上的还原论[7]。齐泽克也认为,拉克劳和墨菲的理论是基于政治视域的意识形态论,然而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所进行的霸权斗争,资本充当了实在界(the Real)的角色,经济或者资本的逻辑,不是现在霸权斗争的本质主义要素,而是其决定条件,是霸权运行的背景。因此,拉克劳和墨菲的意识形态分析将其斥之为“经济决定论”的东西全部抹去是有局限性的;另一方面,针对拉克劳和墨菲对传统马克思主义阶级概念进行全盘解构的做法,齐泽克也是不认可的,他认为,马克思主义将阶级作为资本主义斗争的主体还有有效性,只是要做出符合时代发展的完善。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着被排除者,例如:失业者、无家可归者、宗教少数派等;存在着符号阶级,例如:学者、律师、新闻工作者、银行家等,他们都从事虚拟世界的工作;还存在着这两者之间的中间阶级[8]。因此,拉克劳和墨菲的意识形态理论有失偏颇。
[1]周凡.后马克思主义导论[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0:158—174.
[2][英]恩斯特·拉克劳,查特尔·墨菲.领导权与社会主义的策略[M].尹树广,鉴传今,译.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
[3][法]路易·阿尔都塞.来日方长:阿尔都塞自传[M].蔡鸿滨,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232.
[4][法]路易·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M].顾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
[5][英]恩斯特·拉克劳.我们时代革命的新反思[M].孔明安,刘振怡,译.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6:160.
[6]陈炳辉.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67.
[7][英]鲍曼.后马克思主义与文化研究——理论、政治与介入[M].黄晓武,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74.
[8][美]朱迪斯·巴特勒,欧内斯特·拉克劳,[斯]斯拉沃热·齐泽克.偶然性、霸权和普遍性[M].胡大平,高信奇,童伟,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346—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