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 健 周桂桐 王智勇 张志国 李佳恒
(1.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天津 300193;2.天津中医药大学 天津 300193)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这表明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已经完成了“十五”期间的规模发展向“十一五”期间质量发展转型,并逐步进入“十二五”阶段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在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文件中提出“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就是要牢固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树立科学的高等教育发展观,坚持稳定规模、优化结构、强化特色、注重创新,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因此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和多元化发展趋势,健全、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将为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供机制保障。
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就是根据预先制定的一系列质量准则与工作流程,要求高校全体员工发挥每个人的最大潜力与自觉性,认真地实施并不断地改进教育教学计划,从而达到或超过预定的教育质量目标,达到学校总体目标的过程[1]。
1985年中共中央颁布《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文件指出“国家及其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高等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管理。教育管理部门还要组织教育界、知识界和用人部门定期对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进行评估,对成绩卓著的学校给予荣誉和物质上的重点支持,办得不好的学校要整顿以至停办。”1990年11月,原国家教委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标志着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启动。1994年开始,原国家教委开始对新建院校进行教学工作合格评估;1996年-2000年,对办学历史较长、水平较高的重点大学进行教学工作优秀评估;1999年至2001年,对介于上述两类评估学校之间的高校按照随机性水平方案进行教学工作随机性水平评估。2003年,教育部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明确提出实行“五年一轮”的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制度[2]。到2008年全国共有589本科院校参加了第一轮评估。
目前,院校评估制度作为高等教育外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主要手段,促进了各级政府对教育的投入,也促进了改革高校制度的规范管理,为我国高等教育的规模化、规范化发展提供了有效的监督与保障。
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有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大学排名等政府或社会外部的评价手段。其中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是面向本科教学质量评价模式,是一种以教育管理水平为评估重点,强调对学校在办学宗旨、办学硬件水平、管理制度等整体办学水平方面的评价和考核的结果性,缺乏对专业建设的分类指导和通过外部保障促进学校和专业的自我评价、自我修订,不断完善的过程性和持续性;各高校经过教学水平评估后在校园面积、仪器设备、生师比等硬件教学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但是各专业在国家、区域与学校中的发展定位与方向、人才培养与专业建设标准、专业投入的效益、教师的发展与岗位胜任能力、毕业生培养质量、内部过程性质量保障体系的完善与反馈和文化质量等方面的建设缺乏有效的评价。此外,随着教育质量相关利益方(如学术团体、职业资格认定机构、用人单位等行业力量,学生家长、大学排行榜等)发挥着日益强大的作用,对以教育主管部门为主导的教育评估形成了较大的压力。
此外,以美国高等医学教育为代表,以认证机制为核心的高等医学教育质量保障体系逐步为全球高等教育所承认和借鉴,各国和各地区间逐步建立起以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为基础的高等教育互认机制。2010年9月,美国医科毕业生教育委员会(ECFMG)发布新规,从2023年起只有经过认证的医学院校的毕业生才可申请ECFMG的资格认定[3]。而国内以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为主导质量保障手段与国外较为系统、规范的高等医学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存在一定差距,无法与国外的高等医学教育形成互认机制,使得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国际化发展受阻。因此,逐步建立符合我国高等教育国情的政府-学校-行业与社会相互衔接的高等医学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促进各院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完善已成为保证我国高等医学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重要机制。
受教育部的委托,教育部高等学校中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于2007年开始组织相关专家着手制订《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中医学专业》并探索建立中医学专业认证模式。经过6年研究和13所不同类型院校中医学专业认证试点工作。2013年1月,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颁布了《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中医学专业(暂行)》,并构建了符合我国高等教育与医学教育规律的,具有中医学特色的中医学专业认证模式,完善了中医药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有效推动专业建设的科学、可持续发展。
中医学专业认证是由中医药教育研究学术组织牵头制订专业建设标准,在自愿申请的条件下,以协商和发展的态度,与申请机构共同探索中医学专业建设的优势、特色、问题的质量保障活动,以促进在认证过程中形成自我诊断、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自律性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其认证模式与认证程序由学术机构组织发布与实施,接受社会监督与评价,政府在专业认证中起到监督和协调作用。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中医学专业(暂行)》的制订吸收了《全球医学教育标准》、《全球医学教育最低基本要求》、《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本科医学教育质量保障指南》等标准中“以学生为中心”教育理念,强调在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各环节中为学生的自身成长释放更多的发展空间,激励和挖掘学生成长的内在驱动力,转变学生在学习和人生成长中的被动角色,活跃并延伸课堂形式和内容、探索教与学的新的契合点、构建多元化学业评价模式等新的教育教学方法改革,以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为培养学生的终身学习能力和个性发展奠定基础。同时,专业认证工作推动了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的有机结合,促进了学生管理工作向以学生为中心的转变。使学生在完成学业的时候能够具备职业的胜任能力和适应社会的个人发展能力。
通过专业认证使各院校在依据《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中医学专业(暂行)》的基础上制订了符合自身发展的人才培养标准和专业建设标准,强化人才培养模式中理念更新、课程体系整合、教学方法应用、学业成绩评价、利益方参与、教育评价方法、教育投入持续、教育资源应用、教学管理完善、改革与发展的方向等过程建设关键点的质量控制意识,完善专业管理制度建设和有效实施,注重反馈机制对专业建设发展的修订作用。使中医学专业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点不断完善,保障了专业教育质量的有效提升。
通过认证,促进了各学校间的交流,使各院校中医学专业不断认清了在国家、区域和学校中的发展地位和发展趋势,焕发了自身持续改革的动力,凝练了专业的办学宗旨和专业特色,明晰了自身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使各院校在交流中互相借鉴先进的教育理念与做法,使之能够转化成为适合自身发展的机制与办法,从而避免“千校一面,千人一面”的结果。
由于中医学是具有我国知识产权的自然科学,因此我国中医教育标准的制订和认证模式的建立对规范全球中医学办学质量将产生深远的影响。目前,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教育指导委员会已经颁布了《世界中医学本科(CMD前)教育标准》,此标准的制订就是在国内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全球各国中医教育发展的现状与趋势,并考虑了各国社会、医学、宗教、文化背景等条件。目前,全球中医学专业认证模式也在参照国内认证的办法、程序、章程、机制等进行研究等。因此,中医学专业认证为世界中医学教育质量保障机制的建立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通过五年的潜心研究和实践,我国第一部中医学专业教育标准《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中医学专业(暂行)》颁布并实施,同时已基本构建了适合我国高等教育与医学教育规律的,具有中医学特色的专业认证模式。虽然已经经过13所不同院校中医学专业的检验与探索。专业认证在标准的推广与落实、认证机制、认证后效应、认证专家的培养、认证机构的属性、认证经费的筹措与使用等方面还存在发展的问题,我们也将在随后的文章中进行探讨。总之,中医学教育标准的制订和中医学专业认证模式的建立为进一步完善我国中医药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推动中医药高等教育科学发展、内涵发展提供了机制保障。
[1]Doherty,G.D.(e d),Developing Quality System in Education,Routeledge.1994.
[2]杜娟.简析我国高等教育外部质量保障的发展[J].考试周刊,2010,16:182-183.
[3]江波.美国高等教育质量认证概述[J].世界教育信息,2012(8):58-6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