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赵峥
我国城市绿色发展的战略路径
◎ 文/赵峥
城市是现代社会文明与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载体,随着社会分工的深化和人口的增长,经济社会活动在城市聚集是世界各国发展的一条普遍规律。
绿色发展是当今世界的潮流与趋势。联合国自2008年以来,就把绿色发展放在了最重要的位置上。今年6月首届联合国环境大会再次重申了成员国在“里约+20”峰会上通过的成果文件《我们希望的未来》作出的承诺,强调绿色发展是全球发展的主流和当代人不可推卸的责任。就我国而言,党的十八大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布局的战略高度,把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积极推动我国经济实现绿色转型,十八届三中全会更提出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将我国的绿色发展问题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和改革发展的历史高度。
从理论和实践上看,绿色发展与城市经济具有内在一致性,城市经济本质上是空间集聚经济,强调空间投入产出的合意比例,具有降低资源消耗、实现绿色发展的内在要求,而绿色发展也需要通过城市经济社会进步来实现和提升。现阶段,我国有必要立足城市发展实际,积极推动城市绿色发展。
我国不同区域城市绿色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城市绿色发展需要充分考虑各城市的发展基础和特色。
1.东部地区城市绿色发展方式
对于具有领先优势的东部地区城市要坚定不移地推进绿色城镇化,加强、巩固已有的发展成果,以服务业和创新为基础,提升发展质量,以城市群为核心从经济发展趋同走向绿色协同发展,不仅要为国内城市绿色发展做示范,还要抢占新一轮全球城市绿色发展的制高点,积极培育能够参与全球竞争并体现国家竞争力的若干世界级绿色城市,并成为全球绿色城市网络的重要节点和中枢力量。
2.西部地区城市绿色发展方式
对于发展速度快但基础并不牢固的西部相对落后城市而言,则要进一步夯实绿色发展基础,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主动提升发展标准,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要尽量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发展新模式,逐步缩小与绿色发展水平领先城市的差距。
3.绿色发展水平靠后的资源型城市发展方式
对于部分绿色发展水平靠后的资源型城市,传统粗放型、初级化的资源型经济所带来的植被破坏、水源受损、地层水质恶化、废弃物污染、采矿区塌陷严重、生态承载能力减弱等环境问题仍然十分突出,还需要从国家层面在市场准入、资金扶持、税费减征、价格优惠、土地、信贷倾斜等方面给予扶持,重点完善传统资源型产业转型升级体制机制,健全接续替代产业尤其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机制。
1.“发展”和“绿色”相结合
促进城市绿色发展,应更加注重“发展”与“绿色”的结合,立足我国仍处在城镇化加速阶段和人民生活质量需要改善的实情,找到绿色发展与经济增长的最佳均衡区域,通过积极控制增量、优化存量的方式,以产业绿色化为核心,形成结构优化、技术先进、安全清洁、附加值高、吸纳就业强的现代产业体系,使城市绿色发展始终建立在稳固的绿色产业基础之上。
2.构建绿色型城市现代产业体系
(1)建立差别化的城市产业进入机制,进一步提高火电、石油炼制、有机化工、钢铁、有色金属、水泥、建材等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的环境准入门槛,加强绿色制造技术的创新和应用,大力推行绿色生产,积极发展绿色先进制造业,扶持节能环保产业和绿色服务业的发展,并以此带动其他产业的绿色发展。
(2)因地制宜推行现有产业集群发展,对规模小、重复性高的行业进行整合,完善绿色生产技术指标体系和产品标准体系,倒逼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加快淘汰产能效率低、优化升级难度大的企业。
(3)在城市发展中充分体现绿色理念,避免“摊大饼”式盲目蔓延和铺张浪费,注重城市生态保护,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规范新城新区建设,统筹地上地下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扩大城市绿化面积和公共活动空间,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发展绿色建筑和绿色交通,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人性化水平,克服交通拥堵、环境污染、健康危害、城市灾害、安全弱化等“城市病”,发展人口密度适宜、生产生活环境优良、自然生态优美的绿色城市,最终实现“发展”与“绿色”的完美结合,积极打造富有可持续竞争力的绿色城市,使城市更加宜居。
1.完善城市发展评估体系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现有城市发展评估体系大多以经济增长为核心,充分考虑资源环境因素的城市绿色发展评估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城市高耗能、高污染、粗放式发展特征还比较突出,从“黑色发展”向“绿色发展”转变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在这种情况下,推进城市评估体系转型,构建与城市绿色发展相匹配的绿色评估体系,已成为进一步推进我国城市绿色发展的迫切要求。未来城市发展评价应充分考虑绿色发展特征,借鉴国内外经验系统地研究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的理论、方法与制度,改变目前单纯以经济增长衡量评价城市经济社会成果的核算体系,探索试行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能够适合和反映我国城市经济特点及要求的绿色发展评价体系。
2.构建城市绿色发展评价体系的具体方法
(1)对于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城市,可考虑先行设立城市绿色发展卫星账户,改变综合目标考核方式,降低招商引资、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等指标的考核,增加环保治理投资、生态基础设施建设、清洁技术、可再生能源、废物管理、绿色建筑、可持续交通、环保产业等指标的权重,建立一系列城市绿色发展评估指标群。
(2)对于经济发达地区的城市,可重点完善城市绿色核算体系,建立资源、环境与经济一体化绿色投入产出核算评估系统,探索对城市自然资本和生态服务的价值进行全面测度,以便更好地反映城市经济生产活动中的真实收益和成本耗费。
(3)城市绿色发展应在一个可持续和公平的框架下,建立各方利益主体参与绿色发展评估的激励性制度安排,分别发挥政府、企业、社会公众3类主体的作用,形成良性互动的绿色发展公共治理结构。
1.“十二五”规划为绿色发展指明方向
国家“十二五”规划作为我国第一个绿色发展规划,明确提出了一系列能源、气候与环境目标,为我国绿色发展提供了明确的规划指引,也为我国城市发展提供了新方向。从现实情况看,许多城市都在积极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绿色发展道路,建立绿色城市,实现绿色发展,不仅是许多东部发达地区大城市发展的战略目标,也日益成为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发展的热点。
2.把握“十三五”规划契机,进一步制定专项城市绿色发展规划同时,我国各城市也应把握这一战略机遇,积极研究和探索,制定符合国家战略需要,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城市绿色发展战略规划,从总体思路、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发展目标、实现路径、配套措施等方面全面设计城市绿色发展的路线图与时间表,为城市绿色发展提供稳定而有力的规划保障。
下一阶段,全国范围内的“十三五”规划研究设计即将展开,我国应在现有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围绕城市绿色经济发展、资源环境保护、政府治理能力等制定专项城市绿色发展规划。
兴坪山水
于怀/摄
1.城市绿色发展要紧密结合和服务国家战略需要
(1)发挥黄金水道独特优势,建设长江经济带,是新时期我国区域协调发展和对内对外开放相结合、推动发展向中高端水平迈进的重大战略举措。在实施长江经济带战略中,要特别注重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结合,在推进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中,切实加强和改善长江流域主要城市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先行打造长江绿色城市经济带。
(2)京津冀协同发展也是我国发展的一个重大国家战略。在推进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时,要加强城市间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在已经启动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防护林建设、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清洁能源使用等领域合作。同时可依据不同城市的资源环境承载力,促进城市分工协作,推进北京、天津等特大城市人口、产业等向河北省内中小城市有序转移。
2.城市绿色发展亟须解决的关键问题
(1)促进城市绿色发展,政策支持是一个重要方面,要加大政府投资和治理力度,更要建立支持城市绿色发展的长效机制,如在城市绿色发展融资方面,可考虑征收房产税,并将税收收入中的部分专门用于绿色投资和环境治理,为城市政府提供一个稳定的收入来源。此外,在地方政府资产负债、收入、支出、债务结构等透明、披露的条件下,应鼓励城市定向发行用于环境治理和绿色经济领域的城市债,为城市政府促进地方绿色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
(2)城市绿色发展既需要城市政府有所作为,更需要企业实实在在的参与和运作,这需要积极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城市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进一步向国内外资本开放城市环保投资、技术和服务市场,促进环保市场化发展机制的形成和完善,提高城市环保服务质量。
*本文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编号:71333001)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
编辑:王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