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平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中文系,长沙 410205)
林语堂是20世纪少有的在东西方都产生了巨大影响的人物之一。“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的他始终游走于东方与西方、边缘与中心并赢得了“跨文化大师”的称号。在海外林语堂虽然主要用英语进行创作,但他如何把东方文化通过文化(学)形象传递给西方世界呢?他传递的中国形象是一个客观的中国还是一个“想象的共同体”呢?要知道,当时的西方读者对东方的认识和了解是极其隔膜的,更遑论与东方世界尤其是与中国这样的国家进行直接的文化交流了。
林语堂之所以能让西方世界的读者接受,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始终站在东西方文化的夹缝中,能很好地把东西方文化和思想的精髓进行着他独特的融合和沟通,对于这一点,他自有他的夫子之道:
当我谈论中国思想和美国思想的时候,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现代人,分担着现代人的许多问题,分享着发现的快乐。当我讲“我们”,我指的是“我们现代人”。我尽可能保持着自己的东方文化底蕴,可此书谈的是美国智慧,我不能运用中国式的写作手法。我确信:我的所有观点、我所阅读的中国书籍以及从中汲取的营养,将以本书的重点内容和中心话题的方式一一反映出来。中国人一直热衷于(或者说感动于)某些事情,尤其是日常生活问题。你不能要求他们不做什么,但我认为,那也就是他们的全部优点了。[1]
尽管这是林语堂为他的英文著作《美国的智慧》写的序言,但其写作动因和方法却展露无遗。这里有两点必须指出:一是林语堂的这本书谈的是美国人,而“潜在的读者”首先应该是美国人,其次才是其他读者;二是在这部书中林语堂的讲述角度是“我”,或者“我们”,很显然,他的视角是双重的,当他在阐释美国时,他的讲述视角是“我们”,很显然他是把自己当成了西方的一分子,而把中国当成了“他者”;而在讲述中国的思想时,他的讲述视角却是“我”,即“自我”,很显然,他是站在中国人的立场上来说话的。正因为如此,林语堂在自我与“他者”之间,构筑起了一个乌托邦与异托邦二元世界,而他也正是在这个二元世界里寻求着他的跨文化认同,下面拟进行论述。
林语堂和赛珍珠都是用英文写作来建构中国形象,他们同是“致力于向西方世界介绍中国”的作家。《大地》虽然讲述的是一户中国农民的家庭生活,但赛珍珠提供给读者的是西方人对整个农村社会的看法,再也不是以往所谓的“中国通”们笔下的“乌托邦镜像”,而是实实在在的中国的现实生活,她本人也因为这部作品获得了1938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她自己在颁奖典礼上说:“中国人民的生活多年来就是我的生活,确实,他们的生活始终是我的生活的一部分。”[2]
对林语堂海外的小说进行梳理,就会发现,林语堂对中国和中国人的描述一改以往刻板、呆滞的印象。近代以来的英文小说对中国的印象要么是非常完美,要么把中国描述成为地狱般的黑暗。如詹姆斯·希尔顿(James Hilton)的小说《消逝的地平线》(1933)就是以中国西南边陲一个叫“香格里拉”的地方为叙事场景,想象出了一个“世外桃源”式的东方乌托邦世界,这里的人们安详、宁静,与世无争。而法国人马尔罗(Andre Malraux)也写了一部《人的状况》(1933)一书,把中国想象成一个“荒凉的夜幕笼罩着遍布水田和沼泽的中国”。无疑,马尔罗与希尔顿笔下的中国都不全是真实的中国,其乌托邦色彩是很明显的。林语堂也写了一部名为LookingBeyond(《奇岛》)的乌托邦小说,情节与《消失的地平线》相类似,都是飞机失事后迫降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然后在这个陌生空间发生了一系列故事。笔者认为,林语堂笔下的乌托邦其实只是一种写作策略,他是想通过这一叙事策略,让其主人公说出作者的真实意图。《奇岛》的男主人公劳思对哲学与中国文化的理解何尝不是林语堂自己的看法呢?所以,这一部作品也是在自我与“他者”之间纠结最为明显的一部。
而林语堂最为成功的还是描述中国和中国人生活的小说。借用汤因比评价《伊利亚特》的说法,林语堂的英文作品其实作为小说来读,里面充满了历史,作为历史来读,里面又充满了虚构。林语堂试图追求小说的历史感与真实性,但在对生活的真实和艺术的真实的把握上,林没有处理好这个度。由于林远离美国,并没有生活的体验,而是生硬地把历史事件强塞进作品,使其试图创作史诗性作品的努力反而成为艺术真实的累赘。
不过林语堂的聪明之处就在于他很好地避开了这一点,他的很多成功的作品就很好地利用了他所熟悉的地域空间。比如《京华烟云》就以他甚为熟悉的北京和杭州作为叙事场景。1950年出版的《朱门》虽然写的是传统小说大团圆的爱情故事,但林语堂在建构这部小说的空间想象时别具匠心,以西安为中心,构建了宝鸡、兰州、迪庆(新疆)等西北边缘地区的地缘政治和空间诗学。[3]而西安正是他1944年前后曾经到过的地方,在这里,他采访了很多士兵、大学教授甚至包括日本的俘虏,可以说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素材。林语堂依然沿袭了以前小说的写法,从影响比较大的历史事件入手,比如开篇就从西安学生支持“一·二八”的游行示威写起,从而引出两个主要人物李飞和杜柔安。他们一个是上海的《新公报》驻西安特派员,一个是“女师范学院”的女大学生,杜柔安没有木兰的才华,但也是一个新女性。她从小受到“身为儒家信徒”的父亲——杜忠的影响,对其“一面享受现代的舒适生活,一面保有性灵”的人生观极为认同。她很喜欢具有独立精神和充满才华的人,而李飞正是她心目中的理想人物。
由于《朱门》是从恋爱、婚姻、家庭问题角度来写主要人物的生活,因而杜柔安的形象塑造得相对真实可信,较之《京华烟云》中的姚木兰及《风声鹤唳》中的丹妮的形象更接近于生活真实。综观整部小说,可以看到潜在的作者无时无刻不在文本中出现,李飞其实就是隐喻他自己,他借李飞之口表达了他自己的人生观:“谈到物质上的舒适,我倒不觉得西方有什么值得我们效法的。光说舒适,我支持中国。没有人知道,其实我们很重视物质文明。……他打领带、系皮带、吊裤带,把自己勒得透不过气儿,而我们不论在屋里屋外都穿着家居长袍和睡衣。”[4]76其实,这完全是林语堂自说自话,他和胡适都很重视物质文明,但林对精神文明也有着更为独特的认识:“当我们把科学的成果用于日常生活的时候,应该保持中国文化的精髓。它也暗示着中国文明是属于精神方面,而西方文明则属于物质方面。我们应该让心灵上保持中国化。”[4]74很显然,这与林语堂一贯对中西文化的态度是一致的,“老实说,我从一九二○年后,对于西洋的文明已经减少了尊敬。我过去对中国的文明总感到惭愧,……看到一些西方国家比我们中国只有更多的逻辑而缺少常识,这真使人暗中觉得欣慰,觉得中国是足以自傲的”[5]。
实际上,林语堂通过西安这个城市表达了他文化认同的困惑。这个地处内陆的都市,呈现的却是和上海、北京等大都市一样的光怪陆离。“西安位于内陆,是中国西北的心脏。他称西安是‘保守主义之锚’。这是他的故乡,他爱这里的一切。西安不会温文尔雅地转变。人、风气、政治、服饰的改变都是混杂紊乱的,他就爱这一片纷繁的困惑。”[4]4这与其说是李飞的困惑,不如说是林语堂自己的困惑。“虽然他生长在这里,这个城市仍然令他困惑。从上海回来之后,他开始用成熟的眼光来看它。”林语堂借李飞的视角,用“陌生化”的手法写出了西安这个异托邦世界:
整座城充满了炫目的色彩,像集市场里村姑们的打扮那样,鲜红、“鸭蛋绿”和深紫色。在西安的街上你可以看到裹小脚的母亲和她们在学校念书,穿笔挺长裙,头发烫卷的女儿们同行。这座城市充满了强烈的对比,有古城墙、骡车和现代汽车,有高大、苍老的北方商人和穿着中山装的年轻忠党爱国志士,有不识字的军阀和无赖的士兵,有骗子和娼妓,有厨房临着路边而前门褪色的老饭馆和现代豪华的“中国旅行饭店”,有骆驼商旅团和堂堂的铁路局竞争,还有裹着紫袍的喇嘛僧,少数因没有马匹可骑而茫然若失的蒙古人和数以千计包着头巾的回教徒,尤其是城西北角处更易见到这些对比。[4]19-20
读者看到这里,一定仿佛置身于林语堂建构的一个异托邦世界。那么,林语堂为什么反复写到这种新与旧的对比呢?其实,他对西安古城的日渐西方化是很不以为然的,这从叙述者对杜忠的看法可见一斑。杜忠为了避免都市的烦扰而放逐自己,来到丁额尔工巴庙隐居。“干爽的空气,雪峰群中的山谷,博学和安详的气氛,使他觉得这是一个理想的隐居地。”[4]207而与之相比较的西安,则是人与人的钩心斗角的场所,唯利是图代之以传统中国人民的自足、安逸、乐天安命。柔安的父亲杜忠与任西安市长的弟弟杜范林有着完全不同的个性,杜范林不仅赶走了怀孕的侄女杜柔安,还试图霸占哥哥杜忠的家产。所以,可以认为,林语堂的《朱门》是他所有小说中最能真实体现他对亲情、爱情、婚姻以及生命看法的小说。尤其是最后写到柔安的叔叔——杜范林因为与回民的冲突而死于一场意外,把中国传统观念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发挥到了极致。相比较其他的英文作品,这部小说真正做到了艺术和生活的完美统一。
其实,林语堂的很多作品建构的是一个异托邦的世界。毕竟,他的作品主要是写给外国人看的,他深知自己的作品再也不能像所谓的汉学家们那样营构一种乌托邦的世界。毕竟乌托邦是没有现实地点的某个地方,而异托邦是一个真实的地方。异托邦(Heterotopias)是福柯(Michel Foucault)在1960年代所思考、介绍的一个词汇。福柯这样定义异托邦:“乌托邦表现出类似社会的一种完美形式,或者与该社会完全相反的形式,……然而,在每一种文化或文明中,还存在着一些既作为乌托邦与本社会相对立,又在现实中可以落实到一个真正地点的地方,它们存在于一个社会的基本结构中,在该文化的自身即可以找到,它们是同时表现的,相互对立与倒置的。这些地方既在某处又不在某处,即便是它在现实中可以落实到某个位置,还是表现得若即若离,若有若无。它是一个完全另类的地方,跟人们所想所说的所有地方都不太一样,为了将它们区别于乌托邦,我们称之为异托邦。”[6]笔者认为,文学文本中所建构的异托邦之所以能够形成,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素之一:第一是本土文化心理;第二是异域空间;第三是异域和本土文化场域中的文化认同危机。
首先来看本土文化心理。对于流散作家而言,他们对故国的一些不愉快的记忆往往被放逐的苦痛所冲淡,以往对所在国的批判也转变为赞美,而这往往就是本土文化心理作祟。这种本土文化心理的集中体现,就是今天所说的“本土性”。对于什么是“本土性”,洪铭水这样认为:“所谓的‘本土性’的问题,我想,对于任何一个以中文为表达工具的作家而言,语言文字这一关,就已注定其内在的本土性。”但他同时也强调:“本土性是可以跨越不同文字而呈现的,如过去以英文写作的林语堂和蒋彝,以及最近风动一声的汤婷婷都在不同层次上表现了中国的本土性。林语堂的著作至少使那些只对中国人的辫子、小脚、长指甲、男袍、女裤等‘奇风异俗’感到好奇的西洋人,认识到中国还有别的文化内涵。”[7]如果整体评价林语堂的英文作品,就会发现,无论是《京华烟云》三部曲,还是《赖柏英》,甚至《苏东坡传》,都是作者本土文化心理的充分表达之作。即使像《远景》(LookingBeyond)这样被学界认为是乌托邦的作品,虚构人物劳思的脑子里也尽是儒道的思想,小说也正是通过他的口表达林语堂的本土文化理想:“在我希望的一个社会里,人能恢复他所失去的个性和独立性,一种更单纯的生活。……我希望完全简化人类的生活,找出人在尘世上需要些什么,使人能和自然和谐相处。套用中国哲学家庄子的话说,就是使人过和平的一生,完成他的本性。……享受宇宙的和谐……使人性在其中得以完成。”[8]
其次,异域的空间是流散作家建构异托邦镜像的外在机制。不管是出于自我放逐(飞散)还是以后被迫放逐(离散),流散者都是与母国分离,但始终出入在异国文化与母国文化之间,仍旧保持着对家园的想象。这种想象的家园不仅是时间性的,也是空间性的,而地方经验往往就成为他们书写的对象。林语堂笔下的文本大多是对远离的故国和家园的书写。《赖柏英》就是对自己青少年时期对故乡漳州的个体记忆,《京华烟云》则是对生活过的北京的回忆,《朱门》则是对行旅过的西安的凝视,另外《风声鹤唳》(杭州)、《唐人街》(美国)都深深打上了作者生活或者行旅的烙印。文化地理学者就指出:“家园(家乡)感觉的创造,是文本中深刻的地理建构。……文本之中的一项标准地理,如旅行故事的范例,乃是家园的创造——不论是丧失家园,或是回返家园。”[9]63故此,在他们看来,“作为一种文学形式,小说在本质上是具有地理学特质的。小说世界由地理场景、场所与边界、视觉与视野组成。小说里的人物、叙事者以及阅读之际的读者,都会占有各式各样的地方与空间”[9]58。林语堂的《京华烟云》等作品书写的空间大多是大城市,不仅有北京、西安、杭州,也有新加坡和唐人街等域外都市。在林的笔下,这些都市不仅仅是作为故事的场景,还被赋予了更为深刻的内涵,那就是对都市社会与生活的信仰。北京的辉煌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培育了姚木兰这样十岁就能看懂甲骨文的奇女子;西安的“沉静”,孕育了杜柔安这样温柔、安详而痴情的女子。与大都市有所不同的是,林语堂笔下的小城镇里的人物也是有着各自不同的个性。漳州的“神秘、幽远、壮大”,形成了新洛“谦卑”的个性和“高地人生观”,也养成了赖柏英忍耐、宽容的山地性格。
熊式一的《天桥》(TheBridgeonHeaven)也是一部用英文写作的流散文学。以江西南昌和北京为小说叙事的场景,通过1897—1911年这一段时间中国社会的风云变幻,写出了李大同这个人物的成长经历。这部作品与林语堂的《京华烟云》有着较多的类似,都是记叙了历史激荡中“城市”与“人”的关系,尽管不能把他们的小说当“正史”来看,但流散作家通过异域的空间来建构异托邦镜像的努力是不能被忽略的,至少,他们纠正了一些自以为“中国通”的人对中国的“乌托邦”想象。*熊式一在《天桥》自序里就提到写作这部书的目的:“我从前觉得西洋出版关于中国的东西,不外两种人写的:一种是曾经到过中国一两个星期,甚至四五十年,或终生生长在中国的洋人——商贾、退职官员或教士——统称之为支那通;一种是可以用英文写点东西的中国人。后者是少而又少,前者则比比皆是。他们共同的目的,无非是把中国说成一个稀奇古怪的国家,把中国人写成了荒谬绝伦的民族,好来骗骗外国读者的钱……所以,我决定了要写一本以历史事实、社会背景为主的小说,把中国人表现得入情入理,大家都是完完全全有理想的动物,虽然其中有智有愚,有贤有不肖的,这也和世界各国的人一样。”参见熊式一:《天桥》,正中书局2003年版,第22—23页。
最后,异域和本土文化场域中认同危机是作家建构异托邦镜像的内在动因。流散作家不管是出于何种原因选择放逐自己,身处不同文化的语境都必然造成他们身份认同的断裂,因为不同文化之间只要存在不对称,文化冲突导致的认同危机就必然出现。故流散作家通过对异托邦的叙述,就是要在文学的场域中“拆解东方主义,揭穿欧洲中心主义”[10],通过流散写作来达到建构自己身份认同之目的。林语堂的英文写作无疑是成功的,他没有刻意迎合西方的话语霸权,而是用他独特的视角,通过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儒家、道家加之以个性化十足的幽默、性灵书写策略,把中国文化的精义传递给西方,让西方人了解到一个完全不同的中国和中国形象。既充满了流浪者对故国的眷恋(《赖柏英》),又提供了西方人数百年来凝视而不能满足的异托邦镜像(《吾国与吾民》)。
林语堂在他的作品中一再对放浪者或者流浪汉倍加赞赏,而很多小说中的人物就是放浪者或流浪者的代表,其实,他自己本人何尝不是一个离乡—归乡—离乡—归乡的放浪者呢?就连他对宗教的信仰都经历了基督徒—异教徒—基督徒反反复复的过程。在笔者看来,尽管林语堂自诩脚踏东西方文化,但真正进入东西方文化的夹缝中时,其认同危机也必然投射到他的文本中。从他塑造的几个人物来看,《唐人街》中的汤姆和艾丝最后的结合,似乎暗示了东方文化在西方语境中的魅力是无法阻挡的,日渐美国化的汤姆对能读老子、庄子的艾丝极为崇拜,发誓要娶艾丝为妻。《赖柏英》中的新洛在新加坡始终无法找到自己的真爱,在与代表西方文化的混血儿韩芯的感情破裂之后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故乡漳州的初恋情人赖柏英。
对文学家笔下建构的中国形象进行分析,会发现西方文学家们建构的其实是一个乌托邦世界。“他们想起中国时,会想到龙、玉、丝、茶、筷子、鸦片烟、梳辫子的男人、缠足的女人、狡猾的军阀、野蛮的土匪,不信基督的农人,瘟疫、贫穷、危险。他们所听见过的人,只有孔夫子一人。”因此,“许多人对the mysterious Orient(神秘的东方)和the inscrutable Chinese(不可了解的中国人)有很大的好奇心”[11]。甚至连赛珍珠以中国农民为题材的小说《大地》也依然未能摆脱长辫子的男人、贫穷的农民等中国形象。正如研究者指出的:“小说家赛珍珠也曾借用中国传统的说书形式,然而,大量与中国有关的小说和戏剧,更多是美国人的异国想象所编织出的一部凌乱、庞大、混杂、复调的知识体系。”[12]所以,要把西方对中国的乌托邦镜像彻底打破,只有写一部异于其他任何有关中国描述的书才能树立中国在世界的形象。其实,在《京华烟云》《风声鹤唳》《朱门》等小说出版之前,尚未出国的林语堂就开始着手进行准备了,他希望通过MyCountryandMyPeople(《吾国与吾民》)一书,超越语言的隔膜,让西方人更多地了解中国这个“文化他者”。
林语堂的英文小说通过跨文化身份的建构解决了自己的认同危机,也使得他的英文作品顺利地融入了西方世界,并得到了美国甚至欧美一些国家读者的认可。笔者认为,林语堂正是通过对中国与西方(美国)的个性化阐释,才使得世界真正地了解了中国和西方,可以说,林语堂不仅帮助西方人“发现中国”,也帮助中国人去“发现美国”,甚至帮助西方人认识了他们自己。他在一部介绍美国人的书中就曾经这样说道:“我的任务与其说是发现,不如说是再发现。……在写这本关于美国智慧的书的过程中,……我坚定地摈弃了正统哲学。我认为,本书包含的思想应当书民间的而不是正统的,清楚地表述出来的而不是有争议的,未定型可以改变的但却是自发的、温情的,传达一种忍耐、刚强、十分个性化的语气。”[13]
再一次回顾林语堂海外的小说,会发现对中国这个真实的世界的描述,是他一辈子的事业。西方世界也正是通过他建构的异托邦世界,还原了“东方主义者”永远也没表述清楚的中国。作为一个流散在西方边缘的中国作家,他的作品将为世人了解中国提供最为可贵的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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