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国辉 周 率 刘邦凡
[燕山大学 秦皇岛 066004]
网络的日益普及,为广大公民参政议政提供了崭新的平台,但其本身所具有的匿名性、快捷性、广泛性等特点,也使其成为了政治谣言滋生、蔓延的新场所。政治谣言一旦“上网”,就会打破口耳相传时代的时空地域的限制,对社会政治文化、民众政治心理、社会政治稳定甚至是国家政治安全产生更多负面影响,同时也对政府的政治谣言治理工作带来了更加巨大的挑战。
谣言是指没有事实根据的消息。具体而言,它是某些人或团体、组织、国家,根据特定的动机和意愿,散布的一种内容没有得到确认的,缺乏基本事实根据的,通过自然发生的,在非组织的连锁性传播通路中所流传的信息[1]。谣言之所以能够广泛、迅速地传播,正是利用了人们“人云亦云”的从众心理和“宁信其有,不信其无”的求证心理,加之信息在传递之中的变异性,使其距离真相日渐日远。
政治谣言作为谣言的一种,它所涉及的是政治性问题,是个人或集团为了实现特定政治需要,所传播的毫无根据的政治消息或虽起之有因,但却严重失真的政治消息,对政治人物或政治集团进行有意诬陷、攻击和诽谤的政治传言[2]。它主要是对政治人物尤其是政治领导人,或对社会政治事件尤其是重大的社会政治事件的一种不确切甚至完全虚假信息的捏造和传播[3]。正因为涉及这些公众人物或重大事件,且与人们政治生活中的热点问题紧密相关,其体现的重大性与暧昧性的结合才可以在较大社会范围和短时间内激发起公众的兴趣和关注[4]。
网络政治谣言与传统政治谣言相比,在本质与特征上变化不大,只是它改变了传统政治谣言的传播形式,以网络作为传播媒介,即网络政治谣言是政治谣言在互联网上的发布与传播。它多是国际、国内政治权力斗争和政治利益矛盾的产物,主要内容多为在网民参与的网上政治内幕揭露、政治腐败曝光、突发事件议论、改革调整猜测过程中产生的偏差,媒体进行新闻报道时的失实或虚构,以及政府部门放出的“气球”,用于试探政策调整、强化政策实行等目的。
与传统的政治谣言相比,网络政治谣言的传播具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是改变了传统的传播媒介,以互联网为传播的主要平台;二是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具有传统政治谣言无法比拟的传播速度和广度;三是传播的匿名性,因网络的特点,造谣、传谣者所面对的只是虚拟的网络,不需要提供真实的自身数据信息,更不需要“口耳相传”;四是其生存具有相对的“持续性”,众多谣言可能在一段时间便会被人遗忘,但其零散存在博客、BBS、空间等处的信息,则可以轻而易举地被搜索、发现、发布,很多网络政治谣言内容与之前似曾相识,只是事件的地点、主人公进行了替换[5]。
在网络政治谣言形成之前,会在网络中出现明显的前兆,比如多个网络社区对近似问题有大量议论且民意倾向存在“一边倒”现象,近似问题在微博、微信等个人空间板块中有大量转发,对于社会中出现的问题有大量关注等。这些问题如果有关部门可以及时关注舆情动态,或通过技术手段动态关注网络搜索关键词趋势变化等,便可以及时发现社会关注热点,及时找到可能产生的谣言内容,并转达相关部门,提供预警。此时有关部门及时、有效地回应社会关注,公开相关信息,便可以成功防止谣言肆虐。但在实际工作中,有关部门的预警能力欠缺,防范意识淡薄,一些在“摇篮之中”的谣言苗头没有及时发现、制止,使其发展及传播。
在谣言传播的初期,政治谣言已经在网上出现雏形,并开始演变成多个版本,但还没有造成恶劣的影响。如果此时能够及时监控到谣言动向,有效组织宣传、网监、媒体等多部门联动合作,可以减缓政治谣言的扩散和演变[6]。但我们的监管部门对监控的力度不够,在逐级上报及决策、行动过程中耗费了大量时间,不能及时扑灭“小火”,使其向“火灾”蔓延。
在谣言传播的中期,对于同一问题在网络的各方面已有广泛的传播,并已经由网络政治向现实政治转移,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出现议论甚至是群体性事件。在这一过程中,谣言打破了传播的界限,开始指导人们的行动,使不明真相的群众开始聚集,甚至出现打、砸、抢等恶性行为。此时再进行信息公开、删除谣言源头,得到的可能是更多人的质疑。此时的政府部门因为不能在事先及时地发现问题、辟除谣言,便不得不面对更大成本的“维稳”,使政治管理陷入被动与难题。
在谣言传播的后期,随着政府信息公开量的加大,维稳、惩处等一系列工作的深入,在网络上传播的谣言热度呈降温趋势,网民虽对谣言的关注度降低,但对谣言源头的质疑,对政府作为不力的质疑开始增多[7]。此时的政府部门,应该积极反思、完善政策、治理谣言、打击源头、处理犯罪、重塑形象。但在上述步骤中,我们的政府所为还不够完美,虽然谣言的传播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损害了政府形象,但政府如何努力回复甚至借此提升自身形象地位,是胜过“辟谣”本身更值得考虑的问题。
政治谣言之所以会产生,是因为对于某一政治人物或政治事件,民众需要获得与其有关的相关信息,但由于政府对其信息公开较少,这种信息的供不应求便给一些虚假信息提供了“钻空子”的机会,使其能够大行其道并被人信以为真。这一方面是由于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不到位,另一方面也源于官民沟通渠道不畅通。对于民众渴求的信息,政府没有主动公开,民众想咨询又无路可循甚至吃闭门羹,这便是一种被动的信息公开不到位。此外,对于一些民众的其他政治诉求,缺乏合理的反应渠道,只能通过民众在网上发帖曝光、举报,对一些事实的虚构、夸大等,也导致了网络政治谣言的传播甚至造成群体性事件,让更多不明真相的群众传谣、信谣、行谣。
政治谣言的盛行往往伴随着对政府本身的不信任,这种不信任源于政府以往的“表现”。这种表现可能来自政府未兑现的承诺,可能来自民众对政府官员行为的不满等等,总之,政治谣言的盛行,直接反应了政府的公信力不足,政府官员的形象灰暗。政治谣言的传播是民众对于政府不信任情绪的积累,是政府及其官员背离人民政府的本质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恶果。政治谣言传播越盛,政府的信任危机就越严重,群体性事件爆发标志着政府的公信力低至极点。
在网络政治谣言的传播中,广大民众既是谣言的制造者、传播者,同时也是谣言的受害者。一方面,在网络时代,对大多数人来说,信息的爆炸所带来的大量信息,并不一定是越多越好,信息过剩甚至泛滥意味着人们要用更多的时间来对信息进行选择[8]。这其中所要求的对信息的筛选、辨别能力,并不是所有网民都具备的。另一方面,由于网络的匿名性,让每一个参与者都披上了“隐形衣”,其中不乏一些抱着恶搞、报复、泄压等态度的非理性参与者,进行着造谣、传谣行为。此外,网络在为民众提供表达意愿的技术手段的同时,也为别有用心的个人或组织通过互联网散布政治谣言提供了方便。随着电子照片修改、视频剪辑等技术的进步,以及一些“经验”的积累,一些别人用心的人所使用的骗术伎俩可谓炉火纯青,尤其是在一些国内外利益集团指示下,他们利用网络发动不明真相的民众,达到其险恶目的。
媒体,尤其是网络媒体,承担着网络舆情引导的重大使命,但一些媒体背弃媒体责任道德,本应扮演“辟谣者”的媒体却成了“造谣者”,充当了谣言的源头。这一是国家长期以来对一些新闻审查过严、捂得过紧,一些媒体不能完整、全面地报道政治事件,只能通过“猜测”、“揣摩”、“推理”来完成,势必会造成报道的失实。二是由于各媒体分秒必争地争夺“首发”、“头条”,使一些未经审核,撰写不严格的报道登上了舞台。三是一些媒体虚构假新闻,或受人所托、利益驱使,或为夺人眼球、受人关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涉及网络舆情监控的部门,如宣传、网监、公安等,缺乏联动的监控反应体系,对于谣言的反应缺乏针对谣言形成前及谣言传播初期、中期、后期各阶段的具体措施,如果从谣言形成前就多部门联动,清除谣言源头、控制造谣者、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就可以将谣言的苗头“扼杀在摇篮之中”,就不会让火星燃成火苗,火苗窜成大火[9]。此外,在谣言传播的中期即谣言爆发期,仅依靠删帖、专家辟谣等,不但起不到良好的效果,反而会引起民众的反感甚至是反抗,这需要的同样是一个多部门联动的立体化过程。
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于网络政治谣言,也要进行依法治理。虽然近年来,我国公布了“诽谤信息被转发达五百次可判刑”等司法解释,为网络信息传播厘清了法律边界,也为相关犯罪的惩处提供了较为明确的法律标尺,但对于该项法规的具体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制度却缺乏系统的规定。在网络社会中,其匿名性决定了不能单纯依靠道德力量来约束人们的网络行为,必须出台系统的法律来进行规范。同时对于其付诸实践的“中庸”——既要使网络免于失控状态,对网络行为进行约束,又要使其保障民众的言论自由,不使民众轻易“因言获罪”,也是需要规范的内容。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让客观、真实反映事实的有效信息更多地占领网络信息空间,将政治谣言挤出舆论高地,是网络政治谣言治理的最基本手段。各级政府应该积极回应社会热点,改变反应政治事件真实信息“供不应求”的状况,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满足广大民众的知情权和求知欲,让人们在了解政治事件真相、消除怀疑心理和不信任感的情况下,增强对党和政府方针、政策的认同和接受,增强人们拒斥谣言、依赖正式渠道获取信息的观念,达到有效挤压和缩小政治谣言生存空间、制止谣言传播的目的。此外,政府部门还应畅通官民沟通渠道,在将现有的公民网络政治沟通渠道如网上建议、网络举报、市长信箱等高效利用的同时,开辟新的沟通渠道,使其在满足民众求证、反馈、建议、举报等需求的同时,有效起到舆论引导、舆情监控等目的,并有效发挥社会矛盾“减压阀”的作用。
网络政治谣言的爆发,直接反应了民众对于政府及官员信任程度的下降。“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凡是引起网络政治谣言爆发的事件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都会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对于各级政府公职人员而言,要将网络关注视为提升自身工作水平,监督自身工作行为的手段,不能试图回避、隐藏,而应主动回应,及时提升或改正,这就要求公职人员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严格约束自身包括个人生活在内的言行举止,为广大公众留下克己奉公、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对于各级政府而言,要在政策制定、信息公开、危机处理等多方面科学决策、积极作为、民主高效,尤其是对于决策问题,要坚决杜绝“朝令夕改”的现象,在民众心中树立可靠政府的形象,提升自身的公信力和影响力。此外,在谣言传播高峰过后,即危机基本结束后,政府部门应“趁热打铁”,着力恢复受损的形象,以提升在谣言风波中降低的社会公信力。
在现实生活中,政治谣言往往是没有利害关系的普通民众将其当作重要政治信息主动地进行二次、多次传播,结果使政治谣言传播得越来越远、越来越快、越来越盛[10]。因此,作为网络政治谣言的制造者和主要传播者,广大民众要在政府部门和社会有关机构的引导下,一方面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因网络的“匿名性”而践踏道德,不去有意造谣、传谣。另一方面,也要提升自身的信息筛选和判断能力,能够在网络信息爆炸中明确方向,站住脚跟,多求证、多质疑、多思考,理性通过网络参政议政,而不是盲目从众,被人牵着鼻子走。
网站和相关媒体应该承担起舆论引导、除谣辟谣的责任与义务,决不能为政治谣言提供肆意传播的平台,甚至变身成为谣言的制造者。这就要求广大媒体和媒体人,一是要能够禁住诱惑,牢记自身责任,把住道德底线,不受人之托进行虚假报道;二是要坚持客观真实,不能因为争抢“首发”而报道未经核实的新闻消息;三是要起到舆论引导作用,不能单纯通过揭露、曝光阴暗面来迎合人们的消极心理,尤其是主流媒体,要发挥“稳压功能”,真实客观回应公众关切,破除焦虑情绪下的“谣言法则”,遏制政治谣言的放大和传播。
各级政府要建立有效的谣言监控体系,分别针对谣言的形成前期、传播初期、传播中期、传播后期不同阶段采取相应的措施,尽早地将谣言传播遏制,避免小火酿成大祸。这就要求政府部门采取多种途径,尤其是可以借助技术手段,对于网络舆情热点进行监控,并根据不同阶段制定相应联动方案,及时向社会发布完整、客观、真实、详细的信息,尽可能地阐明前因后果、来龙去脉,并采取必要措施,多部门联动减轻、制止谣言给民众带来的焦虑和躁动。这里就要根据不同阶段的轻重缓解协调多部门开展工作,对于明显隐患要“急治”,对于谣言余毒要“缓治”。而不是单一地进行谣言的封堵。简单粗暴地删帖、封号,是典型的简单粗暴的懒政做法,这不但不能有效制止谣言,还会遭到民众的质疑,甚至激起民众的逆反情绪。此外,政府部门还应适当放开对媒体报道的监管,让媒体客观、全面地了解政治事件的真相,以便其进行有效的报道。封堵和过度审查会直接导致媒体的不确定性报道,影响事件报道的真实性,不但不利于民众了解事情,还可能成为新的谣言助推者和制造者。
就政治体系而言,社会控制的首要任务是用法 律形式确立社会生活的规范,使人们的行为有所依归[11]。网络作为现实政治体系的延伸,不应该成为法律的“真空地带”,同样要依靠法律来维护人们的自由和稳定的秩序,对责任予以明确,对自由予以约束。网络政治谣言的泛滥,从根本上来说是责任的缺失和自由的滥用,虽然我国已经出台相应的法律规范,但由于网络自身的特点,缺乏着实有效的操作细则。因此,有关部门应该完善相关法律细则,并有效执行,达到对违法个人、媒体、网站的依法惩处。除了对造谣、传谣者的治理,法律还具有其自身的宣传作用,通过法律的完善和落实,将在社会形成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1]沙莲香.社会心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283-284.
[2]孙丽,余建华.网络谣言的特征、成因与治理[J].电子政务,2014(4):70-75.
[3]沈远新.政治谣言:界定、生存机制及其控制[J].探索,2000(1):74-77.
[4]刘邦凡,刘莹,刘乃郗.浅析政治谣言在西方政党竞争中的运用[J].学习论坛,2011,27(6):49-51.
[5]谭九生,杨建武.网络谣言的社会协同治理机制构建及实现[J].甘肃社会科学,2013(6):221-225.
[6]安士伟.网络谣言的生成原因及其治理[J].学习论坛,2014,30(2):65-67.
[7]王彬彬.美国如何治理网络谣言[J].理论导报,2013(6):36-37.
[8]张燕楠,周弘毅.治理网络谣言:培养受众批判性思维[J].新闻战线,2014(3):86-87.
[9]孟鸿,何燕芝.受众心理分析视角的网络谣言治理[J].重庆社会科学,2012(10):56-61.
[10]张钦朋.网络谣言的传播机理及其治理路径:基于传播心理的分析[J].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13(2):87-90.
[11]黄卫星,康国卿.受众心理视角下的网络谣言生成与治理——以“艾滋女”事件为例[J].中州学刊,2011(2):255-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