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林
(广西财经学院党委宣传部,南宁 530003)
先秦儒家皆言性命,讲天道下贯为人之性命,人亦当做工夫以尽性知命,进而回证天道。这种上下圆通的天道性命相通的思想即是“道德的形而上学”。孔子首倡“仁”之道德哲学,主张践仁以知性知命;孟子继孔子而发展,构建起儒家心性论之规模,言尽心知性知天;《中庸》在本体论上进一步发展,把“诚”作为天道之本体,进而言“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但“孔子践仁以知天,未说仁与天合一或为一”,“孟子言尽心知性知天,心性是一,但未明显地表示心性与天是一”,“《中庸》说‘天命之谓性’,但未明显地表示天所命于吾人之性其内容地意义完全相同于那‘天命不已’之实体,或‘天命不已’之实体内在于个体即是个体之性。”[1]可见,孔孟、《中庸》的道德实践工夫相当发达,但其关于天道的宇宙本体论的意义却不突出。所以,孔子的“天”只是境界化之伦理性之天。孟子则不分“心”与“性”,只讲“尽心”,而不像《中庸》那样讲“尽性”;然“心”与“性”不分,则天道的本体论不可能建立。《中庸》虽然把“诚”提到了本体论的高度,但对“诚”为什么能成为天道的本体及天道如何下贯为性并没有作出回答。
作为战国末年学术大融合的产物,《易传》将原本《易经》中的阴阳宇宙论概念与孔孟、《中庸》的性命思想相贯通,进而建立起更加完备的天道性命思想。①徐复观、劳思光认为《易传》引入阴阳观念以言天道性命不能建立起道德的形上根据。徐氏认为,阴阳的变化“毕竟是偏于自然性质的规律性、法则性;由此而来的对人的道德的启发,只是拟议性的、间接性的作用。《易传》则把这看作有如母之生子样的生发作用,这如何可能呢?”“人真要知天命,知天,若不是出于迷信虚妄,便非在‘自立’上立基不可。”所以,孔孟、《中庸》的“为仁”、“尽心”、“慎独”才是道德的根据所在(参见文献[2])。劳氏认为,以宇宙本体论来解释道德根源是不可能成立的,道德的价值只能以称之为“理性意志”,或称之为“实践理性”,或称之为“良知”的“faculty”作根据,《易传》以表现为一阴一阳的“道”的“存有”作为道德的价值根源,而“价值问题不是可通过‘客体性’以解释者,则凡一切诉于‘存有’以说价值之理论,无论如何复杂精巧,基本上必不能成立;由此,一切以‘形上之规律’或‘宇宙之规律’为依据,而欲以解释‘价值’之说,亦皆有根本困难。《易传》理论属于此种通过‘存有’以解释‘价值’之理论,故亦有根本困难。”(参见文献[3])。笔者认为,《易传》用阴阳来解释天道如何化生万物,如何下贯为性,无论这种解释是否成立,其本身是试图回答一个问题,在哲学思辨上无疑是前进了一步。《易传》一方面把阴阳与天道联系起来论证“性命”的宇宙本体论特性,另一方面从道德实践工夫意义上讲“穷理尽性以至于命”。此即是“即本体即工夫”,上之天道与下之性命圆通无碍。正如杜保瑞所说,《易传》一书主要是在“宇宙论哲学问题的创构上再为儒家哲学注入更为丰足完备的义理规模,并同时持续展现儒家圣人观的境界哲学及儒家成德之教的修养哲学,以及持续着孟子中庸以道德意识为本的本体论哲学的义理建构。”[4]
《易传》继承了《中庸》“天命之谓性”的思想,强调乾道下贯为人之性,并从宇宙本体论上对乾道如何下贯为人之性进行了论证。《易传》用“乾元”和“坤元”来代替“天道”言宇宙之生化。《乾卦·彖传》:“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云行雨施,品物流行。大明始终,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坤卦·彖传》:“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坤厚载物,德合无疆。含弘光大,品物咸亨。”乾元是宇宙万物生化之本源,是一种生生不息的创造之几,②“几”有“苗头”之意。如,“知几其神乎”;王阳明有“感应之几”语;牟宗三说:“……因此,宋儒有「天命流行」的老话。流行不息的天命流到个体X的时候,便形成X之性,。流到 Y的时候,便成为 Y之性。「于穆不已」的天命永远流行,永远在生化创造。而真实的创造之几流到我的生命,便形成我的性。从此可见「性」之宇宙论的源。”(见牟宗三:《中国哲学的特质》)象征着天之创生力量。坤元则是促进万物孕育成长之力量,是辅助保持万物欣欣向荣的不竭动能,象征着地之承载力量。乾元赋予万物以生命力量,坤元则把此力量稳定住,使万物得以形成具体物象,并促使万物不断生长变化;乾元与坤元两者相互配合,使宇宙万物得以生生不息、欣欣向荣。乾元与坤元相结合的宇宙生化机理即是“生生之谓易”。当然,乾元与坤元两者相比,乾元的创生力量更为根本。
乾元创生万物时,其本身所具有的创生之几也随之“流行”到万物之中,而使万物各得其性命以成为自身。所以,《乾卦·彖传》在言“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云行雨施,品物流行。大明始终,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后紧接着就说“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万物虽都由乾道运化而来,但乾道流行各个物体时亦有不同的表现,物物各禀受乾道,一物有一物之性。“各正性命”之“各”字就是强调每一个物体皆有不同于其他物体之“性命”。此后之宋明理学家即以“统体一太极,物物一太极”来言天道下贯为性。因此,“性”即乾道变化流行于万物者,而“命”亦乾道赋予个体者,是以言“各正性命”。由此可知,《易传》之言性同《中庸》“天命之谓性”乃是同一理路,都是强调天道(乾道)下贯为万物之性,人之本性亦是由天道(乾道)所赋予,天道(乾道)即为人的道德价值之形上本源。“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与“天命之谓性”同为本体论式的直贯顺成模式。
《易传》不仅从本体论上言乾道下贯为万物之性,更从宇宙论上论述了乾道如何“流行”为万物之性,进一步完成本体宇宙论的论述模式。《易传》引入阴阳观念,以阴阳变动引起卦爻“六位”变化来说明乾道如何化生万物,以成就万物之性命。《系辞上》言:“一阴一阳之谓道。”“一阴一阳之谓道”的“道”即“乾道变化”的“乾道”,也就是生生不息之天道。乾道之生机就蕴含在阴阳二气之中,而阴阳二气在互相碰撞、流转、激荡中就生化出万事万物,此即所谓“天地氤氲,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系辞上》)。阴阳二气生化万物的过程又表现为六爻的错、综、复、变的过程。而在六爻的错、综、复、变的创生过程中,天道的创造之几就“流化”到万物之中,而成为万物之性。《乾卦·彖传》用形象化的语言把这一“流行”过程描述为:“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大明始终,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
《易传》认为乾道变化以生成万物的过程不仅是一个事实问题,更重要的是一个价值问题。乾道不仅是宇宙生化之本体,也是道德创造之实体。因此,《乾卦·彖传》在言“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之后紧接着说“保合太和,乃利贞”。“保合太和,乃利贞”显然是一价值之评述,意指“各正性命”之万物各得其贞正,本性自足,故处天地间而各安其位、各得其所,又不失其自性。在此基础上,《易传》更注重对人性之探讨,言人性为善。《乾卦·文言传》言:“乾元者,始而亨者也。利贞者,性情也。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不言所利。大矣哉!大哉乾乎?刚健中正,纯粹精也。六爻发挥,旁通情也。”此处明显是把天道和人道打通为一,“元亨”为乾道变化之始,“利贞”(性情)为乾道变化之终。乾道之德“刚健中正”、“纯粹精也”,那么禀此乾道之人之“性情”自然“刚健中正”、“纯粹精也”。可见,此处《易传》已经开始赋予天道之创生作用以“善”的价值意义。这在《系辞上》中更进一步点醒出来。《系辞上》明言:“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鲜矣。显诸仁,藏诸用,鼓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一阴一阳的运动变化生化宇宙万物,此一过程表现为万物生生不息、欣欣向荣。《易传》认为万物生生不息、欣欣向荣不仅是事实存在,更是一种价值存在,万物运化之本身即是“善”的表现形式,是宇宙大生命之善,此即是所谓“天地之大德曰生”。而所谓“显诸仁,藏诸用”亦即是此意——乾道显示出的仁德是藏之于生化的大用中的。同时,《易传》认识到,万物与人虽都是以乾道为体,但万物却只能相应于乾道,而不能参赞天地之化育,唯有人才能参赞宇宙万物。因此,《系辞上》在言“一阴一阳之谓道”后紧接着就说“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是指,宇宙万物生化不息就是天道仁德的显露,便自然是善的,人如能够将天道化生万物的生命力继续下去,使万物各得其所,各尽其性,便具有与天道同样的德性。徐复观说:“孔门传《易》的人,目的不仅在以变化来说明宇宙生化的情形。而是要在宇宙生化的大法则中,发现人生价值的根源。《系辞》上说‘生生之谓易’;又说‘显诸仁,藏诸用’,所以在易传者的心目中,觉得‘与天地准’的易,它的内容,只是生而又生,此乃天的仁德的显露。人的生命的根源,既由此仁德而来,则人即秉此仁德以成性。因而人之性,即与天地连结在一起。”[2]180
既然“人之性,即与天地连结在一起”,则人之性与乾道本同为一体。《易传》认为,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并没有体认到这一点,故《系辞上》在言“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后紧接着说“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鲜矣”。因此,问题的关键是,人如何体认自己与乾道同体呢?《易传》肯定人能通过修养工夫回证体认到乾道本体,以臻天人合德之理想。故《易传》言“性”的另外一端亦涵摄人的道德实践之义,更由此道德实践意义显示出人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易传》中人的道德实践之义是通过对“命”的思想的阐释而展开的。由此我们进入对《易传》“命”的思想的分析。
《说卦》言:“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分阴分阳,迭用柔刚,故《易》六位而成章。”可见,圣人作《易》乃是为了发明“性命之理”,以参赞天地人之化育。那么,什么是“性命之理”呢?依《易传》看来,“性命之理”就是“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之理,也就是关于“天道”、“地道”和“人道”之理。强调圣人作《易》的目的是发明“性命之理”,实蕴含着人应秉承圣人作《易》的目的,在道德实践中回证体会乾道本体。
《易传》所言之“命”继承和发展了孔孟和《中庸》中义理之命的思想,而抛弃了孔孟命定义之“命”。《易传》是纯就义理之命而立言,并进一步引申了孔孟义理之命。在《易传》里,“命”常与“性”连言而为“性命”,“命”与“性命”二者本质意义相同。那么,《易传》所言之“命”(“性命”)又是指什么呢?前文说到,《易传》所言的“性命之理”是关于“天道”、“地道”和“人道”之理。所以,《易传》所言之“命”(“性命”)就是指“天道”。因此,在《易传》中,“一阴一阳之谓道”的“道”、“易道”、“乾道”、“性命之理”、“性命”、“命”等都为同一内涵的范畴,都是形而上之天道本体。此天道本体是宇宙万物生化之本源,亦是一切道德价值之终极源头,其作为生化之本源和价值之源头就是“道”(“易道”、“乾道”),其“流行”到万物和人之中就成为万物和人之“性命”(“命”)。这种关系就是所谓的“天道性命相贯通”。后来宋明理学家把这种关系概括为:“在天为命,在义为理,在人为性,主于身为心。其实一也。”(《河南程氏遗书》卷十八)
正是基于对“天道”与“性命”上下贯通关系的认识,《易传》提出了“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的思想,强调人要把“理于义”、“至于命”作为德性修养之终点。显然,“穷理尽性以至于命”与孟子的“尽心知性知天”、“存心养性事天”义理相同。
“穷理”所穷之“理”就是“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之理,此理的具体内容就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因此,“穷理”即穷天道、地道和人道之理,道德之理则以仁义为主要内涵。值得注意的是,《易传》之“穷理”虽包括天道、地道和人道三个部分,但由于天道、地道与人道上下贯通,人道为天道、地道之具体体现,所以人在“穷理”时,须从更为切近的人道入手,一步步上升到对地道、天道的领悟。因此,“穷理”就是要发现人之真心本性,由此领悟天道赋予人之纯善之性。“尽性”是“穷理”的必然结果,人穷其真心本性后自能在实践中践行实现人之真心本性。“穷理尽性”就是强调禀受天道之人要通过“穷理”以顺通性命之理,通过“尽性”以尽道德创造之几。《易传》更进一步认为,“穷理尽性”必须要达到“至于命”的境界才算圆满,也就是不仅要契悟人道之理,也要上升到对天道的领悟。此即是孔子所说的“下学而上达”的工夫。
因此,“穷理尽性以至于命”乃同孟子“尽心知性知天”同为向上提升之实践工夫,由道德工夫以明人之真性以回证天道。值得注意的是,《易传》和《孟子》对人回证天道所要达到的境界的表述有所不同;《易传》是讲“至于命”,而《孟子》讲“知天”。应该说,从义理上看,“穷理尽性以至于命”之“命”与孟子“尽心知性知天”之“天”内涵相同,本无差别。当然,这种表述的差异也是有哲学意义的。《易传》把“至于命”作为德性修养的最高境界,体现出“命”之义理地位在《易传》道德形而上学的哲学体系中有所提升,成为与“天”等同的天道实体概念。“知天”到“至命”的转化也反映出先秦儒家心、性、天、命等义理体系一步步向前发展与完善。为什么会有这种变化呢?这与《易传》一书的性质有关。我们知道,《易传》有着丰富的宇宙本体论词汇,可以灵活架构其宇宙本体论体系,故《易传》义理体系中“天”之地位并不特别突出,转而以乾元、乾道、阴阳、神等为论述重心。
那么,人如何才能做到“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呢?《易传》对此也有所思考,提出了“成性存存”的修养工夫。《系辞上》:“《易》其至也乎!夫《易》,圣人之所以崇德而广业也。知崇礼卑;崇效天,卑法地。天地设位,而《易》行乎其中矣。成性存存,道义之门。”《易》之书广大悉备,贯通天地人三才之道,天地精神尽在《易》之中。因此,人学《易》则能增长智慧和具有礼义。人又如何学《易》呢?就要做到“成性存存”。“成性”是“成之者性也”的简称,表示人以道德善性完成天道;“存存”就是时时刻刻存心养性不懈怠,保持住本有之善性。在《易传》看来,人性与天道本通而为一,故人经由存心养性之不懈努力,自可尽其本然善性以感通天德;而当人感通天德时,就能体会天道实体之真性,进而自觉承担起天所赋予人的道德使命,以参赞天地之化育。同时,《易传》也看到,人往往会被形躯及外物所限制而无法在实践中扩充天所赋予之本真善性;更有甚者,长此以往,人会丧失掉本有之善性。因此,人须“终日乾乾”、“成性存存”,以摒除私欲,进而体察人所本具有的道德本性;也唯有如此,人才能达到天道性命相贯通的至高境界。
综上可知,《易传》继承和发扬了孔孟和《中庸》的性命思想,构建起了一套较为完备的道德形而上学理论体系。一方面,《易传》把乾道上升到宇宙本体论的高度,以阴阳论的方式来说明乾道如何下贯于人的生命中,成为人生命主体之本性;另一方面,《易传》又强调人要凭借此本性积极努力做道德修养工夫,以把人之德性生命向上提升,进而参赞天地之化育,并使人与天地三才鼎立,达到“天人合德”的理想境界。
[1] 牟宗三.心体与性体:第一册[M].台北:中正书局,1986:17-18.
[2] 徐复观.中国人性论史·先秦篇[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1.
[3] 劳思光.新编中国哲学史:二卷[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4] 杜保瑞.易传中的基本哲学问题[G]//基本哲学问题.北京:华文出版社,200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