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丽坤
(海军大连舰艇学院 政治系,辽宁 大连 116001)
当前,许多国内生态伦理研究者都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如何构建中国的生态伦理学科体系。这一问题实质是外来学科的本土化问题,这个问题的提出和解决非常有意义,它不仅关系到中国学者在生态伦理研究中能否拥有话语权,还关系到我国的生态伦理学科能否持续健康发展。本文从构建中国特色生态伦理体系的角度来思考伦理学科本土化问题,以对构建中国特色生态伦理学科体系有所裨益。
生态伦理,是对全球范围内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的伦理思考,具有理论和现实双重价值。它认为,自然界应当像人类一样拥有道德地位并享有道德权利,人类对自然具有不可推脱的道德义务或责任,应当尊重自然界内的所有生命。它倡导从道德的视角来保护和关爱动物、植物以及一切自然物,主张要有节制地开发、利用大自然,要保护生态平衡,维护人类和自然的和谐。正如《世界自然宪章》所指出的:生命的每种形式都是独特的,不管它对人类的价值如何,都应得到尊重;为使其他动物得到这种尊重,人类的行为必须受到道德准则的支配。生态伦理要求人们尊重各种生命形式的权利,尊重他人的价值和尊严,追求人与自然的和睦相处。这些宝贵的思想,是建构中国特色生态伦理体系的有益借鉴。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自然本质、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及处理等论述,对于深入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建构生态伦理体系,发挥着重要的理论指导作用。马克思主义认为,自然界具有客观性,它先于人类而存在,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前提。“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1]“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2]人虽然具有通过劳动改造自然的能力,但是人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脱离和超越自然。“我们必须每走一步都要记住: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族人那样,决不是像站在自然界之外的人似的,——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界之中的;我们对自然界的全部统治力量,就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生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3]他们还告诫人类,“不以伟大的自然规律为依据的人类计划,只会带来灾难”[4]“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5]。人与自然是和谐统一的有机整体,它们之间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证。人类在征服自然、改造自然和发展文明的同时,理应善待自然,尊重自然规律,人类要爱护自然,努力保护自然。
任何伦理思想体系都离不开所创造国家的文化传统。中国传统文化中关于人与自然关系、人类正确利用和开发自然的思想,反映了中国人的自然观念,极具中国特色,其中许多价值观念与兴起于西方的生态伦理思想也是一致的。中国古代的“天人合一”观认为,人是自然的产物,人类本身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的身体、生死、繁衍等,都是自然赋予的,都是自然的过程。人类对待自然,应该做到顺应自然,遵循自然规律,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周易·序卦传》:“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6]《庄子·达生》:“天地者,万物之父母也。”[7]《荀子·王制》:“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其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污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8]我国古代还有“知足知止”、“寡欲节用”的消费观念,都表现了古人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刻认识,以及他们在生产、生活消费中的自律意识。这些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方面的思想内容不仅对于构建中国特色生态伦理体系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而且应当成为中国特色生态伦理体系的重要内容。
综上所述,可以看到,无论是西方生态伦理学、马克思主义自然观,还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观念,都认为人与自然是相互依存的关系。自然的存在有其价值性,它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物质前提,生态环境如何,直接制约和影响着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反之,人类社会的发展状况,特别是社会关系状况如何又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和制约着自然界的生存状况。因此,人类为了更好地生存与发展,就必须协调各部分社会成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步调一致地有节制地开发、利用自然界,改善自然界生存状况,维护生态平衡,保持一个良好的生存、发展的外部环境。人类必须珍视自然、保护自然,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些都是人类社会长期发展实践所获得的理论成果,应成为建立用于调节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由此产生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生态伦理体系的思想理论基础。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要求,人类思考任何问题都要从人类生产生活的现实出发。中国特色生态伦理体系,必然来源于中国应对生态环境危机的现实,要深刻反映人类生产生活与外部生态环境内在的矛盾运动及其现实要求,直面当前生态状况亟须改善的严峻形势和突出矛盾,切实地从道德方面规范人类的实际生产和实际生活。
在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中,不可避免地遇到与西方社会早期工业化发展过程相类似的资源环境问题。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发展,导致这一问题日益严重,成为制约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当前,生态局势日益严峻,由环境污染而导致的各种疾病、生存条件的恶化,由食物安全的无保障而导致的死亡和基因变异,已成为人类生存发展的严重威胁。有识之士都在积极探索运用科技手段、经济手段或法律手段,但效果差强人意,治标而不治本。到底何为“本”?从本质上看,生态危机背后是人类存在的价值危机,是人与自然关系的扭曲。要真正彻底解决环境问题与生态危机,还必须回到人以及重新认识、定位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这一点上。这就进一步要求在思想道德层面上的全面变革。这一变革面临的深层次的价值矛盾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人类中心主义与自然界应有的权利之间的矛盾。人类中心主义认为,人类虽然是大自然的产物,但人类是自然界中最优秀的,自然界中其他的部分都是为满足人类的需要而存在的。因此,处理人类与自然界的关系时,以自然界无条件服从于最大限度满足人类利益为行动的最后准则,在人类中心主义的理念中,最大限度地向自然索取,掠夺资源,丝毫也不违背“人类伦理”,是一种天经地义的合理行为。在这种人类中心主义观念的指导下,人类必然会肆无忌惮地开发利用自然。无节制的消耗,污染物质的大量排放,最终导致全球性资源短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发展。可以说,正是人类自身把自己送进了危机之中。事实上,自然界是人类的母体,它孕育了人类,又成为人类生存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支撑。它有自己的权利,其中的各种存在物都有其存在合理性,动植物有其生存发展权利,比如动植物的繁衍、新陈代谢,土地的休养生息,能量之间的相互交换等。它具有自身的运行规律,整个自然界是一个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的整体,一切现象都是矛盾的统一体,它们既对立又统一,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由此推动着自然界的运动和发展。自然规律还包括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等,自然界里存在的一切事物(包括人类)都必须遵循这些规律。大自然本身还具有恢复系统平衡的能力。对于人类的破坏,自然界经过一定的周期可以恢复原有的平衡。如果人类破坏平衡的速度小于大自然恢复平衡的能力,则人类可以生存发展;反之,人类就会受到来自大自然的报复,无法生存。这些都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此,人类一定要打破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取向,克服人类利己主义,正确定位人类自身,明确肯定动物、植物和整个自然界的存在价值,正确处理自己与自然的关系,保持珍惜爱惜的心态开发利用保护自然、促进自然的恢复,在与自然的动态发展过程中保持协调,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的理念和相应的伦理规范,使自然生态环境免遭破坏,使生活环境更加美丽,自然与人就像是母子一样亲密、和谐!
二是过于依赖科学技术工具性价值,忽视人类发展科学技术的目的性价值。人类在认识自然、改造自然过程中,依靠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使整个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是近代以来,科学技术在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方面表现出越来越大的威力,人们也越来越推崇和依赖科技理性,坚信凭借科技理性可以解决社会中的所有问题并实现人类无限的欲望。但是生态危机的现实给了人类猛烈一击。人类意识到必须改变由科技活动体现出来并实际地支配着人们的活动的思维形式或思维方式。人与自然的关系虽然是靠科学技术联结的,但是人类发展科学技术,是为了改变自然界、让人类生活得更美好更幸福,这才是科学技术存在的价值。当前人类所推崇的科技理性,实际上是颠倒了科学技术的工具性价值与目的性价值的关系,科学技术的工具性价值必须受到目的性价值的制约。科学技术是人类解决生存发展问题的工具,但是不能过度依赖其工具性价值,而要回归人类发展科学技术的最终目的。因此,要解决目前的生态危机,必须从根本上确立生态伦理的观念,即人应该善待自然,关爱生态,与生态环境和谐相处,不能仅仅停留在约束人的行为上。构建生态伦理,并不是要否定科技理性,而是要限制其应用,既要满足维持人类社会与发展的基本需求,又要有利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都应以促进人类社会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目标。
三是经济社会发展方式与自然环境的发展能力之间的矛盾。人类社会是自然、经济、社会的复合体。人类社会的各构成要素,诸如人口、资源、环境应该相互协调,经济社会要协调发展,实现良性循环,而不能顾此失彼。当前的生态危机,恰恰是人类经济社会的粗放型发展方式突破了自然环境发展能力的界限,资源环境无法承载人类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一点在我国表现尤为突出。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造成资源供需矛盾日趋尖锐,包括人均资源占有量进一步下降,后备资源供给不足,人均资源消费需求量不可抑制地扩张,导致生态失衡、环境严重污染,形成生态危机。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生态危机,人类必须通过不断理性化的行为和规范协调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生态平衡之间的相互关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做到三者和谐统一。人们必须努力转变自己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树立人类社会整体观念和增强改善生态的责任感,注重经济社会内涵型、质量型的发展,注重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变“浪费型生活方式”为“节约型生活方式”。
一定的伦理体系是一定群体利益的反映。生态伦理体系,就是包括人类在内的生态系统的共同利益的反映。自然的严重警告和“回报”使人类深刻认识到:一味地向自然索取,无度地掠夺生态系统,其结果将导致彻底毁灭后代乃至当代赖以生存的基础,将导致人类自身利益的重大损害和完全否定。因此,为了人类自身当代与后代的利益,人类必须认真考虑包括人类和自然环境在内的整个地球生态系统发展完善,促进地球生态系统向着更有利于包括人在内的绝大多数生物物种的生存、繁衍的目标而发展。有的人认为,人类对生态系统共同利益的关切,是为了更加根本的人类利益而惠及生态。这一点不容否认,但不能以种种虚构的“根本利益”乃至局部利益、眼前利益为借口肆意违反生态伦理规范。当前构建的生态伦理体系,就是要改变人类凌驾于生态环境之上、以自己意志去任意摆布自然的心理,防止牺牲生态环境以满足人的某些局部、暂时利益的行为,一定要不做或少做那些损害人类根本利益的蠢事,促进人类全心全意地与人以外的其他生态子系统建立和谐的关系,使人类根本利益得到充分保障。因此,我们所构建的生态伦理体系,虽然仍以实现人类的根本利益为核心,但不能仅仅停留在人类利益中心的狭隘观念上,它必须反映人类根本利益与生态利益一致性的客观规律,以实现民族、人民的长远利益为旨归,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协调发展,这与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也是一致的。
我们建构的中国特色生态伦理体系的核心价值关系就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指人与自然的关系不是单纯的利用和被利用、征服和被征服的关系,而是将人与自然视为整体来谋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互动共存。它要求人们充分认识生态自然对人类存在的价值,将生态自然系统纳入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空间,在肯定人的价值和权利的同时,承认自然界的价值和权利,重塑人与自然的关系,把人类与自然的共同发展放在首位,主张人与自然的平等,确立人对自然界的责任和义务,达到与自然的和睦相处及共生共荣,以求得人类社会、资源、环境之间和谐共存、协调发展。
这一生态伦理体系的原则和规范可以具体化为四个方面:
第一,尊重自然,形成友好生态、有限责任的价值观。必须认识到人类不是自然的主宰,而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类与自然是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整体。自然界存在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独立性,人类还不能穷尽对自然的认识,人类必须放弃那种自以为可以统治、支配、占有自然的错误观念,从根本上转变征服自然的观念,培养尊重自然的理念,强化生态意识。人类所奉行的价值观念不能仅仅以人自身为最终目的和最高目标,人类所追求的功利和幸福绝对不能逾越自然所允许的范围。人类只有在维持自身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前提下,才能获得自身真正持续、健康的功利和幸福。要自觉恢复人与自然的亲情、温情,把人与自然相互平衡、和谐共处、相互对等作为人类追求,切实尊重自然本身的发展权、更新权和再生权。要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必须对生态承担相应的义务,不过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承担义务,不能因此动摇和背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科学发展。要努力培养全国各族人民热爱自然、赞美天地、关爱万物、敬畏生命的人与自然的平等友好的生态理念、道德情感和伦理规范。
第二,顺应自然,提倡顺应自然规律的生态开发利用消费观。人类在开发利用自然中,不能凌驾于自然之上,人类行为方向应该符合自然规律,按照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顺应自然,不能不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肆意开发、伤害自然,削弱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在生产力布局、城镇化发展、重大项目建设中充分考虑自然条件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正确处理生产与消费的关系,提倡简朴生活,确立节约自然资源的低碳消费、绿色消费观念,反对奢侈浪费。积极行动起来,为环境保护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哪怕是节约一度电,节约一滴水,减少使用塑料袋,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等。
第三,保护自然,促进生态系统的自我恢复和动态平衡。当代生态伦理的构建,必须首先维护地球生态环境系统的正常运转,保护自然生态的良好状态。人类从事的一切行为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这一基本准则。人类对其他生物及生命支持系统负有保护的伦理道德责任和义务,应该尽到管理好地球家园的义务,尽量不去破坏自然界的和谐与美。在对生态善恶进行评价时,把能否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作为根本评判标准。凡是爱护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态美的行为就是善的,凡是污染自然环境、破坏生态平衡、损害人类共同利益的行为就是恶的。
第四,回归自然,倡导健康可持续的绿色休闲观。要大力倡导绿色文明的社会范式,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构筑人与自然相融的绿色人居环境。在休闲生活领域,倡导可持续发展的休闲方式,它不仅包含着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的含义,要求主体在深刻认识自身生存、发展与环境、资源关系的基础上,对休闲的方向、途径、手段、过程作出正确的选择,对当前及长远的休闲作出科学的安排,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这种休闲方式包含着人自身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思想。它要求人认真思考如何促进自己身心的可持续发展,如何处理好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从而通过选择适当的健康的休闲方式,为促进自己比较全面的发展而不断努力,追求高尚的精神境界。
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努力构建中国特色生态伦理体系,通过这些基本原则和规范,督促人类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活动中保持更清醒的头脑,学会更理性地约束自己的行为,自觉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1]马克思,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 卷[M].2 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74-375.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67-168.
[3]马克思,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 卷[M].2 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83-384.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51.
[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519.
[6]周振甫.周易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91:295.
[7]沙少海. 庄子集注[M]. 贵州:贵州人民出版社,1987:204.
[8]章诗同.荀子简注[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