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仁俊
纵观人类历史进程,在不同的历史时代、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的时期和不同的环境下,人类会因各种各样的原因聚族而居,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各种同质性和异质性的群体。这类群体起初由于共同的图腾崇拜、或共同的空间上的地域关系、或共同的语言和文化,凝聚在一起,形成不同文化和地域差异的不同群体,因此就有了同质性和异质性群体的区别。在具有共同的地域、语言和文化下,形成具有同质性的共同体。但在同一时间和空间下,又不可能只出现一个共同体,也就是说不同的地域、或不同的语言和文化,会造就一个群体或多个群体而形成不同的共同体,所以在不同的坏境和地域下存在着诸多不同的共同体。虽然每个共同体的形成都是因为有 “共同的”原因,但是每个共同体又与另一共同体有差异性。换句话说,一个共同体的同质性通常是其它共同体的异质性。例如,一些“共同的因素”形成了苗族,而另一些“共同的因素”形成了侗族,苗族和侗族的形成皆是因为有“共同的因素”,所以才会形成苗族和侗族各自的共同体。但是,它们“共同的因素”中的“共同的”东西是不一样的,所以才会一个形成苗族,一个形成侗族。正是因为有自己的“共同的东西”,因此才会有差异性。同时,一个共同体虽然是在“共同因素”基础上的共同体,有着共同的土地、语言和文化,但是内部成员之间也存在诸多的差别,这些差别就是个体之间的异质性。由此可知:(1)人类社会中有很多同质性或异质性的个体和群体;(2)一个群体或多个群体会因为“共同的因素”形成一个共同体,这个共同体具有同质性;(3)由共同体的同质性而形成了相互之间的异质性;(4)一个共同体的内部也具有异质性。
在人类社会中存在着很多同质性或异质性的个体和群体。那么,人们是基于什么样的标准或方法去判定一个群体是同质性的还是异质性的呢?个体又为什么会被划定为所属不同的地域和不同的群体呢?
之所以能将不同的个体和群体划出来,是因为有“区”、有“分”和有“别”,即指不同、不一样和有差异性。如不同的地域、不同的服饰、不同的文字和语言,以及不同的生活方式、风俗习惯。而人和人的区分,往往不是因为相同而划分,恰恰是因为不同而划分。在分析个体和群体之间是如何产生有 “分”和“别”的问题之前,需要引入一个概念——“自我边界意识”。
在心理学上,人们通常说的心理边界意识是指自我存在所需要的空间和时间、生理距离和心理距离、主权距离和情感距离、自我意识和自我责任等等。心理学家认为,在每个人心中都存在着心理边界的界限,心理边界决定每个人在人际交往中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指导个人与外部世界进行交流和沟通。社会学家认为,“自我边界”与“界限”不同,它并不是井水不犯河水的冷漠,更不是老死不相往来的疏离。它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心理界限,是尊重他人的体现。自我边界是随着个体的成长而逐渐形成的,是个体心理成熟的一个标志。哲学上认为自我即自我意识,是对个体存在的反观。自我边界的存在感建立在与外界的交换上,并取决于交换的深度,当我们处于“自我边界”状态,意义、爱、尊重、责任、权力、分离、边界、自由等就成了自我的内涵或是自我的属性。若这些属性发生混乱,自我感就会发生混乱;这些属性被削弱,自我感就减低,感到失去自我。心理学家认为人有“自我边界意识”是一种自我心理变化的过程;社会学家则强调自我边界是一种心理界限,是尊重他人的体现,仿佛是说人与人要有清晰而明确的定位,在知道自己与别人的界限后,划定自我界限,不越界、不越距;而哲学上则强调自我边界的存在感是一种对个体存在的反观。以上各领域对自我边界意识的阐述与本文所要论述的自我边界意识有关系,但并不是本文所想表达的“自我边界意识”的确切概念。
本文论述的“自我边界意识”,是指人们意识到自己与其他人或物是互相独立存在的不同个体或是归属于不同群体下的自我,在“以自我为中心”的前提下,个体将自己与他人或其他群体划定出一定的“边界”,我是我的、你是你的,我们是我们的、你们是你们的,各自所属的存在感、责任和权利范围与行为选择归属于各自的自我或自我所属的群体。简单说,就是人与人之间、群体或群体之间划定或设定某种“边界”,以自我为中心,有差别地看待和对待他者或其他群体,使人们之间有了“分”、有了“区”和有了“别”,甚至是排斥、忽视或冷漠,或是一种防御。而且,这里所说的“边界”不局限于国家领土边界等类似的有形边界,它更多的是一种无形的、存在于每个人的内心和意识里。这种边界纳入了很多的元素,可以是一种地域差别、意识上的观念、一种具体的制度,也可以是一种生活方式、生活习惯,亦或是服饰、语言、文字、饮食、兴趣和爱好等。正是因为有这个“自我边界意识”,所以,人与人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就出现了很多问题。
其一,之所以会存在同质性和异质性的不同共同体,是因为人们通过“自我边界意识”划定了自我的群属。而这种“通过”和“划定”则是在一种无意识或有意识的状态下完成的,是外部建构与自我塑造双重作用的结果。人们因为共同的地域、文字、语言和文化连结在一起,形成了具有同质性的共同体,在这一同质性共同体下,后来又形成了这一共同体规定或约定俗成的一些共同的生活方式、服饰、饮食、婚姻观念、礼仪和风俗。而这些后来形成的观念、风俗和生活方式与之前的地域、语言、文化,就形成了这个共同体对于其它共同体的 “自我边界意识”,也就是异质性。当相互之间的差异性显著时,彼此之间就视你是它群体、它民族、它共同体。在此基础上,一个共同体与另一个共同体的“分”、“区”和“别”就明显了,如苗族、布依族、侗族和土家族,只要我们知道他们各自的服饰、文化和语言,便能知道谁是苗族、布依族、侗族和土家族。
其二,一个同质性的群体或共同体内部具有异质性,也是因为人们通过“自我边界意识”来划定了各个个体间的边界。内部成员的异质性有别于共同体和共同体之间的异质性。相对来说,共同体之间的异质性一般是较大方面的异质性,如文化、地域、文字、语言、服饰等;而内部成员的异质性则是较小方面的异质性,如家庭、小团体、性格、兴趣、爱好和性别等。同质性群体中的个体,由于受自我中心的影响,往往会将他者排除在“我”和“我们”之外,并将自己与别人划上边界。当这些“边界”在意识中形成,并产生行动时,人们就会有差别地对待“我”之外的人。
“自我边界意识”好比“画地为牢”,以自己或自己所属的群体为中心,一方面明确界定与他者和他群体的界限,另一方面也将自己划在了这个牢笼中。这个界限有三层内涵:其一,个体和个体、群体与群体之间,因为有差别,所以各属不同的群体,彼此之间有界限,你不属于我这群体,不获取或不享受我这个群体的利益和权利,他者将你或被你排除在外。其二,这个界限像个牢笼将自己划在了里面,使自己固步自封,不愿与其他群体接触,不关心他者。其三,这个界限还包含一个潜在的内涵。因为各自都划定了“边界”,所以,一旦双方产生摩擦和冲突,就会因“界限”而引发矛盾和冲突。
在生活中,人们在自己与他者之间划定某种边界,目的在于区分各自的身份认同,即在不同的环境下区分我与他者的角色,划分我与他者的利益与权利。而一旦区分出各自的身份认同,“我和你”的观念便产生了,而生活中的摩擦、矛盾和冲突也由此而引起。
(1)因为个体与个体之间存在边界意识引发的问题。由于以“自我为中心”,个体基本上都具有“我的观念”和“己的思想”,因此会使得自己在意识和心理上建立起与他人无形的边界,认为“我的是我的,我为的是我的,为了我的我可以想方设法,是我的或不是我的我不一样对待”。因而私心、贪婪,不关心他人、损人利己就不断出现,使得人们之间争吵不休,摩擦不断。之所以出现这些问题,正是因为人与人之间在相处时,在自己和别人面前筑了一堵看不见的墙,从而划定了自己与别人不一样的边界。当彼此都在各自的意识或行为上设立了一种边界时,这个边界就使得别人融不进来,也不让别人融进来。而一旦边界划定,那么人与人的亲疏关系与差别就出现了。
(2)因为我所属的群体与他群体之间存在边界意识引发的问题。社会学认为,在生活中,人不是孤立存在的,人是一种与其他社会成员发生关系的角色扮演。由于社会分工的不同,人各自扮演着不同的社会角色,而这个角色扮演又必须存在于一定的环境中,所以每个个体都会与特定环境下的人发生联系。当联系产生后,由于不同的条件和元素,这些“人”则会结成一种或多种群体。当群体成员在外部构建与自我认识的基础上,意识到与其他群体在性质上或是利益归属上是不一样时,往往会建立起自己与其他群体无形的边界,在观念上及行为上有差别地对待其他不一样的群体。这种差异性在情绪被激化并表现为具体的行为时,往往会引发彼此行为上的对抗,致使双方相互攻击、算计和记恨,而攻击、算计和记恨的开始又是新一轮的摩擦与冲突。这些连锁反应是因为群体之间的“自我边界意识”所引起的。如:不同人群关系形成的小团体意识;不同集体归属感所造成的集体排斥;不同商业竞争对手所引发的经济对抗与商业攻击;不同利益集团或政治派别与阵营所产生的斗争等。
“民族作为概念,凝聚着一个人群共同体。这个共同体所具有的共同特性,有语言的、血缘的(亦即种族的)、习俗的(亦即文化的)和生活方式的等等。”[1]“民族是一个个体与群体认同自己的人种、文化、习俗和传统,认同自己与他人(共同体)在肉体生命与精神生命上的同源性。”[2]“很多时候,民族是一群共同体文化认同的结果。”[3]正是“民族”这个概念是一群共同体文化认同的结果,所以,当构成民族的因素不同时,在不同的认同下就会构建出不同的民族。当不同的民族形成后,又自然而然地形成具有或符合本民族特点的文化和习俗。一民族与另一民族的这些各自不同的文化与习俗,就会构成民族之间那一道无法跨越的无形边界。换句话说,只要另外民族的地域、文字语言、生活方式、服饰、饮食和婚姻观念与本民族有很大的差异,在“自我边界意识”的基础上,我这个民族就认为你是它民族、是它共同体,我们和你们是不一样的。这样,一民族与另一民族的“分”、“区”和“别”就出现了,矛盾和问题也随之而来。
不同民族的生活方式需要协调,长期形成的生活方式具有极大的稳定性,不愿意也不可能在短时期加以彻底地改变而融入另外一个民族的生活方式之中。这种长期形成的生活方式寄托着民族的某种精神或感情,轻易改变会引起抵制和矛盾,所以不同生活方式的民族之间有时会由此产生民族问题。如印度民族大起义的导火线就源于涂抹猪油的子弹。
民族之间的问题总是表现为以自我民族为中心,忽视、贬低、否定和打击其他民族。如“民族中心主义总是强调民族的自我特权,表现出偏狭性、极端性和复杂性。巴勒斯坦和以色列已经有50年的流血冲突,就是民族中心主义的例子。”[4]在以自我民族为中心的“自我边界意识”的影响下,民族之间的问题有时会被扩大到一种特别极端的民族意识或是一种特别极端的民族行为。“民族的极端性在于把民族看成一个绝对的实体,把一个文化共同体扩大为一个组织共同体,把观念性的民族概念扩大为具有意识形态功能的民族主义,当它强求各种政治、经济的利益时,往往发展为极端的民族主义。极端民族主义奉行民族利益至上的原则,鼓吹民族优越论,煽动民族仇恨情绪,具有强烈的排他性,是反理性、反和平、反民主、反自由的民族主义,是对人类文明道德底线的漠视和践踏的民族主义。”[4]20世纪30年代,在经济危机打击下,德国极端民族主义思潮甚嚣尘上,希特勒鼓吹民族优越论,叫嚣日耳曼民族是世界上最优秀、最高贵的民族,犹太人、斯拉夫人等是劣等民族。与此同时,希特勒打悲情牌,痛斥 《凡尔赛合约》,煽动民族复仇情绪。
因此,由于受“自我边界意识”的影响,一民族与另一民族各自不同的文化、习俗与生活习惯,往往会构成民族之间那一道无法跨越的无形边界。当民族之间设下那一道“墙”的时候,它就会深刻影响到民族之间的交流与感情,使得民族之间存在着诸多的优劣、误解、隔阂、排斥与民族歧视,甚至是民族之间的战争。
上文论述了“自我边界意识”存在所带来的一些弊端。那么,在人与人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这种“自我边界意识”除了所具有的消极影响与弊端外,是否还具有其它的作用呢?其实,有“边界”不好,没有“边界”也不好。
当个体、群体或民族之间,因受“自我边界意识”的影响,使得相互之间难以理解,甚至很难相互改变而融入另一个体、群体或民族的生活方式之中时,他们之间的“边界”就逐渐划定了,那道“无形的墙”也逐渐将各自隔离了。因此,实际上“边界”的划定,“墙”的隔离却形成了他们相互之间的 “规矩”、“原则”与“底线”。这些“规矩”、“原则”与“底线”使得个体之间、群体之间、民族之间的往来要保持一定的边界,不要跨越,也不能超越,换句话说,就是要做到“不越位”。因此,个体与个体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的这种“自我边界意识”,就像是各自的“保护盾”,起到防御作用,它在隔离相互之间关系的同时,也使自己不受外者伤害和侵犯。所以,在“自我边界意识”这道“无形的墙”之下,个体与个体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在发生往来时,为了防止产生摩擦与矛盾,各自都要遵从这些“规矩”、“原则”与“底线”,即使各自有着不同的地域、文字、语言、礼俗及生活方式,但也要学会尊重彼此的这种差异性。所以,这种“自我边界意识”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防御了彼此、保护了彼此。可见,有“边界”不好,没有“边界”也不好。
“边界意识是一种否认共同性、普遍性、统一性、总体性、同一性的‘非本质主义’的意识。边界意识对相对性、分离性、差异性的持守,促进了群体(单位)与他者的区别和自我的认同。但是,强烈的、缺乏弹性的边界意识,或者说分割明确、互不相让的边界观念,往往是各种纷争与冲突的起源。”[5]“儒教的天下观念,主张“以天下为一家”和“四海之内皆兄弟”,没有强烈的边界意识。因为,天无所不包、无所不覆,故“王者无外”,诚如龚自珍所说:“圣无外,天亦无外者也”。因此,和谐的世界秩序,在民族∕种族、疆界∕国界、文化∕文明,乃至于利益等诸方面,如果不涉及人的本质或人类道德共识的沦陷问题,儒教秉持的是非边界原则。可见,天下观念获得了充分的开放性和包容性,打开了不同的观点和利益交流与交融的无限空间[5]。
中华文明有个显著的特点,即中华民族生生不息,中国历史连续一贯,这在很大程度上受益于儒教文化的这种非边界原则——仁爱与包容。中华民族是多民族持续融合的产物。汉朝时期西域来的胡商,唐朝时期从朝鲜、日本来的留学生,宋朝时期来自欧洲的犹太人,以及晚明时期来自欧洲的传教士,都曾在中国政治、文化、科技等领域做出了重要贡献,有的甚至加入或融合进了中华民族的大家庭。特别是少数民族统治中国时,儒教文化不仅没有因此中辍,反而包容和消化了少数民族的文化,从而维系了中国历史、种族以及文明的连续性。无疑,对于化解与消除“自我边界意识”所带来的个体、群体与民族之间的各种消极影响,儒教的仁爱与包容是非常有启发意义的。
在不同的环境、文化或空间结构下,存在各种具有不同传统文化的人群、团体、组织、民族、国家等,他们之间的价值观念往往不同,甚至对立。而“包容他者”就是要消除一切歧视和苦难,包容一切边缘群体,并且相互尊重,尊重他者的差异性。包容不是把他者囊括到自身当中,也不是把他者拒绝于自身之外。“所谓包容,就是对所有的公民都保持开放状态,不管他们有怎样的出身”[6]74,也“是对他者的他性的包容,在包容过程中既不同化他者,也不利用他者”[6]43,对有差异的人平等尊重。在不同的语境中,从不同的视角出发,“他者”会有不同的含义。对于北方,“他者”可为南方;对于少数民族,“他者”可为多数民族;对于伊斯兰文明,“他者”可为中华文明、西方文明,如此等等。“他者”是一个包容性概念,它可以包括全球所有的人。每一个体、群体与民族之间故然会存在“自我边界意识”,然而彼此之间如果心怀包容,相互尊重理解,那么,个体、群体、民族之间的矛盾、冲突,便会得到化解及消除。
人类的文化虽然形式各异,但都是各民族适应其特殊环境而产生的,都对本民族的生存发展产生过实际价值,每一种文化都有它存在的理由而无从分别孰优孰劣,因此对不同文化差异性的审视,不能单一地以自己的文化标准来判断和评价。要构建“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世界和谐发展的理想的和谐模式,就需要不同民族、不同种族之间,对不同的文化和生活方式应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取长补短。只有这样,才有利于消除个体之间、群体之间、民族之间、种族之间的冷漠、排斥、歧视与蔑视、矛盾与冲突。
[1]王聚芹,温超.“民族主义”理论边缘浅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2(22).
[2]唐海军.从民族意识到民族主义[D].重庆:西南大学,2009.
[3]詹小美,王仕民.文化认同的民族蕴涵[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3-07-26.
[4]肖金双.极端民族主义探源[J].新视角,2005(3).
[5]郭沂.天下主义:世界秩序重建的儒家方案[J].学术前沿,2013(6).
[6]尤尔根·哈贝马斯.后民族结构[M].曹卫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