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公民政治认同建设的三个着力点

2014-03-21 22:29
东岳论丛 2014年6期
关键词:公正分配公民

张 晓

(山西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山西太原030006)

推进公民政治认同建设的三个着力点

张 晓

(山西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山西太原030006)

政治认同与人的心理活动关系密切,是在政治生活中产生的归属认同,它是人类社会客观存在的现象,具有在国家发展中把人的力量凝聚起来的重要功能。利益认同是推进公民政治认同建设的起点,制度认同是推进公民政治认同建设的重点,意识形态认同是推进公民政治认同建设的核心。

政治认同;利益认同;制度认同;意识形态认同

政治认同是现代政治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的现实课题,也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概念,所谓政治认同,“它是人类社会群体生活中客观存在的现象,指的是人们在社会活动中产生的一种感情和意识的归属认同,对社会秩序的维系和政治行为的规范具有积极作用”①齐卫平:《当代中国政治认同的“接续”与“重构”》,《学习时报》,2012年 9月 10日第3版。。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社会转型的加速,人们的生活方式、思维状况、价值观念等各方面都发生了变化,各种矛盾的出现导致公民政治认同问题日益显现。公民的政治认同建设是党和政府承担的重要政治使命,关系着我国的长治久安。笔者认为,应大力推进公民的政治认同,增强全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基础。

一、利益认同是推进公民政治认同建设的起点

政治的功能表现在能够满足不同社会成员的利益需求,调节社会成员的利益关系,形成政治认同。“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82页。。换句话说,人们一切行为最根本的驱动力就是对利益的追求。追求利益是人的政治的“本能”,利益满足的大小直接影响着人的政治需要。政治认同主体以自身的利益为评价标准,用自己的评价来影响政治认同。利益认同也叫绩效认同,如果说制度或意识形态属于政治活动的“应然”,而利益则是一种“实然”。只有满足和维护公民的个人利益,公民具有政治认同,政治统治才能稳固。公民政治认同不仅建立在经济增长的绩效上,而且要尊重和满足人们合理正当的利益要求,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利益协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证最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因此,必须建立完善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

(一)建立完善畅通的利益表达机制

利益表达就是能够反映不同社会关系、不同阶层、不同利益群体的思想,通过某种渠道向国家、社会、政党或他人反映情况,主张利益向客体反映情况、提出意见、主张利益的一种政治参与行为,是个人意志的重要表达方式。畅通的利益表达是进行利益协调的前提和基础,它不但有利于培养公民对政治体系的认同,保障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而且有利于社会和谐,提升政权的稳定性。

目前,我国公众利益诉求表达的方式在合法性、公开性和透明性上还存在明显缺陷,利益表达问题已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社会问题。约翰斯图尔特密尔写道:“每个人,或任一个人,当他有能力并且习惯于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时,他的这些权利和利益才不会被人忽视”③[美]罗伯特达尔:《论民主》,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60页。。社会弱势群体由于组织化程度低、自我意识不成熟、可利用的利益表达渠道少、影响社会舆论和话语权的能力低等原因,从而不得不诉诸于非制度化、非合法化的利益表达。社会强势群体,拥有较多的社会资源,具有权威性,拥有话语权,能够表达自己的利益需求。因此,应从法律上明确公民参与政治的民主权利以及表达利益的要求,拓宽和疏通利益表达渠道,在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方面进行改革。主要包括:完善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利益表达制度;充分发挥人大和政协的利益表达和整合功能;增强社会团体组织的利益表达作用;发挥大众传媒的信息沟通功能,使大众传媒如实地反映和表达公民的利益。

(二)建立完善公正的利益分配机制

众所周知,合理的利益分配是不能自动实现的,因此,应该形成具体的、合理的利益分配格局与方案。社会转型和贫富悬殊加大,打破了原有的平均主义利益分配模式。因此,应建立新的利益分配机制,从而减少原有的利益分配矛盾。要消除矛盾,保持社会稳定,就要构建完善公正的利益分配机制,按照普遍受益的原则和共同富裕的价值取向,确保社会财富的公正分配,使全体社会成员都能各得其所,以赢得人们对政治体系的支持和认同。

首先,注重第一次分配的合理性。第一次分配应以公平竞争、追求效率为目标,贯彻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激励性和效率性并重。使社会资源得到最优配置,社会财富得到最大增长。其次,确保第二次分配的公平,发挥政府在再分配中的宏观调控作用。第二次分配就是要克服第一次分配因注重效率而导致公平的缺失,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①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6页,第31-32页。。在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同时,取缔非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使各地区、各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趋向合理。坚持效率与公平并重的原则,积极发挥行政和法律手段在利益调节中的作用。再次,培育第三次分配制度,促进社会分配更趋公平。第三次分配,是指个人或企业出于自愿,把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捐赠出去,建立社会救助、慈善事业、志愿者行动等多种形式的制度和机制,促进社会分配更趋公平的个人收入分配机制。一是不断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第三次分配的经济基础;;二是大力发展社会公益组织,对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的社会成员给予合理的社会激励;三是为鼓励社会富裕成员捐资建立慈善性基金,减免捐款所得税,等等。

(三)建立完善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

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一些人由于利益相对受损或绝对受损而成为弱势群体。如果他们损失的利益得不到合理的补偿,将对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对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都会产生不利影响。所以,应建立完善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利益补偿机制,是指政府立足于社会的整体利益,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成员进行一些必要的补偿,使社会成员不断得到由发展所带来的收益。

首先,保护弱势群体利益。弱势群体的构成包括:第一,占人口大多数的贫困的农民;第二,进入城市的上亿农民工;第三,城市中以下岗失业者为主体的贫困阶层。我们应当对弱势群体的利益予以维护,在政治上要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政治参与机会和渠道;在经济上应更多地向弱势群体倾斜,对其在就业、居住、劳动保护、以及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切实的关照,使他们能够劳有所得,安居乐业。第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包括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互助等。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总体上处于低水平状态。按照均享性、适度性和灵活性的原则,大力拓展筹资渠道,建立社会救济制度和社会福利制度;形成覆盖面广、运行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包括养老、医疗、保险、失业等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逐步实现社会保障的法制化。第三,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如前所述,慈善事业是第三次分配的途径之一。而目前中国的慈善事业的发展却相对滞后。因此,要大力发展我国的慈善事业,充分发挥其利益补偿的作用。一要健全慈善制度,提高慈善机构的专业化水平;二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公益性的民间机构的发展;三要提高全民的慈善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参与到慈善事业当中来;四要完善与慈善有关的财税政策,健全公益性组织的法律法规。

(四)建立完善有效的利益疏导机制

社会转型期,利益关系的变化会导致人们产生各种各样的社会心理问题,如失衡心理、仇富心理,人们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变得复杂和难以调和。因此,应理顺利益主体的矛盾,营造健康的心理氛围。

首先,确立符合社会主流价值准则的心理导向。十八大报告提出的“三个倡导”,即“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制,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②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6页,第31-32页。。社会多数人认同和信仰的价值观念,它不仅应当具有观念上的正当性,还必须具有实践上的合理性、可行性。第二,要考虑人们的心理承受力。我们的改革要使大多数人支持和受益。所以,决策者应特别关注社会公众的心理承受力。第三,帮助人们确定科学合理的心理期望。要引导人们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长期性,坚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信心,不能脱离实际,期望值过高,否则就容易导致心理失衡。第四,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交流。心理交流主要在各个利益群体及其成员和代表之间进行。多提供一些使各个利益群体相互了解和能够说明情况的机会和场合。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减少对利益格局的认识偏差,为人们提供心理宣泄机会,调适心理使之趋于平和,为社会利益关系的协调打下牢靠的心理基础。

二、制度认同是推进公民政治认同建设的重点

制度认同是一个人对既定的政治、经济、社会制度有所肯定而产生的一种政治归属和认同感,是社会民众从内心产生的一种对制度的高度信任和肯定。制度认同的最基本的条件是制度的合法性。一种制度具有合法性才会产生权威性,才能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才会产生对制度的归属和认同感。制度的正当性包括制度本身的公正性与制度运行的规范性。关于制度公正,是以罗尔斯的平等说与诺齐克的自由说为代表的,罗尔斯提出了“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实际上是一种“社会正义论”。诺齐克提出的是“作为自由的正义理论”,它实际上是一种“持有正义论”,罗尔斯把公正的重心完全放到了平等的一面,而诺齐克把公正的重心放在个人的自由权利方面。归纳起来,西方学者在平等和公正上的看法是:结果上的平等或公正,自由上(程序上)的平等或公正。因此,制度设计上要一律平等,贯穿无歧视原则,做到起点或机会的公平以及分配结果的相对平等。制度运行的规范性我们一般称之为程序公正。合法性的制度包括两个要素,第一是设计要科学,第二运行程序要合理,只有当制度的设计与运行是科学和规范的,那么制度就会有权威性。反之,人们对制度认同就会流于形式,失去有效和权威性。

十八大报告指出:“……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力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公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力”①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4-15页。。因此,确立指导人们行为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法律制度、教育制度等制度规则,对于公民政治认同的形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政治制度建设,提高公民的政治认同

政治制度具有规范性、权威性和稳定性,是构成制度规则体系的骨干部分。提高公民的政治认同,有利于实现社会公正。目前,我国在政治制度上表现出一定程度的不规范,在充分肯定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同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制度的不完善也日益暴露出来,例如,人大代表选举制度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形式主义;代表结构不尽合理,影响人大职责的发挥;代表中各级各类“官员”太多,农村农民代表比例太小,等等。各种政治制度应保证公民的基本权利,不能光喊口号,做表面文章,否则会影响整个社会的制度认同。此外,应将权力制约机制与道德约束、道德激励机制相结合,才能使公民的切身利益得以保障,才能创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经济制度建设,提高公民的政治认同

一个国家的经济制度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直接影响公民的经济利益和生活保障。加强经济制度建设,“第一,给人民提供充足的收入或生计,或者更确切地说,使人民能给自己提供这样的收入或生计;第二,给国家或社会提供充分的收入,使公务得以进行。总之,其目的在于富国裕民”②[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研究》(下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1页。。实现了这两个目标,就会赢得公民的认可,提高公民的政治认同。所以,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形成合理的分配格局。解决收入分配问题应坚持从整体上调节国民收入分配,既要做大“蛋糕”又要分好“蛋糕”;坚持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既要坚持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又要注重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的比重。应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快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二是加强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制度建设。三是着力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不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四是加快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认真解决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三)加强法律制度建设,提高公民的政治认同

法律公正是国家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一个社会丧失了法律公正,就根本谈不上社会公正了。法律对社会公正的实现具有重大作用,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才能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就实现法律公正而言,我国已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较为完整的法律体系,制定了大量相关的法律法规。要确保法律公正,保障公民权利得以行使,就要严格遵守法律程序,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另外,还应不断完善法庭回避制度、律师辩护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等等。

(四)加强教育制度建设,提高公民的政治认同

教育公平问题关系着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焦点问题。但是,在我国现阶段,受教育的机会不均,教育资源的不公平,影响了人们对国家政权的支持与认同。促进教育公平,就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发展职业教育;消除身份地域歧视,体现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确保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公平;建立有效的教育资助体系,切实提高教育经费的比重和对农村教育的支持;完善资助贫困生的政策和制度;制止乱收费的腐败现象,等等。这些措施能发挥教育的先导性、基础性的作用,使社会成员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从而切实维护社会公正,促进公民的政治认同。

三、意识形态认同是推进公民政治认同建设的核心

意识形态是政治认同的理念基础,是建立在社会存在之上的一种社会价值观念体系,它是维护政治体系统治合法性、巩固执政地位最重要的因素。意识形态只有得到社会成员的广泛认同,内化为社会成员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才能真正发挥作用。意识形态的作用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意识形态对政治认同的实现具有感召力。它能使公民的动机和信仰建立一种稳固的联系。动机在这里是指公民对意识形态持肯定态度并确认自己在政治社会中拥有的地位和利益,对于某种政治权力而言,意识形态应把目标与公民的希望联系起来,并结合未来发展的趋势为公民的发展提供前进方向,更能接受政治权力的新目标。其次,意识形态对执政的政治权力具有道义约束力。意识形态如果能够表达公民的意愿,就会对政治权力在道义上形成约束力,从而获得公民的认同。意识形态能整合公民的能量,实现社会发展向前,有利于执政者廉洁自律,有利于增强公民对执政党和政府的认同。

(一)增强意识形态旳包容性,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要获得公众的广泛认同,并确保其主导地位,就必须不断扩大其包容性,增强其内涵的底蕴,同时,更应该积极吸纳其他文化的有益成分,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发展,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意识形态是政治认同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意识形态具有的最重要特征就是包容性。不断扩大意识形态的包容性,才能确保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这就需要意识形态具有适度的灵活性和极大的普惠性。

第一,适度的灵活性。意识形态不能拘泥不化,应当具有适度的灵活性,根据社会的发展变化,自觉进行调整。“大凡成功的意识形态必须是灵活的,以便能得到新的团体的忠诚拥护,或者作为外在条件变化的结果而得到旧的团体的忠诚拥护”①[美]道格拉斯C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58页。。面对价值观念的多样化,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要保持其主导地位,就必须具有适度的灵活性,最大限度地认可、包容和整合其他意识形态的合理成分,在不断的自我调整中发展壮大自己,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第二,极大的普惠性。一种主流意识形态必须不断满足人们的内心期待和物质利益需求,才能与公众的心灵产生共鸣和契合,才容易被认可和接受。也就是说,主流意识形态要获得公民的信仰和认同,它就必须具有极大的普惠性,要惠泽广大社会公众,要给公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如果某种意识形态脱离了社会成员的根本利益,则难以获得公众的认同。意识形态要切实关心人民的根本利益,正确回答现实生活中提出的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党必须把意识形态的价值追求转化为现实可操作性的政策,切实反映人民群众的真实利益、愿望和要求,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利益需求。

(二)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权威性和科学性

加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直接关系着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要适应社会转型中出现的新变化,对意识形态的内容做适当的调整,并适时增加新内容,这不仅是意识形态自我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维持政治认同的需要。马克思主义理论是发展的科学,是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从理论上对时代提出的重大课题做出合理的解释和说明。因此,必须进行理论创新。理论创新是理论永葆生机活力的关键,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要长期保持自身的生命力,就必须进行不断的理论创新。在社会转型时期,我们要继续发挥意识形态的社会整合和引导功能,增强它的稳定性和社会凝聚性,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指导地位,必须使马克思主义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努力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当前,做到在意识形态创新中进一步解放思想,要求我们要勇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和世界观,对我国社会发展中的一系列带有根本性的问题进行大胆的学术探讨和理论突破,实现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超越,创新马克思主义研究成果。不断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加强意识形态教育的理论灌输,是提升公民政治认同的重要途径。

(三)巩固政治认同的思想文化基础,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发展性和延续性

当今社会,企图依靠宣传某种抽象的理论达到社会群体的认同已不可行,人们是受利益影响和情境导向的,这种导向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形式影响着人们的观念。因此,主流意识形态更多地需要通过大众文化来向广大民众传播。大众文化深深地嵌入我们的社会生活和各种制度,涉及社会精神生产和大众生活的任何一个方面,都或隐或显地流露出意识形态的方向。意识形态是制约政治认同的核心,也是政治认同指向的最高境界。当代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作为一个开放的理论体系,它总是在继承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意识形态的内容与形式,一方面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行调整,另一方面也要保持其发展性和延续性。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国内外各种新思潮不断涌现,世情、国情、党情发生变化、人民群众的价值观念也发生变化的国情之下,中国要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核心的意识形态的稳定性与连贯性;同时也要积极主动地调整改进、自我发展。我们在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同时,一定要加强意识形态建设,使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被人们理解接受并转化为内在的价值认同。如此,就能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连贯性、持续性和发展性,从而有益于推进公民的政治认同。

D621.5

A

1003-8353(2014)06-0170-04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12YJA71009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张晓(1971-)女,山西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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